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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发现一次10元,两次20元,以此叠加。
2、穿戴整洁,语言文明,不准讲粗话,脏话,大话。
3、不准上班期间办理私事,违者罚款50元。
4、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许泄露给竞争对手。
5、凡是从公的角度出发,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事情否则开除处理,
6、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10元,以此叠加出理
7、保持店内卫生,干净整洁,货架产品无灰尘,
8、业务员在外工作时,随时随地注意自己形象,不能和同行或以外的人发生冲突,做有损公司的事,一经发现开出处理,
9、不能上班期间带有个人情绪,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违者重罚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即如何制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才能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博主在《企业建立规章制度勉励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以对此问题有过详细论述,这里只简要介绍一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规章制度生效必须具备三要件,即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谓内容合法,指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和现行法律或法规相违背。所谓民主程序,是指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这样一种路径:企业管理部门起草草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并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见→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实施并组织实施。所谓规章制度的公示或告知:是指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出来后,应当通过一定方式比如人手一册签收、学习培训签到、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公告栏公示或单位网站公示一段时间后让员工签名确认等让劳动者知晓。
二、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关系。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或约定有时会发生冲突。这种情况时如何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司法上是遵从劳动者的选择, 优先适用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或者约定。所以,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定不要与劳动合同相冲突。同时,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规章制度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此,为有效避免冲突,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1、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分析。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对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作为自己的运营的参照。
4、制定市场开发方针和计划,并做好各分公司市场开发计划的分解布置落实工作。
5、及时指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检查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6、直接参与各重大的市场开发项目,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7、及时总结每次业务活动,不断调整,改进业务工作。
8、负责组织业务学习,进行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9、引进和创新各种业务理念和业务手段,提升公司的业务层次,建立先进的业务体系,建设优秀的业务团队。
1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每周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市场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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