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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2022-08-06 14: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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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口腔诊所的规章制度

各类口腔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的消毒制度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洁牙机、各类车针、根管治疗器械(牙锉、侧牙针、拨髓针、光滑髓针、测量尺等)、手术器械(组织剪、组织镊、持针器、血管钳、刀柄等)、拨牙器械(牙钳、牙铤、骨凿、骨膜分离器等)、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有效的压力蒸汽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者,必须标识齐全,无过期、无漏气、无破损,并禁止重复使用。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热牙胶充填仪、牙胶棒、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置紫外线、臭氧机灯下一米距离内照射30分钟备用。

5、光固化机头使用时必须用一次性薄膜套住,并一人一用一丢弃,纸尖、牙胶尖采用一次性用品,并使用后做无害化处理。

口腔科诊疗环境、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的消毒制度

1、诊室开诊前半小时开窗、开门,保持空气自然流通,开诊后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诊室结诊后中午、晚上定时用紫外线动态灭菌机进行空气消毒一小时。

2、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3、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吐盆应在治疗每一病人后及时冲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剂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疗后均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彻底清洗负压吸唾装置,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各类口腔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

1、医院感染质控科定期对我科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采样监测,我科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送回的监测报告护士长、科主任要过目知晓,有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与医院感染质控科沟通达成共识。

2、我科压力蒸汽灭菌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并留存记录以备用,新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及维修后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应进行B-D实验后才能使用。

第二篇:口腔诊所的规章制度

(一)设置条件

1、选址:

(1)有固定经营场所,场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开放式污染源25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2)经营场所使用集中式给水,水源充足。

(3)具体路段:

要求应在以下所述市区路线构成范围以外(包含所述路段的临路、街铺面)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

(4)经营场所距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米;距离乡镇卫生机构≥200米,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站点≥100米。

(5)在“城中村”或住宅小区内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需取得村民委员会或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2、建筑面积

(1)设置一个诊疗科目,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每增加一个诊疗科目,面积相应增加不少于20平方米。

3、资金(人民币)

(1)设置一个科目,投资总额≥5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2万元。

(2)设置两个科目,投资总额≥10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5万元。

4、执业人员

(1)法定代表人:申请开设个体诊所(室)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柳州市常住户口,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能适应拟开设的诊疗科目需要非在职的执业医师。

(2)其他执业人员:受聘于个体诊所(室)的人员,应持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二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离退休证明或离职证明、待业证明。

(二)诊所(室)的建筑与布局规定

1、布局:诊所(室)的内部功能分区应按从污染区→半清洁区→清洁区的流程进行布局,避免发生诊所(室)内交叉感染。根据所设诊疗科目至少设置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室,各室必须独立并张贴有标志牌。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每室使用面积至少不小于8平方米,消毒室至少不小于4平方米,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6米。

中医诊所和医疗美容诊所根据实际执业情况分别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美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来执行。

2、建筑材料和设备

(1)诊所(室)内各医疗用房之间应使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诊所(室)内所有砖墙内墙面贴1.5米高的浅色瓷砖,地面铺设防滑耐磨地砖,天面涂覆防霉涂料,以便于清洗和消毒。室内安装良好的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排气扇和电扇)及空气消毒设施(如紫外线灯)。

(2)开设口腔科的诊所,应设有一间牙模制作间。① 必须是独立的.房间,面积≥8平方米。要求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内安装两个洗手消毒池(砖砌水池可见面贴瓷砖),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要求悬挂于室中央,距离地面2米)和排气扇。(3)设有手术室的诊所(如医疗美容外科诊所),手术室应该分设医务人员入口和病人入口,并按照换鞋→更衣→洗手消毒→准备→手术的流程进行设计。(4)开设有静脉用药的诊所,还应配备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诊疗设备

(1)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2)专科诊所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设置。

4、消毒隔离

(1)设置有消毒供应室,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有专门的清洗诊疗用具及诊疗床上用品的消毒供应室,内设洗消池两个,配有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消毒剂等设施。口腔诊所还必需配备有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

(2)执业人员要掌握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并经现场抽查考核合格。

(三)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规章制度:制定与开设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装订成册,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2、执业人员符合《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工作时注意个人卫生,穿着工作服,戴口罩,佩戴标明执业人员姓名、医学专业职称(或职务)、执业科目、诊所名称的工作牌。

第三篇:口腔诊所的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 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3、坚持学习业务技术,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

4、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5、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 的服务。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全面检查病人的口腔情况,详细制 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诊治结束仔细嘱咐病员注意事项及复诊时间。

7、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舒适。

8、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 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9、发生法定传染病人,要按时上报区卫生防疫站。

10、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器 械彻底经过消毒液浸泡和高温高压双重消毒,推行“一人一机一灭菌”,防止交叉感染与疾病传播。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11、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2、大型治疗仪器,做到开机前,先检查水、电路,下班前整理治疗台椅,卸 下弯机头、车针、砂轮、涡轮放气,关好门窗水电。

13、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

14、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口腔保健知识、卫生防病知识。

病历书写要求

病历书写是培养医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科学态度的重要途径之一。病历是写的质量不仅仅直接关系到每个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也是教学、科研的宝贵资料,对医院的科学管理,促进医学的发展也起到很大作用,有时也是判断法律责任等工作的重要客观依据。因此,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病历书写项目包括:

⑴病历书写总要求

⑵病历首页

⑶主诉

⑷现病史

⑸既往史、家族史

⑹体检

⑺诊断

⑻处置

⑼签名

【书写规范和内容】

一、病历书写总要求

1.在病历印刷边框线内、使用蓝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体工整、能够辨认,无自创字,错别字;更正笔误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可辨认; 审查修改病历,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2.语言通顺,术语正确,绘图标记正确。

3.增加附页应在页眉处记明姓名、页码。

4.主诉牙(主诉病)首诊按初诊书写病历。复诊指主诉牙(主诉病)的继续治疗。

5.发现病历误、漏时应于篇尾补记并说明情况,禁止在误、漏原位处修改。

6.牙片袋上注明病人姓名、病历号。

二、病历首页

1.记载姓名、性别、年龄;存档病历应记载电话、通信地址、初诊科别、日期、邮编及X线片号、病理号。

2.药物过敏史注明过敏药物或记为“否认”。

存档病历首页应另外记载以下内容:

3.诊断或初步诊断:部位+诊断名称。

4.主诉牙(主诉病)每次诊治后需在病历首页填明日期、科别、诊断、处置及医师签名。

三、主诉

1.部位+症状+发病时间(或病程日期)

2.有些主诉可不含症状或发病时间(如要求修复缺失牙或拔除残根等)。

3.复诊:同一患牙或疾病写治疗后自觉症状。

四、现病史

主诉牙(主诉病)病史的发生、发展、曾经治疗及目前情况。

五、既往史、家族史、全身情况

(病历手册可合并至其他项或省略)

1.正确记录患者陈述(与本病有关的)。

2.无陈述时记明情况

六、检查

牙体牙髓专业、口腔儿科专业

1.龋齿、牙髓及根尖病。

⑴主诉牙的牙位或与主诉、症状相符的牙位、龋坏牙面、龋蚀度数、探诊、叩诊及松动度。

⑵拍X线片者,需正确描述根吸收、根尖周、根分歧、恒牙胚等情况。

⑶正确记录疑有病变的非主诉牙牙位、龋坏牙面及其它异常情况。

⑷必要的牙髓活力检测。

⑸正确记录牙周情况和与主诉相关的其他情况。

2.复诊:详细记录主诉牙(主诉病)上次治疗后反应及本次检查中所见。检查项目应记录。检查项目中如未记录的则视为阴性结果。

牙周专业

1.正确记录;

牙垢、牙石度数、牙龈组织变化、牙周探诊、牙齿松动度、咬合创伤存在与否、牙列缺损等。

2.牙周系统治疗病人应详细填写牙周专科检查表:

探诊深度、龈退缩、出血指数、松动、牙石、根分歧病变、颌关系、菌斑指数、签名日期、治疗设计。

3.正确记录X线片及其他辅助检查所见。

4.正确记录其他口内、口外、修复、正畸科阳性所见或无前述情况的记载。

5.复诊详细记录上次治疗后反应及本次检查中所见。

粘膜专业

1.正确记录

⑴粘膜组织的病损部位、大小、性质、表面及基底情况。

⑵与粘膜专业有关的皮肤及全身情况。

2.正确记录必要的血液检查、涂片检查及活体组织病理检查。

3.详细记录上次治疗后反应及本次检查所见。

口腔外科

1.详细记录需拔除的主诉牙:

牙齿松动度、龋坏、牙周表现及外伤所见。

2.正确记录邻牙、其它非主诉牙和相对牙列的口腔外科阳性所见。

3.口腔颌面外伤。

⑴伤位、伤情、失血量及全身情况。

⑵紧急伤员需记录生命体征(T、P、R、BP)。

4.关节疾患、炎症、肿瘤。

⑴详细记录口腔、颌面、唇舌、颊粘膜情况,淋巴结表现及全身一般情况。

⑵开口度、开口型、咀嚼、合压痛点、关节弹响、咬合功能等。

5.正确记录X线片、检验、病理等辅助检查。

6.正确记录其他阳性所见。

7.复诊:详细记录上次治疗后反应及本次检查中所见。

正畸专业

1.完成病历首页的正常程序书写,检查栏内必须填写“详见正畸病历”。

2.详细记录口腔正畸专科病历(不含关节病正畸外科正畸及牙周病正畸)。

⑴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籍贯、身高体重、病案号、记存号、X线号、医师、开始治疗日期。

⑵按要求填写口腔一般情况。

⑶正确描述正畸专业所见:

合类型、磨牙关系。前牙覆合、前牙覆盖、前牙开合、牙列拥挤、错合畸形、中线、颌体、齿槽座、面部健康情况、关节情况、家庭史、诊断、因素机制等,无阳性所见时记录“-”。

⑷正确描述和记录X线片所见。

3.复诊:详细记录上次治疗后情况及本次检查所见。

修复专业

1.正确记录牙体缺损所见。

基牙位置、形态、有无缺损、治疗情况(牙髓及无髓牙治疗情况)、松动度、牙龈、牙周袋、合关系。

2.正确记录牙列缺损所见。

缺损部位、数目、咬合关系、余牙健康情况。

3.正确记录牙列缺失所见。

⑴牙槽骨情况、粘膜、拔牙创及骨尖骨突。

⑵咬合 正常、深覆合、深覆盖、对刃合、反合、锁合、偏斜。

⑶垂直距离、颞颌关节、口腔粘膜情况。

4.X线片所见:龋、牙周膜、根尖周、牙槽骨、根充等。

5.正确记录非主诉(主诉病)的修复正畸阳性所见。

6.正确记录其他口内口外阳性所见或无前述情况的记载。

7.复诊:治疗后的修复体形态、固位、边缘伸展、密合度衔接关系、咬合、美观及修复效果。

七、诊断

1.诊断依据充分、诊断名称正确。

⑴主诉牙(主诉病)的诊断。

⑵其他病的诊断。

2.诊断不明确时应记录“印象”或“待查”。

3.三次就诊仍不能确诊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并做出详细记录。

八、处置

1.治疗设计

⑴简明设计方案。

取得患者或其监护人的同意。

⑵治疗设计合理,必要时附以图示。

⑶正畸科治疗设计应详细记录患者或患儿家长要求、治疗目的;活动矫正器设计图示、日期、签名。

⑷专科病历中详细记录治疗设计。

2.临床技术操作

⑴详细记录治疗过程、治疗操作、用药及手术、(记录根管数目、部位、长度、牙髓状态及冠髓情况)。

⑵按照质量控制指标完成治疗过程。

⑶疑难病治疗超过疗程,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并详细记录,必要时由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

⑷主诉牙预约或阶段治疗结束后定出复诊日期。

3.临床用药

详细记录用药名称、剂量用法等情况,合理用药,正确用药。

九、签名

经治医师、指导医师签全名,签名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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