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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从机械、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社会、文化等手段,减少或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巩固清理违规发放牌证成果,有效治理瞒报谎报事故等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内容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清理的牌证继续年检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
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
2012 年 5月10 日
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煤炭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经信煤炭[2012]208号)要求,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 长:鲁道全(矿 长)副组长:陈忠海(技术副矿长)
成 员:李清华(生产副矿长)曾毅(机电副矿长)
刘绍学(安全生产副矿长)廖新伟(安全副矿长)李建国(安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李建国负责日常事务,由廖新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严打“三非”,狠治“三违”,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2年4月20日至9月10日。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打非”10个重点
1、私挖滥采等非法开采行为;
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每周向工作小组汇报。负责人:李清华、刘绍金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彻底的煤矿;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多系统、多井口煤。 重新对各生产能力、对各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同时对照泸县安监局下发核定头面定员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负责人:陈忠海、刘绍学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组织生产。
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要坚决杜绝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而从事生产的。(我矿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负责人:鲁道全、陈忠海
5、未经批准拖延工期未完成技术改造、改扩建的矿井,利用被整合矿井在整合区域内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6、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未按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施工,超建设工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未经验收擅自在改扩区域进行生产的新建改扩建矿井。
7、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8、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 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安监局审批和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
3 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负责人:鲁道全、陈忠海
9、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需要。
负责人:廖新伟、李建国
10、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存在重大隐患而未进行停产整顿。
狠抓现场管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如果存在重大隐患,则立即停产整改。负责人:刘绍学、廖新伟
(二)“治违”10个重点
1、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
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各安全生产机构,签订安全责任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落实。负责人:鲁道全、廖新伟
2、矿领导配备不足和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按国发23号文要求,对照制度,强化管理下井带班的管理到位。负责人:鲁道全
3、存在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所有管理人员要严抓规章制度、有关措施的落实,要狠反“三违”,要按奖惩条例进行翻倍处罚。负责人:廖新伟、李建国。
4、通风系统不可靠、不稳定,采掘工作面布置不合理、风量不足,矿开拓、准备巷道仍使用木支护,未推行壁式采煤方法。
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确保通风系
4 统稳定可靠。负责人:陈忠海、李建国
5、采掘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已编制但不落实,煤矿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
所有作业点、维修点必须编制合格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防治水工作认真检查,落实好防治水工作方案要求。负责人:陈忠海、刘绍学
6、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虽安装了但不能正常运行,高瓦斯矿井未安装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安装但不能正常抽放,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一是认真对照监控系统运行标准认真检查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确保正常运行;二是对抽放系统进行认真研究,加强抽放管理,确保抽放效果;三是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专门检查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到位。负责人:陈忠海、廖新伟
7、火工品的存储、使用、管理不符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对火工品的存储、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检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强调落实。负责人:廖新伟
8、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煤矿。 对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清理,存在有问题的立即整改。负责人:黄国群
9、未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登记并进行有效监控管理,未编制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签订救护协议。
一是对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排查手册》认真排查,并登记实施有效监控管理到位。负责人:鲁道全、刘绍学
二是认真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编制好应急演练计 5 划,做好应急演练工作。负责人:刘绍学、陈忠海
10、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定这规定、对照煤矿有关制度认真开展“反三违”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减少违章,促进安全工作稳定好转。负责人:廖新伟
四、工作开展:
㈠、制订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我矿于5月10制订好专门方案,并由矿长组织进行动员和部署安排。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打三非”“治三违”工作自检自纠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如果因工作不到位,煤矿承受上级批评处罚或停产整顿的,则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㈢、要注重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查出的“三非”、“三违”情况要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取得实效,9月底要进行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五、有关要求:
1、各要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分好工,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2、要抓住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工作排查整顿。
3、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好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4、要召开动员大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
2012年5月10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气象局关于制定“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
加油站“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烟花爆竹安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我辖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合理规划、精细管理、整顿提升、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购销合同管理、产品销售流向登记等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努力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街道及各社区都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做好各社区及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内容。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点”的;
5、违法经营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销售1月以前生产的各类烟花或鞭炮,标示标牌不全、包装不完整、无生产日期产品的,以及零售单位经销烟花爆竹B级产品的;
6、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期予以整治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内容。
1、库存区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场所是否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库区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搭建库房的。
4、是否存在“一证多点”或转包分包现象。
5、库存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按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
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监督检查
各社区在各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从事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本次活动精心宣传,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各社区、各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加强企业职工的防范意识,细化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
XXXXXXXX公司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全省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茂名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X[2013]XX号)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为开展好严厉打击营运车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及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从源头上整治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公司业务范围内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车辆没按规定进行定时定期维护、车辆进出站无“三品检查”等违法、营运车辆对动态监控设备故意破坏等违规行为作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
三、重点内容
1、违法违章驾驶。营运车辆驾驶员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的;营运车辆驾驶员不负合聘用资格的;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2、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营运。营运车辆不遵守回场必检制度的;营运车辆不定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的;营运车辆进出站不按规定进行“三品”检查的。
3、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营运车辆对GPS监控设备故意破坏、遮挡的;不遵守监控人员实时监控通知的。
4、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营运车辆安全设备不齐全、完好的;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岗位人员未接受培训、无证上岗的;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足并且装备不健全的。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
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制订出适用于本公司的实施方案。组织队伍分配落实“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上报资料数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在市政府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集中对违法违规营运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车辆,一律责令其停运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意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检查抽查阶段(10月)
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管理和监督,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开展对“打非法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打非法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公司第一责任人XXX任组长,分管副经理XXX为副组长,成员:XXX、XXX、XXX组成“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办,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动员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意义,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增强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抓工作落实,在市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整治,加大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专项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求“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013年6月30日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