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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公司1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批准。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公司,1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如总经理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先电话请示征得同意后可先行办理业务,在总经理出差回来一周内财务人员必须主动向总经理说明原因并补签字。
第二条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复印件)。
第三条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报销凭*原始*1000元(含)以上由经手人背面书签姓名及时间。财务人员审核凭*时,在全部原始单据上加盖[已审核"*(原始单据多的可在已粘贴的*上[骑缝"加盖)。
第六条 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第七条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第八条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节、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第九条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
(1) 项目部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2) 分管领导核定、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3) 公司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第三节、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公司主管领导核定后,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第四节、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1、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2、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房租标准: 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1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
15元/日(不包括公司每天伙食补助费)。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
3、 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第五节、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第七节、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第十四条 办公费用(除招待费用以外的日常管理费用)1000元(含)以内的由行政经理在报销凭*(含签报)上签字,经财务总监审批后报销,1000元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有关*、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第八节、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1、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
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2、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4、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第十九条、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加强收款收据的管理,建立收款收据领用、核销登记表,由办公室集中统一购买或印刷连号收据,指定档案室专人保管。财务会计在档案室领用(每次限领5本),出纳人员使用完后交会计审核签字,由会计人员到档案室核销后再领新收据。收据专管员必须认真审核已使用收据存根是否连号,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收据存根视同会计凭*按年归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承诺及其他经济签*均需由董事长(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第二十三条、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
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第二十六条、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 公司直接承包工程于每月1到3日(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项目部承包工程应提供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审批的报公司工程部审核,送财务部会签。
2、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公司直接承包人或项目部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公司直接承包人或项目部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工程决算程序。
1、 公司直接承包人或项目部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款和材料结算款,扣除已付工程款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项目经
第二*条、公司财产的范围
1、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第二十九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 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第三十条、财产的购置与调拨项目经理
1、 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3、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项目管理者联盟
5、 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财产的清查、盘点。
1、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本财务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 资金收入管理制度1、借款(包括银行、其他) ,根据业务需要办理各项借贷款业务。
2、销售收入: (1) 财务部是唯一的收款中心,一切收款工作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任何员工不得办 理该项工作,尤其是现金收支工作。
(2) 公司实行“货款两清”的销售原则,经办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并负有及时追回款项 的责任,财务人员应协助。
(3) 经办销售的当事人员负有及时向财务部通知客户缴付定金和货款的责任,对结欠的货 款应负责跟踪追回。
3、其他收入:指非商品销售收入的其他收入。
所有收入由财务部收款人员(出纳)负责,收 款人员必须马上开具发票交给客户,记账联交给会计做账。
一切现金结算按《现金管理条 例》办理。
凡是单位(包括个人)结算的,必须尽量实行转账结算。
除非特殊情况。
必须 经总经理同意批准,以确保资金安全。
二、 资金支出管理制度1、一切报支需合伙三方签字同意方可报销。
若为口头批示,事后也应在七个工资日内补办手 续。
2、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尽量采用转账支付 3、严格执行报支制度,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票据的内容、单价、总价、手续完整,方可付 款。
4、积极催收欠款,加速资金周转。
5、严格控制支出,尤其是费用支出。
6、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
确保资金安全,及时清理现金并缴入银行, 严禁坐支现金,严禁公款私用。
三、 报销办法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结合琴行的实际,统一执行三人审核签批制度。
凡报 销人员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按财务部要求填写 《费用报支凭证》 金额大小清楚, 不得涂改, 理由明确,黏贴整齐,分类清楚(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 额及时间) 。
由合伙三方签字确认在七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销。
逾期不予受理。
2、除正常开支以外,其余各项支部必须事先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3、乐器、办公用品大宗商品等采购报销须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仓库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 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4、员工出差应填写 “出差申请单” 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 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出差返回后, 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连同“出差申请单” 、原始单据,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到 财务部报销。
5、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每月汇总登记入账。
出纳须及时做好现金日记及银 行存款日记账。
四、 发票管理制度1、琴行使用各种票证、费用发票,统一由会计人员管理,并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回收、核对、
注销等相关制度 2、票据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各类票据,并按票据格式要求,认真规范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工作,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行业性质和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收支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核算财产资金的变动情况和经营成果,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有效地积累分配和使用资金;
3、认真编制月度报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按要求向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各项财务收支,搞好抵押物品、资产的验收工作;
5、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协助单位领导搞好本抵押行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参与本抵押行的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五条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主持财务部全面工作,领导财务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
2、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按月向领导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当好领导参谋;
3、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
4、负责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抵押物品质押、抵押贷款的拨付工作;
5、负责组织清查资产;
6、监督、检查公司的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8、协调银行、工商、税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
9、承办领导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编制记账凭证、建立会计账簿、登记各类明细账簿、总账,做到记账、复账、报账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妥善保管会计印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会同抵押部建立健全抵押物品收发、保管制度;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融集资金和发放贷款;
5、负责编制财务报表;
6、参与公司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定期与抵押部的库存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7、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其他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按财务制度使用现金,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产部分必须及时交存银行,不得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公款;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按现金往来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现金安全;
4、按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对已办妥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余额相符;
5、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根据“签发支票审批单”签发支票,并做好支票的登记工作,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6、妥善保管现金、各类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
7、按付款审批规定支付款项,不得擅自违反规定付款,防止资金流失;
8、认真审核各类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合法和手续完备;
9、积极主动催收各项应收款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
第八条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有计划的轮换;
第十条 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日月三十一日;
第十一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三条 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规定;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其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办理会计事项后,必须取得或填制的日期、单位、事项、业务内容等,经办人员须签名或盖章,须填制凭证的原始凭证作为填制凭证的附件;
第十六条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的业务,应将批准文件或其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第十七条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须填列: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附件张数、填制人员、记账人员,收付款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帐薄,账薄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和账薄名称,扉页注明启用日期、账薄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记载会计帐薄;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会计帐薄记载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帐工作至少每月一次;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定期对帐;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单位领导人、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财务报告上签章,公司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工作进行交接,具体交接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现金的管理。
1.公司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① 员工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贴、奖金;
② 个人劳务报酬;
③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⑤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⑥ 国家规定抵押业务以下支付的现金。
2.库存限额为2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
3.健全现金帐目,逐笔及时记载现金收付,达到日清日结,做到账款相符;
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
5.现金收付相关人员要相互签章确认;
6.确应工作须领用备用金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7.财务部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各项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2.为利于银行存款的结算和管理,按现行规定,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提取现金,尽量减少在银行开设其他的辅助账户,以防止资金分散和流失。
3.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出纳员根据“签发支票审批单”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作废的支票加盖作废章,附在重新填写的支票存根后,作为原始凭证并存。
4.严格各项银行存款业务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收付业务,出纳不得办理。
5.银行日记账有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中了结出余额,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做到帐单相符。
第五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各部门编制的资金收支计划,将资金收支计划汇总,上报公司经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第三十条 财务部门严格汇款手续,明确拨款环节中的责任。
第六章费用开支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费用开支由办公室年度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负责执行,超出年度预算部分,办公室应写明超出原因,向财务部门申请增加预算,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费用报销程序:经本人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按预算内容核算,交财务部门审核,送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费用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未经签批的费用报销单据不得入账。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的业务往来招待,应在用餐前填写“用餐申请单”,确定用餐标准,经经理审批后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及时持正式发票和审批的“用餐申请单”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五条 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办公印品的统一采购。
第三十六条 车辆费用由办公室提出计划实行定额管理,确因特殊情况超出定额的,应说明出处原因。
第七章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资产;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设备。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购置计划,并根据长远规划,分年度编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预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第三十九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总账、明细帐进行核算。办公室还应设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登记簿、登记卡,以备查验。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折旧按平均年限法,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四十一条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定期盘点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盘点中发现的盘亏、盘盈情况,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形成报告。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通过待处理财产程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减、租赁、毁损及使用状态的变动,由办公室和财务不按规定要求办理手续,及时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管、使用、核算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对出差人员给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额由经理核定批准。在返回公司3天内报销差旅费。
十、参与制定本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计划,资金管理,收支计划,分析考核预测经济成果,严格收支范围,认真审核费用支出,凡支出款项必须有经理签字。
十一、公司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财务人员必须每二年培训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财务核算的要求。市场推广人员薪资标准一。工作职责在公司指定场所(地铁商铺、商厦、办公楼、卖场等)按照公司市场推广操作流程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及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须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经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立即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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