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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2022-04-23 1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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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第二篇: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以“服务第一,安全第一”为原则,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全心全意为老师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服务,以“老师、学生满意”为标准,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现将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食堂工作

始终坚持敢于管理、严格管理、全程管理,把监督、检查和服务有机结合,把参与管理、灌输管理理念、分享管理经验和技巧、解决管理困难等作为服务的重要内容。

1、教工食堂工作

教工食堂本学期开始由学校自己经营,以服务老师为第一原则,着力提高饭菜质量。坚持早餐4。00元、中晚餐8。00元的标准;坚持正餐两荤两素的标准,如果条件成熟将改过去的两荤两素为两荤一素,把荤菜的档次提高。在自营过程中把握好采买关、入库关、资金交易关,每周进行成本核算,着力提高早餐质量水平,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格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的工作,严格餐具消毒制度。出台《天门中学教工餐厅管理制度》依规依制管理好教工食堂。

2、学生食堂工作

学生餐厅由--惜缘餐饮有限公司(3、4、5号餐厅)和武汉--公司经营(1、2号餐厅),要求本公司自营不准转租承包窗口。

(1)9。1-9。5做好防蝇防鼠放蟑螂设施检查和餐具冲洗消毒检查工作。

(2)9。6号前要求两家公司上交菜名及价格并公示,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坚持做到价格及时公示,控制饭菜价格,控制高档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控制在8元以内。

(3)9。9-9。10对原材料入库台帐、原材料质量、原材料存放设施进行检查。

(4)9月中旬前请市食品监督局专家进行一次食品操作加工流程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5)每月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原材料质量、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进行检查。

(6)开展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评议食堂的工作,评选食堂,评选标准和评选组织由第三方负责。

(7)每月请市食品监督局到食堂检查至少检查一次。

(8)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管理人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

(9)对北边食堂水管进行改造(北边食堂水压较低,经常断水)。

(10)1、2号餐厅寒假进行装修改造。

二、水电管理和门窗修理工作

1、开学初进行水电设施检查。

2、统一安装新的电动车充电插座。

3、水电、门窗维修遵循总务处巡查和年级办公室、班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总务处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巡查三次(上、下午、晚上各一次),及时做好水电、门窗的维修。

4、坚持做好节约用电的检查工作。

三、超市本学期由学校自营。超市经营以食品安全、价格合理为原则,坚持安全、卫生第一。在保证质量、品牌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应低于大型超市商品的价格;丰富学生日常用品和学生文具的种类;每月1号上交各项财务报表:月营业额总表、商品库存总表、供应商月购进和库存总表、收银员报表。

四、每两个月对所有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

五、做好财产清理和登记,规范财产入库和出库制度。

六、购买一定数量的学生课桌椅。

第三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名称: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坏、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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