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餐厅对员工的规章制度(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餐厅对员工的规章制度(合集)》。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3、宿舍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4、宿舍公用设施人人平等,一人一柜。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准占用他人衣柜,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回行政人事部办公室。
5、凡调出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离前退还用房及物品,否则公司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
6、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物品,人为损坏公用物品照价赔偿,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应及时报行政人事部进行安排修理。
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罚款10―20元。
8、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宿舍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9、员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对自己的财物负责。
10、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11、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12、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22:30分后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宿舍长的批准,否则,按违规处理。
13、以上规定要求每个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宿舍长有权劝阻,如劝阻不果,可以上报。
14、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5、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每日三餐时间:早餐7:00―8:15,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7:30。如班集体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就餐,须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二、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不嬉笑打闹。领到饭菜后一律在餐厅用餐,严禁将餐具带出餐厅。
三、注意用餐文明,餐厅内不得喝酒、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四、爱护餐厅设施,保持餐厅桌面、地面、墙面的清洁,协助餐厅工作人员搞好餐厅卫生。
五、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里。
六、餐厅工作人员要统一服装上岗,打菜打饭时要戴口罩,工作时态度和蔼,举止文明。
七、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人员健康证》上岗,碗筷及其他餐具要严格消毒。
八、餐厅管理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层层把关,不得将霉变或过期变质食品加工成饭菜卖给广大师生,一经发现,将按《食品卫生管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然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人事制度
1、新员工入职试用期为三天,试用期间无工资,无休息,正式入职时第一天起薪。每月15号为发薪日,结上月1―30号工资。
2、正式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6个月一签。不满6个月不准提离职。合同到期可续签。每三个月涨工资100元,1年涨工资400元(工龄工资)。满6个月后提离职需提前1个月交离职申请‘
3、服务员薪资:底薪+提成+工龄工资+满勤
传菜员薪资:底薪+奖金+工龄工资+满勤
收银员薪资:底薪+奖金+工龄工资+满勤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与打卡考勤相结合,月底有部门主管将考勤交到人事部,财务部。
2、迟到: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次扣5元,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每月迟到累计3次改为每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
3、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并被扣罚5-30元(根据情况定)
4、病假:请病假需区级医院的病假证明或药店开具的售药票据方可,批假后扣除当日工资,病假可抵公休。
5、事假:请事假需提前一周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才可休假(突发事件除外)请事假一天扣两天工资,不可抵公休。最长不可超过三天。
6、矿工:
①迟到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②未经批准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一天扣两天)。
③轮班,调班,值班不服从安排者,强行自由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④旷工累计3天,视为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
7、不得用于机或他人代替请假,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性扣除(半天―三天工资)员工如有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未请假(突发事件)需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同意补请假手续(不能越级)否则按旷工处理。
8、打卡签到,员工到店先打卡,每月每次漏打卡一次罚款5元,每月漏打卡签到不得超过3次,第四次起扣罚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准时打卡,可按照签卡处理,不计算在漏打卡签到范围内。员工不得代人打卡,如有发现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三、离职工资
1、所有离职员工工资于下月15号到店领取。
2、未经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发放。
3、新近员工未满6个月者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
4、离职员工的薪资构成:当月出勤天数+提成。无工龄工资。
5、离职员工未交工装工牌者不予发放工资,工牌丢失扣除工本费10元,工装未洗上交者扣水洗费20元,工装丢失,损坏(正常磨损除外)扣除工装费150元,未干满三个月离职者扣除行李费100元。
6、被公司解聘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含提成不含奖金。
7、针对个别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没有工资(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窃取他人财物,顾客财物或遗留财物据为己有,严重损害店内,顾客利益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第三条管理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员工餐标准
1、酒店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行业标准,特规定中餐和晚餐标准为4元/餐,早餐为2元/餐。
2、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物价水平,并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第二条用餐时间
早餐:07:30――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6:30――18:00办公室人员中餐和晚餐的就餐时间分别是:11:30和17:30。
3、凡酒店员工亲属需在员工食堂就餐的,每餐按照5元计算(用餐前到行政人事部备案、缴费)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
2、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聊。
3、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员工应热情周到,彬彬有礼,一视同仁,严禁与员工争吵,虚心听取员工意见。
4、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5、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燃气、电源。
6、食堂员工应每年检查一次身体健康状况,确保餐饮的卫生。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1、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购买的蔬菜要分拈腐叶并清洗干净,气温超过22℃未经冷柜保管的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工作台面干净、整洁。
4、食堂内部地面、工作台面每天清洗并保持清洁。
5、食堂外部环境每天清扫,员工餐厅要随时保洁。
6、定期组织灭蚊、灭鼠、灭蝇等四害消杀活动,消杀前餐具、食品要隔离保管,消杀后要及时清理窗台及墙壁等死角,打扫卫生,清洗工作台面、地面,以确保安全。
7、泔水桶每天打扫,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第五条采购及核查
1、采购人员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蔬菜类可至批发市场购买。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采购员、厨师、库管共同进行入库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采购员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5、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流动吸烟。
5、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二条用餐管理
1、员工餐厅用餐实行个人实名刷卡制度,一人一卡,每张卡每餐只能使用一次。
2、餐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餐卡若有遗失或损坏,需重新到财务部补办,工本费20元。
3、各部门员工应按酒店安排的时间轮流用餐,就餐时间为30分钟,员工当班期间必须在员工餐厅范围内用餐。
4、餐卡内金额不得转为现金。
5、每月最后一天餐卡集中充值,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天充值。
6、员工就餐须配戴工号牌,自觉排队按顺序领用食物,严禁穿拖鞋到员工餐厅用餐。
7、用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管理人员管理,文明用餐。未经批准,不能带亲戚朋友进入员工餐厅用餐。
8、餐具由酒店统一配备,不得将饭菜及餐具带出餐厅,用餐人员必须从员工通道出入餐厅,不得从其他通道穿行。
9、用餐前要进行刷卡,无卡者不得用餐。
10、辞退/离职时,餐卡必须归还至人事部,若有遗失或损坏,需缴纳20元工本费。
11、用餐期间,不准向餐桌上或地上乱倒、乱扔饭菜。用餐完毕,严禁将饭菜倒入洗碗池中,应统一倒入指定的泔水桶里,做到人走桌、地两净,餐具应放在指定处,并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
12、用餐人员要养成勤俭的习惯,严禁浪费,一经发现倒饭等浪费行为,将处100元以上罚款。
13、外来食品也不能带入餐厅。
14、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餐位的循环使用。
15、爱护餐厅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16、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餐厅有权报行政人事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取消用餐资格。
第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解释。
3、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树立酒店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增强管理力度,加强对员工制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洒店制服的管理工作,包括新购入制服的验收、发放、收回、洗涤、缝补、改制及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三、购置安排
1、酒店每年统一为员工制作冬、夏各1-2套制服一次。
2、特殊情况,需要购置新制服时,需求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购置申请。
3、配发制服时由各部门依据在册的正式员工人数登记领用。
4、制服配装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酒店领导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制作款式;
(2)数量:春秋、冬服装各1-2套/人,厨师3套/人;
(3)尺寸:管理人员由承制商根据套量尺寸制作服装,普通员工由采购员根据大中小号统一进行采购。
四、制服配备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人力资源部按配装标准发放制服,并办理登记手续。
2、批量员工制服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人力资源部,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向采购部申购。
3、制服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
4、新招一线服务人员,尽可能穿用库存回收的制服,若穿着不合体者,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统一制定。
五、制服发放、收回、更换
1、发放:人力资源部单独建立制服收发账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分部门、分员工记录发放细节,要求记录收发时间、员工工号、姓名、制服名称及数量、新旧程度。
2、收回:一线服务人员离职或调离酒店时,应将所领制服退回洗衣房,由洗衣房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表》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管理人员离职或调离酒店,未交还制服者,穿用不满一年,扣除服装标准费用的40%,穿用满一年者,免扣服装费用。员工办完制服退还手续后,所在部门负责人方能同意其离职或异动并签字;员工未办离职手续且将制服带走时,员工所在部门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洗衣房,若不告知洗衣房,则对部门负责人处员工带走制服价值10%的罚款;离职表上无洗衣房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工资结算。月末,洗衣房将员工带走的制服名称数量书面通知财务部作相应账务处理。
3、更换:员工在酒店内部发生岗位异动若需变更制服时,应凭岗位变更通知书到洗衣房办理制服换领事宜。
六、制服换季
1、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2、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
3、换季时,人力资源部必须将制服送洗干净方可交仓库存放,以便下季使用;仓库保管人员在存放前必须检查制服的完整性和破损程度,写明此员工的姓名,制服新旧程度,制服使用时间后方可入账、入库。
七、制服换洗、修改
1、制服由洗衣房统一换洗。
2、员工制服不得由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3、制服换洗周期要求:对不同级别,岗位及制服的材料区别规定(具体换洗周期由洗衣房制定)。
4、洗涤:洗衣房应分部门作好洗涤的收发记录及签字手续,并于月终时按洗涤部门汇总统计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洗衣房应保证洗涤后的员工制服整洁美观。
5、缝补:洗衣房对少扣、拉链坏、脱线等可以修补的破损应及时处理后再发给员工。
八、报损、盘点及其它事项
1、报损:对不再使用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制服,应由洗衣房提出报损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共同认定确需报损并经总经理报批后,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制服退回入库。
2、领取的新制服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领取的新制服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30%赔偿;制服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3、其余未尽事宜由洗衣房根据制服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酒店领导酌情处理。
4、盘点:洗衣房对员工遗失或损坏的制服做好记录,如果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制服丢失或损坏的,洗衣房应向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向责任员工收取赔偿款。
5、洗衣房每季定期应将留存在洗衣房的所有制服盘点,并对各部门员工在用的制服进行核对(财务参与监盘)。
6、押金的交纳与退回:员工就职需着制服岗位时,应按规定金额交纳服装押金后方可领取制服,管理人员为300元、普通员工为200元,一月后退还;员工离职时应退回所领制服并经洗衣房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有制服丢失或严重损坏,则按规定赔偿。对于损坏较轻者,由洗衣房酌情将扣款额注明在离职审批表中。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处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8、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制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制服上岗,影响酒店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酒店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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