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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规章制度(大全)

2022-03-23 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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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校团委宣传部规章制度

例会制度

日常例会对于保证团委宣传部的正常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团委宣传部全体例会

1、全体例会每月召开两次,在团委办公室主持,部长及各中心负责人参加,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三次无故不到便视其自动退部)

3、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4、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5、可根据工作进行需要推迟或提前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6、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各中心例会

1、各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中心负责人主持,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

3、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4、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5、例会时,各中心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设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平时由各部门负责保管,于学期末汇总至团委办公室统一存档。

6、各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7、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8、本制度适用于校团委宣传部,对违反此制度者,将按此制度 给予相应处理。

行政楼值班制度

团委办公室为了给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环境,使团委成员能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特制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对办公室的整理及清洁实行值周值日制。在值日时,值日部门应清扫地面上的纸屑等遗留物,并对桌椅、地面进行清理。

二、团委成员不得将办公室钥匙转借非本部人员使用。如由于外借钥匙而导致办公室内用品的丢失或设施的破坏,一经查出,将追究该成员的责任,同时要进行赔偿。

三、团委的成员在使用办公室时,应该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不得乱图乱画,乱扔纸屑。宣传部成员在使用完宣传用品以后,要自觉整理宣传用品,并对现场的遗留物进行清扫,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四、离开办公室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严、电灯是否关闭。在确认门窗已关严、电灯已关闭后,方可离开。

五、部门成员应互相监督,发现有破坏办公室的情况时应该立即制止。

团员、团干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团员、团干的管理,规范团员、团干的请假行为,使他们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团干在校期间,如果部门内有事须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后及时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以宣传部的名义无故请假,一经发现就辞退。

二、请假规则

请假分为例会请假和公假两种,公假:因参加团内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例会请假:部委、部长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通报批评,并按相应制度处理,是团干的,取消 其干部资格)

三、请假程序

部委、部长请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写好后请假条,交各组组长签署意见,并送团委书记办理有关手续。

四、准假权限

1、各部部委请假,由该组组长负责把关。

2、各组长请假,由部长负责把关。

3、任何人不得带他人请假。

4、假条要由本人亲自交与负责人,并当面说明情况。

五、销假手续及办理(主要针对公假)

请假期满,应当立即销假,若超过准假时间再以宣传部名义请假,则取消其部内资格

行政楼值班制度

一、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

二、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三、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四、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详细记录。

五、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擅自处理者会记相应的处分)。

拟定人:何梦娇

第二篇: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第三篇: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量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第四篇: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有序进行,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协调统一,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院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系例会管理制度:

第二章常规会议流程

第一条全体成员会议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1、时间:周一晚19:30

2、地点:教学楼b101教室

3、参会人员:全院学生会干部。

4、主要内容:主席团商议后再公布。

第二条主席团会议制,每周召开一次。

1、时间:周日晚19:00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6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

4、主要内容:总结、计划、安排

第三条全体学生会正副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1、时间:周五下午3:50(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4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4、会议内容:各部门总结本阶段工作,落实下阶段工作重点;讨论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听取各成员的反馈信息。

第三章会议纪律与考核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在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会议的第一个议程为例会考核,会议进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认真记录,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因特别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负责签到部门请假。该部门对假条审批,未得批准的视为缺旷。若不在学校的学生会成员,在会前向负责签到部门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视为无效。缺席人员,须及时向参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者,须自己承担责任。

第六条部长会议请假3次按旷会1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各部部长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4次。

第七条考勤登记每个月会内公布一次,各项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

第四章会议组织原则

第八条每次例会之前,主席团要及时了解会议议题,以备会议有序进行,会议要求“精、短、准”,做到沟通、交流、有效,问题解决落实,工作安排到位。

第九条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归档。

第十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者可以在例会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务必坚持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办公室定期对各种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公布,并上交主席团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三周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报道办公室各相关负责人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五篇: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纪律检查

第一条例会制度

学生会各级干部不得无故缺席应参加的会议、活动。纪检部负责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考勤,考勤记录内容为缺席、迟到、早退、请假、违纪等。上述记录统一折算成缺席次数。学生会各部门制定部门例会制度,由纪检部分派指定人员点到,考查出勤率。学期末会议及活动出勤率将作为考核学生干部的依据。

1、缺席:不列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活动)且在会议(活动)前无有效假条者(会议及活动进行十分钟后未到者均视为缺席)扣5分;三次开除所属组织。

2、迟到:未准时列席会议(活动):晚于三分钟者扣2分;

晚于五分钟者扣3分;

晚于八分钟者扣4分。

3、部长级会议缺席超过三人次第二天同一时间、地点由主席补会。

迟到两次按一次缺席计,以此类推,并扣月考核分。

3、早退:会议(活动)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折算方法同于迟到。

(1)请假:有事却不能参加会议(活动),必须请假。三次请假按一次无故缺席计,五次缺席按两次无故缺席计,以此类推,并扣月考核分;

(2)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活动)前向纪检部要请假条并由执行主席(不在时找分管主席)签字批准,并交于纪检部,否则视为无效。假条统一由纪检部收集;

(3)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必须佩戴工作证和校徽。对没有佩戴工作证的学生干部给予提醒,并扣月考核分1分。三次(含三次以上)没有佩戴工作证和校徽的给予警告,并扣月考核分3分;

(4)参加会议的学生干部衣着整齐,不得穿奇装异服,发现一次给予提醒,并扣月考核分1分。三次以上给予警告,并扣月考核分3分;

(5)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或出入会议室,不得玩笔发出响声,手机尽量调成震动或静音状态,如有违反,一次提醒,并扣1分。三次及以上者按警告处理,并扣月考核分3分。

(6)会议期间不得开小会和发短信,如有违反,一次提醒,并扣2分。三次及以上者按警告处理并扣月考核分4分。

第二条作风制度

学生干部必须遵守南昌空大学校规校纪,模范遵守《学生手册》。纪检部负责组织人员对学生会干部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监督和检查。

1、学生干部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注意言谈举止,道德行为,树立南航形象是我们的职责,如发现有学生干部在公众场合吸烟、酗酒、出言不逊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扣月考核分10分;

2、学生干部不得参加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如有发现视通报批评,立即在学生会除名。

3、学生干部不得拉帮结派,搞形式主义,背离核心,一旦发现经主席团讨论是否除名。

4、不定期的对学生干部的早操出勤率进行考核,深入学院,建立公开管理体系。具体考核办法如下:出勤率低于95%者扣2分;

出勤率低于90%者扣3分;

出勤率低于85%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

本条例试施以一学期为一个时间段,如有不妥经主席团商议另行修改。

第三条群众监督和申诉制度

1、纪检部设立干部群众监督信箱收集广大同学对校学生会干部违规现象的检举。信箱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2、纪检部对所反映问题必须迅速处理,认真调查,妥善解决,对学生干部受检举情况属实者,根据情况作出严格处理,并报主席团。

3、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课在处理下达7日内向主席团及团委老师申诉。

4、纪检部必须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一丝不苟,公开公正。

第二章违纪处理方案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违反纪检部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者,纪检部根据条例进行处分;

1、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一次者,扣5分;

2、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活动)两次者,扣12分;

3、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活动)一学期达三次以上者,在学生会除名。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实习、病假或因上课不能参加会议(活动)不记入请假次数,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如发现作假按缺席计,并内部通报批评;

第二条因负责人通知失误而造成的缺席、迟到等,由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警告以上(含警告)三次以下记录材料给与分管主席,由主席团讨论内部通报批评;

第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纪检部,并由纪检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守则相矛盾的.地方,按《学生守则》执行。

第六篇:中学团委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目标的有力助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是改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一环,学校团委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纽带。在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团委在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跨世纪的合格接班人起着重要作用。

一、团委组织形式

㈠组织体系

1、团委由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并接受学校行政部门的指导。

2、团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一名,下辖组织、宣传、文娱、体育部门,每部设委员一名。

3、每部有部属会议,其成员由各班团支部相应的委员组成。团委直接领导各部和各班团支部,负责召开会议。

4、团委的基层组织是各班团支部。

㈡团委干部

1、团委干部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的先进团员。

2、团委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3、团委日常工作由团委书记负责,部长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部成员协助部长工作。

4、团委各部成员,如在一定时间内(3个月)工作中没有起色,经团委会讨论,报送党委同意后,停职或调换其职。

5、团委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评为先进,优先进入党校学习的资格。

二、团委的任务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帮助学生搞好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积极锻炼身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学校共青团的活动都应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去创造性地开展。

具体任务如下:

1、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共青团的章程、历史,使他们对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任务、作用有充分的认识,认清自己的奋斗目标、权力和义务。

2、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认清形势,明确时代重任,树立远大的理想,帮助教育后进青年提高思想觉悟,达到共同进步。

3、健全团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等团的各项制度,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的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参加各项社会政治活动和公益劳动。通过活动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培养他们的社会活动能力。

5、巩固发展校园文化阵地,利用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和交流学习经验,引导同学健康积极的向上发展。

6、有计划,按程序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管理好团校,并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做好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

7、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工作计划,同时指导团支部做好各项工作,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8、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有意义、富有开拓性的团工作,可开展文娱、体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9、每学期末考核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晋级达标活动,评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0、积极主动的完成学校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团委干部的工作职责

㈠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在学校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团委工作。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同级党委的方针、政治及上级团委的指示,贯彻落实学校行政部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学校团委工作的全局规划,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召开各种团工作会议。

3、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学生会,对团干部和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选拔培养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团支部,帮助他们协调关系,上下沟通。学期评出先进,促使团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

5、管理、组织好学生课余党校、业余团校,严把学生的推优入团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6、积极引导管理好电视台、广播台等学生社团,为发展学生的个人兴趣,培养各种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作出努力。

7、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政教处及各处室开展工作。

8、深入团员青年中调查研究,掌握他们的意向动态,维护青年利益。带领他们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

㈡团委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

⑴了解培养学生积极分子情况,组织好每项的推优入团工作,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⑵了角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团委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负责考核优秀团员,推荐进入校团委。

⑶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⑷搞好团员统计工作,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办理每年度的团员注册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⑸建立团活动记录簿负责对各种团活动和各支部的突出活动、特色工作进行详细记录。

⑹负责对业余党校日常事务管理。

2、宣传委员

⑴了解团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⑵组织团员和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知识考核。

⑶根据党的指导和校团委安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⑷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

⑸组织宣传好每项的团校、党校工作。

⑹办好黑板报、宣传窗、并负责组织定期对支部班级黑板报进行检查、评比。

⑺负责对各支部的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积极主动完成社区工作。

3、文体委员

⑴发动和组织团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的骨干。

⑵组织重大节日和特殊情况的庆祝活动,并在平时经常性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⑶组织好健美操队。

⑷对各团支部及团员在校内外取得的文娱、体育、专业竞赛等较大成绩进行详细记录。

⑸负责广播站、电视台的文艺节目制作,团歌及校园歌曲教唱等。

⑹负责业余团校日常事务的管理。

附:

1、团委各委员在经校团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召开全校各支部组成的本部部属支委会议,全体团委委员列席,做好会议记录。

2、校团委成员每月定时召开一次全会,总结上月工作,交流经验,反映问题,计划布置下月工作。

3、各种会议、活动都不能影响正常教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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