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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2022-09-28 22: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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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党支部委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采取“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采用直接选举。

3、选举应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召开群众会议、党员大会,按规定职数和选举办法,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酝酿确定候选人,报上级党委审查。

5、召开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6、选举产生的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构组成人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第二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学习程序,提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质量,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领导干部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重要文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3、学习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4、学习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

二、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

1、政治理论学习由局党总支作出年度及阶段性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的办法,把自学与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理论研讨、收看影像资料、请有关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结合起来,确保理论学习的时间和质量。决定单周周五下午为自学时间,双周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时间,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参学率达90%以上。遇有中央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政策发布,可随时组织集体学习。

业务学习由各股、队、室根据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学习业务知识。

三、具体要求

1、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请假、不会客、不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党支部请假。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严格考勤。

2、每名党员干部要有学习笔记,每年要撰写不少于8000字的读书笔记,写出1篇以上学习心得,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党支部,要求统一打印,亲笔签名。

第三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九、发展党员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基层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经常不断地教育和培养各条战线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明确此项工作的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简称十六字方针。

1、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降低标准,更不得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结构。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要注意使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结构包括改善年龄、文化结构和职业分布。

4、慎重发展。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有了入党要求,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党组织要坚持逐个培养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和党委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在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过程中,要防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的现象发生。

2、科学规划原则。依据组织建设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发展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一次,党委半年研究调整一次。

3、责任追究原则。对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把队伍带少了、带老了、带丢了,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违规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追究责任。

4、总量控制原则。发展党员要适当控制数量,切实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全县的发展总量科学规划本单位的发展数量,既不搞关门主义,又不搞突击发展,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点原则。发展的重点就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农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要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加大发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点为由,忽视其他行业和阶层,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议的原则。发展党员是集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一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它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研究、部署、落实,而不是集中发展、突击发展。

第四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指定支部委员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落实: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委员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月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总支委员和支部成员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五、本制度由局党总支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党建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党建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党建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

  党建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党建工作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建立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结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四、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党支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二、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三、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四、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五、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二、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三、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四、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适时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必须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党员联系群众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四、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监督。

五、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四、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六、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七、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八、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九、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党费实行月交纳、季上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报机关工委。

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一、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二、党支部建立:“一个手册”、“一本记录簿”、“八类资料夹”等工作台帐。“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一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八类资料夹”,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教育资料、计划总结资料、评比表彰资料、发展党员资料、转递关系资料、综合材料资料。

三、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1、党员手册由党员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加盖印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要按照时间顺序逐项填写。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应由收缴人填写签字。

2、党支部会议记录簿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并按照要求负责填写。每次会议和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活动)的内容等情况,重要会议要填写清楚到会人数、会议议题、到会人员发言要点、举手表决情况和最后的决议等内容。

3、支部行文资料夹,主要存放以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以时间为序整理好(下同)。

4、上级文件资料夹,一律存放上级机关党组织下发的文件。

5、学习教育资料夹,主要存放各种学习教育材料和书籍,以及学习方面的通知、方案、要求和学习考试成绩等资料。

6、计划总结资料夹,主要存放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换届选举时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7、评比表彰资料夹,主要存放用于评比表彰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含各种表彰表格和照片等)。

8、发展党员资料夹,主要存放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发展党员资料盒,应视情况按照申请入党同志分别集中存放。

9、转递关系资料夹,主要存放转入的党员介绍信、转出的党员介绍信等。

10、综合材料资料夹,主要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统计表、党员廉政情况材料、党员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类资料等。

四、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五、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本制度从20XX年7月1日起试行。

  党建工作管理制度篇三

一、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

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建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1)、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2)、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3)、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7:30—11:30 下午:2:3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4、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5、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6、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工资。

7、在医院上班的外地员工,暂不安排宿舍和吃饭。

8、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医院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医院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

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医院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医院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医院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医院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院长办公室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七、调职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任、院长办公室的书面批准。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八、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九、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十、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院长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一、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任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医院相关部门主任评议后,院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医院院长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任管理,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医院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医院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医院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医院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医院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医院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在医院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看过党建工作管理制度篇的人还会看:

1.党员学习积分制

2.大党委工作制度

3.机关党支部管理制度范本

4.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

5.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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