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输血科规章制度参考(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输血科规章制度参考(合集)》。
篇一:输血科制度汇总
血库工作制度
1、血库应根据临床需要备好各型血液,用后立即补充。
2、收到血站送来的血液时,要当面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包封是否严密,血型、血袋标签和卡片及血号、血量要核对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否则当面立即退回。
3、血液入库(*箱)保存备用,必须填写出入库登记,要求反应出*箱内每袋血的血型、血量、采血日期和存放位?。*箱内血袋的排列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后排列。
4、血库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做好出入库和发血登记,并定期检查、校对。
5、输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决定,由医师填写轴血单,连同病人血液标本送交输血科作血型交叉配合试验。标本试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人姓名、住院号等,以防差错。
6、做血液交叉配血时,要核对好病人姓名和血袋血型,检查核对无误时方可填写报告单,并实行双签字(夜间值班例外)。
7、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待病人和血袋血型、姓名、血袋号一切无误时方可发出或领取,取血者要签名。
8、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如出库时间短(半小时以内)血液未经开动或未做其他处理(如加温摇动),经检
验科主任或发血者鉴定同意后,方可考虑退回。
9、医护人员应随时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后立即采取措施,并与输血科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为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科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血液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并经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医务科,事后补办手续,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征得患者
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得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得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合,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得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输血过程种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通知输血科值班人员,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十、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并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
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1、输血科工作人员实行上岗、岗位动态周期培训和考核。
2、上岗培训做到熟悉本*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胜任本职工作。
3、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工作人员需有记录,掌握实际*作。
4、科室定期考核评估,建立技术档案
5、考核不合格者,督促其认真学习,当年不得评为先进,考核不得为优秀。
篇二: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贮存*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6.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
篇三:输血科各种工作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带胸卡,持*上岗。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做好血液及各种成分血入库、储存、发放等各项工作,对工作要认真负责。
4、最终实验:血液发放人员在血液成分制品出库前,确定该血液接受试验过程检验合格,并进行以下内容的外观最终试验(查有无溶血、凝血、可见污染、包装状况,对血型、标签、血袋、导管是否渗漏、姓名、血量、日期、保存期、编号),确保未经过最终检验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不出库。
5、做好临床科室用血预约工作记录,按预约要求及时发放血液。
6、做好临床科室的用血信息收集、反馈、处理工作,特殊情况及时报输血科主任。
7、要按时检查贮血设备,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和报告有关部门。
8、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杜绝差错和事故发生。
9、输血科属工作重地,非本科室人员禁止入内。值班人员不得在贮发血室会客、办私事、吸*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
10、工作人员要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血,发出的血液超过30分钟不得退回,特殊情况报输血科主任。
11、各种仪器、设备按规定定期清洁、消毒并作好记录。
12、每日坚持打扫卫生,做好门窗清洁,墙壁清洁,桌面、工作台清洁。
13、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并记录。
二、输血科实验室工作制度
实验室是各项检测、质量的一个重要部门,有大型的精密仪器和设备,为保*检验人员的安全,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
制度。
1、进入实验室应穿戴专用的实验衣、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必要时应带口罩,护目镜,外来人员应穿一次*鞋套,离室时脱去放在指定位?,工作服应经常消毒洗涤。
2、非必要物品禁止进入实验室,必要的资料和书籍带入后也要远离*作台。
3、实验室应保持肃静,工作人员不得高声谈笑,要集中精神完成实验*作,不准吸*,吃东西或用嘴吮吸铅笔或标签等,严格按规程*作。
4、不许酒后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禁止戴首饰。
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将实验用品摆放整齐,废弃物按生物垃圾处理并及时打扫卫生,全面消毒。
6、需带出实验室的报告单经消毒后方可带出。
三、血液入库核对和贮存制度
1、全血或血液成分入库前应进行认真的核对和验收。内容应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内容填写的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号、供血者姓名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制备的具体时间;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血袋编号,贮存条件)等。审核者对上述内容审核后,逐项认真填写入库登记并签署个人全名,以示负责。其中所填入库日记应精确到分钟。
2、审核入库登记后,血型鉴定、交叉配合实验及输血前检测的记录连同库存血液的领、发登记等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填写入库登记后,已签收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应及时按a、b、o、ab血型分别贮于输血科专用*箱内。*箱内各贮血区应有明确的标识。血袋的放?应以采集时间的先后或有效期的短长依次摆放。
4、对储存*箱的温度每天应定时观察,记录。当贮血*箱发出*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器械维修中心检查处理并记录。
5、贮血*箱内规定的贮血品种不允许断档。任何贮血品种快用完时、值
班人员应立即与中心血站联系,必须及时补充并将联系情况及时、如实记录(内容应包括:电话联系的月日、时、分;对方的姓名;答复的内容等)以备查对和责任的划分。贮血品种断档的责任界定以发现断档的班次为主。
6、贮血*箱内严禁存放其它任何物品;*箱每周消毒一次;*箱内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合格标准为: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四、交叉配血制度
1、输血科收到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经认真核对后,复查受血、供血双方的abo血型(包括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的rh(d)血型,当无输血禁忌时再行交叉配合实验。
2、交叉配合实验所用的受血者血样标本必须是本次交叉配合实验前3日之内的,当有两人在班时,交叉配合的实验结,应由两人互相核对,当一人值班时,*作完毕后*作者本人复核并填写交叉配合实验结果。*作者应签署全名和具体时间并认真记录,以示负责和便于查对。
3、受血、供血者的血样应保存于2--6℃*箱中至少7日,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4、凡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制品均应进行交叉配合实验。机采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五、发血制度
1、交叉配合实验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发血双放必须共同查对姓名、*别、年龄、病案号、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品种质量及有效期,交叉配合实验结果和血液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包括签字的具体时间)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模糊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颗粒。
(6)未经摇动,血浆与红细胞的分层界面不清或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乳红*。
(8)已过期或其他需查*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六、血液报废制度
1、认真严格的执行输血科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的杜绝贮血报废情况的发生。即在正常情况下,输血科不允许发生贮血报废。
2、如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作失误等原因所致贮血报废时,当事人应负赔偿责任。
3、贮血报废情况的发现时间即为其责任的界定时间。
4、特殊情况下(如:电网长时间停电,贮血*箱发生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等)致使贮血发生变质时,发现后应及时向输血科主任报告,由输血科主任落实情况后决定处理意见。
七、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双方应严肃认真的履行本制度。交班者应详细书写交班报告,交班手续一旦结束,即工作转移已成为事实。
2、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1)贮血*箱内的贮血的品种和数量,尤其要交接有无品种断档及同有关方面的联系情况和记录。
(2)贮血*箱、低温*箱、酶标仪、洗板机、电脑、显微镜、血小板保存箱等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3)遗留工作和遗留问题是否交代、记录是否清楚。
八、*资料统计制度
1、输血科的*统计资料是判断输血科运营状态的重要指标之一。保*所有统计资料来源的真实可靠和统计结果的真实正确。
2、统计周期为月日到月日
3、统计内容为:
(1)上统计周期转入本统计周期贮存血液及制品的品种、各品种的数量;
(2)本统计周内,输血科签收中心血站血液及制品的品种数量。
(3)统计周期内,临床科室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品种数量。
(4)统计周期结束时库存血液及制品的品种、数量。
(5)统计周期内成分血的使用率;血型复查率;交叉配血和实验合格率;贮血*箱温度完整率;各项常规工作记录和统计完整率,血液有效期内使用率;24小时值班在岗率;临床填报输血反应卡回收率;输血后空血袋回收率;输血反应、并发症、感染发生率。
九、血液质量检测制度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好血液入库关,严禁不合格血液及其制品进入贮血*箱内。
2、当送达的血液及制品液、固体界面不清或血袋内有明显气泡时,应将其放入预?*箱内并通知送血人员于次日到输血科共同验收,再决定是否签收手续。
3、当送达的血液及制品有本输血科(发血制度)第3条规定中任何之一项情况时,工作人员应坚决拒收,否则后果自负。
4、每天上午,主班人员第一项工作是例行检查贮血*箱内血液及制品的有效期,有无溶血、气泡、血浆变*或变混等血液变质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输血科主任,及时妥善的予以解决。
篇四:输血科工作制度(下载)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输血科工作制度
2、贮血制度
3、配血制度
4、发血制度
5、输血科查对制度
6、检验记录核对制度
7、血液质量检查制度
8、输血后感染的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9、输血不良反应信息登记及反馈制度
10、交接班工作制度
11、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制度
12、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的接收登记制度
13、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14、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1、输血科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供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同时掌握国内外输血工作发展动态,学习和吸收国内外新技术,开展输血治疗和输血新技术的推广。
?执行《中华*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感染和输血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完成输血科的各项日常工作,保*设备、用品正常运转和使用,把好各项技术质量关,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要事项,口头和书面同时交班;*未到、未交接班,当班人不得离岗。
服从工作安排(包括排班表、二线或临时调配以及当班人员的紧急需要),调班应以保*安全输血为前提,不得连续疲劳工作。
?工作认真、仔细,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各项*作规程,准确及时配血、发血,完成当日各项工作。
每天坚持作好各项记录。
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包括朝会传达、业务总结、科内事务说明、讨论、质控汇报等内容),有重要事情、紧急事情时临时召集开会,要求全体人员到场。
2、贮血制度
贮血室应经常保持整洁,非输血科人员末经允许不得入内。
贮血室每天定期消毒2小时,每月做一次空气培养,达到医院内空气Ⅱ类标准。?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按o、a、b、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贮血*箱必须有温度自动*装置。贮血*箱内温度应保持在2—6℃,定时观察作好记录。每天记录四次。当*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装置发出*信号时,要立即报告给设备科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凡血液在贮存中出现凝块、溶血、包装破损、血浆出现黄疸均不能发出,并做好记录备查。
贮存期间禁止开启血袋,已开的血液和血浆应立即输用。已输用过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严禁不合格的血液入、出库。血液出库后一律不得退回。
每日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库存血液清点记录,以及当日血液入库数目。当日已用血液必须完全出库,入出库账目清楚。
3、配血制度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冻红细胞、浓缩粒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abo血型交叉配血试验。*冻血浆、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等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用于配血的标本必须是三天内,无溶血、长菌、变质的标本。
配血前严格核对标本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完全一致后方可配血。
首次鉴定血型必须进行abo血型系统正反定型及rh(d)鉴定。
配血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不得相互交谈,必须严格遵守交叉配血*作规程。?配血必须采用可检出不完全抗体的交叉配血法,不得单独使用盐水玻片法配血。?配血时必须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确无误时,才可进行交叉配血。?配血有疑问时应采取复查标本、不完全抗体筛查、询问临床资料等相应措施,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必要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或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测。
配血完毕应立即记录血袋号,填写配血结果并签名,并在计算机中录入配血报告,同时再一次核对所有资料。
急诊标本必须注明接收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并及时处理,记录配血时间。⑴疑难标本(如配血不合、正反定型不符、亚型、产生免疫*抗体、冷凝集、自身免疫*疾病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临床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遵医嘱作进一步处理,并将疑难标本的情况登记于《特殊病例记录》;对于疑难复杂血型检测、交叉配血及特殊试验,本室不能完成的,要及时联系成都市血液中心血型室或*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血型室协助完成。
⑵实习生、进修生不得*出配血报告。
4、发血制度
?配血相合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领血。家属和非医护人员领血一律不能发给。发血时,输血科工作人员与领血人员必须共同核对受血者姓名、*别、年龄,血型、住院号:供血者姓名、血型、贮血号、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量、交叉配结果和血液外观。质量合格、血袋无破损、无渗漏、标签完整、清楚。经双方签名并记录发血时间后,将血发出。
发血人必须为输血科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不能*发血。
接血人必须核对配血报告单与血袋的血袋号、血型、血品种、血量、献血员姓名无误,血袋外观无异常。
发血人必须在《血液出库登记本》上清楚记录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血袋号、血品种、血量等内容,签名后才可打印报告,发出血液。
除特殊情况需要鲜血外,发血应按采血日期的先后发出。
紧急发血(未配血)后必须立即鉴定血型和交叉配血,并将结果电告医生,通知临床科室派人取回报告单;如结果有异常要立即通知临床停止输血。
血液一经发出,不得再退回。
血液发出后,立即将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管保存于2~8℃*箱7天。凡输血后需要再配血者,应重新抽取血样做交叉配血试验,不能用输血前的血样管。
?有输血反应需如实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单,及时送回输血科并做好登记报告记录及追踪调查处理。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并及时向血站反馈。
5、输血科查对制度
输血科接收配血标本和配血时必须进行七查:指查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住院号,床号,血型,输血种类,取血科室。查病人血样标本上的内容与申请单内容是否相符,必须准确无误才能接收和配血。
临床科室输血时必须进行七对:指对献血员姓名,血型,血号,血液种类,血量,采血日期,有效期。查输血科提供的配血报告单内容是否与血袋上内容相符,必须准确无误才能输注。
输血科人员对血液入库、出库要严格按照血液质量检查制度认真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血液严禁入库或出库。
交接班时必须查对当天的血液入库、出库、收支账目必须清楚,准确无差错。
6、检验记录核对制度
临床输血前必须做九项检查。临床用血输血前监测主要以乙肝、*肝、*、梅毒四项作统计。并每月做临床用血月报表上报资阳市卫生局。
急诊用血,输血前的检验报告单末出来时,由当班人员登记用血时间,随后核对检测项目并登记在输血科输血前检测登记本上。并进一步核对和督促临床用血科室必须作输血前的必查项目。
择期手术、常规输血病人必须在输血前作检测,并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上检测结果。输血科在配血时要核对检验记录是否一致。如有漏查必须马上反馈给临床用血科室,并作相应补救措施。并上报医务科备查处理。如属输血科人员没认真作核对而造成漏查,输血科按科室考核制度直接处罚当事人。
输血前作好用血标本的核对工作,如用血申请单、病员姓名、*别、床号、血型、住院号、科别、用血日期、所需血液成分项目,如有不符,请重抽标本。
如遇特殊血型、心外科及儿科病员需输近期血液提前作好备血。
7、血液质量检查制度
血液入库检查内容
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号。
献血员姓名(或条形码)、abo血型、rh(d)血型。
血液品种。
血日期和时间。
有效期及时间。
血液编号(或条型码)。
储存条件。
输血科收到验收合格的血液后,应认真做好入库登记。登记内容应用献血员姓名、血型、血量、采血日期、血袋编码、购血日期和时间等内容。
血液出库检查内容:
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血袋有破损、漏血:
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④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
⑤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精大颗粒;
⑥末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楚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⑧红细胞层呈紫红*。
⑨过期或其他须查*的情况。
⑩血桨肉眼黄疸或脂血较重、有气泡、重度乳糜、纤维蛋白折出时。
11禁止接受不合格的血液入库。禁止不合格的血液出库。○输血科人员对血液入库、出库严格按照血液质量检查制度执行,不符合标准的血液严禁入库或出库。
8、输血后感染的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出现输血后感染疾病,应及时如实反馈给供血单位。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处理出现的输血问题。并做好登记报告记录及追踪调查处理。
预防血液传播疾病,严格进行血液检验,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对血液严格管理,提供无偿献血。
采集血液时应严格*作规程,所用器具应严格消毒。
防止外伤时接触污染血液。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由于输血及血液制品有传播肝炎的危险*,故决定对病人是否输血应权衡利弊。
提倡自体输血和成分输血,并尽量减少输血和做到合理输血。
9、输血不良反应信息登记及反馈制度
输血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在24小时内送回输血科保存。
一、所有员工入厂前必须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接受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二、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三、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必须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七、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必须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八、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3个月后方可辞工,符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发放全勤奖30元/月。工作时间满3个月,加15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30元/月工龄工资。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本厂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管理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本厂负责人实施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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