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酒店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酒店规章制度》。
一、员工管理
员工(夜勤人员除外)经面试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批准正式录用者,填写员工录用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建立员工档案资料。
二、工资管理
实行固定工资和提成工资两种工资发放形式。
1、执行固定工资人员按月定期发放工资和相关补助。
2、执行提成工资人员按收入取得日期及金额按比例提取发放。
3、次月5日为工资发放日,遇节假日顺延。
三、交通费及补助管理
1、交通费:交通费执行费用提成报销制度。
2、补助:员工每人每月餐补100元,全勤补100元。
四、作息时间管理
A班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30;B班工作时间:7:00-14:30;C班工作时间:14:00-21:00;D班工作时间:18:30-8:00。店员执行当日B班次日C班制。员工请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填写请假条,休假期间工资按标准工作日折算后扣除;旷工扣除标准工作日双倍工资,矿工两次予以除名。
五、奖惩办法
奖励: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创造突出效益的员工,视情节给予奖励。
惩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社会影响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触犯法律、法规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为配合前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事应尽的职责。
以上三条是每位服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一、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打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说明原因,经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3、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填写申请表格。
二、仪容仪表
1、上班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工服必须干净、整齐。
2、酒店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3、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
4、严禁在酒店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三、工作方面:
1、严禁私自开房休息。
2、当班期间要认真仔细,各种表格严禁出现错误。
3、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出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与当领班,由其处理。
4、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服务接待工作中坚持站立、微笑、敬语、文明服务,使宾客感觉亲切、安全。
6、积极参加部位班组例会及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7、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服务规程、标准进行服务。
8、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填写各项工作表格。
9、自觉爱护保养各项设备设施。
10、工作中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
11、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沟通。
12、严禁出现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投诉及其他工作问题。
四、工作中具体注意事项
1、前台员工必须在任何时刻都正确地了解每个房间的状况-在住房、脏房、干净房、维修房以及房间的房型、房价、有窗、暗房、是否电脑房等,为客房的销售和分配提供可靠的依据。
2、前台员工必须向客人提供优质的订房、登记、问讯、电话、留言、行李、换房、钥匙、退房等各项服务。
3、协调客房解决客人入住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络各部门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4、建立客账是为了记录和监视客人与酒店间的'财务关系,以保证酒店及时准确地得到营业收入。客人的账单可以在预订客房时建立(记入定金或预付款)或是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时建立。
5、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请"、"您"、"对不起"、"先生"、"女士"等。
6、时刻提醒自己要面带微笑。
7、要善于在工作中控制自己的情绪。
8、学会委婉地拒绝。
由此可见,前厅部的工作直接反映了酒店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酒店的总体形象。
五、酒店前台接待工作职责
1.接待岗位工作流程
(1)上班前5分钟检查、调整自己的仪容仪表,与上一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了解当天的开房预计情况及有哪些工作要做,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2)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特别是各类报表是否齐备。
(3)整理台面,保持前台干净整洁。
(4)当班过程中,若有需要解决的问题或是重要通知,要在交接本上记录清楚,以防将事情延误。
2.散客接待要求
①向客人问好,表示欢迎,并表示乐于为其提供服务。
②问清抵达客人是否有预订房间。如果是预订客人,可对其致以欢迎词。如果客人没有预订,在有空房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其住宿的要求,万一客满,最好帮助客人同其他酒店联系。
③填写住宿登记表。住宿登记表一般是一式两联,境外人员的临时住宿登记则是一式三联,住宿登记表中应包括客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国籍、身份证或签证号等项内容,必须要求客人认真填写。
④与客人确认所住房间的种类、房价及付款方式,如果客人采取信用卡方式付款,接待员必须先确认酒店能否接受客人所持的卡,所持卡是否有效。
⑤填写房卡。在客人填写住宿登记表的同时,接待员应为客人填写房卡交给客人。
⑥与客房部联络。在客人办理好入住手续后,接待员应将客人的入住信息通知客房部,以便其提前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
⑦制作客人账单。在印好的账单上打上客人的姓名、抵离日期、房号、房间类型、应付房费等内容。
六、前厅接待常见问题的处理
(1)客人不愿进行入住登记
①应了解客人的想法,并耐心解释填写住宿登记表的必要性,如果客人是怕麻烦,可以代其填写,让其签字认可即可。
②如果客人是有所顾虑,害怕被人打扰,则可向客人耐心解释,并作出保证让其放心。
(2)来访者要求查询住房客人
先查询客人的房号,而后与客人联系,征得客人的同意,然后才能告诉来访者客人的房间号。
(3)在房间紧张的情况下,客人要求续住
①照顾已住店客人的利益为第一要义,宁可为即将来店的客人介绍别的酒店,也不能赶走已住店的客人。
②可以先向已住客人解释酒店的困难,征求其意见,是否愿意搬到其他酒店延祝如果客人不愿意,则应尽快通知预订处,为即将来店的客人另寻房间,或是联系其他酒店。
(4)客人离店时,带走房间物品
个别客人在临走时出于贪小便宜,或是为了留个纪念等心理,常会顺手拿走酒店的茶杯、毛巾等用品,碰到这种情况,直接向客人索要是不合适的,会令客人下不了台,破坏彼此间已建立起来的和谐关系,聪明的做法是不露痕迹地告诉客人:"您房间里的东西找不着了,是不是您一时不注意放在什么地方,忘记恢复原位了,能不能麻烦您帮助我们找一找?"
前厅部是酒店的神经中枢,在客人心目中它是酒店管理机构的代表。客人入住登记在前厅、离店结算在前厅,客人遇到困难寻求帮助找前厅,客人感到不满时投诉也找前厅。前厅工作人员的言语举止将会给客人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最初的印象极为重要。如果前厅工作人员能以彬彬有礼的态度待客,以娴熟的技巧为客人提供服务,或妥善处理客人投诉,认真有效地帮助客人解决疑难问题,那么他对酒店的其他服务,也会感到放心和满意。反之,客人对一切都会感到不满。
1、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来访宾客接待、登记工作,并建立来宾登记簿。
2、对来访宾客登记姓名、来访单位、时间、事由等。
3、有来访宾客,前台接待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被访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未经过被访客人的许可,不得进入客房内等候。
4、来访宾客须说明被访客人的姓名、房号,如有不符不得获准入内。
5、来访宾客访问时间不得超过晚间23:00。
6、晚间23:00以后访客不可留宿,如需留宿须到前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7、来访宾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及枪械等危险品进入。
为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一、目的
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处罚体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
1.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
1.由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初将存根联统一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行政办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处。
六、处分处罚程序
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6.所有扣款由当月工资中进行扣除。
7.各部门于每月1日汇总上一月所有罚款单据交财务部审核。
七、上诉步骤
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可书面向直属上司也可越级向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资源部直至总经理反映,并得到答复。所有上诉将保密处理。
八、处分处罚类别
(一)组织纪律类
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接打私人电话。(10元)
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4.工作时间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未酿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10元)
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20元)
12.带情绪上岗。(30元)
13.携带私人提包、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元)
14.不按规定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备手机,不接听电话一次30元。
15.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20元)
16.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
17.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
18.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或者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20元)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50元)
19.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20.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21.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22.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30元)
23.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至无薪停职)
24.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至辞退)
25.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50元)
27.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50元)
28.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行为。(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
30.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1.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20元)
33.私自带外人进客房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34.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10元),超过20分钟(50元)
35.探听客人隐私,泄漏客人隐私或个人资料。(辞退-开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37.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饮料。(5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8.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在宿舍内喝酒。(30元)
41.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内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2.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3.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5.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6.私自换取或套取外汇。(辞退-开除)
47.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辞退-开除)
48.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9.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帐单、单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0.私自调班。(5元)
51.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无薪停职直到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2.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50-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53.擅自动用客人的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4.私自携带物品进出酒店,拒绝接受检查。(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55.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6.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开除)
57.未经允许进入仓库。(10元)
58.不走员工通道。(10元)
59.乘出租车进出酒店正门。(10元)
60.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20元)
61.在酒店内无烟区或酒店车辆上吸烟。(200元)
62.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3.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4.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65.酒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非完全个人责任的(100-200元);属个人责任的(视情况赔付,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66.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物品价值20-100元罚款5-10倍,100元以上罚款5倍,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7.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8.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69.拉帮结伙,搞小团体。(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70.在店内外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71.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50-100元,情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72.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开除)
73.在酒店区域乱涂乱画,或写侮辱性文字。(开除)
74.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开除)
75.偷看、偷听和故意传播黄色刊物、录像。(开除)
76.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开除-情节严重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
77.受治安条例和国家刑律处罚。(开除)
(二)行为规范类
1.酒店内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行走节奏慢或跑动。(10元)
4.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不避让,超过客人不致歉。(10元)
5.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10元)
6.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或遇酒店人员陪同客人时只问候酒店人员,不问候客人;下级问候无回答。(10元)
7.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10元)
8.对客人、对同事乱用称谓。(20元)
9.客人站着,坐着与客人讲话或办事。(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0.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人格。(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11.接听电话不规范或背对客人打电话,打电话遇客人、领导不点头示意。(10元)
12.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指指点点)。(10元)
13.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30元)
14.工作失误出错不向客人赔礼道歉。(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5.未经允许进入客人用房、办公室。(20元-无薪停职)
16.无紧急事项,打断客人、领导谈话。(20元)
17.取笑同事与客人。(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8.遗忘客人交办的事项。(20元-无薪停职)
19.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放。(20元)
20.讲话时交头接耳。(10元)
21.用脚开门,用脚踢门。(10元)
22.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10元)
23.在岗位上打闹。(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墙、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当班时打哈欠不捂嘴、抓痒、叹气、抓头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咳嗽时不掩口、不掉转头。(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对方讲完话即扣电话或摔电话。(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8.随地吐痰、乱扔纸屑。(10元)
29.在酒店的备品及宣传资料(或宣传牌)上乱写乱画。(10元)
30.在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20元)
31.打听、传播、干涉外部门的事宜。(20元)
32.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3.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34.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5.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6.截留客人的钱财。(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37.偷拿、骗取酒店或他人财物。(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不注意公共道德,严重破坏卫生秩序。(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三)仪容仪表类
1.不按规定佩戴领带、领结、领带夹、胸花、员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规范。(5元)
2.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不合身。(10元)
3.不着酒店规定颜色的鞋袜。鞋有破损、有明显污染、不光亮清洁;袜子有破损、脱丝(5元)。皮鞋钉金属鞋掌。(5元)
4.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5元)
5.不戴酒店配发的手套或手套破损、有污迹。(5元)
6.佩戴的领带不熨平,脱色、破损。(10元)
7.衬衣不束在裤内。(10元)
8.不按酒店规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裤腿、卷袖子。(10元)
10.厨师、保安、行李员等在酒店工作时间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元)
11.不按规定着酒店配发的制服或要求样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须。(10元)(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10元)
13.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饰物。(10元)
14.发型男:前遮眉、侧过耳,鬓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10元)留怪异发型或怪异颜色(10元-20元)。女:长发不盘起,头饰过多、过大、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手不清洁。(10元)
16.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10元)
17.戴变色、异型近视镜。(10元)
(四)考勤类
1.迟到: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迟到30分钟以内,扣罚30元;迟到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3.旷工:
3.1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聊天,出店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3.2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3.3当月无故旷工,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取消当月的一切补贴。
3.4当月连续旷工达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给予辞退。
4.指纹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纹,一次给予10元扣罚。
(五)安全类
1.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150元)
2.无证驾驶。(辞退)
3.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50元)
4.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应急灯、烟.感.器、喷淋器、安全紧急出口灯不正常。(50元)
6.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灯。(50元)
7.擅自拔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动或拆除应急、火警电话(10元)
9.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10元)
11.人为破坏或丢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畅通。(100元)
13.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100元)
15.擅自将安全器材带出酒店。(100元)
16.钥匙未按规定上盘或盘上无标识。(10元)
17.玻璃门没有明显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8.不设防火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标志牌不按规定放置。(50元)
21.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严,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客人、员工人身伤害。(10元-辞退-开除)
22.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10元或严重警告)
23.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10元或严重警告)
24.擅自进入监控室。(30元)
25.未按规定锁好门窗。(10元)
26.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班后未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50元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28.管道井门不锁。(50元)
29.古力盖、地沟盖故障不及时整改。(50元)
30.不按规定方法使用保险箱。(50元)
31.设备设施维修不彻底,存有安全隐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电器或乱拉电线。(10元或严重警告)
34.遇特殊情况(含恶劣天气)没有预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5.设备不定期检修。(10元或严重警告)
36.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严重警告)
38.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10元或严重警告)
39.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或维修整改不及时。(150元)
40.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报、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车辆安全隐患和车辆损伤情况。(50元)
42.未按规定发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辞退-开除)
43.电工不使用“严禁合闸”牌。(100元或严重警告)
44.非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未关,班后未关闭煤气罐。(100元)
45.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100元)
46.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因素不汇报。(100元)
47.擅自撬门撬锁。(100元)
48.不办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施。(150元)
49.开水炉无水干烧。(150元或严重警告)
50.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不报告、不到位。(150元)
51.人离厨房,明火不关闭。(150元)
52.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不服从指挥。(辞退)
53.锅炉阀门不安全、不定期检查。(150元)
54.高空悬挂物检查不及时。(150元)
55.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150元)
56.遇到有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并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57.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等部门钥匙。(辞退)
58.剧毒物品管理不善。(辞退)
59.窃.听客人电话。(开除)
(六)物资类
1.不按时上交上报部门物品领用计划。(每拖一天10元)
2.购进货物没有应有的证件、说明书、资料。(50元)
3.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50元)
4.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50元)
5.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50元)
6.货物购进不及时入库。(30元)
7.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品牌、供货点、厂家。(50元)
8.进货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20元)
10.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50元)
11.擅自将随货附赠品据为已有或送与他人。(200元)
12.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30元)
13.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50元)
14.各类物资未按品种分类存放,乱堆、乱放物资。(10元)
15.未按最低储备量或最高储备量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30元)
16.抽验货物无记录。(50元)
17.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物资。(50元)
18.帐、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帐或与资金帐不符。(50元)
19.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移动物品或互换位置。(50元)
20.未经批准,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类未设个人台帐。(50元)
22.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年度盘点。(50元)
23.物品损坏不报修。(50元)
24.帐外物资不记帐。(50元或警告)
25.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离职员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流失。(50元)
27.未按规定对物品采取相关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虫、防压、隔热等防范措施。(未造成损失的5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赔偿)
28.对即将到期的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50-100元)
29.不按规定填写领料单(不含特殊情况事后补单。)(30元)
30.未确认有货即开领料单。(30元)
31.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30元)
32.进货、发货验收时,相关单据填写不及时,事后补单(特殊情况除外)。(30元)
33.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50元)
35.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50元)
36.领错或发错物品。(20元)
37.物资使用未实行“先入先出,先领先用”。(50元)
38.无正常理由,物资消耗数量超出规定标准。(50元)
39.未按调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允许,擅自外拨设备用品。(50元)
40.无审批单,擅自发货(特殊情况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资闲置,造成浪费。(50元)
42.使用部门发现领用物资质量差,不反映、不汇报。(50元)
43.库管人员岗位调整时未进行物资盘点、交接。(50元)
44.可以修复物品,闲置入库,造成浪费。(50元)
45.未经允许,擅自向店外外借设备物资。(50元-2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46.对废旧物品不及时提出报废。(50元)
47.对退库物品未进行相关包装(5元)未按正常手续报废物品。(10元)
48.物品“以旧换新,以废换好”未进行审查。(50元)
49.已使用完毕的物资不及时提出退库或退库不鉴定。(50元)
50.处理废品时,无专人在现场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涤即转入库存。(20元)
52.不按规定擅自处理卖废品。(50元)
(七)设备设施类
1.不按规定时间开关各类灯饰。(30元)
2.霓虹灯部分打火不亮时,未及时关闭电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规定关闭设备电源.(30元)
4.下班后关闭不应该关电源的设备。(50元至100元)
5.锅炉、空调水温超过正常指标。(50元)
6.不按规定控制温度(冰箱)。(50元)
7.接到报修后不按规定时限报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信息通知相关部门。(50元)
9.设备设施保养无记录。(30元)
10.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收撤、归位(30元)
11.设备设施无操作规程。(50元至严重警告)
12.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未及时更换(正常运转除外)。(50元)
13.设备设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备件不齐,设备不加装安全保护设施。(50元)
14.设备设施附件出现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无处理结果、无防范措施,就擅自修复使用。(50元)
15.备用设备不足,影响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设备收回不及时。(50元)
17.班后不检查清洗设备设施,未放置卫生防护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设备,收撤不及时。(50元)
19.无证操作设备设施或违章使用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50元)
20.未对设备设施进行周期保养。(10元)
21.设备设施报废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10元)
(八)服务类
1.未及时向客人提供相应的服务(限时)。(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项。(5-10元)
3.服务场所无人接听电话。(20元)
4.对客服务设施故障排除不及时、不彻底。(50元)
5.未正确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预付金,选择的时间、运用的语言不妥。(5-10元)
7.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错服务;(20元)向客人提供“NO”服务或劣服务;(15-20元或视情节给予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8.客人资料登记错误。(30元)
9.上错菜,报错名,报错房号,引领客人指示方向有误。(10元)
10.结账时少开、漏开发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错误的信息资料。(10元)
12.对电话或人为骚扰客人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业务技能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给客人带来不便或损失。(50元)
14.对客服务过程中脱岗,造成服务不周。(50元)
15.跟踪服务不落实。(20元)
16.内部信息传达有误,造成对客服务失误。(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间接造成客人经济损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请示下强行让客人服从酒店的规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请求下强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证件。(50元)
20.无故不迎送客人,未帮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车不按时到达,途中服务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见不及时整改导致重复出现。(50元)
23.电话总机接错房间或不按规定转接。(50元)
24.工作或服务噪音太大,影响客人。(50元)
25.未及时或未按客人要求开通、关闭长话。(20元)
26.对客人交办的事项迟办、不办或失误。(50元)
27.对客人的问询、要求无回答、无回复。(50元)
28.客人有困难求助,未及时提供帮助。(50元)
29.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达标(有异物或质量差)。(视情节给予50-200元处罚)
30.面客区域有异味,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2.对客乱解释、狡辩,掩盖自己的过失。(50元)
33.无微笑、冷眼斜视客人,对客服务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悦。(50元)
34.在客人面前违规违纪,影响到对客服务。(50元)
35.未查清原因,为客人提前结账。(50元)
36.将客用布草当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洁工具清理卫生。(50-100元)
37.因服务或管理出错导致客人对酒店产生认识偏差,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38.不了解餐厅原料沽清情况,服务信息传达不及时,造成劣质服务。(50-100元)
39.未及时提供服务,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时服务。(50元)
40.利用各种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骗客人。(50元)
41.各种撵客或变相撵客行为。(50元)
42.餐饮、客房重复预订,引起客人不满。(50元)
43.对客提供假冒违劣过期商品。(50元)
44.对客人未按预订要求提供服务,违背承诺。(50元)
45.未经请示擅自向客人索赔。(50元)
46.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50-100元)
47.对客人的投诉处理不当,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账或重复结账。(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对客人的承诺,未给客人赠品、礼品、赠券。(50元)
50.未按酒店规定权限、协议给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满。(50-200元)
51.保安看护疏通不当,造成客人车辆损伤、配件丢失、交通堵塞。(视情节给予相应经济处罚,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九、管理人员处罚规定
管理人员处犯以下管理条例的,视情节一次性给予50-200元扣罚,直至降薪、降职、辞退处理。凡总经理在例会上批评的即给予记过一次,处予罚款50元。
1.遗忘上级或客人交办的任务。
2.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催办,且借故推卸责任。
3.对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处的问题不按时整改。
4.上级布置的任务(含例会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实,因故不完成不及时汇报(含超过承诺时间)。
5.上级批评时,作不正当的解释。
6.上报材料、报表漏报、错报、有误。
7.对部门工作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汇报不属实。
8.向上级汇报工作或上级调查问讯时,不摸情况乱解释,说假话,找理由、找借口,编造事实。
9.上级调查工作时,教唆下级集体说假话,作伪证。
10.向上级做虚假的调查报告。
11.对提出辞职的员工不谈话,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难以处理的事情推给下级。
13.对下级请示工作不耐烦,甚至训斥下级。
14.对下级上报的工作请示,既不批准也不汇报,拖着不办。
15.员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绪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对下级(员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不关心,自己无力解决又不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17.下级工作出错,上级调查时庇护下级,隐瞒过失为下级乱解释。
18.见下级违规违纪不指正、不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听到下级议论他们(或客人)的私事或讲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制止并且参与议论。
20.受到酒店处罚后,在部门内部严厉处分下级,甚至将责任人退回人力资源部。
21.受到上级批评后,不主动承担责任,直接指责下级。
22.带情绪上岗,拿员工、拿工作赌气。
23.同意下级在客人未离前收档,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对下级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不及时请示、办理(包括超过自己权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级(员工)撵客或不按酒店规定办事。
26.鼓动(教唆)下级闹事。
27.检查工作不认真,对检查出的问题(事故、客人投诉)不整改、不汇报。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时、不落实、不检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门工作有误,不提示,不汇报。
30.对外来信息忘记传达或传达不及时。
31.部门之间有问题不沟通,不催办,互相扯皮推诿。
32.对超过自己权限的工作不及时反映汇报,擅自变通权限进行处理或不管不问。
33.工作检查不负责任,敷衍了事。
34.总值班经理处理问题、检查工作不认真。
35.对查出的问题只进行处罚而不做调查,不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观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诉或酒店财产安全的天气变化等情况,未采取措施。
38.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现事故苗头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0.处理问题不到现场,不做调查,只听汇报。
41.处理问题不一视同仁,对人不对事。
42.重要(大型)活动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检查,活动期间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3.紧急情况(投诉、事故)不立即到达现场,贻误处理时机。
44.逢公休、重要活动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5.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请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变计划。
46.在工作过程中擅自改变工作标准、工作规范、服务程序。
47.对客人讲话语言生硬、态度冷漠。
48.现场需解决的问题,到位不及时,解决不果断。
49.透露酒店机密。
50.对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难,态度恶劣。
51.向员工泄露不应传达的事项。
52.对不利于酒店声誉和利益的问题、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53.对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时制止,不上报,采取回避态度。
54.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55.本部门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员工怠工。
56.本部门工作(分管区域)出现重大(一般)责任事故。
57.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58.检查工作不彻底、不认真,放过不合格的产品。
59.工作时间与熟人聊天时间过长,与员工或其他管理人员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0.营业场所、营业时间大声说话或发号施令。
61.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与他人谈与现场无关紧要的事情。
62.当客人面纠正偏差。
63.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含非分管区和非本部门)不立即纠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评下级、训斥下级,在上级面前批评下级。
65.服务过程中,重点为酒店领导服务,忽视对客服务。
66.对客人(一线)的急需不急事急办、不特事特办,承诺不落实。
67.脱离督导现场,办理与现场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到位执行自己的职责。
68.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出言不逊或体罚员工。
第一章:劳动条例
一、招聘
餐厅以任人唯贤为基本原则,凡有志于餐厅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对照餐厅招工简章,报名参与。餐厅将通过考核面试体检等必要的程序择优招聘员工。被录用者需按不同工种交纳相应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证金。
二、试用期
员工需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终止试用。
三、劳动合同
凡被正式录用者,餐厅将签订聘用合同,通常为一年。
四、个人档案
1、所有职工在应聘前及时提交有关简历、学历证明等。填写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等在内的登记表。
2、对于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等情况的变更应在五天内告知办公室门。
五、工作时间
1、参照有关法规,结合本地情况和餐厅工作特点编排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2、对加班超时的员工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发薪方式
每月未发放工资。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资将提前一天发放。
七、岗位变更
根据工作需要,餐厅有权在内部调整员工岗位。
八、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试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餐厅批准方可离岗。
九、解聘
1、员工无任何过失而自动辞职,符合餐厅规定程序,获准后,餐厅将退还保证金并发给当月工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餐厅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受聘员工保证金。
(1)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严重违反餐厅规章制度。
(2)旷工3天以上,伪造病假、事假。
(3)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营私舞弊,给餐厅信誉带来严重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有关权益
一、假期
1、国定假:
按国务院规定,员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节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员工加班,餐厅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假期或薪金补偿。
2、病假:
员工生病必须在市级以上的医院就诊,凭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并于当日通知所在部门主管(病情严重者,可由家属代请)方属有效。病假期间的工资将工资考勤制度执行。
3、事假:
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请事假。事假不发薪。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无薪请假,必须提前二天申请,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4、店内培训:
店内培训主要有:业务技巧、工作态度、语言训练等。员工必须根据安排参加培训,课程结束时要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将发给结业证书,成绩在分数线以下要扣浮动工资或奖金,无故缺课,按失职处分。
二、员工餐
1、每个工作日餐厅负责免责供应员工一餐工作餐,只准员工本人用膳。
2、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带出员餐厅。
3、工作餐时间为半小时,用膳时间表由办公室门经理统筹制订。
4、员工凭餐券用膳,加班加点员工将由办公室另外发给餐券。
5、不准在员工餐厅内喝酒和浪费饭菜。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餐厅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餐厅。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员工通道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员工制服由餐厅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办公室,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餐厅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保安部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餐厅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餐厅财产
餐厅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餐厅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餐厅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4级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打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月5%效益工资。
4、严禁替他人打卡,如有违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则应由部门主管报总经理批准。
7、工卡遗失,立即报告办公室,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8、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工作柜
1、员工工作柜的配给由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工作柜。员工工作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工作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办公室配给工作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办公室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工作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工作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办公室和保安部可随时检查工作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工作柜,并把钥匙交回办公室,不及时交还工作柜,餐厅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禁止使用客用通道。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客房,使用餐厅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餐厅时,应填写出门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方能离店。
九、餐厅安全
1、员工进出餐厅,保安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签发出门许可证,离店时主动将出门许可单呈交门卫,由保安部存案。
第四章:消防安全
餐厅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餐厅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电梯内、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
3、餐厅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工程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二、志愿消防委员会
包括下列人员:
1、副总经理。
2、安全部经理。
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
5、工程部经理。
6、前厅部经理;
7、餐饮部经理。
消防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三、火警程序
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间发出火警。
2、检查有没有起火,起火时,通知接线员拨119报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逻安全员要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以便找出原因及时复位,解除警报。
四、灭火程序
发生为灾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指挥灭火。餐厅参与灭火的有关员工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水工到维修中心报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统工作。
2、电工到大厅报到,按指令切断电源。
3、安全部人员到大厅报到,并接受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的指示,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4、电梯将停止使用,消防队来到后,由他们接替指挥灭火,直到火灭。
五、疏散
由餐厅总经理发布决定疏散,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组织实施。
1、客房服务员要敲门通知所有的客人并进行检查,通知客人立即离开房间。
2、阻止任何人使用电梯。
3、客房服务员带领客人从楼梯疏散、撤离建筑物,到指定地点集合。
4、楼层主管/员工要快速检查并关掉所有客房的门、窗、走廊门、边门,然后离开现场。
第五章:奖惩条例
一、优秀员工
餐厅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餐厅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餐厅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餐厅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职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办公室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丙三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会受到三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职停薪处分时将被辞退。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会受到三至五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停职停薪处分将会被辞退。
5、凡犯丙类失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停薪、辞职警告直到辞退。
6、员工违反餐厅规章制度停职停薪处分时其当月50%的效益工资将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违反餐厅规章制度受停职处分的员工在停职期间不得进入餐厅,对员工的停职、解除合同、开除处分,应由部分主管或办公室提出,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其他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最终解释权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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