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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范文6篇)

2022-07-18 17: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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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山西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八、各部门主管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第三章 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店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主要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0.5课时)

(二)介绍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电安全情况。(2.5课时)

(三)介绍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等。(3课时)

(四)介绍本酒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课时)

(五)与本酒店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课时)

十一、保安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发给被培训员工。

十二、酒店级安全培训由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件。

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权相关的技术人员授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

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须经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十七、危险作业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属于“学徒工”,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十八、锅炉工的岗前培训为3~6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岗前培训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如受训员工在入厂前在其他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也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考核鉴定。

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

二十、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四章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二十一、本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

二十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一管理,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知识,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讨论。

二十八、鼓励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稿费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备案。

第六章 附则

三十、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补充培训。

三十二、补充培训由安全部具体组织。已经上岗3个月的危险作业生产员工可不再安排岗前培训,但仍须进行考核鉴定,合格后核发《操作合格证》。

第二篇: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

索引号:BA04-F0100-2008-004

[说明:该文本为民办教育机构制定章程提供范例,“————”为填入内容部分,( )为选择或提示内容部分,教育机构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实有关内容。]

———————(教育机构全称)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依法规范本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教育机构的名称是:。 第三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四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办学地址是:

第五条 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XX市XX区教育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XX市XX区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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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教育机构的教育业务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办学许可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民政局。

第七条 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举办者自愿举办的初、中、高等学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第二章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原则;保证教育质量、信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 本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规模为:XX人。 第十条 本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为:初、中等非学历培训。

本教育机构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本教育机构招生对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 本教育机构业务范围为:小学、初中、高中文化课辅导,

书法培训,音乐培训,舞蹈培训,教师资格培训,礼仪培训,英语培训

第三章 学校举办者及资产的数额、性质、来源和管理 第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XXX。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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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董事、理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学校建校资产总额为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及教学仪器设备XX万元;注册资金XX万元。建校资金来源:举办者投入:XX万元,出资者:————,金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性质:非国家财政经费。

第十三条 学校日常办学经费来源:举办者出资投入资金;接受政府资助;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教育机构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教育费用。同时向社会公示。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各项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五条 本教育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办学资金专项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办学盈余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教育机构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收益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七条 本教育机构依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机构存续期间,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教育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转让或用于校外投资。

第十八条 本教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立专门帐户,设置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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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出纳分工负责,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情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本教育机构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教育机构由董事会(或理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有关材料与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确定合理回报。

第二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办学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督导。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财务审计。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或理事会)。学校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4人。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中举办者代表 3人,校长1 人,教职工代表1 人。

第二十四条 学校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组成人员及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产生办法为:董事会(或理事会)推荐产生。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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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并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和在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出席方为有效;遇到特殊情况时经1/3以上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或理事会)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须有2/3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如连续4次不能参加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作自动退出董事会(或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可决定增补新的成员。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应建立出席人员签到、会议记录并存档制度,每次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数、议事内容、议事结果。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选举和罢免董事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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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第八章安全规定

第一条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

第二条 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级嘱托,时刻注意对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条 公司交给个人使用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未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公司物品外带或外借。

第四条 禁止在无技术保障的情况下安装、拆卸、维修公司办公用品,特别是带电产品。

第五条 员工个人财物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置在集体办公场所。

第六条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四篇:管理制度的含义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篇: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和职业素质,使之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公司培训工作稳定、规范、系统地进行,使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原则

1、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3、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三、培训责任

办公室、各部门部长/主管、员工是培训工作的主要参与人,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1、办公室是公司培训工作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调查分析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新员工的岗前培训,评价培训效果;监督各部门培训工作的落实;建立培训档案;建设和管理培训资源。

2、各部门部长/主管担负本岗位接班人及其下属的培养责任,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的培训需求,对下属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为下属培训创造条件,检查下属培训效果,督促、帮助下属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培训的知识与技能。

3、员工应明确自身培训需求,积极参与培训,并自觉将培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以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绩效。

四、培训方式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外派培训、外聘培训和内部培训三种。

外派培训是指组织员工到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院校所接受短期培训或到大专院校、专业机构接受定向脱产学习培训。

外聘培训是指公司选择邀请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专家来公司进行的各类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由公司组织,指定公司内部培训师实施的各类培训。

五、培训实施和管理

1、公司各部门按公司要求制定出下一年度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经部门主管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送办公室。年度培训计划应列明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参训员工等项目。

2、新员工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

①、岗前培训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根据新员工的人数决定,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规章制度、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安全和消防知识、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等。

②、岗位培训由部门部长/主管负责组织实施,需在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表单、操作规范、部门规章等。

3、公司内部员工调动,接收部门部长/主管需对调动员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要求与新员工岗位培训一致。

4、员工可根据自身岗位的岗位要求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向上级提出培训需求。

5、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监督工作,包括是否按计划落实培训、员工的出勤等,

①、监督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和新员工岗位培训的落实,

②、员工参加培训时,必须在《培训记录》上签到,学员迟到或早退,一律处以10元罚款。

③、员工因特别公务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填写《员工假期申请表》,经主管副经理审批后放可执行,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按旷课论处,六个月内无故旷课超过3次者,扣发当年年终奖。

6、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内,需将培训心得上交办公室存档,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已报销费用的将从下月工资中扣除。为保证培训效果和促进培训收益最大化,公司会视情况由办公室组织二次培训,培训课程由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共同完成。

六、培训费用及证书管理

1、公司保障必要的培训经费。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个人申请并经公司批准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或由公司与个人分担。由公司支付的培训经费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培训经费一般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和证书费。

2、凡由公司出资的培训,培训所得证书一律由办公室保管。在员工离开公司时,根据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和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决定证书的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培训费用服务年限

600元(含)以下1年

601元-1200元2年

1201元-2500元3年

2501元-5000元4年

5001元-12000元5年

12001元以上6年

①、费用支出以实际报销的培训费用为准。

②、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可以无偿获得证书。

③、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但服务年限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一半以上的,员工需支出一半的培训费用后方可获得证书。

④、未达到服务年限一半的,员工需支出全部培训费用后方可获得证书。

七、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口头问答;

现场操作;

书面答卷等。

2、为激励员工认真听课,积极做笔记,正式书面答卷考试不合格者每次罚款50元,合格分数由主考单位视卷面题目难易程度确定。

3、员工在培训过程中的培训考核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八、培训档案管理

1、培训档案包括:

①、培训计划、方案、员工培训需求申请;

②、培训师的聘用、培训教材、考核资料;

③、培训记录、培训证书、培训心得、考核结果、培训工作总结报告;

④、各种表单及其他培训档案。

2、办公室负责培训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3、由各部门组织的培训,由部门自身做好培训档案。

九、培训师管理

负责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办公室统一选聘和确定,内部培训师确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发放聘书,聘为公司内部培训师;内部培训师的培训教材需交一份给办公室存档;办公室应适当组织内部培训师参加有关培训,以提高内部培训师的授课能力;内部培训师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培训补助的标准和核发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补助标准为20元/课时(办公室员工除外)。外聘培训时的费用具体由办公室与培训机构/培训师协商确定。

十、附则

公司倡导员工之间相互交流、协调互补、共同分享知识文化和工作经验的氛围。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析。

本制度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如与公司其他制度有抵触,按此制度执行。

第六篇: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一、请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时间提前10到20分钟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并在上课前换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请不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攀爬把杆和窗台。

三、请不要在教室内吃零食,请保持教室内外环境卫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内

四、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有事和老师举手打报告。

五、学员上下课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送完学员请主动离校。

六、学员有事或有病请提前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不予补课或往后推课。

七、学员学费请提前一月交齐,否则学费到期后停课处理,学费交后一月概不退费。

八、比赛和演出请积极参加,遵守纪律听从带队老师的指挥,按时到达比赛或演出地点,有事不能去请提前和老师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于训练好的学员可以送去专业的舞蹈学校深造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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