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医院各种规章制度》。
1、严禁本院人员在单位私自销售药品、耗材、器械。
2、严禁私自收费,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2倍连带责任罚款,再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严禁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检查、诊治,如患者确需到外院检查、诊治者,必须报请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违反一次罚款300元。
4、严禁私自对亲属、患者进行免费检查。未经院长允许,如有私自检查,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处以该费用的3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1.5倍连带责任处罚。医院在职员工及员工直系家属涉及就医优惠的,都必须经过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惠(注:直系家属指员工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其他亲属关系不属于直系家属范围)。
5、严格禁止接受患者、患者家属、供应商的红包、回扣,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处以该项金额的3倍处罚。
6、严格禁止酒后上岗,因工作、公务活动需要午间饮酒,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中层以上人员须经院长同意。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再违犯者加罚1.5倍,第三次开除。对饮酒后影响工作,造成医疗事故(含交通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本人全部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禁止在办公室内、办公区和值班室抽烟,发现违反此项规定人员每次罚款20元。
8、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和擅自离岗;严格禁止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玩弄手机;违犯一次罚款100元,违犯多种情况者叠加处理,情节严重者解聘处理。
9、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都不得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否则,视情节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10、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患者冷、硬、顶,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患者,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11、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
12、爱护公共财产,凡因个人不负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13、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14、不得在公共场所会私客,不准聚众聊天、不准上班时间带领孩子,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检验室、治疗室、仓库、药库、药房、收费处等。不准在值班室存放车辆及杂物。违犯一次给予处罚100元。
15、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被调员工自接到人事部门调动通知后,在要求时间内办完交接手续,前往新的科室岗位报到 。不准擅自自行调动岗位。
16、必须24小时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外出离开县域境内者须事先告知主管院长。违反任一项者给予经济处罚50元。
17、任何人不得私下打听别人的薪酬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谈,否则,给予问问题及回答问题者双方每人处罚500元。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Z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全院干部职工均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高薪聘请、外聘专家除外)。
1、在当月正常出勤前提下,无特殊情况,本月内常白班可以正常调休假4天;值班人员除下夜班休息外,当月调休假1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春节假期共休6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和岗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休日,当月休息日未休完者下月不累计。
2、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夏季:上午7:5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7:50―12:00,下午13:30―17:00)。未按时在指纹签到机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3、因公出差、学习、下乡,谁主导谁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考勤统计、并签字,于该项活动结束后上报办公室备案核实考勤情况。
4、胸牌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规范,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5、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3号前将《科室人员考勤表》上报办公室与指纹打卡机核实核对。
6、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以备核查,并不定期抽查员工在岗情况。每旬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享受保险金的职工须符合:单月工作满20天(含20天)以上,医院部分全额交款;单月工作不满20天(不含20天)以下,医院部分按日核算金额交款;育龄人员在院长签批产假假期内,医院部分全额交款,否则,医院不为其缴纳保险金;
8、福利。月福利:未超出常规调休日,当月无违纪现象,可享受医院月福利待遇。年终福利:入职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除常规假期外,年度请假累计未超出30天,无违纪、无受处理者即可享受年终福利待遇。其他福利:入职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年度内请假累计未超出30天,即可享受医院其他福利。
9、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在10分钟以内者给予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未超30分钟者给予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给予罚款100元。
10、旷工半天扣1天薪金,另加罚金100元;旷工1天扣2天薪金,另加罚金200元;旷工2天扣4天薪金,另加罚金500元;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半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薪金包括基本工资、福利及奖金。
1.制订医院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按期布臵、检查、督促、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定期检查医院的各项工作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从严治院、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负责审批全院经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合理调配使用全院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6.抓好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和门诊部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医疗、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抢救工作,不断地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负责领导全院预防、保健、传染病管理、食品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领导门诊急诊工作以及病房、手术室重症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
6.负责全院医务人员日常工作及体检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诊部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门诊部的医疗、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体检等工作安排。
2.制定本门诊部的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3.负责对外业务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4.领导本门诊部人员对病人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完成医疗任务。
5.组织本门诊部人员学习,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门诊部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医疗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贯彻医院的政策、方针。负责本科的医疗、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体检等工作安排。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咨询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发生,对本科有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医院。
护士长职责
1、在临床副院长领导和科主任的指导下,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检查了解病房的护理工作,参与并指导危重、手术病员的护理,督促护士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随同科主任查房,参加会议及病例讨论。
4、负责护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艺术,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议,积极开展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6、负责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7、保持病房整洁、安静、安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器械的管理。
8、严格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认真书写交班报告。
9、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病员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努力加以改善。
10、协助内务干事完成医疗质量统计工作。
工作制度
药剂房工作制度
1、应核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查对后方可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要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含有毒、限制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制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办理。
6、配方时必须使有符合有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技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7、中药方剂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泡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8、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要对剂型、色、味等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并需耐心向病人及家属说明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0、急诊处方必须随时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1、药品要及时补充,补充时要细心核对。
12、调剂台等要保持清洁,储药瓶按固定地点放臵,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加原处。
13、其他人员非公不准进入调剂室。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报告一般应与当天下班前发出,急诊检验标本随做随报。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 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血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与指定地点焚炼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料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功能检查工作制度
1、需作检查的病人,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人是否按要求作好准德,危重病人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格消毒仪器和用具。
2、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4、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医生工作制度
1、各位医生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上班期间必须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3、值班医生必须全面负责住院病人的医疗工作,夜间查房一次。 值班医生负责接诊当天第一位住院病人及下班期间病人,其余由副班及在岗医生接诊。
4、凡住院常诊病人必须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日志。24小时完成病历。
5、出院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各种文书总结。
6、住院医生每天至少巡视病房2次。
7、手术患者住院,术前应完成病历记录并作相关检查,在作好术前准备的前提下方可通知手术室安排手术。按照外科质量管理的要求,加强术前、术中、术后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8、凡属医保患者,为了对医保基金负责,必须作到诊断、医嘱、处方、申请单、报告单、病程记录、清单相一致,出院者按规定进行出院带药。严禁“坐车”检查,“坐车”吃药。
根据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医院高值耗材管理现状,本着边摸索、边完善、边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进购管理
1、经营企业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院器械科负责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
2、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使用科室需要时由经营企业随时供给。
3、经营企业所供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附带高值耗材相应资质证件,由物资供应科存档备案。
4、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凡因不符合经营范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经营企业负责。
二、验收管理
由于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和科室使用高值耗材的特殊性,医院高值耗材的验收管理实行追踪验收制度,由经营企业按照器械科要求提供高值耗材资质证件,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
三、价格管理
1、心内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心脏介入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
2、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人工关节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人工关节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各种植入性钢板等严格执行招标办、设备科共同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跟标进购。
3、心内科、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因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商标等因素不在跟标进购序列的,参照《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同一系列产品价格执行。
4、消化科、脑系科、眼耳鼻喉科、放射科、血管室所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低于行业内市场价格进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