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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 公司大门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的大门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当班执勤应有分工,保证一人在室内电话机旁,执行室内公务,另外负责在厂区内游动观察,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体职责:
①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②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
③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④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⑤应熟记厂内各处的水、电、易燃品、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位置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整修。
⑥应检查、监督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有有效证件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是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⑦应遵照巡逻路线夜间每两小时巡逻工厂、车间、仓库,并做好巡查记录。 ⑧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记录",做好存档。
二、 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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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进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考勤卡,不佩带者一律禁止入厂;
2、检查、监督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打卡情况。
3、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查验厂部开据的放行条后,方可放行。
4、亲属、朋友来厂找人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所在单位在值班室会客,禁止私自进车间或办公室找人。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律禁止入厂。
5、外来人员到工厂接洽业务,应在值班室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有关部门接待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收回会客单。
6、因工作需要在厂内施工人员,经工厂领导批准办理临时工作证,方可入厂。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工作证全部收回。
7、来公司、工厂参观访问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接待人发给参观证,方可入公司或工厂。
8、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的职工,根据生产部所报送的加班人员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公司人员假日、休息日进公司门卫负责登记出入时间。
9、厂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工作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做好出入登记。
10、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告知厂内严禁吸烟。
11、公司、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严禁带小孩入厂。
三、 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产品、模具、工具设备和相关资料出厂,否则门卫有权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带以上物品出厂时,需要出具主管部门及公司业务员审批的放行条,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条保存备查。
2、各外协厂交货时所随带其厂物品的进出,在进厂时先由门卫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在离厂时再经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原登记核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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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厂人员经值班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主管处理。
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厂部开据的放行条核查后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四、车辆管理
1、本厂所有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在值班室按规定要求登记。
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登记,经值班人员检查无可疑后方可放入。
3、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应注意进厂车辆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属工厂生产业务的,凭业务部开据的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属于快递公司发送物品出厂,必须由主管业务员签发的放行条,经核查后方可放行。
五、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2、保安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判断情况若尚可控制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主管及通知相关部门。
②判断事故无法控制,应急速报主管领导和上级领导。
③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援单位及本厂安全负责人。
3、夜间或休假时,近邻厂区、街道发生灾害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
形,迅速通报有关领导。
六、消防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每一名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掌握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
2、保安科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消防规划落实具体的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所有保安人员都应遵循防火工作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的声响、亮光、异味、烟雾、车辆漏油等现象。
4、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防火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保养。
5、一旦发生火警,除了门卫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员(包括下班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加救火及维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七、奖励与处罚
1、发现违章一次,扣罚5分,并酌情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2、月内累计违章四次,扣罚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因违章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直至开除。
4、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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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管理制度2016-06-27 13:26 | #2楼
第一章 公司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一)、 董事会
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 总经理
主导企业文化与公司形象建设;制定满足顾客和法规要求的经营方针;公司经营绩效与价值绩效考核的策划与推行实施。为公司有效运营提供所需的资源;确定组织架构,规定公司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对顾客作出承诺,并承担其责任和义务,确保顾客要求得到满足;各项改进措施之监督实施;组织公司各项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
三)、 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本公司财务的预算、控制、监督和核算,确保各项资金安全,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财务为中心,努力降低成本,防止资金流失,提高投资效益。
四)、 行政部
负责人员报到、任免、升迁、请假、奖惩、考核、薪酬、离职、解聘等手续处理,相关福利及劳动合同、保险的管理;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行政人事规章制度的规划、制定、检讨与修订;政务督导;企业文化活动策划。
五)、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
薪酬专员
1、规范员工考勤,员工请假、辞职审核记录管理;
人事专员
1、随时掌握各点人员情况,跟进各点按招工标准招录新队员,规范新队员入职手续;
2、组织开展大型招募,联系各中介作出人员输入工作,确保充沛的人力资源;
3、公司各驻勤点队员人事档案建立,建立健全员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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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恒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4、每周根据驻勤点队员变动及时更新员工花名册各项资料;
5、掌握各点队员动态,及时提报异常流动,做好人事管控;
6、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六)、 驻点项目各级人员职能
大队长:根据公司区域设置范围配置设定之区域最高负责人;
1、全面主持所辖区域工作,执行客户要求,带领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定期巡视所辖区域各驻点保安队的日常工作,对执勤、内务管理、队员培训等进行
有建设性的指导。
3、负责所辖区域客户的日常沟通与联络,及时向行政部反馈客户需求及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行政部指令负责所辖区域队员的调派与调整。
5、所辖驻点队伍管理问题及日常客户纠纷之第一排查,并及时上报公司。
6、负责所辖驻点领班人员日常考评、考核,上报行政部。
7、负责区域内领班人员的工作指导,每月进行班长培训1-2次。
班长:
1、全面主持所辖项目驻点工作,执行客户要求,带领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所辖区域客户的日常沟通与联络,及时向大队长反馈客户需求及意见。
3、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行政部指令负责所辖驻点队员的调派与调整。
4、所辖驻点队伍管理问题及日常客户纠纷之第一排查,并及时上报上一级领导。 队员
1、依规定岗位职责做事、工作。
第二章 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行政办公所涉及的行政办公事务、办公规范等基础性事项进行的总体性管理规 定。它是行政办公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守则,直接体现出员工面貌和企业精神。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办公事务管理。
3【总则】
为加强公司行政办公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管理标准 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4【档案管理】
1档案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人事档案、财务报表、薪资报表、合同等具有参考 2
伊犁恒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价值的文件及材料。
2管理分别由行政部安排专人,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3行政部负责: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人事档案、会议记录、人事任命书、通知、通告
等档案的保管与管理。
4财务部负责:财务报表、薪资报表、合同、项目方案等档案的保管与管理。
5【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部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许可后再由管理印鉴人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其造
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书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
备查询和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时, 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条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若出现意外情况均由批准人负责。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人事招聘、录用、考勤、升迁、调动、考勤、辞职等手续,明确、统一公司的用人政策,留住、吸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伊犁恒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员。
3【人事管理制度】
3.1任用条件及程序
3.1.1录用条件: 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
3.1.2报到程序
认真填写保安从业人员录用表、字迹清晰,不得缺空、不得涂改;
附上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2张;
签订劳动合同,一式贰份,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参加行政部安排的岗位实习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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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辞职、离职、解雇
3.2.1员工因个人情况需要辞职的,须提前15天递交辞职申请书,办理职务、物品移交手
续后,于每月15、30日至公司办理薪资结算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3.2.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三天以上,予以违纪除名处理,根据情况追究相应违约金。
3.2.3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重大过失,公司将按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2.4员工离职应及时办理退物和离职手续,否则造成的各种损失由员工负责。
3.3考勤和休假
3.3.1项目驻点应每周排定排班表,员工应遵循所在驻点具体排班表,准时上班。
3.3.2根据工作需要,队长可合理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应服从队长安排。
3.3.3 驻点队长每月31日前统计队员出勤数并由队员确认后交到行政部结算工资, 月中
调入员工需在考勤表注明调入时间、原单位;月中调出队员需注明调出时间、调往何处; 离职队员注明离职日期,并注明是“自离”、“辞职”、“开除”。
3.3.4请假须获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间,扣发缺勤天数的工资。
3.4人事调动
3.4.1队员调动:行政部可根据各驻点人员状况,合理调动调派员工。
3.4.2各队长必须配合作好行政部人员调派。
3.4.3队长调动:队长调动时必须填写职务移交单(附件),双方移交监管物资、文件、经
办未了事项等,双方确认后赴新职。
3.4.4清点及汇报:队长必须每天清点队员人数,记录人员变动情况,每周向行政部汇
报“驻点队员变动周报表”,及时更新人事系统。
3.5【检查与考核】
3.5.1上述人事制度各部门队长应严格遵照执行;行政部每月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3.5.2各部门在日常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可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各项管理流程。
3.5.3对于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及弄虚作假等者,一经查实,按公司规章严惩。
3.6【附则】
3.6.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3.6.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及废止权在公司行政部。
第四章 薪酬管理制度
1.0【目的】
1.1 明确、统一公司薪资政策,规范薪酬管理,激励队员提升绩效及任职能力,留住、吸 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恒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员。
3.0 【薪酬结构】
3.1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三部分组成。
4.0【加班工资】
4.1队员原则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员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5.0【薪资的支付】
5.1各执勤点按时提供相应的工资核算资料,即员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负责收集并核算,
报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每月3日将薪资转入员工个人账户。
5.2月中岗位变化时,基本保障工资和岗位工资当月保持不变,下月根据新的岗级发放。
5.3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建立工资收入台帐,书面记录支付给员工工资的数额、发放时间、 负责解答员工薪资查询工作。
5.4发薪时,员工须核查数额,如有疑问应在一周内及时向行政部查询。
6.0【附则】
6.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及废止权在公司行政部。
第五章 保安服务规程
保安服务是指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门卫、守护、巡逻、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形式,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一、门卫服务
保安员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二、巡逻服务
保安员对特定区域、地段或目标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三、车辆管理
保安员对进入客户单位车辆进行检查、管制的服务业务。
四、守护服务
保安员对特定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五、随身护卫服务
保安员维护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财产安全的服务业务。
六、人群控制服务
保安员维护特定地点、场所、部位等人群聚集地治安秩序的服务业务。
第六章 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一节 保安员守则
一、保安员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1、保安员的主要任务是:满足社会防范的需要,强化社会安全防范机制,协助公安机关预
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场所、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
2、职责范围:
2.1遵守法律、法规,为客户做好门卫、警卫、巡逻、看护等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客户正
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2.2 按照合同范围及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3制止违法违纪现象和打击不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
罪分子时有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保护案发现场的责任和义务。
2.4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有义务教育群众和客户工作人员维护安
全和生产秩序。
2.5 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和所携带物品进行查验,盘问可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
收缴管制刀具、淫秽物品和危险物品。`
2.6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行政拘留的;
2、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 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 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得。
三、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 侵犯个人隐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
保密的信息;
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保安员的着装礼仪要求
1、 保安员当时应按规定要求穿着制服。
2、 穿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
着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不得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
3、 值勤时必须佩带保安帽子,且需合乎规范。
4、 严禁穿拖鞋或便鞋、赤足,并始终保持鞋面清洁;严禁油头粉面,男性保安人员需 经常修面,不留胡须、长发或蓬松头发,后面的头发不得长到衣领,不留大鬓角。
五、 保安员之行为准则:
1、 保安员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公务,不得偏袒徇私。
2、 日常工作中应谨言慎行,执行公务时需态度严肃,不卑不亢。
3、 值勤中必须注意服装仪容,对于应急防身器材应经常配备,以应不时之用。
4、 遇有重大灾害时,应临危不惧,果断敏捷,并做适当及时处理。
5、 必须熟悉公司内之水电气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点,以免临急慌乱;对公司内重
要出口与通道、门窗、墙体、灯光等有缺损时,应立即呈报并追踪改善。
6、在执行公务中,应正确并善用对讲机及警用器材;严禁用对讲机聊天或通报与工作无关
之事项;并注意日常保养工作。
7、保安员在使用对讲机时,严禁将对讲机私自携带出厂并借于他人;禁止通过按信号 等方式相互通风报信巡厂人员之状况。
8、 严禁值守期间在各值守区域点燃明火、抽烟或引燃任何物品,致使火险存在或灾害发
生,一经发现解雇。
9、值守期间严禁擅离值守、饮酒、吸烟、阅读书报;严禁闲杂人员在各值守岗亭(含 消防中心、大门)逗留、聊天、睡觉;严禁偷窃行为发生。
10、必须妥善保管警械并进行清楚交接;交接时需详细明确。
11、各岗位配置《岗位值勤记录本》,交换班时,应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中所见
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登入“值勤记录”并附有关资料呈上司核阅,各项记录必须书写清楚后签名确认。
12、严禁执行公务中包庇违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
第二节 队务管理
一、人事变动
1、辞职:队员辞职需提前15天打辞职申请,队长在辞职单上签注意见及工作移交情况,注明考勤记录。
2、辞退:各执勤点无权私自辞退/开除员工,需向陈述员工违纪情况,人防部需了解情况,
适当调整,查证属实,可办理辞退手续。
3、调动:各点队员由行政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动,严禁驻点队长私自调动队员。
4、清点及汇报:队长必须每天清点队员人数,记录人员变动情况,如有变动,及时向行政
部报告,并于每周一向行政部汇报“驻点队员变动周报表”,便于核对信息。
5、考勤管理
5.1队长根据点上人员配置及执勤任务,每周排定执勤表,提前告之员工。
5.2遇员工请假、员工短缺情况,队长根据情况合理调派,队长离开驻点必须报备行政部。
5.3月中调入员工需在考勤表注明调入时间、原单位;月中调出队员需注明调出时间、调往何处。
5.4 月中离职队员注明离职日期,并注明是“自离”、“辞职”、“解雇”。
5.5月底队长需在原始考勤签到表上注明每位队员出勤数据,并由队员签名确认后,于每月
31日前递交行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结算工资。
5.6考勤表上员工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如有误差,当月考勤将自动归零。
5.7队员工资统一于每月3日打在员工本人工资卡上,并下发工资单供各点核对,队长可于
一周内向行政部查询。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016-06-27 8:57 | #3楼
第一条 总则
一、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四、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五、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六、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七、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第二条 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岗位职责
(一)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第三条 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 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 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 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 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 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 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第四条 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 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2. 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3. 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 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4. 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5.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 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 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 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 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 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第五条 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 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 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 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 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二、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0152016-06-27 8:27 | #4楼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 保安应除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外,还应按《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情况。
第八条 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条 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二条 外来车辆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十三条 除实际需要,禁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第十四条 火警事件处理
1.保安人员应熟记办公楼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
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
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六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 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七条 纠纷事件处理
1.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 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3.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协助。 第十八条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 及时报备领导。
第十九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导语:一套完善的公司规章制度能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以下是由CN人才网收集整理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模板,欢迎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部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特殊情况事后需补请假单,延假也需补写请假单。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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