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保洁员管理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保洁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有效进行保洁工作的管理与控制,向业主和住户供给更为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保洁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第3条:职责划分
1.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环境清洁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清洁工作的效果评估。
2.保洁主管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内清洁工作的组织、部署、监督和协调。
3.保洁员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清洁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保洁工作要求
第4条:保洁管理目标
1.坚持辖区内每一个角落的干净、整洁。
2.保证保洁工具和清洁用品的合理使用。
3.保证保洁人员专业、周到地供给保洁服务。
第5条:保洁人员纪律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擅离岗位。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受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7.不准擅自将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6条:保洁工作资料
保洁人员的具体工作资料包括以下15项。
1.物业管辖区的地面保洁。
2.楼层的入口以及公共走道的保洁。
3.各层公共走道内的扶手栏杆的保洁。
4.入口处扶手电梯的扶手及不锈钢表面的保洁。
5.总台、大堂内的保洁。
6.公告牌、导示牌、导购牌和休息椅等地方的保洁。
7.电梯的不锈钢门、电梯间地面和外部玻璃遮罩的保洁。
8.坚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9.安全出口楼梯及扶手的保洁。
10.植物、花卉和盆缸的保洁。
11.所有墙面、墙柱的保洁。
12.天花板、吊顶的保洁。
13.地下室、停车场的保洁。
14.建筑物、雕饰的清洗。
15.空置房屋、机电设备操作间的保洁。
第7条:工作执行标准
1.环境管理部根据所辖区域内的具体情景和服务要求,组织保洁主管起草各项保洁标准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经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当保洁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保洁标准的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保洁物资领用
第8条:日常清洁用具使用规定。
对于保洁人员日常清洁工作中用到的各种清洁用具,应按照以下六项规定进行管理。
1.每层可开辟一单独房间,用于存放常用清洁用具。
2.常用清洁用具应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人员。
3.申领的工具应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4.清洁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5.使用工具时,应爱护工具。
6.工具使用完毕后,应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第9条:消耗品物料的领用
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领用消耗品物料应按照以下四项要求执行。
1.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人员使用。
2.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3.所领取的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
4.保洁人员所领用的物料,使用时应厉行节俭原则,避免随意浪费。
第四章:保洁设备管理
第10条:保洁设备的领用
保洁设备的管理,原则上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保洁设备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领用人员必须填写“保洁设备领用登记表”。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4.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景。
第11条:保洁设备的使用规范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第12条:安全操作要求
保洁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下五点,确保安全操作。
1.在超过两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2.保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3.保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保洁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5.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第五章:保洁工作监督检查
第13条:“三查”制度
公司执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采用保洁员自查、主管巡查和部门经理抽查“三查”相结合的方法。
1.保洁人员自查
每位保洁人员都要根据操作规范和要求,对自我所负责的区域、项目不断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保洁主管巡查
保洁主管应把巡回检查作为自我的主要工作,每一天对自我管辖区内所有部位、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巡查频率不得少于四次。
3.环境管理部经理抽查
由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抽查,每日抽查不得少于两次,环境管理部经理还应协同上级领导或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联合检查。
第14条:“三查”制度的要求
执行“三查”制度,一要认真,二要高标准,还要做到以下四个相结合。
1.检查与教育、培训相结合
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后(无论是操作规范问题还是员工行为规范问题)不仅仅要及时指出、纠正,还要帮忙员工分析原因,耐心地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以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2.检查与奖励、惩罚相结合
管理人员巡查或部门主管抽查时,可采取加减分的办法对员工进行奖罚,月底根据员工的分数确定员工的奖金。
3.检查与测定、考核相结合
检查不仅仅是检查卫生标准,还包括测评、考核等资料。
4.检查与改善、提高相结合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三查”所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善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
第16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环境管理部。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 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 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 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 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 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工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的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2、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
二、管理与监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津沾发放工作。
2、建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人负责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
(1)贯切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2)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
(3)掌握单位有害作业点的工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4)由人事部门进行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者,不得从事有害有毒作业。
(5)对长期进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设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6)参加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单位应根据职业病的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有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疗或疗养。
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能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被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后仍享受原工种保健待遇。
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的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诊断为职业病否,在此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三、防护措施
1、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使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在原材料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进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及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3、生产单位要加强通风排尘,改善生产环境。控制“二次尘毒源”,杜绝散落毒物再次散发。
4、设备部门应加强对防尘防毒设备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对接触毒物的生产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质和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劳动。
7、贯砌执行国家有关女工保健的规定,做好职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业。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是世界现代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和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界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现代经营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成熟企业管理的标志,也是中国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走向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产物。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资本市场有效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对内控认识不足,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许多企业对内部控制的理论缺乏认识,甚至对内部控制还存在误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内涵还不十分清楚,没有建立起规范化的操作程序,工作透明度不高,一人办事,一人了结的情况相当普遍,使许多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或形同虚设。
(二)内部控制制度缺乏科学性和连贯性,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
我国有许多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仍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如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重经营,轻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内部控制的组织网络不健全,控制制度的健全让位于业务发展,以至于既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还有些企业对外部环境和经济业务等变化缺乏预见性,导致其管理滞后,没有能够及时制定出相应的处理程序和制度。
(三)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我国会计工作中信息失真问题较为严重。有的没有严格的复核审批制度;有的单位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不符;有的单位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坐支现象普遍,资金管理严重失控;有的单位负责人擅自对外投资,导致投资盲目性。这些现象主要是由于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企业监督意识不强,使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机制不全
目前有很多企业监督评审主要依靠内部审计部门来实现,而有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门,或与财务部同属一人领导,内部审计在形式上就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另外,在内审的职能上,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仅仅是审核账目,而在内部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等方面,却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一部分企业虽设立了审计部门,但由于体制不顺,使企业经营活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不力,权利缺乏制衡和监督,决策者只有权利而没有明确的责任。
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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