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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规章制度

2022-09-15 19: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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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公司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术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制定招聘方案;

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方案。

五、公司在招工钱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由公司副经理主持面试或试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车间)协助;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或试工,用人部门(车间)协助。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录用未成年工时,还要填写《未成年工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厂牌、出入证、考勤卡、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应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十、公司实行新录用职工上岗健康检查制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工作满1年、年满18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的,要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

公司对从事未出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十一、录用职工后,应给其开具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应注明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的时间和地点。录用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职工签收保存,另一份由职工所在部门主管人员签具职工上岗时间,并经职工签字认证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收回,存入职工档案。

录用职工后,应同时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职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8日内书面通知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应聘要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文凭、技能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求职者提供的证件有:

1、近期免冠照片4张(录用登记表1张,出入证1张,居住证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计划生育证明;

4、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毕业证等);

5、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职工提供个人虚假信息和证件的,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职工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

职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录用后,一经发现便报公安机关,有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十四、求职者应在求职申请表中承诺与其他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

十五、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

2、吸毒人员、逃犯;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患传染病和患职业病应退出劳动岗位人员;

5、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应聘岗位的人员。

十六、公司在招用特殊工种的人员时,要把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录用条件。所有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均要持证上岗。

难以招到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人力资源部应尽快报公司批准,招用其他人员,并按照本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其参加培训。

无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

十七、接收在校学生到本公司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同学校签订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协议,明确学生的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生活待遇、安全卫生事故责任等内同。

十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将全部职工的有关情况记入

第二篇: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有效加强班组的劳动纪律,规范班组成员的行为,保证班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1分钟罚款1元,迟到30分钟报综合办,按旷工处罚;

2、旷工一天罚款100元,1个月内旷工3天,第4天起视为自动离职;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无故拒绝;

4、请假需提前与班组长沟通,写请假条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需事先电话请示班组长。

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对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程度,处以20-200元罚款:

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着工装,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时擅离职守,睡觉,看杂志,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服从领导安排;

4、工作时间酗酒、赌博;

5、公司领导打电话不接,并在半小时内未回复;

6、谎报实情者;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以上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范围:

l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l本规章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之从业人员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员工录用以宁缺勿滥,行业精英为原则,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一律签署聘用劳动合同。

2、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选录用的原则,采用社会招聘、人才交流机构介绍、本公司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招聘。

3、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录用手续并签《试用员工协议》,进入试用期。

4、试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3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员工转正档案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鉴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享受转正后工资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房贴及保险,员工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视员工表现,最长可延迟至员工工作满半年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业绩欠佳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1周者,不发工资。

6、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l个人身份证明

l人事资料卡(个人简历)

l本人免冠登记照片二张

l其他如要之文件(如专业资格合格证或学历证件等)

三、辞职、辞退、解聘

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个人辞职应写《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

2、申请辞职者,未经总经理审批之前,须坚守工作岗位、经批准后,不再安排具体工作,该员工应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其间只发基本工资,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3、公司辞退员工,由人事部门在征得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意见后,向被辞退员工提交解聘通知,并要求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4、公司辞退之员工在办理所有移交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只发给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5、公司辞退员工有特殊原因时(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发所有薪金。

6、离职者佣金结算自离职之日起1月内支付60,预留40在3个月内结算。

7、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通知书》;

(2)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与公司有关的来往帐目;

(5)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员工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其在劳动合同期内产生的有关费用。

3、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此合同(协议)与合同书,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应。

四、劳动合同

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合同年限为以下2种:

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定1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3、签定合同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合同书》;

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3)《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4、签定合同后双方权益:

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

2)员工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如对合同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合同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

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7)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合同法规处理。

五、兼职聘用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兼职人员签定合约,合约期限为一年,可以续签。

2、兼职人员不需经过试用期限,不定级,每月一次性发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动及春节例外);

3、离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实习人员的管理

1、公司录用的实习人员可分为两类:

1)有薪实习

2)无薪实习

2、实习人员不与公司签定合约,但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实习人员须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4、实习人员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四篇: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5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19本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争议

3.20本公司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经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通过工会再次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协商。上述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双方可向管辖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培训教育

4.1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人人必须接受培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厂纪厂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GMP普及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上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给予传、帮、带,直至能独立操作。

4.3公司对员工考评分为试用期考评,年终考评二种,并由各部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4.4经同意外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回厂后,应向办公室提交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书原件,以便归档工作。

4.5员工录用后厂办应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包括录用审核表,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员工的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家属,教育程度和其它个人资料等,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4.6公司建立规范的员工在厂电脑档案,记录员工信息,记载员工在厂时间的业绩,培训、考核等个人信息,并按厂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7办公室每年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进行更新补充。

第五章:薪资福利

5.1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5.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5.3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5.4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5.6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5.7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8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5.9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5.10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5.11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5.1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5.13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5.14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5.1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5.16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5.17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5.18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考勤

6.1员工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6.2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为当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办公室把各个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汇总归档备查。

6.3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厂,必须凭出门证方可离厂。门卫严格把关,监督检查。并在月底将出入证交生产科备查。

6.4旷工:员工擅自缺勤、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超过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6.5无故旷工者月奖金全部扣除。旷工一年累计满天,当月累计满天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旷工处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里。

6.6若员工因突发事情而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则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认可,回厂后补办请假手续。

6.7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天以内经所在班组同意报部门批准;请假~天须经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

6.8请病假天以内必须凭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书,由部门经理批准;~天由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由厂长批准。

6.9医疗期:在本单位连续5年工龄以下为6个月;5~10年以下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6.10员工因工受伤或见义勇为受伤者,其医疗期给予工伤病假,工伤期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第七章:加班、调休

7.1工厂实行每天8小时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补休或超时工作报酬。

7.2员工按生产要求双休日加班的工厂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同时也可根据情况支付加班工资。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填写加班单,加班单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时间,否则一律不视作加班,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7.4安排员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5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6安排员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7有关特殊部门的节假值班费按照原计算方案执行。

7.8结算方法:由所在部门制表附由生产厂长签字后的加班单报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时间;加班后的第二个月号以前)

7.9员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则上累计存休不超过5天,超出5天由部门安排调休,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调休都以不影响生产正常工作为前提)

7.11员工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办理调休手续,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方式与部门经理请假,后补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

第五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实验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实验服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实验服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实验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四、配发数量

每人一套

五、实验服制作

1、实验服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实验服每一年更换一次,由技术部负责统计使用实验服一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实验服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实验服制作完毕后,技术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实验服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实验服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实验服,可根据公司实验服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技术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技术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当备用实验服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实验服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技术部所有员工进入实验室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实验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实验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九、工装折旧

1、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实验服费用。

2、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成本价100%费用,被辞退收取实验服成本价8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实验服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实验服成本价/套,)。

十、遵守事项

1、进入实验室必须着实验服;

2、员工对配发的实验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实验服;

5、实验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技术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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