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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仓库管理制度(推荐5篇)

2022-07-18 17: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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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药行业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

3、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返修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4、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5、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卡、物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6、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7、各种物料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先出,防止坍塌伤人及损坏机械设施。各种物料不得抛掷。

8、供应部门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

9、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第二篇: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第三篇: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

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

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4、每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

5、对仓库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仓库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5、季度、年中、年终大盘点前要求各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盘点小组,至少分为两组,一个初盘组,一个复盘组,分组实施初盘、复盘,分小组必须两人以上。

6、《盘点计划表》包括:盘点时间、参盘人员、分组情况、分组负责人等;

7、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盘点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等,但不得打印结存数量。

七、实盘

1、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将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小组盘点人员,分段或分区开始盘点;

3、每组盘点人员按照存货摆放顺序依次计数填写盘点表的实盘数;各组将自己区域内药品盘完后,再各组交替复盘;

4、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八、盘点处理

1、财务接到盘点结果表,审核再次核对确认盘点结果后,编制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做账务处理;

2、主管仓库负责人对盘点结果和存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由业务部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4、仓库盘点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数量按照含税批发价由保管赔偿,责任不清由仓库全体共同赔偿。;

5、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九、经总经理批准日执行

第四篇: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制定药品效期管理标准操作程序,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范围:门诊、病区药房、药库

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药库保管

程序:

1、药剂科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禁止销售。

2、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部门责任人、药库保管每月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近效期药品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2、对继续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督促临床尽快使用。

3、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5、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篇:医药行业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保管员考勤。每一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务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处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殊状况下能够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务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务必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务必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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