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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上班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必须本人亲自签到。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二次以上者每发生一次处以罚款处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罚款50元)。
3.行政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佩戴胸牌;车间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工作裤,佩戴胸牌,穿劳保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如不按上述要求穿戴者,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10分钟和下班前10分钟对办公室进行整理与卫生工作,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办公桌面不允许乱堆乱放,香烟头不允许乱扔(尤其是花盆里),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6.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锁好本部门的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及不必要的浪费。如没关门窗及设备电源,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记录人等重要信息。
8.公司员工外出办公时要向领导请示,说明去向,并在公司前台工作簿上登记。
9.公司员工如有特殊私事外出要向领导请假,在公司前台工作簿上登记,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请假制度详见本公司考勤制度)。
10.当天能够完成的工作不得拖延至第二个工作日完成。
11.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2.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3.每周一的公司例会关联人员必须准时出席。无故缺席者,出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出现二次以上者每出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50元人民币);无故迟到者(公司规定的开会时间十分钟后到达的一律视为迟到),出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出现二次以上者每出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如出现例会因故不能按期召开的情况,例会召集人要及时发出通告。
四、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部。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x市xx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和造就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岗位需求为依据的员工准入机制,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应按照公司定岗定编规定,统筹规划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提报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需求计划,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的使用、调剂和招聘。
第六条公司坚持人员内部调剂的原则,内部无法调剂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的招聘与录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前,若公司有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以《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单》书面征求员工的意见。员工必须在收到通知单后的10日内明确答复,并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回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或员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员工答复不明确的),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调出或自愿离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手续清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离职手续。
与公司另有约定的人员,必须按协议履行完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专项协议(培训、借调、保密等),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员工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员工培训按《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新录用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或《子公司考勤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员工薪酬、绩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建立员工考核评价机制,为优秀员工成长提供平台和晋升机会,具体执行《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员工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员工定职及在公司内岗位变动调整,应按《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程序执行。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由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各类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权利。
3、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权利。
4、享有国家、自治区政府规定的节假日休假的权利。
5、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有监督权。
7、对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权。
8、对违法违纪的行为有制止和检举权。
9、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的义务
1、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3、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调动。
4、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
6、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为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六章奖惩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条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办法执行《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奖惩事项,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获公司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享受规定的物质奖励。
员工有其他先进事迹或重大贡献,奖励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奖励程序
1、由员工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子分公司提出奖励申请,并附有关事迹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公司审批。
2、对员工的奖励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奖励决定生效。对奖励有争议的,由公司工会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
第二十五条对员工的惩戒
对员工的惩戒按照不同程度错误分为批评教育、待岗学习、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三种。其中待岗学习分为:待岗学习1个月、3个月、6个月。对待岗不足1个月的惩戒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评教育: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进行。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
二、待岗学习
待岗学习应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所在单位安教科负责组织相关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相应岗位。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1个月:
1、违反公司的劳动、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6个月内工作出现2次及以上差错(不含安全责任),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在1000元—2019元的;
4、一个考勤月份内,旷工半天者;
5、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造成损失在1000元—2019元的;
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滋事,影响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险场所违反规定的;
8、经查实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1个月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3个月:
1、待岗学习1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2019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2019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场所聚众赌博、斗殴、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5、经查实对同事进行恶意诬陷的,制造伪证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旷工1天的;
7、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在2019—3000元的;
8、故意损毁文件、毁坏公物者;
9、其他较大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3个月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6个月:
1、待岗学习3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仍不到位、态度仍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假借职权,损公肥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数额在3000—5000元的;
3、损坏、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数额在3000—5000元的;
4、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离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3000—5000元的;
8、连续旷工天数超过1天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9、其他严重违规行为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惩戒的程序
一、待岗惩戒程序
(一)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负责调查,写出查证材料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公司按照惩戒审批权限作出惩戒决定。对员工的惩戒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二)对员工的惩戒决定用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记入档案。允许受惩戒的员工申辩,员工对所受惩戒不服,可以向工会申诉。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办理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调查核实相关事宜并提出意见报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决定前,应事先将解除事由告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合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公司在研究工会意见后,作出解除决定。解除决定应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惩戒期满,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按管理权限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决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或另行安排岗位。员工重新获得岗位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第二十八条待岗学习期间及期满考核合格上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各级人员弄虚作假、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从严惩戒。
第七章员工内部退养
第三十条员工内部退养政策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三十一条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在内退期间的待遇
1、内退期间,公司予以发放内退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标准按离岗前本人岗位正岗工资标准的60%+工龄津贴支付,内退后不再享受绩效工资、其他奖金、交通补贴及生活补贴。
2、内退期间,公司按规定继续为内退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金。
3、内退期间,取暖费等按当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标准发放。
4、内退员工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十二条其他规定
1、已办理内退的人员,在内退期间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内退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与其解除内退协议,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员工档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文本,应保存备查。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宁东铁字16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实验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实验服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实验服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实验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四、配发数量
每人一套
五、实验服制作
1、实验服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实验服每一年更换一次,由技术部负责统计使用实验服一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实验服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实验服制作完毕后,技术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实验服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实验服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实验服,可根据公司实验服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技术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技术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当备用实验服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实验服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技术部所有员工进入实验室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实验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实验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九、工装折旧
1、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实验服费用。
2、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成本价100%费用,被辞退收取实验服成本价8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实验服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实验服成本价/套,)。
十、遵守事项
1、进入实验室必须着实验服;
2、员工对配发的实验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实验服;
5、实验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技术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
住所(址):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集团IT(信息技术)各项工作,提高IT系统的可靠性,提高IT总体服务水平,并使得相关工作具有持续改善性及相互协作性,特制定统一的IT规范及标准,包括建立统一的设备管理规范,统一的IT网络及安全标准,统一的系统管理及维护流程等。
集团IT部在与各公司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各公司的情况,统一制定了以下集团IT管理规章制度,请各公司参照执行。由于集团各公司实际情况较复杂,我们本次编写的规章制度覆盖面有限,存在不当之处请各公司指正,我们将随着集团IT系统不断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IT的各项制度。
一、集团电脑设备管理规范
1、设备管理工作范围
集团相关电脑等IT设备均为集团资产。所有设备的维护、管理及设备规格的审核由各公司IT部相关人员负责.各公司IT部门需设立IT管理员,负责电脑等IT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于本公司的所有电脑等IT设备必须列管(分类编号),并由财物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编号,在显著位置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如有人员因为在集团内部调动工作,应首先归还原公司的所有IT资产后再向新公司申请。
2、设备采购规格
为了保障集团各项系统在硬件平台上的正常运行,便于统一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总体费用。集团内部应统一设备使用规格。各公司采购相关设备需经集团IT部统一审核。
3、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
原则上非公司电脑等IT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a.公司员工之个人私有电脑(非公司资产)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由IT部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并统一安装集团防毒和补丁升级等系统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网络。该电脑由IT统一编号记录在案,以便适时检查更新系统安全程序。
b、集团内其他友厂员工因公出差需加入当地网络,需经相关接待部门人员确认,并由IT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加入当地网络。
c、外来供应商的电脑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内部网络。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须由相关接洽部门最高主管确认后,才可接入与公司内网关键数据隔离的独立网段。
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团IT部将逐步在各公司实施802.1X安全认证,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外来设备未经允许的接入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公司新购网络设备符合802.1X的标准。在各公司实施802.1x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可先使用电脑MAC地址绑定等相关技术手段,防止外来电脑随意接入。
4、软件许可证的管理
a、集团所有电脑安装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b、集团常用标准软件(微软的各类软件等)许可证之采购由集团IT部根据各地的需求申请统一进行。非标准软件许可证之采购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IT部审核后由当地自行采购。如集团公司正式成立,集团内各公司应统一使用集团名称采购相关许可授权,以便于集团内各公司灵活调配。
c、各公司由专人负责本公司许可证的管理,统计本公司许可证数量和使用情况。定期将信息汇至集团IT部。
暂时不使用的许可证可提交集团IT部,由IT部协调分配,防止许可证的闲置。如发现
用户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需予以删除,如用户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使用该软件,请立即与集团IT部进行联系,集团IT部将协调集团资源,在一周内提出解决建议。
5、设备损坏与赔偿
用户领用电脑等IT设备后,需对所领用的设备资产负责。平时要爱护设备并严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若用户使用的设备发生人为损坏、设备遗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执行赔偿:
a、设备遗失
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人事部出具设备遗失证明后,经用户部门主管确认,由财务部按遗失当日为止,按照设备折旧年限计算残值,由用户本人作价赔偿。
b.设备损坏
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设备损坏,且产生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因蓄意或不正规使用造成损坏,所有费用均应由用户本人承担。
6、设备报废
由各公司IT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现状和使用年限提出报废申请,根据相应的核决权限,提交各公司财务部门和总经理核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注销手续。
设备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a、设备超过保修期,且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的50%。
b、维修后半年内超过两次以上维修的,且单次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20%的。
c、因配件停产原因,无法维修,且无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别作业需求此设备已无法满足该作业,且此设备无法升级又不能满足任何其他作业所需的。
e、使用超过五年以上的,且无法满足当前作业需求。
二、集团电脑用户使用规范
1、公司电脑的使用权限分类
为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集团内部业务的畅通运作。集团对电脑及IT资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对属公司资产之电脑使用权限作以下分类:
a、权限严格管制类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公司对一般用户的电脑权限将进行严格管控,在此权限下,用户无法自行安装任何软件或修改任何系统配置,仅能使用与工作相关之应用程序。
b、非权限严格管制类
部分用户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机权限,以便可以自行进行软件安装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可适当放宽用户对本机的权限。建议用于工作的私人笔记本电脑可以归入该类管理。
2、用户电脑使用规范
a、用户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门提供的各项信息系统,并对自己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b、公司所有电脑等IT设备仅用于与工作相关的应用。仅有权访问经过授权的相应系统。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各项使用。
c、为了保证集团网络安全,所有要访问公司或集团网络资源的电脑,必须使用自己的域用户帐户登陆集团网络域,以便进行补丁及病毒库升级等工作。每个登录名必须设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户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码长度必须6位以上,必须与前1次密码不同。IT部将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对所有系统的密码强制实行以上策略。
d、因工作需要用户可以申请访问INTERNET,公司有权对用户的上网行为作记录。IT将保留最近2个月的上网日志,以供相关部门主管查询。
e、用户使用INTERNET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如有上述情况发生,IT将立即停止其网络访问的权限,并知会相关部门主管。
f、集团提供的邮件系统。用户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邮件系统传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同时控制邮件大小,原则上单个邮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内。
g、集团所有的信息资料包括用户本机的工作文档都属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户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任何机密资料。
h、用户需对个人电脑上所存储的文件负责。个人电脑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团之资料库或文件系统,以保护公司资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预防个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坏、或离职人员恶意破坏等导致资料遗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笔记本电脑用户需特别加强设备的物理保护,防止因电脑失窃造成数据损失。
i、公司如果发现员工利用网络恶意散布病毒,群发垃圾邮件、窃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集团网络标准规范
1、集团网络管理体系
集团网络骨干架构的规划由集团IT部,统一进行,各公司IT相关人员必须根据集团IT部制定的网络标准架构进行网络的配置和建设。所有网络设备均由所属单位的网络管理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或更改设备的物理联接方式。
2、集团网络拓扑结构
a、集团的网络将根据应用的重要性采用相应的分级结构,所有各公司的网络必须能够访问中心网络,以保障各项应用的正常运行。
b、集团IP地址规划
集团总部内部IP地址段为172.16.0.0/16,韩通船舶为172.17.0.0/16,新韩通船舶为172.18.0.0/16,文景为172.19.0.0/16,中冶为172.20.0.0/16,海洋水建为172.21.0.0/16。各公司目前采用IP地址段不符合统一规划的,由集团IT部与各公司IT管理员逐步实施改进。
c、DHCP启用
为了方便集团内部出差员工的使用,各公司应在部分或全部办公区域对客户端用户启用DHCP。以避免用户重新更改网络设置之麻烦。并根据本规章之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来协助外来用户访问相应资源。
d、VLAN启用
为了提高系统安全性,防止网络风暴对系统的影响,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本公司应用情况,在本地网络内划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接入架构
各公司需加强INTERNET网络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INTERNET接入方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并经集团IT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内部网直接连接INTERNET,必须有防火墙或代理服务器等才可连接外部网络。如有专线与总部连接的公司可以通过DMZ(隔离区)与集团总部相连,以保证内部网络的独立安全。
4、微软Active Directory目录架构
集团采用基于微软Active Directory(简称)作为集团的目录服务,集团各公司的AD根域需统一为集团域。 AD集中控制用户登录,身份验证以及目录对象的访问控制。通过单点网络登录,管理员可以管理分散在网络各处的目录数据和组织单位,经过授权的网络用户可以访问网络任意位置的授权资源。通过基于组策略的管理则简化网络管理,提高了对于复杂网络的管理简便性。
四、集团系统日常维护规范
1、日常维护工作范围
a、日常维护工作指对公司现有IT基础系统的运行维护,以保障用户所使用的基本系统及上层应用正常运作的基础工作,是各项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系统日常维护记录。IT管理员每天必须检查以下各项系统之运行状态,如有异常需及时处理。
基于WINDOWS Server的网络基础架构,包括AD 服务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统。
各公司内部数据库及应用系统。
防病毒,补丁升级等安全支持系统。
所有IT管理人员负责的主机、网络设备及设备运行环境的日常检查。
所有系统及数据的日常备份和系统故障恢复。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员必须保证公司内所有电脑都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保证病毒库及时得到更新。集团根据各厂现有情况,建议用户端采用360的防毒解决方案(包括安全卫士和杀毒软件按)。
3、病毒应急处理流程
各地应建立病毒应急处理机制,管理人员发现当地病毒爆发时,应及时把已感染的电脑断网隔离,防止扩散到其他网段和电脑,并把相关病毒信息及时告知集团IT部,便于集团IT部和其他公司协同制订紧急处理措施。
4、系统补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软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须及时安装补丁程序以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为了加强系统补丁管理,建议各公司利用360安全卫士的修复漏洞功能和软件管家―软件升级功能进行修复。
5、数据备份和恢复
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各类资料的重要性,相应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备份计划。要求IT管理员能够及时恢复文件服务器及邮件等重要数据。如关键应用服务器发生故障,要求IT管理员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应用,并在8小时内恢复备份数据的使用。
五、集团IT员工自律规范
1、集团信息系统中所有数据(包括用户本机数据)均属于公司所有。所有IT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数据。发现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议处,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IT人员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到部分公司重要数据,未经相关人员之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相关内容。严格禁止IT人员恶意毁坏、篡改资料。一经发现以上行为立即开除,并根据其后果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IT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学习,切实做好各项相关系统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漏洞立即汇报,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4、用户之电脑数据备份等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除非经过用户同意,原则上IT维护人员不可接触用户电脑上的任何数据文件。
5、严格限制服务器上数据的存取控制权限,所有权限变更需经相关数据之拥有者(Data Owner)部门主管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6、为确认操作人员的身份,以便跟踪操作记录。所有系统管理员必须使用本人帐户登陆系统。严格限制类似ADMINISTRATOR、ROOT等级管理员帐户的使用。上述超级管理员帐户由IT主管分配给1-2名经授权的IT人员,只有在个人帐户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级管理员帐户时,需有明确记录,以利事后核查。
7、对于文件服务器,数据库等重要系统启动审核功能,记录任何系统权限的变更及关键数据的读取情况。
8、所有IT系统日志属公司重要数据,未经IT部门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询。如有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查询,需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并由申请部门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记录在案,方可提供查询,如有业务部门需复制这些查询数据还需公司最高主管书面同意。
9、对于用户要求的密码初始化等涉及用户资料安全的操作,需有书面申请并在确认用户身份后执行。严禁直接响应用户电话申请进行操作,以防非技术因素的身份欺骗现象的发生。
10、在用户电脑维护中,禁止IT维护人员查阅、复制、修改和删除任何用户数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用户数据的复制备份等操作,必须经用户签字同意后,在用户监督配合下进行。
11、用户服务中,在完成用户初始化设置后,需首先指导用户修改初始密码后再让用户使用。并指导用户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护重要数据(如文件服务器的使用、本机文件的存放,需归档备份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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