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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可分为经理办公会议、工作会议、职工大会和业务会议等。介绍会议召开的周期和会议内容等事项,以及一些必要的总结。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签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介绍。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介绍。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三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决议及工作纪律。
第一章、员工工作准则
第二章、员工行为标准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辞职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一、员工工作准则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公司决定和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积极献计献策,推动公司的发展。
3、树立团队观念,讲究集体协作;积极沟通,相互学习;避免猜忌,抵制是非,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
4、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内部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违反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9、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0、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12、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3、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二、员工行为标准
1、工作时间应注意个人仪表仪态,着装整洁明快、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
2、办公区域,不得喧哗、嘻闹。
3、早晨上班遇领导或同事应相互问候。
4、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对领导用“职务称”,对同事用“姓氏称”或“姓名称”。
5、接听电话应用普通话说,切忌大声、生硬或用方言应答。通话语言简明、不聊天或说与工作无关的事。
6、爱护、节约办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归回原位。
7、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因公外出时向部门领导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时间等;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接待室或会客区内进行。
8、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办公区域进食、聊天、高声喧哗。
9、未经许可不得随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资料等。
10、树立与加强保密意识,严格尊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标准。
2、春夏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6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2、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部门主管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4、员工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就返岗。
5、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6、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在早晨八点三十分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8、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9、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不予记发,另扣发当天三倍工资。
四、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
6、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7、对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
一个月工资,同时必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会公布其行为。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附则
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募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二、甄选
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后任用。
三、录用手续
1、员工任用由办公室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办公室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
(3)、资历、资格证书、上岗证。
(4)、一寸相片三张。
2、填写《人事资料单》,它将记录你在“韵达快递公司”的成长过程。
3、招聘人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相关工作和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
四、试用
为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五、正式任用
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
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办公室。
(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
第三章工作规则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工作需要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以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超时工作
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班。
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x小时工资率x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x小时工资率x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x小时工资率x300%
(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三、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其他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打卡,办公室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工处理,并予以惩处。
4、员工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者,应及时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部门经理许可后方可外出,未经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应提前向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打电话报告,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货次日应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签名更正。
7、迟到、早退
(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两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8、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位者,均以旷工处理。
(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
(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根据当事人认错态度的深刻程度,作罚款或辞退处理。
四、工作制服
1、每位员工均获发完整的工作制服。
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并保持整洁得体。
3、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尽快补领。除制服自然破损外,其他须照价赔偿。
4、所有公司制服,员工离职时必须全部交回公司。
五、其他配备
1、为使员工能顺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实际需要的配备给员工使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工具、文具和交通工具等。
2、员工因不小心令配备物品有所遗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在补领时,公司会要求照价赔偿。
3、除自然损耗外,员工在离职时必须把所有的配备必须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则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5、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6、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
7、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8、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务,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9、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七、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三种,但得酌情并用)
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
(1)、对于管理制度或技术等事件,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举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时间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八、纪律处分(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四种)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者。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8)、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者。
(9)、破坏环境卫生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公共财物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外人如工作区参观者。
(5)、携带危险物品入工作区者。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违反公司规定带出物品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解雇。
(1)、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5)、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6)、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7)、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者。
(8)、就职期间在外从事同类行业者。
(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0)、在公司内赌博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2)、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行为者。
(13)、值班人员未经管理者擅自不到岗者。
(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约定或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8)、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19)、因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九、员工投诉
1、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管理者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管理者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2、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十、员工离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合同者应于一周前踢出书面申请。
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3、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
4、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办公室所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5、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6、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办理合同终止、退保、结算工资手续。
7、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在通知期内,如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十一、保密规定
在未得公司书面同意前,员工不得泄漏公司有关策略、研究、财务及其他机密资料予外界人士或与此资料无关的员工。如违反规定立即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按照有关法律条例予以追究,此项限制在员工离职后任然有效。
第四章话务员守则
为了公司更进一步发展,加强公司的管理化,树立韵达快运的良好品牌形象,话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要提前申请,必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准假;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临时请假。
三、语言文明礼貌,语气温和,坐姿端庄;对客户或网点等来电,应作耐心细致的解答,做到不厌其烦;不得出口伤人或随意挂电话,摔电话;结束通话时要让对方先挂断电话后,才能放下电话。如因人为造成话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寄递业务和快递服务的要求,不得随意报价。接客户电话时,要听清楚地址,做好记录,及时通知业务员。并及时下单给该区域的业务员,如遇到问题及时联系该区域的区长,做到每个电话个个有落实,绝不允许搁置不办,一拖了之。
五、认真查询,及时答复,急客户所急,对客户托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推诿或任意搁置不办。
六、准确掌握延误件、破损件、遗失件的投诉处理要领;熟知问题件、遗留件、交接件的办理流程。及时处理错发件、疑难件,认真记录,不得马虎,不推诿。
七、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公司全面运转方式,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八、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绝不能延误。
九、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搅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
十、不准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上私人网,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一、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客服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接听客户电话,如不接听来电,或者故意按断来电,一经发现,将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二、监督业务员派送件与收件情况,发现状况如实、及时上报。
十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十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得浪费使用。对个人使用的电话电脑等相关公司设备,如因个人原因出现损坏的,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故意损坏的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十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十六、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十七、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爱护的团队精神。
第五章附则
对本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总经理或办公室,务求公司与大家能有一个共识。公司将根据国家及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随时对本手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并随时通过文件、公告告诉大家所更改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xxxxx有限公司;员工是指xxxxx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19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3月24日生效。
一、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决议及工作纪律。
第一章、员工工作准则
第二章、员工行为标准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辞职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一、员工工作准则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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