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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2022-09-28 22: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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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本饭店不仅是工作的地方,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也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必去服从本店规章制度的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本职工作.为了更有效的工作特做了此项规定,即本店的员工守则:

1.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10:00-11:00)

2.工作要服从上级安排,认真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申请,方可请假.

4.如要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向老板说明.

5.不准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以免打扰到在坐的客人.

7.要爱护本店财物,

8.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工作.

9.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本店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店里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员工个人的工作出现的差异过大危及本店利益都,扣除当日工作以及全年奖金.

员工不按时出勤按以下规定办理:

迟到15分钟后,记迟到一次,扣五元,累计三次部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扣半日工资

早退:如无客观原因,必须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如未完成,按早退处理,扣除半日工资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都可以请病假,休假期间无薪水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以向上级请事假,休假期间无薪水,休假期限以到如还未到店里报道者影响到店里工作,按旷工处理.

3.员工如果离职,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申请离职.予以批准方可离职.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都,压金不给

第三条:员工对客人的服务要求

1.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的为宾客服务,不做有损本店利益和声誉的事。

2.熟知饭店和本部门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机应答客人的有关问题。

3.爱护饭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4.各级管理人员须做到尽心尽职,现场督导,严于律己,做员工表率,不得以权谋私,以情违章。

5.严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6.不能无故旷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事不能继续工作),应事先请假,如果迟到要先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须经过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出生、学历等私人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汇报。

8.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若不能解决,再由老板出面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上级的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店外和饭店其他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1.服务员不得携带包裹进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上交部门。

12.工作中注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3.谈吐得体、态度温和,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聊天,不得与宾客争辩,宾客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善处理。

14.对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5.根据时间有礼貌地向宾客打招呼,尽可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第二篇: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档案工作,加强对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的档案范围

1.企业行政文书档案。包括法规性文件;各种合同及协议书;会议文件;工作计划、规划和工作总结;有关干部的任免、奖励和处分、调配人事材料;职工花名册、人事档案等。

2.企业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各种指标类定额类文件、企业管理方面的各种市场信息、劳动工资档案,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名册,产品质量、用户档案等。

3.企业技术档案。包括技术研究档案、产品档案等。

4.企业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档案、会计帐簿档案、会计报表档案等。

5.企业业务档案。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等。

6.企业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等。

二、公司档案管理体制

1.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各类档案(会计档案除外)。

2.公司指定专人分管公司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三、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各业务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各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以及工作日记、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4.工程项目,科研课题,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1.材料完整齐全。

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5.由档案部门对业务部门加以指导,协助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部门归档要求

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3.一个客户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4.贸易档案与往来函件分开放,贸易档案分笔次按各自的发票流水号放在文件袋里。

5.5.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档案室在收到业务部门的归档和各类文件后进行分流排列编日,作进一步的整理和局部调整等。

7.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四、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公司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五、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向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档案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政策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等。

4.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企业档案统计工作。

第三篇:公司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推进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董事长或(代理董事)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上报董事长或(代理董事)审核批准实施。

4、个人以及部门之间不得直接干预,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5、部门对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流程质疑问题或建议,可通过文字报告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

6、行政人事部可通过行政会议方式研讨解决。最终裁定权(董事长或代理董事)

7、各部门汇报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流程,不得越权、私定。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0元以上(上不封顶)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会议。

第四篇:员工日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xx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健康证明;

6、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报名照片(最近三个月拍摄);

8、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通知义务

员工的姓名、国籍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在发生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

第七条保证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擅自公开的禁止

负责管理员工个人资料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使用关系的确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的确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和员工就使用关系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

公司对员工设定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随时与试用期内的员工终止使用关系。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

员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内。

第十二条使用关系的终止

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

1、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无延长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时;

2、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3、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4、公司被其总公司决定关闭时;

5、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时;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员工的生日为准,其中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

第十三条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以及使用关系终止不当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以及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如存在的话)的约定。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作内容

公司决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表现等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公司关于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第十五条工作移交

与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应当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应当向公司清偿。

被公司决定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的员工,应当向公司指定的员工办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业务培训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要求,在必要时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应当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达到公司要求的培训目标。

第十七条考核

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次数不受限制),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和奖金评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以及与公司之间的使用关系是否存续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员工权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员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时、一个月最高三十六小时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即让员工加班。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

第二十条上、下班和休息时间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饭休息时间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时间八小时的范围内变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午饭休息时间。

上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开始的时间,员工应当在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岗位并且进入可以工作的状态。

下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结束的时间。员工的工作状态应当持续到下班时间。

员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应当得到所属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确认。

第二十一条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员工的休息日定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一日

2、春节:三日

3、国际劳动节:三日

4、国庆节:三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员工的其他休假日为:

公司创立纪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条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条带薪年休假

公司给予员工每年15日的带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员工当年度派遣期间不足一年的,每满一个月,公司给予一日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数次享受。分数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当年度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度。但是,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日数与历年累积的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的合计,最多不能超过30日,超过部分在当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从事特殊工作客观上无法享受全部带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四条带薪产假

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已婚的女员工所享受的带薪产假等的具体待遇和条件等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享受带薪产假的员工,应当向公司递交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特别带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享受特别带薪休假。

1、本人结婚休假:男子未满二十五周岁、女子未满二十三周岁的场合,三日。

男子二十五周岁以上,女子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场合,十日。

2、子女结婚休假:一日

3、配偶生育休假:三日

4、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的休假:三日

5、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的休假:二日

6、兄弟姐妹死亡时的休假:一日

7、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

前款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

第二十六条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分开享受并且一次超过二日的,则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管一次性享受还是分开享受,均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带薪产假等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特别带薪休假的,必须最迟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公司的同意。但是,公司认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事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擅自享受休假的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八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视为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应当最迟在知道无法出勤后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且最迟在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请病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时,应当向公司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写有病假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对前款规定的材料经审查予以确认后,给予申请病假的员工病假待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但未能向公司递交本条规定的材料或者未经公司确认的,不得享受病假待遇,实际就诊和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九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而无法出勤的,视为事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递交写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预定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在收到员工递交的书面事假申请书后,决定是否许可。由于情况紧急而无法事先向公司申请事假而缺勤的,应在休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补交事假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在认为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对该缺勤予以追认为事假。否则,该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在一年中累计事假日数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旷工

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对旷工员工的处分依照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员工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公司的许可。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和因私外出不满一小时的,视为一小时。

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十二条非工作会面

原则上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非工作会面。

第四章工资和奖金

第三十三条工资和奖金

有关员工的工资和奖金,依照公司制定的工资规则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

2、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3、服从上司的各种工作指示和命令;

4、严守公司的秘密;

5、爱护公司的财产;

6、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

7、维护公司的形象;

8、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9、遵守公司的包括本规则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

11、严禁在其他任何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任任何职务;

12、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

13、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14、严禁将各种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

第三十五条互相监督和报告义务

员工在遵守前条工作纪律方面负有互相监督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时的处分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下列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

2、减薪:在员工工资的20%的范围内,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为期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实行减薪。

3、停止发放奖金: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停发奖金一至二次。

4、终止使用:从处分生效日起终止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的使用关系。

第三十七条处分的对象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根据其情节轻重等,给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一个月内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

2、工作时间内在公司或者外出办私事的;

3、无故早退的;

4、无故缺勤的;

5、不服从上司指示或者命令的;

6、不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的;

7、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与来访者会面的;

8、使用公司财物办私事的;

9、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集会、宣传以及从事贴纸、揭示、散发传单等行为的;

10、因胁迫、侮辱等行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

11、向公司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申报的;

12、酒后出勤的;

13、在公司内吵架的;

14、在公司内从事赌博行为的;

15、在公司内从事暴力行为的;

16、策划、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17、怂恿他人从事在公司内被禁止的行为的;

18、未经许可将公司机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开于众的;

1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未经许可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内从事盗窃行为的;

22、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者个人的财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职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5、在禁烟区吸烟的;

26、将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的;

27、其他违反本规则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行为。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三十九条公积金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公积金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条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条设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遵守

员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第四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的任命

公司从员工中任命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被任命的责任者在拥有检查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负有一月一次向总经理报告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健康检查

公司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必要时,公司可以临时组织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员工不得拒绝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组织的健康检查。

第四十五条工作的限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该员工工作或变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该员工的身体健康。

1、由于疾病或者身体衰弱,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治疗时;

2、身体存在重大障碍,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3、经健康检查,被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第四十六条工作的禁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禁止该员工工作,以保障该员工及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

1、被确诊为患有传染病,或者有患传染病的可能时;

2、被确诊为患有精神病,或者有患精神病的可能时;

3、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如继续工作,可能导致病情恶化时;

4、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并被认为不适合继续工作时。

第四十七条复职及复工

员工基于第四十六条或者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后,如果经医疗机构证明,导致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情形已经消失,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职或复工。

第八章教育

第四十八条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公司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员工不得拒绝,并努力达到公司的培训教育要求。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培训

1、员工接受公司的派遣参加各种培训班、研修班所需的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经公司同意后员工自主参加的外语学习班及其他培训班所需的费用负担等,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规定。

3、员工参加各种由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委托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五十条申请办法

员工自主参加各种培训应事先向所属上司提交详细载有参加培训的理由、培训内容、具体时间及所需费用等内容的申请,获得所属上司批准后再向总务部申请。

第五十一条费用的赔偿

员工经公司同意后自主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参加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或在参加培训期间,因归咎于员工的原因而被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应全额返还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是,员工和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特别约定而受公司派遣参加的则不受此限。

第九章表彰

第五十二条表彰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表彰。

1、常年认真工作、成绩卓越、成为员工模范者;

2、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3、能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利或无利于公司的重大事项者;

4、对预防或防止灾害的发生有功者;

5、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贡献者;

6、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以及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

7、积极参加各种与业务有关的研修、培训、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

8、其他公司认为需表彰者。

第五十三条表彰方式

公司给予员工表彰的方式为:

1、奖状:颁发奖状

2、奖金:颁发奖金

3、奖品:颁发奖品

4、表彰休假:奖励休假(具体日数由公司决定)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给予员工二种以上的表彰。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和人才派遣合同的关系

本规则没有规定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约定的事宜,适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适用该特殊约定。

本规则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均无规定的,适用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本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如有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则以现行法律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

中国的法律发生变化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时,公司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的公开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应当熟知本规则的内容。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

第五篇:公司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仪容仪表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1、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2、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3、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4、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3、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

4、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5、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6、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8、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9、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总述

1、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考勤制度

1、周一至周日全员在岗。每天2人值班,1人为主班,1人为配班;其余人员按行政班工作时间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5:0―0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时间为:9:30―17:00,中午不休息。

2、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4、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5、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6、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三、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300元。

4、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请假规定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五、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六、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采购

1、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3、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4、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二、分发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第四章、卫生制度

一、办公室日常卫生由值班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保持自己办公桌周边整洁,清爽。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二、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合同管理组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四、合同管理组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五、各分公司、各部门员工可在合同档案管理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分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组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六、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防火,防潮。

七、合同文档必须专人负责。

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应有较完善的旅行社财务管理制度,并加以实施。具体操作如下:

一、对财务人员的要求

1、所有参与财务管理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按章办事。

2、总经理审批一定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如果因特殊情况超出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执行。主管会计要及时做好各项报表和账目,现金会计要及时准确地把每天发生的收支情况报给主管会计,并要谨慎审核各项开支实行钱账分开。

3、现金会计和主管会计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账目要每月一结,每月一核算,每月一公布,做到账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开支审批

1、所有办公室开支要先做出预算,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复后凭借条从现金会计处借款,凭发票报销。无批条擅自开支的不予报销,由个人自理。如总经理不在单位时,必须经电话征求同意后方可执行。

2、办公开支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若时间紧急且有人外出必须电话征求同意后方可执。

3、各位员工的开支要及时报给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处报账。

4、所有报销单据一律粘好,干净、利落、美观。

三、团队账目审批

1、所有团队、散客一经签订合同,应及时把所收团款交到财务部,不得个人保留团款,一经发现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

2、原则上团款专款专用,导游外出带团需从财务部借款时,现金会计必须查看该团团款回收情况,以计调部出具的预算单上所需金额为准借出费用。如需垫款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签字,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现金流量。

3、所有团队的支出一律由计调部出具团队预算单,并签字后报给财务部,财务部要严格审核各项开支是否在预算内,各种票据数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报账。

4、所有团队团款出团前付80%,余款在团队返回后三日之内必须全部结清,出现呆账、坏账追究责任,谁造成的损失谁负责;散客出团前必须全部交清费用,否则不予发团,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5、所有团队在报账时必须有协议合同、费用确认单、费用明细清单等,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报账。并装订成册。

四、业务经费开支审批

1、公司所有因业务需要的开支必须事先征求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2、业务经费包括:请客、送礼、乘车费、等其他开支。

3、总经理对业务经费进行监督。

五、其它补助

1、员工当月业务电话费用按照各自的标准,月初有办公凭话费清单统一报销,总经理标准:实打实报;部门经理:120元/月,不超过120元按实际发生报销;业务员:80元/月,不超过120元按实际发生报销,

2、伙食补贴按每天10元,30天计算,300元/月,

六、财务部与计调部的合作

1、财务部与计调部之间要协作共进,互相帮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2、计调部每天下班之前把当天的所出团队情况报给财务部,以便财务及时掌握所出团队的情况,并做好团款的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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