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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下称“劳动合同”),现就劳动合同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岗位和内容
1、乙方担任劳动合同约定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实际表现、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地点。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甲方总部制定颁布及不时依法修改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阅读并同意甲方制订的上述规范。
二、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报酬,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2、双方约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及其他工资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点、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需按公司规章制度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被批准后有效,甲方将安排乙方调休、补休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基于工作目标的完成),试用期为 6个月。
3、乙方转正后,乙方工资为:基本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及其他工资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点、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需按公司规章制度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被批准后有效,甲方将安排乙方调休、补休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基于工作目标的完成),考核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0%,具体考核办法根据绩效合同执行。
三、休息、休假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体休息时间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处外地,允许乙方将日常公休积攒累计,每年视工作情况申请带薪探亲假。
2、乙方工作满一年,按国家规定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年假不允许跨年度累积。当年年假未使用完毕,员工最多只能将5天的剩余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四、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并修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甲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亦认可并遵守甲方不时制定或修订的在甲方公告栏或OA办公系统公告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
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造成第三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代乙方向第三人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否则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连续12个月工资收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区域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甲方同类竞争性质的餐饮服务或食品业务,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其他任何全职、兼职工作。
(2)、乙方离职(含辞职、解聘、开除、调离、自动离职等)两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锅类企业(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提供服务,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共同生产火锅调料、肉业加工及相关产品或经营火锅类餐饮业务,不得在甲方自营店所在地经营火锅行业。乙方因履行此项义务造成失业时,经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在半年内,甲方按乙方离职前标准月薪的50%给予乙方生活费补偿,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应当严格保守甲方薪资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打听他人薪资,也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乙方如为负责计算薪资、审核薪资、发放薪资及相关有知薪权的人员,非经甲方书面核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人薪资。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甲方可对乙方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中途离职人员,不享受年终奖金、考核年薪及效益奖等,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股份。
3、乙方从甲方领取财物、资料等,应当办理领用手续,即领用登记。当乙方离职时应当办清下列事项:
(1)档案清,即乙方应当向有关部门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资料、材料等,特别是载有公司重要信息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
(2)财物清,即乙方应当向管理部门归还所有属于公司任何财产或资产(低值易耗品除外),并与财务部门办理损失处罚、赔偿扣款等的结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五、保密责任
1、乙方在所任岗位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在受聘期间知悉或持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其职责不需要知道该保密信息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公布、传播、传授、复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职责要求或甲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信息,应当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办理备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或将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资料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记录、图纸、笔记、客户名单、技术信息、财务报表和甲方市场信息等,立即全部归还给甲方。
2、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指:
(1)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和策略、管理方法、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设计、创意、技术秘密、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并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成果),无论是否已申请法律保护,无论其是否有商业价值,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 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是持续有效的,不因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失效而失效。
六、培训约定
1、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也可以申请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培训。乙方取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培训后必须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简称必须服务期)。必须服务期的具体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在培训协议中约定。在必须服务期内,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服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在培训前协商约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七、合同变更
在合同期内,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就变更的内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八、合同解除
1、除劳动合同或本补充协议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双方依据第六条约定变更协议的,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劳动合同解除。
3、乙方在简历或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而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机构调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岗位,乙方不能满足的,;
(2)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对乙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乙方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劳动合同》和本协议都没有约定的,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
2、《劳动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与乙方此前签订的其他的劳动合同均已终止或废止,且无任何劳动争议,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为准。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企业): 乙方(劳动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认真看下面的内容,这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说你擅自提前走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决定,劳动者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书面通知送达了,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劳动者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都是不合法的。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劳动者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有移交人接收人亲笔签字的交接清单,这些都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劳动者依法办理了交接手续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正式书面通知,可以视为无需劳动者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
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24条的规定。如果拒不出具,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
以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网上均能查询到全文,查询相关法律规定,找到对应的条款,你才能充分理解全部的内涵。
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鉴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20xx年12月月31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盖有公司印章,复印件无效)本人于20xx年12月月31日前的任意一天与何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结清经济补偿,同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四份,本人、今后的用人单位、社保转移、档案迁移各一份),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4、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20xx年12月月31日18时前完成以上第3项事宜。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公司某某部员工缪某某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五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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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
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 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本公司为单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休息,假期为带薪休假。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20元的处罚。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4.上班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半天计;
5.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6.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7.提前下班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8.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9.于一个月内有迟到及早退记录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
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二十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
1. 婚假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申请审批,并做好假期内的工作安排。
2.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符合晚婚的为7个工作日。
3.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的3个月内休完。
第六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
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五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以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
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
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
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 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
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
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 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
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 企划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业务部和设计部的有关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4、正确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市场信息,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定位、延伸;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创新,争取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 业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馈信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依据;
4、准确掌握客户对产品要求的各个细节,与企划人员及时交流;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6、业务员接单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并把公司的相关资料按规定送达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业务部,一份交财务部;
8、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则必须将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则货款将暂时从业务员薪资里扣除,直至拿回货款再补发;
9、货款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职。
第五条 客服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热情接听客户电话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如遇客户投诉等电话,必须耐心、平和的进行接听和处理;
4、爱惜所用的电脑、电话等公司财物;
5、在岗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水平;
7、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转达客户的各种诉求。
第六条 设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安排的设计任务;
3、设计师设计稿子必须按企划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工作单上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4、设计师根据工作的时间自行调整、支配,按时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况下请勿超过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况任务时间紧迫,加班超时过晚,允许次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
7、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
9、设计工作单由财务部发放,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设计师本人保管;
10、设计单子完成后,设计师将设计工作单三联一并交回财务部,并签字认可完成情况,由主管写上评议,将作为提成奖金依据,如未填写设计工作单的一律不计提成及奖金。
第十一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
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
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一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
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
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工进行发放。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参考范本2016-06-27 9:23 | #2楼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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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三、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2、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3、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a、数量或质量;b、价款或酬金; c、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d、违约责任;e、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a、广告发布业务合同;b、广告制作合同;c、广告市场调查合同; d、广告代理协议书 。
四、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1、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管理好广告档案
2、广告档案是广告活动当事人分类保存的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管理好如下内容:a、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样件;b、广告合同;c、承接登记记录;d、全部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复制件;e、广告审查员和审查意见;f、在条件许可下争取建立发布效果及反馈的记录;g、其他与该广告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定期档案检查、清点、归纳、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4、广告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一般自广告最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完整的广告公司管理制度2016-06-27 16:13 | #3楼
一、保密制度
1、公司机密是指关系公司及客户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公司所属各机构和各级人员都有保守公司机密的义务。
3、公司保密工作,依据既确保机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4、对保守、保护公司机密以及改进保密措施等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员工实行奖励;同时对因失职或故意泄露公司机密的相关人员,予以经济甚至法律制裁。
5、公司机密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算结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工资性或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客户各级领导的个人情况。
客户尚未公开的历年经营状况、财务预算结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以及尚未付诸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其他经公司确认的应当保密的事项。 6、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均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亦由总经理指派专人负责执行。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总经理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资料处的资料柜或在上锁的抽屉中保存。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会人员的范围或指定人员。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明确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范围。
任何人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非正式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考核部,考核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意见。 7、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罚500―2000元: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因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照法律手续解决: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的。 8、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有关表格的填写和使用办法 1、请假单的填写与递送
所有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当事人须妥善安排手头工作。病假应在中午之前向主管领导电话请病假,事后补填请假单,须出具医院证明或其他凭证,请假单须主管领导签字认可,交行政部汇总记录。 2、迟到,临时请假
必须尽快打电话通知主管领导,你的工作才有人可以马上接手,并保证手机畅通,以便有事尽快和你取得联系。
3、个人资料记录及变更
新员工进公司,请填写员工资料记录卡。以后家庭住址、姓名、婚姻状况、电话号码等等如有变动,须尽快通知行政人员更改你的通讯记录。当你在公司时,这些资料看来一点也不重要,但是当你请假或下班后急需与你联络时,这些资料都是相当重要的。每位员工对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请购单、费用申请单 对于文具、办公用品等的采购,须事先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总经理签署后,由行政人员统一进行采购。不适用购买申请单申请的费用,一律以费用申请单申请,费用发生之前,须先申请,详细填写事由及金额,由总经理签认后始得执行。费用发生后,将发票(或收据)附于原费用申请单之后,并填上实际金额,再经总经理签认后方可报销。
应酬――应工作之聚会、送礼,费用发生之前,先填写应酬费用申请单,由总经理签认后,连同暂支款,至财务处暂借费用,事后以发票向财务报销,冲销暂借款项。费用发生后,将发票(或收据)附于原费用申请单之后,并填上实际金额,再经总经理签认后方可报销。交酬费发票一律经总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6、暂借款
根据“费用申请单”申请支出的费用如须先借支现金,请同时填写“借支单”,借支单至财务处领用,详细填写事由及金额,并给总经理签署后,向财务借款。报帐时连同费用申请单、发票一起送总经理签署后至财务冲帐及取回暂借款申请单(暂借款必须于借款后两星期内清还及冲帐)。
三、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办法
1、招聘
(1)需增添员工,由行政部负责统筹安排,各部门协助进行招聘广告的制作及发布工作。
(2)由行政部负责接洽应聘者的初次来电或来访。
(3)由行政部通过初次测试,向各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同各部门主管面试。
(4)部门主管与考核部经过评核后,将面试合格者提交总经理进行复试。
(5)复试合格者名单提交行政部后,由行政部部统一安排新员工上岗。
(6)所有新员工,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具体由公司视其工作表现或其实际需要而定。
2、入职
(1)新员工到岗时,须先到行政部详细填写《入职登记表》。
(2)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张。
( 3)由行政部统一负责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
(4)试用期结束时,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如公司认为试用人员合格,则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由转正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
(5)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正式员工所享有的`福利和其他奖励。
(6)公司
根据需要分配各员工的工作,并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
3、离职
(1)部门主管经过对员工的考核或试用,发现问题后,应通过谈话方式指出对方工作中的不足,并重申工作的要求及自己的希望。
(2)若该员工仍没有改进,部门主管可向行政部提出书面辞退或延长试用申请。
(3)对于试用员工,公司与员工双方可随时提交解除合同或延长试用期的书面申请。
(4)对于正式员工,公司与员工双方须提前半个月并有正当理由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
(5)行政部收到部门主管或员工提出的书面申请后,须经核实,确定该员工最后工作日期,并通知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6)离职员工应首先到行政部处领取《员工离职手续表》,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并由有关部门主管签字。
(7)《手续表》签完后,交行政部留存,该员工工资按公司统一工资发放日存入其帐户内。 四、综合管理
1、本公司对迟到、早退、旷职、签到等出勤记录,均依请假单及签到之打卡时间为依据。
2、工作时间:员工每周40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1个小时午餐休息时间)。
3、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及中国农历新年为公司假期。假日休息时常视具体情况而定。
4、签到:总经理级(不含)以下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及考勤。
5、迟到:工作日上班时间晚到半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早退:工作日下班时间早走半小时以内视为早退。上下班指纹打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30元,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加倍扣款(即第4次迟到一次扣款60元,第5次迟到一次扣款120元以此累进)一个月内累计迟到7次以上,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罚月薪50%。遇特殊情况,每月允许迟到两次,不超过1小时(不扣款)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
6、旷工:以1小时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不再计迟到(早退),按旷工论处。当月旷工不超过8小时,扣款100元;当月旷工超过8小时且不超过16小时,扣款200元;当月旷工超过16小时且不超过24小时,扣款300元,余类推。无故旷工次数达7天者予以开除。
7、工作日晚上加班超过十点。第二天早上可晚一小时上班(凭加班申请单确认)。第二天早晨因公外出不能至公司签到者,应于前一日填写外出申请单,如系临时决定,必须在09:00前通知主管领导,回来后补签外出登记单,经行政部核准后视为正常出勤。出勤记录(如迟到、早退、旷职、请假及全勤)均予并入员工年度之考绩。
8、工作两年以上员工,自第二年起,每年可休带薪年假7天(年假须连续一次性申请)。
9、事假:每月事假在1天之内(8小时)不扣款,超过1天以上扣除超时部分的当日工资。一个月内事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最多一天),全年合计以不超过14日为限
10、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领导可不准假或缩短其假期或暂缓准假。
11、逾规定日数,须签呈总经理核准,否则视同旷职论。
12、如遇突发性事件不能及时申请,应立即办电话请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办理请假,超过3天以上需出示医院证明。病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十五日。
13、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向行政部索取)交上级领导审批
14、婚假:员工享受7天带薪婚假。员工请婚假必须向人力部出示其结婚证
书。 15、产假: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2个月带薪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工龄一年以下的,产假为2个月无薪假期。超过部分以病假论。陪产假:男性员工于配偶生产前后给予带薪陪产假五天,超过部分以事假论。
1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七天带薪丧假。超过部分以事假论。
17、计算全年可请事、病假日数,均由每年元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离职者按月份比例计算。
18、员工在假期间应打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应配合完成。假期结束后及时归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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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离职:辞职员工需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与主管或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户资料、设备、财产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财物,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
20、自动离职:无故三天不上班者,均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21、解雇:聘用期内,因工作表现、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日结算当月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基本工资÷30天(不含福利、奖金等)
22、开除:违反劳动纪律,予以革职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23、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提出警告或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发放工作日工资。(一月内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业务水平不达标,经提醒无明显改观)
(2)、玩忽职守、带情绪工作,业务中多次出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警告并补偿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补偿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3)、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带走公司资料或财物,泄露公司秘密,谎报事实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补偿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因个人原因给客户留下不良影响,说不利企业言语,流露对企业不满、自成小团体,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经提醒无明显改观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名誉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6)、工作无效率,影响合同履行的或给公司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提醒无明显改观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7)、工作无主动性,无所作为,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完成,月内无显著业绩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劝退。
(8)、以个人利益为先,自由散漫,找各种借口搁置手头工作予以警告或劝退。
(9)、私自动用公司微机软硬件,致使电脑无法正常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员工必须保证其提供一切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实说明在原单位的辞职原因,否则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财物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2)、利用公司资源(耗材、微机、光盘、打印机、扫描仪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义承揽私活,牟取私利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13)、隐瞒传染病或其他病症不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福利和待遇
1、工资发放
公司将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员工月薪,员工工资按月支付,发薪日为每月15-20日。
2、员工晋升:
实习生→普通设计师(2年以上)→星级设计师(4年以上)→品牌视觉经理(6年以上)→品牌视觉总监(8年以上)。
实习生→营销策划执行(2年以上)→营销策划(4年以上)→营销策划经理(6年以上)→营销策划总监(8年以上)。
3、员工加薪方式:
经核实员工在个人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一年以100元为最小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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