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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荐5篇)

2023-01-05 21: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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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路基01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我单位以牢固树立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为理念,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我项目部落实省厅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部署,依法依规,集中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特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汉雷

副组长:陈 超、鲁方敏

成 员:张 蕾、朱建健、丁金国、廖铁岩

何芬芬、邵四喜、田厚辉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路基01标项目部办公室电话;0561-7094599),廖铁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施工车辆及施工运输车辆有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范围违法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施工建设。

二、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运输车辆不按要求配备驾驶人员或驾驶员不适任的。

三、施工车辆违规载人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建筑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不适航、或随意借用驾照的。

四、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营运车辆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五、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六、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八、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九、应急救援部队、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实施步骤:

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31日),严格按照通知制定我单位的行动方案,同时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第二阶段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我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确定部门间的联合行动主题,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第三阶段(8月)为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单位对下属施工作业队督促检查的基础上,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第四阶段(9月)为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我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将专项行动总结及时报厅安委办,并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我单位在学习传达省交通厅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交通运势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我单位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及举行安全演讲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标、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现场从业人员,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我单位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施工作业,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同时强化“打非治违”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全面统筹,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单位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年”、“ 双基”建设、“平安工地”、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日常的安全监管相结合,要执法与服务并举,坚持推动转变企业发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协调,把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相结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路基01标项目部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第二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隆发改〔2012〕239号

2012年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隆政办电〔2012〕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部署,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监管,坚

—1—决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廷金任组长,副书记马国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赵琨(分管能源股,潞江大红坡采石场挂牌督办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能源股、产业股和储备军供股等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能源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整治重点

辖区内在建电站和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总体部署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分析各已建电站和粮食企业的形势,针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排查隐患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认真组织发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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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对各已建电站和粮食企业进行全面督查。加强对企业的工作督查和指导,严格把握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对安全生产中非法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整理,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安全生产横幅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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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打非治违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会。

(共印27份)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5月31日印发 打印:何艳

校对:杨根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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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幼儿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第四篇:幼儿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的《师德教育和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全园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问题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安全伤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热爱幼儿、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教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促进全园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园风。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幼儿园师德和安全建设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结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列举的应给予相应处分的行为,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师德师风方面:

1、从事有偿家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幼儿有偿补课的;

2、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幼儿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

3、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幼儿的;

4、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幼儿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幼儿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幼儿的;

安全方面: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网格实名制》、《安全月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师德方面:本次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分学习动员、重点检查、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1、召开活动启动仪式。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和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于5月12日前召开师德师风教育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组织学习幼儿园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4、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搜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案件,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5、公开“师德承诺”。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内容以告家长信的形式下发,在承诺中要公开幼儿园和镇教委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6、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各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一把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师德师风建设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消除师德失范行为查处过软的错误行为,要签定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安全方面:

1、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2、召开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兖教体字(2015)27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3、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二)重点检查阶段

1、查找问题。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小组,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师德师风建设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2、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环节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对于幼儿园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作用。

(三)集中整改阶段。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重点检查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分别制定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整改措施。要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

2、强化监督检查。

3、增加考评加分。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和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和安全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和安全的内容,逐项量化考评,建好学校师德安全档案,把师德师风和安全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形成合力。

(四)总结提高阶段

1、建立师德教育和安全培训机制。加大师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在教育培训中的比重,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修养、教师心理健康、民族团结教育等列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班主任等师德建设骨干进行师德教育专项培训,形成分层次、多形式、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培训体系。

2、建立师德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选先,三年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已取得称号的,要取消其称号。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师德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在对待违反师德行为安全责任的查处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安全和师德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班级要对问题要及时报告,隐瞒不报、不处理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认真总结本园师德优秀典型和亮点,同时要正视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形式。各班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针对存在问题,促整改、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就是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各班要依据该《办法》对照自己的工作,做好反思。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提升社会、家长、学生对本园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本园在门口公布专项整治活动受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本园电话:xxxxxx

第五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赖源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2010‟179号)精神,开展好“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乡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主要有以下重点:

(一)、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和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 4.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5.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打非”重点内容

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治违” 重点内容

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地区、部门和单位;

四、打非治理工作分工

(一)打非工作分工

1.安监站牵头查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2.国土所牵头负责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3.派出所牵头负责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有关建筑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

4.工商部门负责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赖源乡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查处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治违工作分工 1.安监站、国土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工作。要重点治理不分台阶开采、不按设计开采、违章爆破作业等事故隐患。国土所牵头负责矿山采空区的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采空区隐患,凡是能够充填的要充填处理,能够放顶的要放顶处理,一时不能充填或放顶的,要采取专门措施,严密监控。

2.安监站牵头负责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装备;治理“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

3.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主要以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事故为重点,严格查处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整改“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4.公路站负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5.水利工作站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8月10日至8月15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动员,使他们自觉地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8月15日至10月15日,我乡采取企业自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执法监察与突击执法监察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矿山、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进行全覆盖的执法监察,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予以严惩。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

10月16日至10月20日,乡组成督查组,对全乡各有关单位开展“排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为迎接县督查组对我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做好充分准备。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10月21日至10月30日,我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由乡政府组织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乡安监站将做好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结合起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三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确保工作实效。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凡是取缔、关闭的企业、矿山及建设项目,供电所要立即停止供电。加大 “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检查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到重点监管的企业和矿山检查一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整改的企业或有非法生产经营迹象的单位,要不间断地进行巡查,防患于未然。

(六)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乡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赖源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关于成立赖源乡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乡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詹晓明

副 组 长:邓信源

成员:马子吉 邱 辉

徐泽文 蒋林增 邱智忠 曾庆瑜 马华祥 曾桂培 吴振洋 曾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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