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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 2
第二节 护士条例 。。。。。。。。。。。。。。。。。。。。。。。。。。。。。。。。 10
第三节 *队护士管理办法 。。。。。。。。。。。。。。。。。。。。。。。。 16
第四节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 22
第四节 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 24
第五节 护理记录书写规定 。。。。。。。。。。。。。。。。。。。。。。。。 25
第六节 高危*品管理规定 。。。。。。。。。。。。。。。。。。。。。。。。 29
第七节 毒麻*品管理规定 。。。。。。。。。。。。。。。。。。。。。。。。 31
毒麻*品安全用*流程 。。。。。。。。。。。。。。。。。。。。。。。。。。。。 32
第八节 责任制护理、心理护理培训重点内容 。。。。。。。。 33
第九节 分级护理制度 。。。。。。。。。。。。。。。。。。。。。。。。。。。。 36
第十节 护理工作应急预案 。。。。。。。。。。。。。。。。。。。。。。。。。 37
一、 突发意外事件报告处置办法 。。。。。。。。。。。。。。。。。。。 37
二、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 38
第一节 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一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
1、单独值班人员应为注册护士;新来院护士和进修护士经培训、临床带教、考核合格后,由总护士长报护理部进行资质审批,审核合格者方可单独值班;未取得执业*书的护士一律不准单独值班。
2、各病区24小时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夜间或节假日应设听班人员。
3、未经交接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
4、值班人员要按时巡视患者,掌握病情,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向值班医生报告。
5、值班人员要按职责完成新入院或急诊患者的收容及一切处置工作,并积极参加病室内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6、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认真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并负有指导实习、进修护士和卫生员工作、进行病区管理的责任。
7、值班人员要负责病室及探视、陪伴人员的管理,督促探视人员按时离院,遇有可疑人要询问,遇有重要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8、节假日增设听班人员,白天值班人员上午不得少于3人,下午不得少于2人,听班人员应与病区保持有效的联系,遇到突发情况能及时到位。
(二)交班
1、正常工作日时间,病区每日早8:00集体交接班一次,全体护理人员参加。其它时间的交班由当班护士负责,并与*员按照程序认真交接。
2、交班前,值班护士应完成好各种护理记录,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防止错误或遗漏。
2、交班顺序依次为:护士交班报告、体温本、医嘱单、小交班本内容以及特殊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床旁交接患者,与责任护士、保障班护士交接液体和用*情况。
3、床旁交接的内容是:危重、新入院、当日手术、正在输液和一级护理的患者以及存在护理风险的患者;主要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皮肤、液体输入、医嘱执行及新入患者的一般情况。
三、接班
1、*员做好接班前准备: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参加交班,精力集中,认真听取交班人员所交的各项情况。随同交班人员一起到床头接班,察看患者。对交接内容有疑问的应主动提出,以明确情况。
3、当面查对、清点毒麻*和有关物品、器材,进行登记并签名。
4、交接班要认真仔细,*员接班后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一切护理问题负责。
二 分级护理制度
(一)患者入院后由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等级护理标识,告知患者等级护理相关注意事项,按照实施护理。
(二)患者住院期间,医生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级别,以利于患者康复。
(三)护理等级一般分为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和特别护理。
(四)特别护理:适用于病情危重、大手术后、随时可能发生意外而需要加强护理的患者,应指派专门的护理人员看护,或进入重点护理病室、监护室。责任护士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负责做好患者的一切护理工作;向患者提供安全、及时、准确的整体护理服务;护士应在护理记录单中准确及时的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治疗、护理、出入量及病情,每班均应写出小结,每日有总结;要备好各种监护仪、急救*品、器材等,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五)一级护理:适用于重症或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护士要负责做好患者的各种生活护理,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重视做好患者身心的整体护理,并做好相应的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小时巡视1次患者,并注意观察治疗效果;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定时协助患者更换*,按要求帮助患者擦澡、洗头、更衣及必要的床上活动等,预防并发症。
(六)二级护理:适用于重病恢复期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
在生活上,护士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帮助患者制定治疗康复计划并做好指导工作;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及患者的心理变化,每2小时巡视1次患者;护士要主动帮助解决患者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困难。
(七)三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较轻的患者或处于恢复期生活能自理的患者。护理人员要主动指导患者进行康复锻炼;给予必要的卫生宣教;对患者实施全身心的整体护理,并注意病情观察,每3小时巡视1次患者;出院前做好患者的医学卫生指导工作。
三 责任制整体护理管理制度
(一) 病区护士长按照责任制护理模式进行排班,除主管班、后勤班护士外,其余护士均具体负责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程、连续的护理。
(二) 病区有责任制护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护士职责和工作内容,护士长负责组织对护士进行优质护理及责任制护理相关内容、方法的培训。
(三) 按照责任护士的资质及工作能力合理分配分管患者,分管患者数最多不超过8人。
(四) 责任护士负责对患者进行入院评估和住院期间的再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为患者实施身心整体护理以及康复指导,按照、、、实施护理。
(五) 病区为患者公示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责任护士按公示内容和基础护理服务规范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基础护理服务。
(六) 病区有专科疾病护理规范,责任护士按照规范落实专科护理措施。
(七) 病区在征求护士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包括护理工作数质量、护理技术及难度要求与患者满意度等在内的护士绩效考核方案,促进护士职责落实。
(八) 病区及各级管理部门定期对责任制护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追踪改进。
四 护理查对制度
(一)原则
1、护理人员在给*、输血、配合手术、采集标本、饮食护理时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以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对患者身份确认必须同时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姓名、年龄。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年龄,并核对或扫描腕带。对婴儿、昏迷、语言障碍等无法沟通的患者,请陪同亲属说出患者姓名与年龄。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二)查对方法
1、给*
(1)执行给*医嘱时要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即*作前、*作中、*作后查;[七对"即对住院号、姓名、*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并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2)清点*品和配置*品前要检查*品质量,是否有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包装是否完整,查看*品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配*后,检查*物*状,有无浑浊、沉淀、絮状物,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4)给*前,确认患者身份,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及精神类*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同时使用多种*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2、输血
(1)取血时与输血科发血人员按照流程认真核对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交叉配血结果、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等内容,检查血袋及血液质量。
(2)输血前,需有两名医务人员持患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输入量、交叉配血结果及血液有效期,并让患者自述姓名和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
(3)输血后,血袋送输血科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3、手术查对
(1)手术室人员在接手术患者时,要与病区护士共同查对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术中用*、病历相关资料,检查术前准备完成情况。
(2)*前、手术前、手术后主*医师、*医师及巡回护士对照内容逐项核对,共同签字。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敷料、器械等各种手术用物,术毕,再清点一次以上物品,并做好记录。
4、检验标本查对
(1)根据医嘱扫描相应试管条码,并在试管上填写病人姓名、床号、科室、检验项目。
(2)抽血前再次确认患者身份。
(3)传送检验标本时,打印标本送检单一式两份,并签名。检验科接受标本后,须查对签收,保留其中一份送检单,将另一份传送回科室保存。
5、饮食查对
开饭时,配膳员严格查对病人姓名、住院号,查对饮食医嘱与病人所定饮食是否一致;每个病区由一名护士协同配餐员共同查对发放饮食,查对无误后再将饮食发给患者食用。
五 护理安全评估及报告制度
(一)新入院患者由责任护士负责对其进行护理风险筛查和安全评估,并在本班内将评估结果记录在。
(二)经过筛查和评估存在压疮、跌倒、坠床、脱管等风险的患者,在患者床头设置相应的安全*示标识,告知患者或亲属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制定并采取相应的护理预防措施,每班进行再评估,并依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护理措施。
(三)对于入院评估时已经存在护理问题的患者(如院外带入的压疮等),应记录护理问题*质、程度和采取的护理措施,必要时提出护理会诊申请。住院期间每班评估,护理记录应体现护理问题的转归。
(四)对于入院时评估无风险的患者,住院期间病情、治疗方案变化可能导致风险时(如手术、使用镇静剂、降压*、利尿*等)需再次评估。
(五)治疗护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安全问题,如护理差错或事故、压疮、跌倒、坠床、脱管及其它护理不良事件时,病区应主动、及时填写,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对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六)鼓励病区和护理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对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
的病区和护理人员视情给予一定奖励,发生的问题不与科室目标考评挂钩;对于故意隐瞒不报者按照目标考评给予扣分。
(七)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安全隐患分析,及时发现患者、住院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讨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各病区应制定专科急*事件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
(八)加强病区管理,提供基本的护理安全措施,如保*病区内充足的光线;地板干净、不潮湿;避免穿长短不合适的裤子;锁好床、轮椅、便椅的轮子;呼叫器放于患者易取位置;及时回应患者呼叫;保持床单位清洁平整;定期进行巡视等等。
六 护理会诊制度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能承担护理会诊任务:专科护士、在所从事的护理领域有*特长且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
(二)护理会诊分为:临床部内护理会诊、院内护理会诊、急诊护理会诊、院外会诊;由申请单位填写。
(三)临床部内会诊主要解决科内不能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由护士长提出会诊申请、责任组长提出会诊申请,由总护士长负责安排会诊人员,应邀会诊护士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邀请科室护士长负责做好会诊前准备工作,安排时间、地点与参加人员,并负责主持会诊。参加会诊人员应包括总护士长、护士长、专科护士、主责护士、责任护士、应邀会诊护士。
(四)院内会诊主要用于多科协作解决疑难、危重患者的的护理问题。由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会诊申请,填写护理会诊单送护理部,护理部主任批准同意后,确定会诊时间及会诊护士,由护理部助理员通知有关人员,做好会诊前准备。院内护理会诊一般应在48小时天内完成。参加会诊人员应包括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助理员、总护士长、护士长、责任护士、应邀科室会诊护士。
(五)急需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直接影响患者的病情进展或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应进行急诊护理会诊。应邀护士随请随到,其程序同临床部内护理会诊,但可口头提出申请,会诊后补填申请单。
(六)外单位申请我院护理人员进行会诊,应先与我院护理部联系护理部主任
批准后,安排相应人员前往会诊,并写出会诊意见。我院申请外院护理会诊,由所在科室向护理部提出申请,护理部负责联系,会诊程序同院内护理会诊。
(七) 除急诊外,申请会诊科室应事先整理好护理病历摘要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会诊护士应在会诊前对患者进行护理查体、询问简要病史。
(八)会诊时由责任护士介绍患者的简要病情、护理评估内容、护理诊断、护理措施、护理效果评价及需要解决的疑难护理问题。会诊护士结合有关检查资料及病史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会诊意见,如有疑难护理*作及需要掌握的护理知识应给予具体指导和讲解,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
(九)护理会诊申请单和会诊记录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书写认真。责任护士负责将会诊情况详细记录于护理记录上。
(十)责任护士根据会诊意见落实护理措施,并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护理措施的效果。
七 使用约束具患者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涉及的约束具是指约束手套和约束带。
(二)对患者采用约束措施必须有书面医嘱;实施约束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包括: 患者可能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如精神错乱或认知障碍;患者阻碍治疗的实施,如意外拔管、撞伤、抓伤等。
(三)使用约束具需在其它帮助*措施无效后并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并有医嘱时方可启用。其它帮助*措施包括:止痛和安慰以及安排患者亲属陪伴等。
(四)使用约束带时尽量避开输液部位、手术切口及皮肤破损处。
(五) 正确使用所有的约束具,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易于取下。
(六)呼叫器应放于患者手可触及处,以确保患者可随时呼叫护士。
(七)定期就正确使用约束具及如何护理约束患者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八)实施约束后责任护士至少每小时评估患者1次,检查约束部位血液循环情况并记录。
(九)如果患者使用约束具的指征消失,应及时停止约束。
八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应掌握标准防护要求,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作时,按规定着装、洗手、戴口罩。
(二)病区感染控制联络护士职责明确,负责对病区医务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督导检查相关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执行手卫生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作规程,进行抽血、输液*作时,应保*一人一巾一带。
(四)严格落实再生医疗器械消毒管理措施,一次*物品一次*使用。
(五)无菌物品应专柜储存,与待消毒物品分区放置,标识明确;灭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过期、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
(六)患有肝炎、活动期结核及其他传染*疾病的护理人员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七)需保护*隔离的患者,应优先做治疗护理工作;对实行隔离的患者,后做治疗护理工作。
(八) 病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不得混放;各种医疗垃圾桶标识明确;医疗锐器处理规范。
(九) 患者出院后对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对床旁隔离的患者应固定用具,出院时彻底消毒。
九、病区*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应根据医疗需要储备适量的基数*品,品种、数量与*局共同商定。中心摆*的科室,病区一般只储备少量的常备*,以备急用。
(二)一般常备*品由*疗护士网上填写请领单,定期补充,其他*品按处方请领制度。
(三)病区使用*品必须根据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现*品变*、发霉、混浊、过期或标识不清等不得使用。
(四)病区存放的*品应按口服、注*、外用、滴剂等不同浓度及剂型分类放置,并按失效期先后排列,瓶签按*典规定书写,字迹清楚;特殊*品应按规定储藏条件保存与使用;*品存放应保持清洁卫生,室温控制在25o c 以内;病区存放*品的*箱不得用来存放医务人员私人物品和患者食品等。
(五)病区一般不存放高危*品,如必须存放则应设专门放置区域,并有明显标识;对毒、麻、精神*品的管理应做到标签清楚,定基数、专人管理,放在保险柜内加锁保管,做到班班清点交接,消耗后登记,保留空安瓿,凭空安瓿和
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开具的红*处方领取补充。
(六)病区*品柜要随时锁好,钥匙由*疗护士随身携带,班班交接。护士离开治疗室或*疗室等存放*品的房间时,应做到随手锁门。
十 职业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在院内从事规范的诊断、治疗、护理、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受到病原体或含有病原体的污染物的沾染、损伤,或意外吸入等)后应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科。
(二)进入隔离病房、感染*疾病病房、高危病房工作时,均需戴口罩或酌情穿隔离衣、鞋套;为特殊传染患者做治疗护理之前,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污染的物品时应戴手套,进行气管*管、吸痰、尸体料理时,在上述防护基础上,应使用普通面罩或正压呼吸面罩、防水防护服或防水围裙及防水靴等。
(三)接触、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为传染患者(sars 、禽流感等传染病)的护士应穿防护服、防护鞋,戴防护镜和高效过滤口罩。
(四)在进行侵袭*(有创*)护理*作时,严格按*作规程进行*作,使用后的锐器必须直接放入锐器盒内;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医疗锐器。
(五)体温计破碎后,应按要求正确处置,防止*污染。
(六)配制化疗*必须在专用房间或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配制化疗*物时应穿长袖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眼罩或护目镜,穿鞋套等。
(七)化疗所用物品或被化疗*物污染的物品,放入专用污物袋中扎紧袋口,注明[细胞毒*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接触化疗*物人员定期查体,发现异常酌情调离岗位进行观察;化疗*物配置护士应定期轮岗;孕期和哺乳期护士应暂时脱离接触化疗*物环境。
第二节 护士条例
一、总 则
(一)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四)*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六)*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书。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书;
3、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
还应当在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
(八)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九)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十)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
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十一)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指令*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三、权利和义务
(十二)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十三)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
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十四)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的权利。
(十五)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六)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十七)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十九)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二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二十一)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1、未取得护士执业*书的人员;
2、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4、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二十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
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二十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二十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护士接受培训。护士培训应当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二十五)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二十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五、法律责任
(二十七)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2、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的。
(二十九)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等规定的;
1、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2、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3、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
(三十)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告:
1、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护士接受培训的;
2、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
(三十一)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书: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3、泄露患者隐私的;
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二) 护士被吊销执业*书的,自执业*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三十三) 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
(1) 热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根据病人病情合理安排床位,完整填写病历、诊断卡、床头卡,并及时通知主管医师和主管护士。
(2) 负责查看夜间医嘱,参加晨会及书面交班,填写空床报告及病房日报表。
(3)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转抄、处理医嘱,临时医嘱及时通知病人的主管护士。每日查对医嘱,每周大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根据护理级别、药物的阳性标志及时在诊断卡和床头卡上注明。
(4) 严格按收费标准记帐,负责掌握病人费用的动态情况,并及时与病人或家属、主管医师联系,负责对病人有关收费问题的解释工作。
(5) 按医嘱饮食种类和病人需要,与营养科联系安排病人的饮食。
(6) 按计划安排工人预约并推送病人检查,整理各项检查报告单。
(7) 负责办理出入院、转科、饮食、手术、死亡的通知工作。
(8) 负责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分别为输液、注射、口服、其它)和记帐。
(9) 负责运行病历的管理,防丢失;负责出院病人病历的质量检查及整理。
(10) 了解病房病人动态情况,书写病房动态交班报告。
(11) 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负责办公室的电脑、电话的管理,做好清洁、保洁工作;负责各种纸张、表格的清理、补充。
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的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3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危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8)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9)遵照执行省级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妇产科护士规章制度(2020年修订)
为管理好科室,规范日常工作行为,促进科室健康发展,提高科室护理质量,保障医疗护理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住院部护理人员早上07:30到岗,门诊护理人员早上08:00到岗;下午2:30到岗,夜班17:30到岗,按时参加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培训、交接。若迟到,罚款50元/次,若缺席、旷工,罚款300元/次。
二、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窜岗脱岗,上班时间不做私活、玩手机,若违反,罚款100元/次。 三、保证通信畅通,如带加班联系不到,15分钟内未回复电话,罚款300元/次。 四、各类法定假、加班,科室根据情况当年度排休,不跨年度排休,无法排休的按加班规定补给加班费用,补助60元/天。利用法定假,加班补休时间外出读书考试,科室不另行安排。
五、进修学习期间的绩效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请探亲假,计生假,事假,病假期间不参与科室绩效分配。
六、各种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内容具体明确,不得缺页少项,不得涂改,修改符合要求,若发现,罚款五元/处。 七、新生儿足跟血采集标本合格,信息登记录入正确,新生儿听力筛查认真负责,信息登记录入准确,缺乏责任心引起的问题,罚款100元/次。
八、收病人入院时微笑热情,及时安置床位,除测量身高体重在护士站完成外,其余操作都到病房进行,若违反,罚款100元/次。
九、责任护士做好病房管理,晨间护理,按要求湿式扫床,一床一巾,做好基础护理,包括口腔护理,会阴护理,皮肤护理等。发现未完成罚款20元/次,工作流于形式未按标准完成罚款10元/次。未按医嘱完成阴道灌洗罚款50元/次。患者未在病房时电话通知并告知做阴道灌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回病房者告知主管医生。
十、不认真校对医嘱导致医嘱未执行的追究校对护士责任,罚款20元/项,特殊医嘱谁执行谁签名签时间。10:00-11:00主班办理出院这段时间由责任班校对医嘱,谁收病人谁校对医嘱,临时医嘱及时签名签时间。其余时间由主班处理医嘱,签名签时间。早班,夜班工作期间处理本班医嘱按,按要求及时签名签时间。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项。
十一、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安全输血制度,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罚款200元/次。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十二、服从科主任护士长安排分工,各质控小组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科室质控,未按要求完成罚款50元/次。按各室管理制度做好各分管区域的管理,做好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过期药品物品。医院检查及护理部护理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涉及罚款扣到直接责任人。平时早班管治疗室,责1班管采血室,检查室,责3班管隔离分娩室,处置室,责5班管产房,主班管理护士站,责任班分管对应治疗车及病房。抽查发现问题(不清洁,物品过期,一次性无菌物品不按要求开启和使用,医疗垃圾正确分类放置收集。)罚款责任人20元/项。 十三、各班按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登记。未下班做好物品准备。未完成罚款20元/项。主班做好医嘱的转抄并督促执行,执行日清单制度,发现未发放日清单罚款20元/次。认真校队医嘱,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医生更改。认真查账,杜绝少收费多收费漏收费。错误结账方式现象。发现罚款20元/次。 十四、加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若被患者投诉一次,经查实,罚款200元/次。
十五、加强科室计算机管理,非本科人员严禁使用本科电脑,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若违反规定造成的数据遗失,电脑损坏等责任由当事人负责。夜班关闭不使用电脑,发现未关闭罚款20元/次/台。
十六、不得私自换班,由于换班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私自换班,罚款200元/次。
十七、上产房的护理人员,下班之前打扫好产房,规范物品的放置,严格执行交接班,不执行者扣罚100元/次。发生产妇分娩于病房者,厕所,扣罚助产士100元/次,助产士在产房接生的,扣罚病房护士。纱布留在阴道内未及时取出的,罚款100元/次。
十八、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做到放手不放眼,实习同学发生的问题,由带教老师负责。
以上规章制度于2020年3月24日在科室护士例会上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同意签字:
XXX医院妇产科
2020年3月24日
1、手术室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作风严谨,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有较强的应急能力。
2、工作人员严守岗位,准备随时接受手术,患者入手术间后需由护理人员陪伴。
3、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穿戴手术室专用的衣、裤、鞋、帽,进入限制区戴好口罩,手术室衣服不得穿出室外,手术患者入手术室应更换清洁的衣裤,并戴好帽子。
4、严格控制手术室内人员的密度和流量,凡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遵守手术室的管理制度和接受手术室人员的指导,非当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手术室。
5、手术室的一切物品、仪器、药品等均应分类,定位整齐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修,以保证使用。用后及时补充、归还原处,严格交接班,手术室的一切物品均不得外。
6、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一切无菌物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
7、手术人员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如有违反必须立即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
8、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高声喊叫。工作时严肃认真,不得在手术间内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9、手术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密切注意手术进展情况,准确及时地供应所需物品。
10、无菌手术与非无菌手术分开进行,不得在同一手术间内同时进行两类手术,有接台手术时先做无菌手术。
11、手术结束后护送患者至复苏室或病房,向当班护士(治疗护士)详细交班。
12、做好手术间的料理工作,一切用物均按消毒、清洁、灭菌的程序处理,感染手术及传染患者手术用过的物品需按规定另行处理。
13、做好手术登记与切口愈合情况统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的建设,完善护理人员调配制度,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促进护理队伍的稳定性与健康发展,特制订护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应接不暇岗位,明确科室护理人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质量标准,工作流程,患者满意度调查方式等。
二、根据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责任轻重和技术难度等要素,对岗位所需护士的进行分类公级,使得人员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实现护士的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三、合理配置护士,不同岗位的护士数量和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工作需要,临床一线护士的配置应结合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和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配置,动态调整保障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
四、严格落实《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护士护理患者和完成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作为绩效考核重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护士收入分配。奖励评定的重要条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五、护士的职称与其临床岗位的工作职责,能力要求适应,护士的职称晋升应侧重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注重临床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
六、根据护士的实际业务水平,岗位工作需要以及职业生涯发展,完善并落实《护士长培训计划》、《在职护士培训计划》、《新聘用护士培训计划》、《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护士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