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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篇1:学院制度汇编】
学院制度汇编
目录
党群工作类
一、党务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试行)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细则(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
二、组织宣传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4.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5.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6.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7.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工作细则
8.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
9.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试行)
1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1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外宣传实施奖励的规定 1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宣传管理规定 1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规定
三、纪检监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办法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若干规定
四、群团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教职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管理条例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入党制度
五、统战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离退休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几点规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行政管理类
一、行政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工作制度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工作制度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制度
二、教学管理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讨论稿)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实验实训室管理条例(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稿)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医卫类学生实习管理意见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罚办法
三、学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决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聘任及考核办法(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
行)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四、人事工作
【篇2: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一. 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
1、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3、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4、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课堂守则
5、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业余、函授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核工作条例
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
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
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补考及重修的实施细则 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评选学习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暂行规定
1、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二. 学校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部门职责
工会职责
财务室职责
教务处职责
总务处职责
招生部职责
教学部职责
教务部职责
信息部职责
教学课组职责
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副校长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教导主任职责 总务主任职责
各部门主管职责
课组长职责
教师职责
班主任职责
会计职责
计算机设备管理员职责
保管员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员职责
教务(学)员职责
招生工作人员职责
保洁员职责
炊事员职责
门卫职责
水电工职责 三. 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行政值周
教师值日
安全卫生设备检查
各项应急预案
日常工作要求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职工考勤管理
报名咨询处礼仪规范
窗口工作人员礼貌用语
来电来访人员登记回访
首问负责
限时办结
办公管理
档案管理
教师招聘录用
兼职教师管理
薪酬管理
教育培训
教职工评优
绩效考核
专项激励
课堂教学
教学常规
调停课管理
教育质量考核
考场管理规定 监考规定
班级管理
学生考勤
学生评优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学风建设
学生守则
课堂守则
安全管理制度 四. 学校设备与设施管理(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教材教具管理
教学楼(教室)管理
计算机机房管理
图书资料室管理
档案管理
教务处管理
办公室管理
会议室管理
文印室管理
五. 后勤服务管理(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后勤服务公约
后勤管理制度
【篇3: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第一篇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管理资料汇编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规则
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国防科技大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国防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员实验规则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第二篇
2008年版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化学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化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的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工作档案管理及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实验教师职责
化学实验室主任职责
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方法 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化学实验室安全“四防”措施
第三篇
2010年版理学院生化系实验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人员管理
化学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实验课程责任教员职责
实验指导教员职责
实验保障技术人员职责
学员实验守则
第二部分 实验室管理
实验器材账目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化学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方法 仓库出入库制度
化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的管理办法 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第三部分 安全管理
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资料汇编
目录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规则 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国防科技大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国防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员实验规则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2.学校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
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
11、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将数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2、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供经验。
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核销、转移,是指学校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
处置的范围包括:
(1)闲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
(3)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
(4)因技术、经济因素、继续使用不合理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淘汰的固定资产;
(5)因单位撤销、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固定资产;
(6)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需处置的固定资产。
2、提出核销、转移固定资产申请之前,学校主管固定资产的负责人,应会同固定资产专管员及使用人,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初步鉴定。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按非正常报废处理,应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丢失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3、核销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核销审批表》,转移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审批表》,并加盖印章,上报教委计财科。单价在500元以下、且批量总价值不超过10000元的固定资产核销时,《固定资产核销审批表》只需上报一式两份;单价500元以上、或当批总价值超过10000元的固定资产核销时,需上报一式四份。《固定资产转移审批表》一律上报一式五份。
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核销申报时,在填写《固定资产核销审批表》的同时,还要出具书面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属于丢失的还要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
4、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价出售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所得,一律做为单位重新购置固定资产的专用资金,由财务部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变价出售,必须本着公开原则。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变价收入隐瞒、截留、坐支或挪作他用。
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数据备份工作;
3、负责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按月与学校财务会计帐簿进行核对;
4、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较为计划财务科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6、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3.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2、低值耐久物品分类。按使用功能区别分类。
3、低值耐久物品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同。
4、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帐,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帐。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为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均属之,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学校设收发室及仓库管理员,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五、帐簿设置
1、财产物品验收登记簿
凡订购、自行采购和上级调拨的财产物资,无论是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还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须经由仓库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帐、记入《财产物资验收登记簿》。
2、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
仓库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对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开出验收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必须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总帐,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不需要交会计,第三联交部门管理员登入部门财产帐。
3、固定资产登记册
固定资产登记册是随时随刻详细记录学校固定资产情况的表册,仓库管理员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登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4、耐久物品登记册
耐久物品登记册同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入方法完全相同。
低值易耗品明细帐
消耗性物品,面广量多,在记录同一物品,不同型号或不同价格时,可一并记录,在记录中宜粗不宜细,但必须做到帐与实物数相符,并结出存数。
5、固定资产帐册
学校设固定资产资产总帐、总分类帐,部门设固定资产分类帐。固定资产总值表固定资产总值表是反映学校每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的表格,一般一年记录一次。
6、教职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记卡
学校教职工借用或专人保管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记录在卡,不满一个月的可用借条的方法,便于教职工在离开学校时移交新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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