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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2022-07-18 17: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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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学规章制度

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库房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三、做好库房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室卫生整洁、安全。

四、案卷查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

五、对档案室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钥匙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意给他人使用,若发现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第二篇:小学规章制度

1、上课之前做好准备工作。上课时不能喝水,课堂10分钟之内不能上厕所,违反一次扣1分。

2、上课迟到一次,扣2分,并罚抄100遍;请假一次取消“英语学习标兵”参选资格。本学期内迟到3次取消学习资格,任何原因请假都不再安排补课事宜。

3、上课时讲闲话,别人回答问题时插话或取笑别人,扣2分,并罚抄100遍。经老师教导不改正,取消学习资格。

4、上课做小动作、左顾右盼,前后转动,扣2分,并且课间罚站、负责监督课间纪律。经老师教导不改正,取消学习资格。

5、上课玩玩具或学习用品,吃零食,一律没收,扣2分,并罚抄100遍。本学期内若违反3次取消学习资格。

6、上课没带课本、家庭作业或练习册,扣2分,并罚抄100遍。本学期内若有3次未带齐书本、作业或文具,取消学习资格。

7、家庭作业书写潦草、错题多,重做,扣2分;作业没有写完整,补做,扣1分;作业家长没有签字,扣2分。本学期内若有3次未完成家庭作业,或作业未签字取消学习资格。

8、不乱扔垃圾;不在白板、墙壁、课桌、凳子上乱写乱画。乱写乱画者一次罚款10元;若损坏公物,照价赔偿。若不爱惜公物,罚款、教导之后仍不改正,取消学习资格。

9、课间高声尖叫、疯赶打闹、乱蹦乱跳、说脏话、给同学起外号,一次扣3分,并且课间罚站、负责监督课间纪律,经老师教导不改正,取消学习资格。

10、管不住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争吵、动手打人,一律取消学习资格。

第三篇:小学规章制度

一、作息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

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3、宿舍内休息不许合铺,不得带非寄宿人员进宿舍就寝,寄宿生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

二、纪律制度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讲文明、不打架、不讲粗脏话、不偷窃、不破坏公物。

3、要节约用水,洗刷完毕要及时关紧水笼头。

4、不允许随意购买零食吃,包装袋、纸张不能随手抛弃地上,要丢到指定位置。

5、不允许在宿舍内点蜡烛,意外情况由生管教师统一安排。

三、卫生制度

1、各宿舍每日要指派值日生,按时清扫本舍卫生。

2、各宿舍不得往舍外或走廊上泼水,不能往窗户外丢垃圾。

3、在餐厅规定地点用餐,不得到宿舍用餐,清洗菜罐饭盒要做到清洁卫生。

4、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讲究个人卫生整洁。脏衣、裤、鞋、袜要及时清洗。

四、财产制度

1、爱护宿舍公共财产,保持财产卫生。

2、各宿舍每学期的财产进行登记管理。

3、各生要看好自身的财物,不能乱翻、乱拿别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可交给生管教师保管。

五、安全制度

1、保证人身安全,不得下河游泳。

2、不藏匿攻击性和伤害性的器物在宿舍内。

3、各宿舍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坚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4、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锅炉房,以防烫伤。

5、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病情要立即向生管教师报告。

六、交通安全制度

各宿舍学生周末回家,应向值日教师及生管教师登记,并在乘车地点向生管教师汇报所乘坐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不得坐车顶,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篇:农村小学各项规章制度

威舍镇发哈小学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章:教育管理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五章:教师管理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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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学校管理的*化和法制化,保障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学校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哈小学义务教育阶段;

第三条:培养目标是: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强壮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四条:学校近期目标是: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朝办学有特*、教师有专长、学生有特长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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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发哈小学教育管理中心由威舍镇教育辅导站主管。

第六条:教管中心由校长负责。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发哈小学的各项工作。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所属班级的重大、重要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2、指挥权。校长对学校工作实行统一指挥,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等基本环节,使之正常运转,不断前进。

3、人事权。校长有权任免各班班主任;有权决定对教师的使用。

4、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按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依法管理。重大基建项目和大宗设备添置须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5、招生权。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保*发哈村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招收部分非本教区儿童就近入学,审定入学资格。

第七条: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严格实行国家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所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按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3、坚持*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整体功能,接受教师监督,为提高全民素质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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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对本校青年教师培养力度,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提高教师的综合能力。

5、确保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以教科研为抓手,逐步形成鲜明的办学思想和凸现办学特*。

6、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管理中作用。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

7、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8、在经费许可情况下不断改善学校的教学设备设施等。

9、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10、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八条:教师代表大会是校长依靠教师*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教师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1、听取各班班主任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的制度,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推荐学校的领导人选。

3、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以及其他与教师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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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的校务委员会,以之作为校长对学校重大、重要问题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建立学校校内师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制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学校实行结构*制。第十四条:

教师*由岗位*、薪级*及地方*补贴等部分组成,一般应聘人员只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均享受国拨*。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

学校设校长一人,教导主任协助校长工作,受校长委托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后勤人员是校长领导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具体负责管理学校后勤工作的人员。

教师按照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本着为学校、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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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教育管理

第十六条: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知识水平、兴趣特长、身心健康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准。

第十七条:注重基础、鼓励冒尖、着眼发展、讲究学法、合理负担,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

合作、学会生存。

第*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新经验。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1、对教师进行思想*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和法纪教育。

2、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贯彻执行、,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健康向上、朝气蓬勃的小学生形象。

4、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班集体建设和少先队工作。提高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形成良好班风、校风。

5、整合学校和家庭教育,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多维、立体德育工作网络。

第十九条:贯彻实施,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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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二十一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坚持以科研为先导,树立科研为教育管理科学化、*化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教师队伍素质水平提高服务的观念,发挥科研兴教的作用。

1、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和科研素养。

2、通过课题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总结经验。

3、引进和推广成功教改经验。

第二十三条:认真抓好教学计划的制定、备课、上课、作业和课外辅导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规范学校管理,实施教学活动。维护课程表的严肃*,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学开放日制度。学校每学期确定一次教学开放日。

第二十六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七条:学生素质评定,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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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工作,防止学生流失。任何人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淘汰和变相淘汰学生。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肃招生、毕业,做好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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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坚持后勤工作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育科研,服务于师生生活的原则,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自觉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第三十三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学校依法向教管中心提出经费预算,申请经费支持。

第三十四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地节约使用资金,做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帐目清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经费开支实行*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建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和人文化的校园。

第三*条:建立健全卫生包管和督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蒂、痰迹。

第三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实验室等门窗玻璃齐全干净、桌椅排列整齐,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四十条:保*学生饮水、饮食卫生,对传染病、常见病有预防措施,控制近视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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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师生车辆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

在校内摆摊设点。

第四十二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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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教师管理

第四十三条:教师享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爱岗敬业,遵循教育规律,服从领导,勤恳工作。

第四十五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四十六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开学有计划,期末有总结。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热爱学生,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请吃、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条:努力建立[团结、进取、健康、*"的人际氛围,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教育。

第四十九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尽可能地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级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第五十一条:学校的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护教师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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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对取得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根据教育辅导站,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等法律法规和的教师,根据教育辅导站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教师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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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五十五条:学校招收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六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的教育。

2、使用教学资料和设备。

3、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勤学、好学,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

3、文明守纪,规范行为,尊敬师长。

4、维护学校声誉。

第五十九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可能的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六十条:对品学兼优、学有特长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要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对违反、的学生,经过教育后没有改正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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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报请威舍镇教育辅导站审批。

第六十三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实施细则条例另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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