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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

2022-07-18 17: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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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规章制度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

这次错误之后,让我想起了很多事情,反省了很多东西,我非常懊悔,非常自责。我触犯学校规章制度,也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我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惭愧不已。学校一开学就三令五申地要求我们遵守学校纪律,而且还开展了“三禁两不”的宣传教育。

在班会上,老师曾多次强调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醒学生不要打架不要旷课不要做出违法纪律的行为。可是我没有把领导、教师的话放在心里,没有重视起来,把这些教育宣传的话当成了耳边风。我这样的行为真是非常不应该的,也是我缺乏对教师尊重的表现。我应该把老师所说的话牢记在心中,将学校的规章制度紧急在心里。

这次错误以后,我冷静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个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麻烦,耽误了我自己的学业。而且我这样的恶劣行为,也在其他同学面前树立了不良范例,直接影响了其他同学的身心健康,而且也是对学校管理系统的损害。此外,我这样的行为更是对我家长的一种伤害,我这样的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辜负了家长对我的厚望。敬爱的老师,我知道每位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而每个学生也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学习生活。错误以后,我痛定思痛,希望悔改,我开始希望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可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的建立需要共同维护,我的这次错误,就是摧毁良好的学校环境,我自己知道自己犯的错误有多严重,为此我也在家呆了半个月,我想了很多事情。我知道,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我愿意承担责任,虽然目前承担不起,可是我的错误责任不可推卸。

在此,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处理。对不起,领导!对不起,老师!如今,犯了一个大错误,我深深地后悔。我向你们发誓今后我一定要以这篇检讨书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刻刻地警醒自己,定期不定期对自己开展批评和教育,自觉接受监督。

最后,我真诚希望学校能够给我重新上学的机会,因为我知道学习对于我的将来非常重要,学习是我进入社会之前所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x年x月x日

第二篇:学校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第三篇:xx中学文明办公室公约

一、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二、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干私活,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等其它集会无缺勤,自觉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四、团结协作,和睦共事,各组内制度健全,认真完成学校各项工作。

五、办公室布置整洁,环境优美,语言文明,禁止吸烟。

六、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安全保卫措施落实。

第四篇:学校规章制度大全

贵州省德*县新超越电脑培训学校制度汇编

一、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二)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

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

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年级组长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年级组长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员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按周统计,按月公布、兑现。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积极学习*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守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员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员。关心爱护全体学员,尊重学员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员,耐心教导,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学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保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学员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 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员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员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 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发扬奉献精神,自觉*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

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任务:

1、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措施:

1、坚持周一至周五值周制度: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两名教师和四名学员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日由校门卫值班;节假日由校领导和教师值班。

3、严格控制非学校人员出入,实行来客登记制度。

4、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校门,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夜间巡查校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对值班人员实行风险金抵押,若年终无事故给予奖励。

6、主管领导和校保卫科长要加强检查落实力度,要不定时查岗,严格执行事故追究责任制。

7、加强对出租门面的管理,实行风险金制度,不定期检查校门附近商店的饮食卫生。

8、严格管理财产。没有主管领导批准,一切公物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学校。

9、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

10、学校贵重物品,设专人负责。安装防盗装置,并经常进行维修检查。

11、节假日实行静校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校。

12、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四次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及进消除隐患。

(四)制度和公约:

1、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需带入的,

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浪费电力,严防火灾。

(4)防盗制度:

①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都要随手关窗、锁门,放学时电视柜必须上锁。

②各室、各班都必须保管好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③财务室、会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财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现金必须送银行保管。

④送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绝不允许单人送取千元以上现金。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三)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1、学校的档案,均由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保持其历史联系,要做到[有规可循,有日可查"便于保管和利用。

3、要确保档案内容的机密,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

4、每年年底,各口负责人开始收集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经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上交档案室进行统一编目。

5、保持档案室整洁卫生,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避光等安全措施。

6、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善于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五、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本着勤俭节约,多办实事的原则,把学校有限的财力投入到教学急需的方面去,现结合学校的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1、财务人员应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收好、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计划开支,服务教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

2、审查账目

每学期末由工会组织财经审查小组进行一次财务帐目审查,并向教师公布审查结果。

3、收费

(l)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

(2)临时*的活动费收取,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审批后方能收取,在活动后三天内把收支帐单交会计审核再公布。

(3)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和报销任何学员用品。

4、购物

凡办公用品,根据计划由总务处统购;教学用品,由学校审批后由总务处办理。百元以上的购置,必须由两人共同购置、签字。

5、其它开支

(1)部门组织的活动开支,负责人做好计划,交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

(2)福利开支,经行政会议讨论,校长签名后,由总务处办理。

(3)修缮开支,经行政会议研究方可进行,工程完结后,由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支。

(4)各类奖励,补助开支,依照条例由会计造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才能发放。

6、报销

(1)报销凭*需合法的*,凡购物*必须有经手人、*人、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2)教职工因公出差,事先须向领导提出申请,由校长审批,旅差费报

销,按有关规定执行。

7、审批制度

凡属开支,一律由各处室根据需要写出申请报告,由校长批准,大额开支提交行政会议决定,由校长审核。

六、校产管理制度

l、凡是购进的物品必须经过总务处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

2、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理领取手续,用完即还,电教设备,教科书,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常用的小件教学用品由个人保管,调离本校要办理交还手续,凡丢失或损坏财产要酌情赔款。

3、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

4、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电灯等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每学期检查评比一次,管理不善,损坏较大,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5、教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 ,一般情况下,有阳光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电源,如发现浪费水、电,或放学后电灯、电扇仍没有关者,一次扣款5元。

6、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等,谁使用,谁负责。

7、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教具、工具等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

8、学校对校产按处室(年组、教室)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学校和处室责任人各一份),每学期组织人员清点核实一次,保持帐物相符。

七、校产赔偿制度

1、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2、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3、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 ,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4、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要查清原因,如属人为损坏,除照价

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5、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八、节水节电制度

l、学校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做到统一管理,每月对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检修一次。

2、大力宣传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备的重要意义,在师生中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

3、杜绝常明灯现象的发生,各室冬季上午9时前关灯,下午5时后开灯(*雨天除外);夏季一般不使用照明灯,教育学员不得随意乱动电器设备。

4、要严格管理自来水,增强节水意识。

九、学校卫生制度

(一)教室卫生:

l、教室卫生要做到:[一坚持",[二消灭",[三整齐",[四洁净",即:坚持每天清扫;消灭纸屑,消灭痰迹;桌椅摆放整齐,教学设置安放整齐,教室布置大方整齐;门窗玻璃洁净,桌椅地面洁净,黑板墙壁洁净,灯管电扇洁净。

2、教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设备,保*空气清新,光线均匀。

(二)环境卫生:

1、场地要整洁平坦,做到三无:无纸屑、无石块、无枝叶。

2、墙壁、围栏要勤擦洗,保清洁。

(三)个人卫生: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勤剪指*,勤洗头理发、勤洗*换衣;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吃腐烂不卫生食品。

十、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l、电教设备、器材、软件只对校内借用,本校教师根据自己教学需要,

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不得代他人借用。

2、凡不属于教育教学范围的活动,不得任意借用电教设备和器材,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使用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在规定日期内归还。

3、录放像设备属精密设备,如需录放教学节目,除有*作能力的教师外,应由电教人员负责录放管理,一律不外借。

4、固定在教室的投影仪、录音机、电视机等电教设备,由班主任负责安全管理,其它科教师,需借用录音机和其它电教设备时,提出借用理由,并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5、凡属原版录音、录像带一般不外借,如教学使用,可由校制作室转录,本校教职工如需转录与教学无关的节目,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机器磨损转录费。对外转录电教软件,按标准收费。可无代价的向有关单位和兄弟学校交换所需的电教软件。

6、电化教学、设备器材、软件在使用过程中,要按照使用说明严格遵守*作规程,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修、保养,珍惜爱护所有电教设备和器材,如果在使用中发现异常现象和故障,应及时报告电教维修人员。不得私自拆卸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属人为事故,必须追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7、电教设备器材软件概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签字同意,一周内归还。

贵州省德*新超越电脑培训学校

二〇一〇年六月六日

第五篇: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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