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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 实施方案(大全)

2023-01-26 14: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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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员为民服务意识,促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进行,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联村联户、帮建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区法院与祝站镇金鱼村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紧扣围绕和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以人为本、以城带乡、双向互动、双向受益的基本原则,通过开展双联双帮活动,着力增强法院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群众感情,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水平;尽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探索积累党建工作经验,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基层群众得实惠,党建工作上台阶,科学发展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二、参与活动对象及活动安排

1、参与活动对象。区法院党组与金鱼村党支部联合开展。区法院党组书记与金鱼村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南新同志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双联双帮活动。帮建活动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帮扶,帮建联户名单由金鱼村党支部提供。

2、活动安排。5月15日前,院党组织负责人带队到金鱼村了解村基本情况,并制定实施帮扶工作方案;法院党组每季度至少到金鱼村开展一次活动,安排党员干部集中进村走访慰问活动不少于三批(次),每名在职党员都要参加。

三、主要任务

1、指导和帮助村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重点帮助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帮助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建好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组织党员开展双建双带、一户五员活动,扶持和帮助12个党员中心户,培养和发展12名35岁以下年轻党员。

2、指导和帮助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法院党组织要帮助金鱼村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准备工作,学习实践活动启动之后,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为金鱼村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作一场形势报告,参加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传统教育或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党员代表到法院参加一次考察学习或联谊活动。

3、指导和帮助发展村级经济。法院要围绕五个一的目标开展联建活动。即:帮助村党组织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扶持一项特色鲜明的支柱产业;建设一个专业合作社或协会;帮建一套符合标准的公用基础设施;力争建设一套覆盖面广的信息网络。

4、组织法院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组织法院的党员干部与金鱼村生活困难的党员和群众结成对子,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为他们献爱心、办实事。开展走访座谈,了解村情民意,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困难,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关系。

四、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协调,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发挥好表率作用。

2、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院政治处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党员开展双联双帮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加强对参加联村活动的人员及联户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联村和联户活动不得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也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二篇:扶贫驻村帮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沈阳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现就20xx年全市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为重点,坚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20xx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或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或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贫困群体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卢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参照城市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完善农村供暖政策,实现城乡供暖救助一体化。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整合和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支持城乡贫困居民参保参合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医疗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已经设立惠民医院(病床)的地区,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收治贫困患者为重点,通过降低医疗收费、综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设立药事服务费、双向转诊等配套改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破解居民家庭收入核对难题。运用信息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组织筹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制定出台并落实《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完善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清查全市农村五保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五保供养标准确定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实施各中心敬老院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新体制,将中心敬老院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市)要有一个社区达到“市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制定灾民救助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灾民住房、饮食、衣被、就医、取暖和子女就学等基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灾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八)继续推进军地对口帮扶活动。

以整体推进“百团帮百村”活动深入开展为着眼点,以科技、文化扶贫为引领,协调驻沈部队开展“四送”(送项目、送科技、送器材、送健康)活动,对口援建农业设施和农业项目,着力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九)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完善相关住房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市场租金情况适时调整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对经济适用住房继续采取实物建设和货币补贴结合的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回购、企事业单位自建、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等多种方式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救助标准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同步提高。制定出台《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继续加强残疾入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新建2个“阳光之家”,完成8个区域性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改造任务。全面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培训社区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深入持续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沈阳市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托幼中心。开展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和残疾入学院学生学费补助工作。加强社区残疾人科普学校建设和管理。开展“慈爱儿康行动”,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打造“市儿童医院康复基地”品牌。完成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辅助器具展示及验配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援助。开展沈阳市20xx年残疾人千人就业创业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和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者,加强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残疾人群体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和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此项工作由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一)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以慈善助学为重点,继续开展“帮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助学活动。为在沈地震灾区学子提供生活补助。在慈善日期间开展专项助学活动。开展“关爱夕阳”系列活动,援助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长年病人托养中心、农村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在节日期间开展系列慰问活动,为城乡敬老院捐赠食品和衣物。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阳光助医——慈善医疗济困行动”,为基层医疗单位提供医疗设备设施援助。继续开展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及扶残项目。此项工作由市慈善总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力度。落实困难群体援助就业工作目标,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实名制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三项工作指标。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等专项援助工作,帮助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确保“4050”人员社保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做好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做好面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合理调配城乡学校受助指标。继续免除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并对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完善资助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医疗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广覆盖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实现设备、人才、技术、管理等全方位的扶持和支援。继续深入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开展义诊活动,使患病农民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继续增加在全市二级以上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贫困群体开设济困病床数量,坚持医疗诊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五)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认真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整村推进专项扶贫为主体,加强产业化扶贫,落实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发展脱贫致富主导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强化社会扶贫和行业扶贫,把党政机关定点扶贫作为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六)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扶贫活动。实施农村科技人才研修工程,选送300名青年农民到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深入开展“科普之冬”与“科技下乡,专家进村”活动,邀请农业专家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有力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力争扶持30个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新建10家科普惠农服务站,10家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积极开发农村科普资源,编发农业科技图书,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强力推进“双百万”工程、“文化四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年要组织各种惠民演出1000场,放映电影20xx0场,使直接受益群众超过**00万人次。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帮扶困难群众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做好以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就学为重点的“工会圆你大学梦”项目。继续开展解决困难职工家庭采暖问题的“冬季援助行动”。继续推进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医保帮扶工作。大力推进“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以及关爱农民工等送温暖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探索更多有益于青少年成长的公益项目,积极拓展市大学生服务中心职能,继续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不断完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希望工程建设,完善希望工程网络,拓展公益服务功能。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扶贫助学活动,面向单亲、留守、流动、孤残等特困家庭的女童开展结对帮扶。落实省妇联“扶助单亲贫困母亲”项目,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十八)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户、孤儿、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600元,为城乡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60元。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城镇居民、驻沈部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确保城乡贫困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继续开展沈阳支援阜新和城区与县(市)的对口支援活动,由和平区支援康平县、沈河区支援法库县、铁西区支援新民市、大东区和皇姑区支援辽中县。此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深入实际,具体研究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确保贫困群众能够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三)宣传发动,弘扬典型。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扶贫帮困的热情与爱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在扶贫帮困款物的发放过程中认真履行相关手续,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扶贫帮困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帮困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扶贫帮困款物的要给予严肃查处。

第三篇:学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对口帮扶机制,促进项目县(市、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缩小我省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省教育厅将组织实施世行贷款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有关情况

为拓宽义务教育资金筹措渠道,增加项目县(市、区)义务教育投入,改善项目县(市、区)项目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我省实施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20xx年1月,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分别与世界银行签署了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贷款协定》《项目协议》。20xx年4月,该《贷款协定》《项目协议》正式生效。

(一)世行贷款项目总体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潮阳区、翁源县、五华县、海丰县、陆丰市、遂溪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电白区、化州市、潮安区、惠来县、普宁市、揭西县、罗定市等16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市、区)。

2、项目实施期限。20xx年至20xx年。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学校改扩建项目、特殊群体教育保障项目、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项目、教师发展与保障项目等4个子项目(含9个细项),着力解决项目县(市、区)城镇学位供给紧张、特殊群体教育保障不足等突出短板,突破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两个关键环节。

(二)学校对口帮扶项目的情况

1、项目内容。组织珠三角发达地区和项目县所在市城区、项目县(市、区)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一对一”对口帮扶项目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重点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教师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帮扶,共500对。

2、项目资金安排。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共计划安排资金15000万元,平均每对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世行贷款。

3、项目需求。经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16个项目县(市、区)教育、发改、财政部门已联合报送了学校对口帮扶项目的需求。受援学校总需求共500所,其中潮阳区55所、翁源县7所、五华县34所、海丰县31所、陆丰市35所、遂溪县11所、廉江市37所、雷州市39所、吴川市27所、电白区36所、化州市41所、潮安区25所、惠来县20所、普宁市60所、揭西县15所、罗定市27所。

二、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世行贷款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加大珠三角地区对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对口帮扶力度,帮助受援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水平差距,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对口帮扶工作关系

组织珠三角发达地区和项目县(市、区)所在市城区、项目县(市、区)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一对一”对口帮扶项目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一)受援地和受援学校

潮阳区、翁源县、五华县、海丰县、陆丰市、遂溪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电白区、化州市、潮安区、惠来县、普宁市、揭西县、罗定市等16个项目县(市、区)的500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其中200所接受跨市对口帮扶、300所接受市内对口帮扶。受援学校类型包括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点。具体受援学校名单由上述项目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二)支援地和支援学校

珠三角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等6个市共200所义务教育学校。汕头、韶关、梅州、汕尾、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等9个市共300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市内跨县(市、区)支援学校数、项目县(市、区)内支持学校数由所在地级市统筹确定。各地要挑选当地声誉好、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作为支援学校。

(三)对口帮扶关系

1、跨市对口帮扶。广州―湛江(遂溪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深圳―汕尾(海丰县、陆丰市)、潮州(潮安区),珠海―茂名(电白区、化州市),佛山―梅州(五华)、揭阳(惠来县)、云浮(罗定市),东莞―揭阳(普宁市、揭西县),中山―韶关(翁源县)、汕头(潮阳区)。

2、市内跨县(市、区)对口帮扶。汕头、韶关、梅州、汕尾、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等9个市的城区―对口帮扶本市的项目县(市、区)。

3、项目县(市、区)内对口帮扶。项目县(市、区)城区学校―对口帮扶本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四、对口帮扶时间和任务

(一)对口帮扶时间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口帮扶时间为3年。

(二)对口帮扶工作任务

1、省教育厅与支援学校、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分别签订协议。明确对口帮扶的任务、具体措施、工作经费的使用安排等。

2、做好帮扶规划。对口学校双方均要成立对口帮扶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帮扶工作制度;每学期要制订帮扶计划和具体时间安排,将帮扶工作纳入学期工作计划;建立互访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等,加强沟通,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学校管理水平帮扶。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每学年互派管理人员到对口学校挂职,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管理;支援学校班子成员每学年要为受援学校作关于学校管理的业务讲座或专题报告。对口学校定期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以及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工作的交流与学习活动;指导受援学校规划校园布局,制订校园“文化、绿化、美化”建设方案,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4、教育教学工作帮扶。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规范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和教研制度;引导受援学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革教育教学,提高效率和水平。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加强对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的建设、管理,以及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的指导;共同开展课外活动、团队活动,适当组织受援学校的师生参与支援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和节庆活动,促进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的学生进行学习交流。

5、教师业务素质帮扶。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制订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对受援学校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培养若干名镇内(或片内)学科骨干教师;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支援学校要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定期开展同类学科教研组或年级组教学研讨活动,支援学校每学期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进行指导;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每学年要互派教师到对口学校任教。

6、办学条件帮扶。支援学校力所能及地利用闲置资源或组织发动学生、家长、社会力量自愿捐赠,向受援学校捐赠信息技术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帮助受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援学校要向受援学校开放教育教学资源,做到资源共享。

五、支持措施

(一)经费支持。根据与世界银行达成的共识,按照30万元/对的标准分3年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由支援学校管理,用于支付项目实施期间对口帮扶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补助、交通费、购买意外保险、活动费等。省教育厅与支援学校签订协议后30天内,向支援学校拨付第一个帮扶年度工作经费10万元。对口帮扶所需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可分别列入支援学校、受援学校有关工作预算予以保障。

(二)政策支持。支教教师、跟岗教师人事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支教和跟岗期满后仍回派出单位工作。教师支教和跟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派出单位原工资福利标准执行,享受伙食补助(参照粤财行〔20xx〕67号文执行,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教师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教师跟岗经历视同参与省级培训经历,列入培训档案,按规定获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对于对口帮扶工作期间业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支援地教师参与帮扶培训、指导交流、巡回讲学、共同研修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三)条件保障。支援学校、受援学校做好交流教师的生活保障和管理,为长期交流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以及日常用品等,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认真执行《贷款协定》《项目协议》,落实有关政策保障措施和工作经费,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抓好本地区对口帮扶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确保本地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本校贯彻落实,做好对口帮扶具体实施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珠三角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项目县(市、区)所在地级市教育局,按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组织遴选支援学校,指导支援学校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指导支援学校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经费的管理。项目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校对口帮扶工作,按省教育厅的要求确定受援学校,在本县(市、区)城区遴选支援学校,组织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结对,指导结对学校开展帮扶工作。项目县(市、区)项目办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校对口帮扶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考核验收。省教育厅对项目学校每一年的帮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每一个帮扶年度结束前30天内,支援学校会同受援学校根据要求开展自评,并向省教育厅报送自评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对项目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得分达到或超过75分的视为该帮扶年度验收合格;得分未达到75分的,视为该帮扶年度验收不合格。上一帮扶年度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省教育厅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下一帮扶年度工作经费10万元。

七、其他要求

(一)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确定一位学校对口帮扶工作联系人,于20xx年8月2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4)送省教育厅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接受跨市对口帮扶、市内跨县(市、区)对口帮扶、项目县(市、区)内对口帮扶的义务教育学校名单(详见附件5),于20xx年8月27日前将学校名单送省教育厅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分送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确定对口支援学校名单(详见附件6),于20xx年9月3日前将对口支援学校名单送省教育厅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分送有关项目县(市、区)教育局。

(三)20xx年9月中旬,省教育厅将举办世行贷款学校对口帮扶项目启动仪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第四篇:学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精神,确保我乡“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乡同建同治、结对帮扶共建”活动,要充分发挥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规劝、大建设、大帮扶”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参与意识和认同感,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讲文明、树新风、温馨和谐的校园生活、学习环境,努力实现“五化四清三基”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任务

1、开展校园城乡同建同治宣传教育活动。全乡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好城乡同建同治进学校、进课堂活动。要充分利用学生集会、班会课深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师生大会、板报、墙报、专栏、校园广播、标语的宣传作用,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大力开展以“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宣传教育,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营造人人参与,共建文明校园的浓厚氛围。

2、开展“小手牵大手礼仪规劝”活动。广大教师要引导孩子做好家长的工作。要开展好“两项活动”:一是开展“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宣传进社区(村组)活动。各校各班级要利用周末组织学生走进社区(村组),通过发放宣传单、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来宣传城乡同建同治的意义和目的,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让村民真正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二是开展“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大规劝教育活动。结合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建规劝队伍,实行“门前三包”和义务监督相结合,通过规劝使村民形成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礼仪等良好生活和工作习惯。

3、开展“干部下基层,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校班子成员要下到联系村片小,以垃圾处理、学校绿化、校舍整治为重点,开展“洁净村小大行动”活动。全面清除学校道路、沟渠、校舍四周垃圾,不留死角;对臭水池、污水沟填埋或封死,消灭蚊虫滋生场所;严格控制各种垃圾乱扔,存放专业池内待收集处理,为打造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4、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校要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加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每周要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着力解决校园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大对卫生死角和乱停乱放、乱丢乱吐、乱涂乱画等重点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要加强教学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等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保证人群密集区域如教室、学生寝室、微机室、图书室、食堂等所在地进行经常性通风换气,要定期进行消毒。要切实做好除“四害”工作,加大学校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五化”的治理力度,努力做到绿化、整洁校园环境。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乡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社区、村组的安排,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围绕绿化、环保为主题,大力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活动,同时走出校园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等植绿、护绿、爱绿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学校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绿色学校的规模和层次,夯实成果。强化课堂教学渗透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的形成率。

6、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洁净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文明校园”主题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做到经常更换、更新橱窗、板报、宣传栏等,做到经常开展对学生身心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活动,努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要以校园文化为依托,营造和谐人文环境,激发师生热爱校园、呵护环境的热情,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推动学校“城乡同建同治”活动上水平。

7、开展“教育民生惠万家”活动。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认真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行“关爱工程”,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大力开展“捆绑式”支教活动。开展济困助学活动。

8、开展校风校纪整治活动。各校要对青少年学生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主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卫生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发生,防止校园暴力现象出现。要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坚决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不法分子,防止校外不法人员侵入校园和发生伤害学生事件。要加强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严禁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使每个学生做到衣冠整洁,公共场合不随地吐痰,不追赶打闹,不损害公共设施,不践踏花草,尊老爱幼,说话文明有礼貌,教育学生成为一个尊师勤学、具有良好公共道德卫生行为的人,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要认真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好治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学校周边教学环境“五个治理”整治工作。上、下半年对全乡12个村片小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各学校要将“城乡同建同治”系列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活动方案,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校负责人是城乡同建同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

2、做到“两深入”,遵守“五不准”。“两深入”即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深入群众。深入学校,就是要进到片小入村小;深入师生,就是要进教室入课堂与师生谈心、座谈,了解问题。遵守“五不准”:即深入基层学校,不准拿物、不准赌博、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为难师生。不增加基层学校的负担。

3、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各校要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和学区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学区要对学校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采取暗查或明检的方式,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奖罚,一月一问责,并把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凡被州、县、局、乡明察暗访发现和各级媒体“曝光”的学校,将严格追究各校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其联系的校领导要负连带的领导、管理责任,一并追责。

第五篇: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新教师成才速度、教学观念的更新,特制定新老教师结对子帮扶活动方案。

一、结对方式:帮扶双方通过双向自愿选择(最好是本教研组),并结成帮扶对子,工作年限界定在3年及以下的教师。

二、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忠林

副组长:张慈兰

成 员:部分教师

三、结对帮扶员

指导老师:鲜晓清、李文琼、罗春莉、张柯兰、张小凤、杜天生、高友容、赖雪霞、龙小红、雷正甫、石利文、陈水云、邹世颖、何意金、李华强、张慈兰、查维容、黄先琼、黄艳玲、徐秀平、 刘丽春、汤玲、范才彦

冯世源、王晓琴、王娇、张建波、郑丹丹、张训平、易中波、谢文波、刘念、石正国、于炜欣、冯艳丽、刘英、束露、乐有梅、李亚琼、许冬娜、张运山、覃春华、欧阳洪兰

四、工作要求

(一)对帮扶对象教师的要求:

1、树立热爱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服务的思想。

2、虚心请教指导老师。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认真阅读教育、教学杂志和文章,并做必要的读书笔记或读后感。勤于动笔写教学反思、记录身边的故事,积累自己的教学感受。(要有专用读书笔记、每学期期中期末各有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4、熟知本学科课程标准,要钻研教材,跟随业务导师的指导初步确定自己的教学研究方向,第一学期可以在业务导师的指导下,对此有初步的了解(和指导师共同参与课程设计)。第二学期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能开展校级精品课)。

5、努力上好每堂课,并请导师听课、评课,一学期至少上好一堂公开课,认真听业务指导师的示范课。对比差距,寻找适合自己的教学途径,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进行业务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要求双方互相听课每月不少于4节,并做好听课记录和写好业务指导记录。)

6、要虚心学习其他教师的课堂教学,取长补短。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对业务导师的课应该随时进班听,听完课后虚心向业务导师请教,并在工作笔记上详细记录。

7、必须按规定认真参加各级进修培训工作。鼓励继续在业余时间对自己所教学科进行充电或学历提升。

(二)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1、导师主动关心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以自身的良好素质去影响、引导青年教师发扬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指导老师要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对青年教师的成长负责的高度的责任感,根据学校对年轻教师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全面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如:指导备课、上课、课后反思、每月检查教案等)。

3、指导老师要帮助青年教师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指导、辅导青年教师上好见面课、汇报课和各类公开课。并及时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协助青年教师寻找良好的解决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教育水平。

4、指导老师做好示范和引路的作用。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教材分析、备课、上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学科竞赛辅导等。

5、了解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要求,尽力帮助解决。指导新教师加强学习,进行教育教学。如指定、提供学习资料,教育叙事及论文的撰写和修改等。

6、指导老师对结对帮扶的教师有期中教学评估,学期结束时有阶段性总结。

7、指导老师不仅要在工作、学习上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同时在生活上也应该多关心年轻老师,让他们感觉到集体的温暖。

五、奖励方案

1、指导教师对新教师培养,学校将制定一定的奖励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奖励方案待订)。

2、新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如成长迅速,学校将在各项培训、评职、评优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

第六篇:学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拟帮扶学校

九合中学、江上中学,白槎中学、吴城中学、马口中学

二、帮扶内容

(一)、师资支持:

分两批选派教师支教,开展受授学校教师培训。

1、选派我校尹俊龙、边秋红、王春霞、杨德江等老师分别到九合中学、江上中学,白槎中学、吴城中学、马口中学支教。

2、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开设培训班,帮助农村学校培训教师。

3、组织农村学校教师到我校观摩多媒体示范课。

(二)、设施支援

1、支援九合中学电脑装备价值8000元。

②发动老师学生捐款、捐物,用于帮助农村贫困学生。

③实施教师对口结对帮扶农村贫困学生。

3、学生交流

①组织农村学校学生到我校参观学习,与我校学生结对。

②组织我校学生到农村学校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访贫问苦。

三、开展教学研讨

1、组织中考复习研讨,联合模拟考试。

2、举办青年教师教学交流活动。

4、结对帮扶培训农村学校教师,组织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

5、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指导开展校本培训。

四、说明

1、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2、本计划自20xx―20xx学年开学后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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