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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协警制度,自其诞生之日起,便成为备受争议的法律盲区。协警弥补了在编警力不足的缺点,为社会治安管理贡献了重要力量。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国务院扶贫]国务院辅警人员管理办法,以供大家参考! [国务院扶贫]国务院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辅警种类
第二条 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章招聘条件
第三条 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2、年龄18至4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或下岗、失业工人可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3、从事驾驶工作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的驾驶和维护保养技术,从事驾驶以来未发生责任事故;
4、从事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和文印、微机操作工作者必须取得计算机中级证书,具有快速、准确的微机录入能力。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还应会讲标准普通话,用语文明、规范;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 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 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 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好公司和派驻单位交办的门卫、值班、守护和巡逻任务;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7、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车辆、人员、物品,发现制止、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 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 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3、熟悉基础业务知识,熟悉各警种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正确使用通讯工具,准确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热忱为人民服务;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
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 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 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章纪律制度
第十四条 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辱骂、殴打他人,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合法财物;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4)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江苏省保安联防等公安辅助人员七条禁令》等纪律、规定;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2、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串岗,不得窃-听和变相窃-听电话,因工作需要监听电话不得超过三秒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七章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 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2、专职保安联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考核奖励控制在月300元(其中含50元保险费)以内,经费由各派出所支出;
3、交通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4、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5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ck报警服务收费中支出;
5、办公室文印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6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7、驾驶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5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各基层派出所、中队驾驶员经费由各单位支出,县局(含直属大队、单位、机关各部门)驾驶员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8、炊事员、保洁员等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月基本工资控制在400元以内,基层派出所、中队使用的,经费由各单位支出,县局(含直属大队、部位、机关各部门)使用的,经费由县局支出;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八章解聘
第十七条 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3、因工作失职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或者负责巡逻防范的区域内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 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辅警种类
第二条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章招聘条件
第三条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2、年龄18至4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或下岗、失业工人可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3、从事驾驶工作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的驾驶和维护保养技术,从事驾驶以来未发生责任事故;
4、从事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和文印、微机操作工作者必须取得计算机中级证书,具有快速、准确的微机录入能力。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还应会讲标准普通话,用语文明、规范;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好公司和派驻单位交办的门卫、值班、守护和巡逻任务;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3、熟悉基础业务知识,熟悉各警种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正确使用通讯工具,准确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热忱为人民服务;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章纪律制度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辱骂、殴打他人,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合法财物;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4)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江苏省保安联防等公安辅助人员七条禁令》等纪律、规定。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2、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串岗,不得窃-听和变相窃-听电话,因工作需要监听电话不得超过三秒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七章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2、专职保安联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考核奖励控制在月300元(其中含50元保险费)以内,经费由各派出所支出;
3、交通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4、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5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CK报警服务收费中支出;
5、办公室文印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6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第八章解聘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3、因工作失职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或者负责巡逻防范的区域内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辅警的管理已经纳入公安机关重点研究课题和改革内容。
目前关于辅警没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但多数地方法规和规章将辅警权限和职责归纳为: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提问者采纳
作为一名辅警,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为民奉献的精神之外,还需要有过硬的执法本领,当你面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时,需要你挺身而出,为民解困的时候,你需要有相当过硬的格斗技术和擒敌本领,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干警们破获案件,将凶手缉拿归案,要想练就过硬的特战技能,那就必须要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练就强大的特战能力,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将那些凶手绳之于法。
要想当好一名辅警,除了过硬的思想素质和过硬的特战技能之外,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用先进的文化知识来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当辅警也要当出辅警的味来,当出辅警的内涵来,做一个既有超强的战斗技能,同时又有思想和内涵的辅警。
当然,作为一名辅警,在不断地提升自我的同时,最重要的检验和证明一个辅警到底是不是合格和优秀的关键那就是要看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协助干警们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面不怕苦,不怕累,不要认为是辅警就可以放松要求,应该和战友们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起努力工作,发挥一名辅警的光和热。
同时,作为一名辅警,还要不断地钻研自己岗位上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有一种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精神,积极努力地学好各项专业技能,争做知识型辅警,现代社会的技能型辅警,全面地提升自我。
公安管理一区队 孙超
关于辅警问题的探讨
公安管理学一区队 孙超(200920610031)
辅警作为辅助警力在协助民警执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警察的日常现场执法过程中,辅警没有单独的执法权,这在理论中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作为“辅助警察”,辅警又拥有跟警察相似的制服、规范要求、工作内容,辅警常常越职执法、违法处罚,而更有甚者会狐假虎威借用警察之名收取保护费或者为违法犯罪行为者通风报信,不仅自身违法,还大大影响了公安民警在社会上的形象。为此2004年公安部出台措施要逐步取消辅警,但是辅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我们要正视其好的一面,充分加以利用,同时要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来克服其不好的一面,使辅警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应有作用。
一、辅警的概念
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义务辅警,是市民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另一种是半专业的辅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广义上的辅协警是包括各类社会治安防范组织在内的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狭义上的辅协警是指在公安机关中协助人民警察处理与警务有关的事务的人员。
二、有关辅警的新闻
(一)2011年1月份,某地招聘辅警的公告片段:某市保安服务公司拟向该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提供4名辅警人员,需向社会招聘,现将招聘条件公布如下:年龄18—30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由保安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综合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劳动纪律等情况,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留用者每月底薪 1000 元,绩效奖金最高500元,食宿自理。
(二)2010年7月11日17时许,两名辅警查验无牌摩托车时,与两名事主起纷争致肢体接触,一名辅警竟在众目睽睽下掌掴女事主。经查实,打人者为该所辅警苏某。事发前,苏某与同事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了涉事的无牌摩托车,且车上两人均未戴头盔。于是苏某要求两人停车,等候民警前来处置。但男女车主则一直要求辅警出示证件,其中一名稍胖的辅警掏出证件后,还没等两人看清,就迅速收回口袋,再也不肯出示。突然“啪”的一声,女事主用手拍开了辅警的手。辅警显然是被女事主的这一举动激怒,随即挥起左手朝女事主右脸扇去一记响亮的耳光。
(三)5月16日晚,安徽省潜山县城梅城派出所的3名协警(即“联防队员”)跨越辖区,来到彭岭派出所辖区内的皖国路,悄悄走上了王芳家租住的商住楼的二楼。他们在没有正规的警察带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下,以抓卖淫嫖娼现行的名义突然破门而入,对居住在房间里手无寸铁的少年三姐弟女(分别为13岁、14岁、16岁),发动了突然袭击,致使三人均受伤。
三、辅警存在的问题
由上述几条新闻可以看出,在辅警的招聘、录用、管理、使用中存在许多问题,致使辅警成为危害社会治安、产生违法犯罪的新因素。要合理使用辅警,就要正视其存在的问题,合理进行分析,对症下药进行解决。在新闻一中可以看出辅警存在的问题:
1、工作性质是违法的。辅警是没有执法权的,但是十几二十年来由这支队伍当中的人承办的案件不计其数,,对于公安执法机关来说这是最大违法之处。禁止不具有执法资格人
- 1公安管理一区队 孙超
定位从而缺少监督惩罚机制;同时我国辅警的福利保障没有到位,与正式警察相差较多,严重影响了辅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对于辅警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1、制定辅协警法规, 将辅协警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依法治理辅协警问题。辅协警长期作为法律边缘队伍, 本就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相称; 现在尽管不少地方已将辅协警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但实际上是打擦边球, 是没有正式法律依据的。辅协警立法建设可以采取三种方式: 一是修改劳动法规, 明确辅协警是一个独立的工种, 是公安司法机关使用的辅助性工种;二是制定专门的辅协警法, 像我国的香港地区一样, 系统地解决辅协警问题; 三是在人警察法中增设专章规定辅协警问题。不管是采取哪种方式解决辅协警立法问题, 都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即辅协警的法律性质、地位、职责、权限、权利、义务、法律保障、管理、招录条件和方式等。
2、 明确辅协警的发展出路, 解除后顾之忧。首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识辅协警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必须要将其管理得好;其次要下决心进行机构改革, 为辅协警规范化所需编制、经费奠定基础;第三, 立法上明确辅协警为公安机关辅助工作岗位, 继而明确辅协警应享受的退休和福利待遇。
3、 建立健全录用、培训、管理使用及考核监督四个方面工作机制, 加强对辅协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限, 建立公开选拔择优录用机制。辅协警的经济待遇、社会保障到位后, 就可以向全社会公开择优招收录用辅协警, 不同辅协警岗位可分类设置招收录用条件, 在录用中要注意对报名人员的审查, 对有劣迹的人员不予录用。
4、严肃查处辅协警违法违纪问题。严肃认真查处辅协警违法违纪问题, 是辅协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也是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一要扩大监督渠道, 除内部加强管理及时监督主动查处外, 还应重视从信访渠道、媒体曝光、关联案件等方面, 注意发现辅协警违法违纪线索。二要依法查处辅协警违法违纪问题, 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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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制 度
(一)值班备勤制度
本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工作内容:
1、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2、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3、及时、妥善处理公文、记录、电话等。
4、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要求: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因事离开岗位必须向领导申请,安排代班。
2、值班辅警人员严禁从事睡觉、看小说、杂志、下棋、饮酒、听收录机、看电视、用手机聊天或者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辅警人员应穿制服,配戴工作证件,纠正违规人员,维护公司秩序。
4、加强对公司区域、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对因不负责、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记录认真详细填写,换班时,接班人员认真检查,否则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承担应担的责任。
酒后上岗者直接予以辞退。
(二)工作交接制度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2、查看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登记情况。
4、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6、交接班时、仔细检查警具、警械等物品的使用状态,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辅警人员负责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
(三)岗位纪律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群众。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遵守业主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业主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6、未经允许不准使用业主物品。
7、要爱护公物。
8、遇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9、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工作。
10、值班时应着制服,保持通信联络。
11、不准在值班室内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坚持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人员必须经所长同意,有人替班后方可离开。
13、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汇报派出所处理。
14、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15、保持值班室及值勤区域的清洁卫生。
16、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17、两人以上徒步巡逻必须采取一字或一路队形,巡逻人员之间距离应保持能目视联系或相互支援。夜间巡逻可约定用击掌或手电筒闪光等方法做联系信号,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辅警工作制度
工 作 制 度
(一)值班备勤制度
本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工作内容:
1、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2、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3、及时、妥善处理公文、记录、电话等。
4、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要求: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因事离开岗位必须向领导申请,安排代班。
2、值班辅警人员严禁从事睡觉、看小说、杂志、下棋、饮酒、听收录机、看电视、用手机聊天或者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辅警人员应穿制服,配戴工作证件,纠正违规人员,维护公司秩序。
4、加强对公司区域、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对因不负责、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记录认真详细填写,换班时,接班人员认真检查,否则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承担应担的责任。
酒后上岗者直接予以辞退。
(二)工作交接制度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2、查看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登记情况。
4、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6、交接班时、仔细检查警具、警械等物品的使用状态,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辅警人员负责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
(三)岗位纪律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无关的事情。
3、不准刁难群众。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遵守业主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业主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6、未经允许不准使用业主物品。
7、要爱护公物。
8、遇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9、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工作。
10、值班时应着制服,保持通信联络。
11、不准在值班室内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坚持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人员必须经所长同意,有人替班后方可离开。
13、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汇报派出所处理。
14、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15、保持值班室及值勤区域的清洁卫生。
16、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17、两人以上徒步巡逻必须采取一字或一路队形,巡逻人员之间距离应保持能目视联系或相互支援。夜间巡逻可约定用击掌或手电筒闪光等方法做联系信号,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四)卫生制度
1、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值勤区域干净整洁。
2、床单、被褥整齐干净,床下无杂物。
3、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门窗洁净,玻璃明亮。
4、个人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衣物干净整洁。
5、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规范。
6、不准饲养宠物,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片、画报。
(五)请销假制度 有下列情况,可填写请假条,经所长签字同意、并在有人顶岗后(顶岗人须为非连续值岗人员)方可请事、病假:
1、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有婚丧嫁娶等情况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生病、意外,须去医院检查治疗的;
3、其他特殊情况的。
注:每年事、病假累积十天者,扣5分(在当年十二月份扣分累计中扣除)
(六)车辆管理制度
1、非指定人员(司机)不得动用警车;
2、无派车单车辆不得驶出办公区域;
3、其他特殊情况,经所长同意后方可用车。 派车单开具流程:
车辆需保养、维修、加油或外出采买等情况,由司机填写派车单,报所长签字同意,后向派出所内勤人员报备登记。
注:实行一车一人责任制,车辆由指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加油等,迟检、迟保养等将扣除相应分数。
违反车辆管理制度者,司机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