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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乡xxxx村扶贫开发步伐,增加贫困群众经济收入,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生产畜在扶贫户的生产生活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严格按照扶贫单位对扶贫牲畜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合,积极接受扶贫单位及群众广泛监督,以促使xxxx村扶贫开发工作尽快实施打好良好的基础,现拟定xxxxxxx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项目实施必须在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后实施。根据项目内容,由州建设局、乡政府以及项目所在村委会共同参与实施。
二、进度安排及实施单位
(一)xxxxxx村扶贫户生产母牛养殖扶贫资金项目由州建设局实施。预计时间为20xx年4月至12月。
(二)生产母牛养殖,建设地点:xxxx村州xxx局对口扶贫xx户,分户一头生产奶牛计xx头。项目总投资:xx万元。负责单位:州xxx局、xxxx乡人民政府、xxxxxxxxx村委会共同参与实施。
(三)扶贫培训项目:扶贫业务培训,建设地点:村委会,培训内容:养殖业使用技术、动物防疫常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培训扶贫户41人次。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扶贫铁畜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帮扶措施到户,技术服务到户,效益惠及到户,充分发挥扶贫生产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贫困户真正受益。
一是制定乡一级抓村一级,村一级抓具体负责人的层层抓落实的模式追究责任制。乡政府采取乡级分管领导(联系点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扶贫铁畜的管理和监督,村“两委”全体干部负责承包5-10扶贫户监督,每个扶贫户相互监管的捆绑式管理模式的管理措施,确保将扶贫生产畜在扶贫户的生产生活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是根据扶贫户居住区域的集中或分散等实际情况,每5-10户中选出一名组长负责监督该区域的扶贫户铁畜,体现领养户在扶贫牛的饲养、管理、经营等相互监管相互学习作用;
三是按照管理要求,乡兽医站(育种站)对每头铁畜牛戴耳标,登记造册,严禁和预防扶贫户在生产当中出现因管理不善造成扶贫牛倒卖、送人、其他用途或伤亡等现象造成铁畜流失,同时,明确乡兽医站、配种站技术人员职责,提高技术服务,力争年有牛犊,确保在发放的生产牛基础上三年内存栏牛头增加到3头。
四是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定期检查,加大扶贫生产畜使用的监控力度。乡政府定期举办相关的配种、动物防疫培训,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负责该区域配种、防疫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村干部对扶贫户饲草料筹备,发展生产方面督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扶贫户警告、终止合同,收回牲畜、追究责任和损失,最终做到扶贫生产畜管理的科学、优质的技术服务、有利的保障措施,真正做到扶持一个户,见效一个户、脱贫一个户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消除学生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业,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按照《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兰教基[2113]238号)精神、《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兰州市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如下:
二、工作目标:
在本学年度中,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达到更好,并且要求班主任老师及时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计划与措施》,每位成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均与每学年一次的教师考核相联系。
(二)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
我校在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全校,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
(三)强化措施,实行全方位管理。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我校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实行异步教学,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帮助。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
第五,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为让学生在校安全地度过每一天,我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严格要求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制止辍学工作必须天天讲,天天抓,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巩固率,我校将采取如下做法:
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的,坚决给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我校在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坚持领导常抓不懈,教导处对全校学生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每个教师对重点生家访,以此加大过程管理力度,提高我校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三、主要措施
摸底、汇总情况,包班到人。具体要求是:
一、依法控辍:
1、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有关控辍保学的规章,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
2、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4、学校一旦出现辍学学生,立即对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5、要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二、管理控辍
1、学校要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校长要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各教研组、各班,实施控辍管理,校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做到责任到人。
为全面落实《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千名教师帮扶万名学生”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帮扶学生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帮扶原则
(一)全员参与。中小学部全体正式在编教师参与帮扶活动。
(二)重点帮扶。帮扶对象为我校就读的全体学生,以学困生、问题生、留守生、单亲生、贫困生为帮扶重点,每名教师至少与3名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原则上每名教师所帮扶的对象上述各种类型的学生都要有)。
(三)因需帮扶。根据学生特点和健康成长需求,把智力帮扶、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指导、心理疏导、经济援助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四)长期坚持。逐步建立教师帮扶学生长效机制,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教师受教育,让学生得实惠。
二、帮扶内容
(一)帮思想。教师要与帮扶对象开展面对面的谈心交流活动,尤其对“问题生”要进行思想沟通,着重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的问题,引导他们走出自闭、走近他人、走向社会、锻炼自我,树立自信、树立远大理想,形成科学的人生观和积极健康的生活观。
(二)帮学习。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法为切入点,在全面了解帮扶对象学习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学习帮扶计划,制定切实有效的辅导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学习辅导和学法指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特别对学困生要重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通过帮扶活动,力争使学困生有进步、有提高。
(三)帮生活。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以献爱心的方式捐助衣物、书籍等生活学习用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帮困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立足民政“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优势,强化扶贫帮困意识,通过卓有成效的扶贫帮困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建设幸福新作出新的贡献。
二、帮扶对象
xx店镇曹庵村30户低收入家庭(名单附后)。
三、参予帮扶对象
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其他自愿参加帮扶的人员。
四、帮扶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开始,用3年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经过全系统帮扶人员的共同努力,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在就业、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被帮扶困难家庭稳定脱贫。
(二)阶段目标
1、20xx年底确保60%的帮扶对象脱贫。
2、20xx年底确保80%的帮扶对象脱贫。
3、20xx年底确保被帮扶对象全部脱贫,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五、帮扶措施
(一)政策帮扶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职能和政策优势,要及时将帮扶对象纳入到各项政策保障范围内,使帮扶对象充分享受到政策惠民的成果,引导帮扶对象正确看待面临的困难,既要帮助他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更要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增强发展信心。
(二)结对帮扶
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参予整体联动立体帮扶活动,局领导挂村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帮扶到户,实行计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制度,帮扶责任人要帮助帮扶对象制订家庭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致富信息,协助帮扶对象选项目、学技能,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发展家庭经济提供服务。要坚持走访慰问,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供资金和物资的支持。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结成相对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一帮到底,直至脱贫为止。
(三)就业帮扶
要根据帮扶对象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状况和就业要求,积极扶持家庭自主创业,要联系一批企业单位和民政福利企业,协作帮扶,优先为帮扶对象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其家庭收入。
(四)慈善帮扶
要充分挖掘社会潜力,有效运用各项慈善资助活动资源,进行扶贫帮困,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实际情况,优先纳入到各级的慈善救助、春节慰问和助医助学活动中去,让他们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慈善救助活动的成果。
(五)志愿帮扶
要充分利用民政的职能效应,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开展结对帮扶。一是动员行业协会和各类社会组织自愿参与帮困活动。二是发挥双拥共建平台作用,动员军地共建单位积极参与到扶贫帮困活动中来。三是组织开展爱心大使、慈善大使活动,动员民政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为帮扶对象“献爱心、送服务”自愿帮扶活动。四是开展福彩扶贫社区行活动,组织各福彩投注站,利用五一、春节等时机,深入到民政帮扶对象家中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宣传福彩、弘扬善心。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实施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是履行民政职能的需要,也是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民生促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帮扶活动落到实处,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报道、建立帮扶台帐、督查推进等工作。各直属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人,为帮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创新帮扶途径,提升帮扶实效
局将以科室为基础,成立6个帮扶小组,在局帮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局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各组自行安排好每季度一次的帮扶活动(原则上不少于1次),紧紧围绕各自的帮扶目标任务,在落实局帮扶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帮扶经验,创新帮扶方法,拓展帮扶途径,不断提升帮扶能力,切实做到帮扶手段多样化,帮扶措施具体化,帮扶效益最大化。
(三)制订帮扶计划,完善建档台卡
各帮扶小组要摸清帮扶对象家庭的详细情况,及时登记在册,一户一档,并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年度帮扶计划,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做好帮扶记录,及时填好帮扶记录卡,同时将帮扶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局将形成动态帮扶档案。
(四)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要把结对帮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各帮扶小组、各帮扶人员要根据提出的帮扶目标,定期走访慰问。做到年有规划、季有活动,形成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要将结对帮扶纳入到年度考评工作,把帮扶的业绩作为评优评奖的条件,凡未能完成帮扶目标任务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xx〕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通过建立教师对口帮扶机制,着力提升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建立组团式选派骨干教师开展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帮扶机制,对口帮扶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教学能力及教研水平。通过教师“省管校用”,持续性对口帮扶,显著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帮扶主体
从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中遴选一批学校(以下简称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全省27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以下简称受帮扶学校)。
(二)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报州市教育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根据帮扶学校的情况和受帮扶学校的需求,研究确定对口帮扶关系。
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受帮扶学校,应根据实际提出需求,与帮扶学校充分对接,共同确定帮扶重点、具体内容及形式等,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形式、条件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每3年为一个协议实施周期。
(三)选派教师
帮扶学校以组团帮扶的形式,共选派500名教师,每批次派遣5―10人的帮扶团队。其中,1人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教学副校长,同时兼任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其余团队成员担任相应学科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并承担适当的学科教学任务。拟在受帮扶学校担任校长、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由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商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占用受帮扶学校及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原有领导职数。
帮扶学校应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过5年教学任务,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敬业奉献精神、学校管理和教学经验、身体健康的学校领导人员或骨干教师,在受帮扶学校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协议实施周期,最低服务期不少于2年。不得选派入职未满5年的教师承担帮扶任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应选派1名校长后备培养对象,到帮扶学校进行不少于1年的跟岗研修。受帮扶学校可以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教师到帮扶学校跟岗研修,具体方案由受帮扶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和帮扶学校共同商定。
(四)职责任务
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副校长的,要重点指导、帮助受帮扶学校在办学规划、育人理念、开足开齐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提升。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要积极参与受帮扶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调研和决策,原则上不分管教育体育局具体事务性工作。
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的,负责受帮扶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改进、校本课程开发及学生学习动力提升四大任务。协调组织两校学科联合备课、教学交流等活动,推动建立两校教师教育教学交流长效机制。通过“师带徒”、上示范课和精品课、指导听课评课、组织学科教学竞赛、开展集体教研活动、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等形式,帮助受帮扶学校建立有效课堂管理、教学设计、课程课堂思政、核心素养、课标解读等相关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改进模式,建立有效、高效的校本研修机制,带出一支育人理念先进、业务精湛、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化学科教学团队。
到帮扶学校进行跟岗研修的人员,要根据派出地党委组织部门的要求,拟定个人研修目标和研修计划,重点学习掌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创建、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育人格局的方法和途径。
(五)管理与考核
受帮扶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帮扶教师进行管理和考核;帮扶学校对跟岗研修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考核“双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参照当地教师考核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占用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的优秀等次名额。服务期考核采取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由帮扶学校和当地党委组织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个人业绩考核应当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服务成果,综合考虑学校发展变化情况、教师教学行为改善情况、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情况等因素。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的具体内容及方式,由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晋升职称、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在帮扶期间不服从受帮扶学校管理、违反工作纪律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帮扶教师,由受帮扶学校予以退回,并取消当年推优评先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编制保障
在省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500名事业编制,设立“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单列管理,专门用于支持帮扶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补充开展正常教学、管理工作所需人员。“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口帮扶工作结束后收回专项事业编制,有空编的及时收回,没有空编的根据人员退休情况,按照“退一收一”的原则逐步收回。省教育厅根据各学校编制情况、承担对口帮扶工作任务选派教师情况,研究提出编制使用申请,报省委编办按程序审批。相关学校参加对口帮扶的校级领导,在服务期内不占用帮扶学校原有领导职数,帮扶工作结束后,根据帮扶工作业绩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安排。
(二)人事保障
1、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历,等同农村基层服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优先评审。服务期满2年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对应折抵1年提前申报时间。符合特殊人才破格申报职称的,同等条件优先评审。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可选择在帮扶学校或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取得的职称,由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将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直接纳入帮扶学校所在地职称管理数据库,无需重新确认。帮扶教师服务期内的教案、教学成果等可代替论文要求。
2、凡取得职称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帮扶教师,从选派到受帮扶学校承担帮扶任务之日起,受帮扶学校可按已取得职称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继续享受选派期间聘用的岗位等级待遇。超出原所在学校岗位总数结构比例限制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列办理、逐步消化。
3、帮扶教师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比照享受省委联系专家休假、体检、国情调研、教育培训4项服务待遇,服务1年对应享受1年。符合省委联系专家申报评审条件的,实行名额单列、优先纳入。
4、帮扶教师服务期满3年,申报省级人才项目的职称资格条件可降低1个等次,年龄条件放宽2周岁,学历不作硬性要求。
(三)待遇保障
1、帮扶教师为帮扶学校在职在岗人员,服务期间在帮扶学校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各项待遇不变,由帮扶学校发放。如帮扶教师工资低于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同级别人员工资标准(含补贴),由帮扶学校补发差额。
2、帮扶教师按规定享受受帮扶学校所在地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足额保障。
3、帮扶学校的其他教师顶替帮扶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由帮扶学校发放超课时补助,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统筹学校经费解决。
(四)其他保障
1、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对帮扶教师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向帮扶教师发放工作岗位补贴、生活补助、购买保险和交通补助。其中,帮扶教师服务期每满1年,参照《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岗位补贴;帮扶教师服务期间,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天80元、每年不超过300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为帮扶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扶教师每年可在帮扶学校据实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
2、受帮扶学校派出的跟岗研修人员,参照省委组织部人才对口培养5万元/人/年的经费标准,由受帮扶学校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跟岗研修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往返差旅费、指导教师有关费用、帮扶学校必要的工作支出和其他支出。
3、受帮扶学校所在地要为帮扶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住宿和生活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帮扶对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名单,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xx年4月20日前汇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确定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关系。
(二)签订帮扶协议
帮扶学校与受帮扶学校按照“一校一协议”的原则,共同确定帮扶协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5月31日前,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
(三)开展对口帮扶
帮扶学校于20xx年秋季学期起,根据帮扶协议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教育发展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认识“省管校用”改革的重要现实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集中优势资源,打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对口帮扶攻坚战。受帮扶学校所在县要将“省管校用”改革同“县管校聘”改革结合起来,盘活教师队伍资源,充分发挥“省管校用”改革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组织、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要统一思想,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政策合力,用最好的人力资源、政策资源,支持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并见成效。要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为帮扶学校和帮扶教师排忧解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管校用”改革的经费保障力度。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推进“省管校用”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地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推动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从组织、经费、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全力保障改革并取得实效。
帮扶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对口帮扶作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一项政治任务,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尽锐出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帮扶任务。受帮扶学校要抢抓机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与帮扶学校一道,哿ν模嫣嵘9芾硭胶徒淌橛酥柿俊
省级有关部门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省管校用”改革进行宣传。省人民政府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严明纪律,严格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管校用”改革工作各项要求。要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帮扶学校、受帮扶学校,帮扶教师和受帮扶教师进行业绩考核。因工作懈怠导致工作成效低下、未达到帮扶目标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