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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西发〔20xx〕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西党建发〔20xx〕3号)要求,经研究,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开展州级单位定点帮扶沿边村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压倒性位置抓好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集中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地区不仅要“扶上马”,更要“送一程”,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优化挂联关系,提升帮扶实效
(一)优化挂联关系。根据统一安排,州局挂联单位由原来的易武镇曼乃村委会及象明乡依邦村委会调整为勐满镇勐满村委会及大厂村委会两个村委会。
(二)提升帮扶实效。定点帮扶实行“包乡带村”工作责任制,通过“包乡”,挂同一个乡镇的定点帮扶单位,要协调组织和共同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合力,加大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智力等支持力度;通过“带村”,坚持和完善安排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机制,工作队员与乡村干部分片包组,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助发展特色产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州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挂联帮扶乡镇和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州局要将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推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每年要制定定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与挂联帮扶乡镇和村共同协商确定帮扶资金和项目。对定点帮扶单位干部结对帮户、干部进村入户的频次不提硬性要求,以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作为考核依据。同时要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大力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有关要求,做好工作队选派、审核、组建等工作,持续增强工作队伍的整体合力。
三、深入调查研究,共谋发展良策
把挂联帮扶乡镇、村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组织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与挂联帮扶乡镇一道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指导挂联帮扶点科学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级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提高项目、帮扶、工作、措施的精准性。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四、督促政策落实,强化工作指导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力智力支持、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建设、考核机制等政策和工作衔接。指导挂联乡镇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督促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清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就业、逐步能致富。指导挂联乡镇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大力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五、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充分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兴的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指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加强基层党建,推进乡村治理
指导挂联帮扶点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履职,督促落实好下派队员有关政策,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促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州局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机制,加强调研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积极支持配合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州级领导挂联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州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伟平、陶明华、高健分别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于办公室、产业振兴组于质量发展科、党建引领组于机关党委(人事科)、行业管理组于登记注册科、强边固防组于强边固防工作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州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保持扶贫政策整体稳定,提升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淄发〔20xx〕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帮扶对象
为保证区局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在20xx年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帮扶关系,迅速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贫困群众户户有人帮(帮扶信息见附件)。帮扶期限为20xx年底,届时按照扶贫工作要求再视情况统一做出部署调整。
二、帮扶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村居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发挥区局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食品安全、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帮扶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帮扶对象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整治村容环境。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协助被帮扶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道路、美化村容村貌;积极利用消费帮扶、爱心帮扶、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脱贫人口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引导其不断增强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切实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3、帮建文化阵地。积极帮助被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六有一落实”(有文化大院、有文化街、有活动广场、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图书室阅览室、有文艺活动队伍,落实文体活动)的标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三、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2、要加强沟通。经常与被帮扶村沟通了解基本情况,结合处实际,确定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并与文明办签订帮扶责任书。
3、要加强宣传。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处开展帮扶活动情况,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撰写帮扶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组[20xx]19号)要求,就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5010个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作。主街道未硬化的3510个村,每村硬化一条主街道;已硬化一条主街道的1500个村,每村大修或再硬化一条主街道,长度1000米,宽度3.5米。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来源。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共补助资金10.02亿元。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从村村通或连村道路延伸补助资金中安排5.01亿元;省财政厅从5.01亿元一事一议资金中安排3.411亿元;省发改委从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0.599亿元;省扶贫办从扶贫资金中安排0.6亿元;省国资委提供水泥2万吨、冀东水泥厂捐赠水泥10万吨,xx万吨水泥折合0.4亿元。
(二)分配原则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个帮扶村补助20万元,统筹分配省补资金和物资。首先,省发改委0.599亿元以工代赈资金分配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599个贫困村,每村10万元;省扶贫办0.6亿元资金分配到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922个贫困村;其次,分配省财政厅3.411亿元一事一议资金;第三,省国资委落实的2万吨水泥分配给唐山市1万吨(河北钢铁集团、开滦集团各5000吨)、秦皇岛市5000吨(省建投)、邢台市5000吨(冀中能源);冀东水泥厂捐赠的10万吨水泥平均分配到唐山、承德、保定、邢台四市,每市2.5万吨;第四,省直有关部门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综合平衡5.01亿元交通补助资金,使每个帮扶村都达到20万元。
修建主街道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乡政府和驻村帮扶单位协调解决。
(三)资金拨付与管理。补助资金5月20日前拨付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资金使用由帮扶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驻村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报帮扶项目所在乡(镇)审核,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后,由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审核签字,报县财政局支付。项目开工后拨付补助资金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到位。
申请补助资金的主街道硬化项目,必须是驻村工作组入驻后主导修建,经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验收符合要求。对于建设里程不足1公里的帮扶村的补助资金,可在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经县级交通部门提出意见,由县级财政在全县范围统筹调剂使用,调剂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村街道路硬化或延伸道路建设,确保全县道路建设规模。各帮扶村建设规模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县交通运输部门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市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主街道硬化的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和帮扶村“两委”。乡(镇)政府协调做好辖区内帮扶村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帮扶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组做好建设期间的各项协调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全省的主街道硬化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委农工部、省文明办、省国资委七个单位协调组织。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并且明确一名厅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具体如下:
(一)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由厅长高金浩同志为组长,其他有关副厅级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层建设年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通帮扶工作的总体谋划、组织推进和协调督导。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和项目办公室。活动办公室由刘广海副厅长牵头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厅人劳处处长唐建新,主要负责与省基层办的沟通联系和交通帮扶工作的宏观协调与管理。项目办公室由杨国华副厅长牵头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厅公路局局长王江帅,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项目落实、督导检查和验收管理政策,建立项目进展定期报告和协调制度。同时,省交通运输厅成立11个专项督导组,每组由1名厅领导带队,定期进行督导。
(二)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同时,实行市、县交通运输部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包村包项目责任制。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从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抽调2500名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500个工作组,每组5人,协助驻村帮扶工作组做好帮扶村主街道硬化现场管理、技术指导与协调工作。
(三)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批、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同时,指导乡镇或村“两委”组织项目招投标,督导乡、村“两委”做好项目实施。
四、建设标准
主街道硬化工程应坚持与连村道路、路网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庄综合整治相结合,充分考虑村内水网、管网需求,确保经济、实用、安全。
(一)路面宽度和厚度。路面宽度3.5米,以水泥碎石(砾石)混凝土路面为主,路面面层厚度18厘米,水泥混凝土标号C25。原有路基条件好、交通量小的路段,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路面厚度不得小于15厘米;对县乡公路过村路段等交通量大、重车多的路段要适当加厚。
根据交通量及组成,合理设置垫层或基层。可选择砂砾、矿渣等做垫层,水泥稳定砂砾、石灰土等做基层,经机械碾压压实,达到标准强调和技术标准。基层厚度一般为15厘米。
(二)附属设施。通过修筑排水沟、边沟、暗管等形式完善排水设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线;在车辆较多、人口密集的路段,设置路面减速带。工程完工后进行绿化,以稳固路基、保护路面、美化环境。
五、建设程序和保障措施
(一)项目审核。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驻村帮扶工作组和村“两委”提出的主街道硬化项目,结合“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和公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评审,组织施工图设计和审批,5月25日前完成。
(二)项目招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乡(镇)或村“两委”通过打捆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施工单位要具备符合条件的主要施工人员和搅拌机、机械振捣、机械切缝、钢模板等主要机械设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所属的公路施工队伍要积极参与项目施工。
(三)质量管理。各参建单位要重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抓好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严把设计文件审批关、开工审查关、施工队伍关、原材料进场关、施工工艺关和工程验收 “六道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明确专(兼)职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组织)和监督人员,对主街道硬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四)社会监督。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公示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资金筹集、工程监理(工程监督)、工程验收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帮扶村“两委”要明确2-3名热心村民或老党员为村民质量监督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在取土、取料、弃土及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六、完成时限与考核验收
主街道硬化工作列入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专项督导组和工作组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其它建设项目挂钩。帮扶村主街道硬化工程10月底前完工,11月底前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级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属于农村公路网规划的路线纳入全省公路统计范围进行管养,其它道路由乡镇和村“两委”明确人员进行管养。
七、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建立工程进度月报制度,活动开展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项目开工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工程调度和质量检查情况。要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圆满完成帮扶任务。
我校在这一学期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其指导思想是“以打造临沧小学教育高地、促进教育和谐、均衡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教育人才培养途径,逐步建设一支年富力强、业务精湛、能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的名师队伍。”任务目标是“组织我校的省、市骨干教师和名师与年轻教师进行结对帮扶活动。
师徒对子至少保持一年以上,通过师徒间听课、评课、备课等教学活动,发挥骨干教师和名师作用,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我作为一名临沧市小学数学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市级学科带头人,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好学校交给的这一任务。现结合学校的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和临沧市小学数学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作如下计划:
一、工作定位和总目标
工作定位:
1、以理论学习、教学研讨、课堂观摩、博客研修、帮扶教师引领为主要的研修形式,通过受帮扶教师的自主研习和集中研修,切实提高帮扶和受帮扶教师的个人修养和专业素质,努力培养受帮扶教师逐步成为我校小学数学教学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
2、立足课堂,以“专业引领、同伴互助、交流研讨、共同成长”为宗旨,以网络交流为主体,课题研究为主线,课例研讨为切入点,以集中研修和自主研习为主要学习方式,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努力建设“学习型”“智慧型”“实干型”“创新型”的教师团队。
工作总体目标:
我将围绕学校的整体目标,通过一年为一周期的工作实施计划,有效推动受帮扶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激励、打造、展示等功能,让受帮扶教师像工作室学员一样在年级内上好亮相课、公开课等,对三位教师的帮扶情况做好全程跟踪记录。预计在本学年下学期(20xx年5月)让受帮扶的三位年轻教师每人向全校数学教师上一节公开课,并将他们的成长过程向全校教师汇报。
二、“结对帮扶”团队设置
帮扶教师:
受帮扶教师:
三、工作内容
1、立足课堂,以课堂教学案例为载体,开展互动式研修。
以“同课异构”“专题研讨”等方式,按学期确定研修内容,开展课例研修活动,帮助受帮扶教师在比较中反思教学,生成新资源。鼓励他们在这个学习共同体中敢于表达所思所想,分享彼此的经验,实现专业成长。
2、以市“十二五”规划课题研究为依托,提升教师科研能力。
结合本工作室或个人承担的课题方向带领受帮扶教师开展研究。立足课堂和校本研究,提倡“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课堂教学视频或论文的形式呈现研究结果,将专题研究和课堂教学研究真正落到实处,使课题研究真正为教学服务。
3、帮扶教师引领,促进专业发展。
针对受帮扶教师教师的发展需要,将争取机会让教师参家学校、县级等教研部门开展的各项学科活动,聆听数学教育专家、名师作专题培训或课堂教学展示,提升受帮扶教师的课程实施和研究问题的能力,促进团队的共同提高。
4、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整合和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收集优秀教学案例,建立资源库,开通工作室和受帮扶教师个人博客,以网络形式进行辐射和推广,实现同伴互助,资源共享。
四、工作职责
(一)帮扶教师职责
1、全面关心受帮扶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加强与相关年级、班主任和学生联系,了解受帮扶教师的日常工作情况,指导其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
2、向受帮扶教师介绍教学经验,提供教学信息,推荐学习书刊,使受帮扶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现代的教育理念。
3、精心指导受帮扶教师备好课,认真查阅导学案,给予悉心指导并签注指导意见。
4、每月听受帮扶教师的课不少于两节并认真记录,按照一节好课的评价标准评课,评议优缺点,写出指导意见,学期末上交备查。
5、每学期指导受帮扶教师上一节组内或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
6、每学期指导受帮扶教师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论文和指导完成一个课件的制作。
7、每学期末对受帮扶教师作出一次书面综合评价。
(二)受帮扶教师职责
1、在帮扶教师的指导下,对自身的教学情况和业务水平认真进行剖析,确立提高的方向与成长的目标。
2、每学期在帮扶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师徒结对工作、学习计划,并在开学第三周交教务处。
3、认真备课,主动求教,各种交流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0次,并做好记录。
4、主动听帮扶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5节,听课要认真记录,并写出体会。学期结束记录上交备查。
5、每学期向同组老师开公开课或汇报课不少于1次,虚心听取意见并写好教后记。
6、经常找帮扶教师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7、平时加强学习并注意积累资料,写好学习笔记。学期末上交师徒结对工作总结一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20xx年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的通知》(x扶领办发〔20xx〕x号)文件精神和《xx市关于开展20xx年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的通知》(x扶领办发〔20xx〕x号)要求,为确保见面活动顺利开展,特根据我街道实际制定xx街道20xx年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方”见面会活动,让脱贫户讲述经历和体会,激发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帮助他们找到脱贫办法,增强脱贫信心,同时打消脱贫后无法继续享受政策的思想顾虑,从而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加快脱贫步伐。
二、活动时间
(一)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3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8月20日,以行政村(脱贫户人数多的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三方”见面活动。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8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活动图片、视频资料、总结报告上报街道扶贫办。
三、参加对象
“三方”见面活动在我街道六个贫困村(含脱贫摘帽村),参加对象包括:
(一)行政村内的贫困户,脱贫户代表及帮扶联系人。
(二)街道驻村干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
(三)其他有关人员。统筹安排其他行政村的贫困户就近参加,邀请挂点联系领导、定点帮扶单位负责人参加等。
四、活动内容
(一)推选脱贫示范户。以行政村(自然村)为单位推选脱贫示范户。示范户的事迹要真实可信,脱贫前后对比反差大、成效要明显,脱贫的经验要可复制、可推广。主要通过第一书记和帮扶联系人推荐。
(二)组织“三方”见面。以行政村(自然村)为单位组织贫困户、脱贫户、帮扶联系人三方见面。见面时,一方面,由脱贫户介绍脱贫的经验和体会。比如介绍怎么学政策、用政策,怎么发展特色产业,怎么学技术,怎么外出务工就业,以及脱贫后继续享受了哪些扶贫政策等。另一方面,由贫困户就如何选择脱贫路径,如怎么申请政策、发展产业、实现转移就业等方面,当面向脱贫户、帮扶联系人咨询,由脱贫户、帮扶联系人现场答疑、解读政策。现场解决不了的,由第一书记、帮扶联系人记录下来,向有关部门咨询后答复贫困户。
(三)做好后续工作。见面活动结束后,要以村为单位整理贫困户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清单,并由帮扶联系人、第一书记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想办法帮助贫困户解决,推动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到人,提高帮扶成效及帮扶满意度。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帮扶干部的力量开展好“三方”见面会。
(二)指导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定点帮扶单位要支持指导,配合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与帮扶干部共同把活动组织开展好。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三方”见面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遇到的问题,并积极改进。将活动开展的工作亮点和创新做法等,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活动图片、广西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上报街道扶贫办。
一、总体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支持。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二、实施方案
(一)实施房屋租金减免
1、对承租市级和区县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2、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3个月的,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对涉及转租、分租情况的,各国有单位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与中间承租人沟通协调、签订合同等方式,让减免租金惠及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最终承租人。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作为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主体,双方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租金事宜。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3、除上述政策规定外,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继续执行xx市财政局、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的工作要求,并认真做好减免租金情况每月统计。中央在x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执行我市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支持政策。
4、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
5、各区县政府可统筹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自有财力等),根据实际情况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6、疫情期间为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其对应房屋可减免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的减免税款不超过房租租金减免金额,已享受疫情防控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不再叠加享受。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资料、租赁协议、减免租金的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7、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在20xx年xx月xx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8、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专门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生产经营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以优惠利率给予资金支持。
9、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界定标准等配套细则,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要立即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将减免房租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10、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11、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四)稳定房屋租赁市场
12、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依法查处转租、分租环节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13、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人与出租人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人可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
14、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租赁纠纷首要调处职责。建立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解决争议。将住房租赁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围,实行住房租赁网络化管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依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
各区县(xx县,含x新区、xx高新区、x经开区)、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要求尽快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