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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合集)

2022-05-28 23: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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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 招募与注册

第四条 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 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二)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三)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志愿北京”网站(www.bv2008.cn)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网络平台。各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注册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充分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现有的注册管理系统的作用,建立对接机制,与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

第七条 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委托的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

(一)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可依托“志愿北京”网站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市志愿者联合会提出开展注册工作的申请,接受市志愿者联合会的注册委托。

(二)市志愿者联合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委托开展注册工作的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名单。

第八条 志愿者注册程序如下:

(一)凡符合志愿者注册条件并志愿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人,可通过网络、电话或直接到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等方式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及可参加的志愿服务的类别、方式、时间等必要信息。申请人身份证号是注册的必要认证信息。

(二)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后,注册机构为申请人统一编号,发放北京市志愿者卡,并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志愿者数据库。

第九条 志愿者卡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制作,委托注册机构负责向注册志愿者发放。

第十条 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确定志愿者卡号编制规则,志愿者卡号与志愿者身份证号相匹配,在注册系统中将志愿者身份证号作为后台信息予以管理和保密,志愿者卡上不出现个人身份证号。志愿者卡号一人一号,终生使用。在志愿者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履行志愿者义务等情况下,应由原注册机构注销其志愿者卡号,被注销的志愿者卡号不再重新使用。

第十一条 志愿者卡集身份标识、注册登录、激励表彰等功能于一体,是志愿者的身份卡、信息卡、计时卡、荣誉卡。

(一)身份凭证。志愿者卡是志愿者身份的标识,志愿者可凭志愿者卡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公益实践等活动。

(二)信息管理。志愿者凭志愿者卡号及密码可登录“志愿北京”网站,进入个人管理模块,查询、修改个人信息。

(三)服务计时。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对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计时,经相关志愿者组织认定后记录进志愿者卡;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常性志愿服务,由社区居委会或服务对象及志愿服务组织者对服务时间提供证明,经相关志愿者组织认定后记录进志愿者卡。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四)荣誉激励。志愿者卡号具有唯一性,可由志愿者永久保留,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也是对持卡志愿者的一种激励。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三)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五)请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七)对志愿者组织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八)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九)申请注销注册志愿者身份。

(十)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相关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修改。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

(四)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七)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八)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第十四条 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并进行业务指导;依托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十五条 加强日常管理,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一)鼓励志愿者使用全市统一的标识,提倡各类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佩戴以全市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

(二)注册机构可定期或在重大活动时组织新注册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是北京志愿者,为使我们的国家和城市更美好、人民更幸福、环境更安全,我要团结身边的人,投身其间。面对需求,我要行动。我承诺,我将竭尽所能,参加公益活动,帮助困难人群,真诚关怀有需要的人士,为他们带来温暖。”

(三)志愿者的培训工作主要由注册机构或授权的有关单位、机构、组织负责,对于普通志愿者,可通过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培训等方式,进行权利义务、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基础性培训;对于骨干志愿者可通过集中轮训、参观学习、经验交流、考察观摩等方式进行专业服务技能、项目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提高性重点培训,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坚持自愿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通过与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权利、义务、责任。

(五)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证明,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记录,作为对志愿者评价认证和激励表彰的主要依据。

(六)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互助服务、返还服务等制度,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在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

(七)对拒不履行义务或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由于未遵照相关规定而对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或其他志愿者造成损害的,视情节轻重,可对其进行警告、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八)志愿者组织应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志愿者要求有关服务对象赔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九)志愿者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公布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明确告知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中,由志愿者组织或接受服务的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性志愿服务中,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可根据需要,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志愿者可在志愿者组织的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志愿者组织应当发挥志愿者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需求对接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实现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和群众接受志愿服务的便利化。

(一)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志愿者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志愿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和评估。在调查评估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领域的日常需求,关注弱势群体。按照“服务对象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提出志愿服务需求计划,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吸引志愿者广泛参与。

依托“志愿北京”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和服务对接平台。

(二)鼓励志愿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意愿,组成项目小组,根据需求计划自主认领服务项目,在各类志愿者组织的统筹安排和合理调配下,为服务对象提供志愿服务,实现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认领项目确定后,各项目小组要在志愿者组织的指导下,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服务项目的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评估监督等要求,并按照项目方案分步组织具体实施,保证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志愿者组织要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巩固传统项目,拓展创新项目,做好项目的方案策划、服务承接、资金筹集、公关宣传、督导评估、总结完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打造优质服务品牌,逐步开发一批符合实际、社会所需、效果明显、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式的志愿服务项目库。

(五)志愿者组织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第五章 表彰与激励

第十七条 建立全市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服务的时间累计及服务评价情况,认定其为北京市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同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

(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200小时、500小时的`,可分别认定为“北京市一星志愿者”、“北京市二星志愿者”、“北京市三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对其进行注册的志愿者组织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定期报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备案。

(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可认定为“北京市四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资格的注册机构认定,认定结果定期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可认定为“北京市五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

第十八条 建立全市志愿者奖章授予制度。根据志愿者注册以后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与绩效,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奖章获得者佩戴相应标志,同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

(一)志愿者自获得“北京市五星志愿者”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一定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评选结果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二)志愿者自获得铜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较大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组织。

(三)志愿者自获得银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四)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1年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上述级别奖章。

(五)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

第十九条 逐步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

(一)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等有关部门,将定期具体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与个人等评选表彰。

(二)引导和鼓励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相关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的项目及结果应按相关程序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条 在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中,志愿者组织或接受服务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给予适当的补贴;经常性志愿服务,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给予上述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疗养休养、免费体检等方式对优秀志愿者进行慰问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文化宣传设施,广泛宣传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其典型事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及外国人申请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负责具体解释。

第二篇:22年志愿者服务工作计划

20-年,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志愿者服务工作,将坚持以团队精神,做青协事业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协会的自治性、创新性和自发性的优势,确定以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坚持做好传统项目,重点打造品牌活动,全力加强宣传阵地,信息渠道建设为工作重点,引导协会发展走精品化路线。为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风建设做贡献,构建和谐的协会发展氛围。

一、坚持做好传统品牌服务项目

1、做好3月份学雷锋月的一系列传统项目。重点做好:为漓江洗脸、城市环卫等环境保护项目。

2、继续推进阳光校园、青年文明路创建等系列的校园文明建设,为学校创造一个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3、倾力配合团中央、校团委做好20-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大学生就业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让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到祖国建设最需要的西部去。

4、坚持两头抓、中间带的方针,做好文化助残、爱心学校、咨询服务、社区服务、军民共建等长期传统项目。

5、动员广大自愿者做好寒暑假挂职、创建志愿服务团队的工作。使广大志愿者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到基层中服务社会,充分利用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广大志愿者在奉献的同时学会成长。

6、为鼓励广大青年大学生加入志愿者服务队列,表彰优秀志愿者的奉献精神,继续开展十佳公益形象大使、十佳公益服务团队的评选活动。

7、配合校团委开展教育文化节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基础建设,改进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树立良好工作作风。

1、加强协会内思想建设。积极组织协会干部参加校团委的各项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协会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增强团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主人翁的精神。

2、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和修改现行的制度,使制度透明化。

完善协会的档案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对历届的档案归档,对现有的资料和档案建立合理的适用的档案库,完善协会的人事档案。

3、落实好办公室的问题,加快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4、加强与桂林市其他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密切联系,联合开展好20-年度桂林市高校志愿者交流会。

5、重整本协会宣传海报质量建设。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级的各种媒体和电视台,同时与桂林市各大媒体加强联系。加强志愿者工作的宣传力度。

三、重点打造新品牌活动

1、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品牌活动。

该项活动主要是发动、组织志愿者通过定期支教、精神慰问、捐赠学习用品等形式,对桂林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农民工子女给予物质及精神上的关爱,让孩子们能有个更好的成长坏境。并希望借此能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加入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行列。

2、学习十x大精神,继续努力倡导低碳生活,以定期走进社区、在校园宣传、到企业中实践宣传等形式倡导市民环保低碳生活,关注环境,从我做起。

四、加强总会对各个分会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总会的作用,提高协会的管理效能

1、对各分会的大型活动进行总体的规划,按照本学期的工作思路进行重点指导,结合各个学院的自身特点,对各分会的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由主席团审批。

2、对各项活动实行总负责人制。

3、积极倡导各个分会志愿者活跃在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分会采用评优制度,鼓励各个分会打造自己分会的品牌活动。

五、全力加强宣传阵地建设,采用多渠道的信息沟通

1、完善协会的网站建设,建立专门的维护队伍,争取网站的即时更新。

2、做好各分会的宣传手段,形式和质量管理。

3、利用好各种信息沟通渠道。

4、建立协会内部的记者团队伍,进一步扩大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影响力,走出学校面向社会。

六、充实基础,加强队伍的组织能力建设,扩大我协会的影响力

1、做好迎新工作,招聘一批有能力的干部进入我协会,给我协会补充新鲜血液。

2、做好交接班的工作,选拔一些有能力的干部来组织我协会以后的工作。

3、不定时得开展一些培训来提-部的素质,增强本协会内部干事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使培训工作系统化。

4、做好我协会的内部评优工作,这也是扩大我协会影响力的一个大方面,增强各会员的积极性。

5、加强老干事和新干事的做事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增强本协会干事与团委各位指导老师的交流。

第三篇:22年志愿者服务工作计划

在不经意的忙碌中,一个学期又悄然度过,迎来了新的学期,作金融学院研究生学生会青协的一个成员,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将赋予的每项工作都做好。新学期根据青协的性质,对个人工作进行如下计划:

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员,配合好部长做好各种工作安排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必须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各种工作能按时完成,并努力做到。

一、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1.认真做好晚自习考勤以及课堂考勤工作。

2.在完成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尽量帮助其他部门,协助他们完成。

3.努力学习,不让自己的专业课落下。

4.注意自己的言行,是自己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5.和别的部门的伙伴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工作,团结互助。

由于院学生会各部门分工不分家,所以我们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在其它部门组织活动时给予大力配合。各部门在活动前的计划和活动后的总结应整理好后交予秘书处,由秘书处正确摆放在团委书架的相关档案盒中。以便团委各位教育和各部门其他人员参阅。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在部门部长的带领下,组织我部门的特色活动,以及配合院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如即将进行的迎新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时要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在速度的同时保质量完成工作。

2、要讲文明礼貌,在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做好模范作用。

3、在实践中积累经验,熟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高自身水平。

四、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是学生工作的一个有利条件,本学期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抓好学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举止问题。

二是抓好业务素质,做到公正严明、不以公谋私。

三是搞好学生干部和同学关系以便日后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篇: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计划

新的学期,我们仍然发挥我们的优势并且不断弥补我们的不足,力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做得完美。对于本学期青协组织部工作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外语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作为院里越来越重要的社团组织,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制度,提高成员素质,加强团队建设势在必行,在这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对各部门加强有效管理。

本学期,首先对组织部进行有效的分工,使其部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同时又能分工协作,使青协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

2、举办业务素质培训,并适当开展内部小型活动。

为提高全体成员素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凝聚力,将组织开展基本志愿知识竞赛。

二、着重发展三大群组,即老人组、儿童组、公益组。

1、老人组:主要面向养老院、敬老院及社区的孤寡老人,重点与巢湖市社会福利院联系,定期走访实践基地,帮助护工护理残疾老人,整理环境卫生,陪老人聊天谈心,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

2、儿童组:重点与巢湖市聋哑学校建立合作,在恰当的.时间和一些学校联系进行支教活动。用爱心点燃希望,用行动播撒阳光,让生长在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们获得成长的欢乐。

3、公益组:主要在公共场合,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突出典型。

本学期,我们继续分别在校内外加强宣传,增强青年志愿者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1在校内,把握机遇,与其他学院志愿者协会加强联系,扩大我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其他学院乃至全校的影响力。通过进一步宣传,加大志愿精神在校园中的影响,感召更多的大学生投入志愿工作。

2、在校外,加强与其他社会志愿组织及社会媒体的联系,通过联系记者,积极投稿等方式,扩大影响力,引起社会对我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关注,对志愿服务事业的关注。

3、对表现积极、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及时树立学习榜样和先锋模范,提高志愿者志愿服务意识,促进志愿事业的发展。

四、办好常规活动,做好常规工作。

1、多多搜集志愿服务信息,寻找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将这些常规活动大众化,使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并且有利于我们积累经验,为以后做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2、定期举办征文大赛和一些和志愿活动密切相关的知识竞赛,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

3、做志愿活动前要做好活动方案、申请表、审批表、海报、展板等基础性工作。活动后,要总结备案,每次活动都要保留照片及其他的资料,便于后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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