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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紧急情况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无论是企业公司还是事业单位抑或是政府部门,建立紧急情况应急机制非常的重要。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为您提供了一篇范文,你可以参照着为公司建立相应的制度。
公司紧急情况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3日
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与管理情况总结汇报(共2篇)
制度体系建设经验总结 宁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制度是人们对主客观世界反复认证后产生的认识的外在化,以文字手段体现着对某一事物、某一事件的驾驭能力。通俗的理解,制度就是外在化的认识。人们创建制度、修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前进道路上的流程性、琐碎性事务,确保其始终沿着当下的正确认识运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制度体系建设对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县公司位于制度体系建设的最末端,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制度制定上重建立、轻健全,在制度执行上重效果、轻过程;二是“三集五大”后县公司进行了机构精简,部门部门进行合并带来的职责兼并,再加上人员变动,导致县公司在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的对接上存在一个较长的磨合期;三是县公司人员执规守纪意识薄弱,很多工作流程,已有现成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但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效率低,“人治”现象普遍存在。针对这些特点,宁都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一、对现有规章制 。
行系统透彻的学习是对其高效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宁都公司在这方面的做法是: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后,在全公司上下进行持续有效的宣贯,进行宣贯的目的就是对制度原旨进行加强,使其到达基层的时候不至于衰减的太厉害。在制度宣贯方面,一是公司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司内网、宣传栏及公告栏等资源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宣贯通用制度的良好氛围。二是各单位部门应将制度学习纳入各类培训班和业务学习活动,确保全体员工准确理解、掌握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执行要求,确保通用制度贯彻到位、执行到位。三是将制度学习工作纳入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把制度学习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检查内容。四是对学习过程进行闭环管理,在每一学习阶段结束后,公司都会用考试或调查问卷的形式来检测学习效果,然后根据学习效果来安排下一阶段的学习内容。
(二)注重员工制度精神的培养。管用而有效的制度,并不完全取决于条文有多么复杂严密,也不仅体现在员工对条文有多么深透的理解,而在于努力把制度精神、制度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日常行为之中。而这种对制度精神层面重要性认识的不足,正是导致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这样那样不足的根本原因。为此,宁都公司努力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制度体系建设。一是让员工参与到制度的制定、修订当中来。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要避免单个个体或部分个体部门造制度,缺乏实地调研、群众参与的制度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活、没有了动力,因此宁都公司广泛动员员工主动参与、全程参与制度制定、修订。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广大职工从内心上像认同自己一样认同制度。二是让员工参与到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中来。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是保障制度执行力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员工参与到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中来,本身就是一个鲜活的学习、教育过程,对员工制度精神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三是注重对制度建设的心态培养。无论是制定制度、完善制度,还是监督制度、修复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制度、执行制度。靠什么执行,靠什么落实?宁都公司的做法是,一方面增强执行制度的正面引导,让那些规范执行制度的人得带规范发展的实惠;一方面增强执行制度的负面惩戒,让那些顶风作案、不顾制度的行为受到制度性的惩罚,提高不规范行为的成本。最后,也是最长远的举措,还是要培养职工的制度精神,让职工从内心深处重视制度,以制度为纲,靠制度干事,形成好习惯。
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总结汇报
近年来, 公司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三集五大”工作重心,以推进农电”四接轨”为企业内部管控建设目标,以标准化建设和依法治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梳理接口,规范管控,在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对县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做以简要汇报:
一、规章制度专业归口管理情况
公司领导对规章制度的建设十分重视,明确了企管部为专业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并设兼职管理人员对规章制度进行发布和宣贯。
二、自有制度建设开展情况 对照《国网公司基础标准目录》,通过收集清理、整合修订,公司现有工作标准26项、管理标准290项、技术标准13项、规章制度296项。在公司oa系统上进行了宣贯公示传达。形成了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框架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三、上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与“三集五大”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进行对接。从2012年至今,共接收执行上级下达各项规章制度77项,其中包括《国家电网公司xxx办法》等国网公司规章制度7项,《省电力公司xxx五项制度》等省公司规章制度40项,《市公司xxx办法》等市公司规章制度30项,全部贯彻执行到位。
规章管理制度
一、美容师仪容仪表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不得有异味,不得烫夸张发型和夸张颜色,长发必须扎起;
3、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留过长指甲;
4、勤洗澡无异味;
5、工服勤换洗,保持干净,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自然大方,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按店内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期间不得在店内喧哗、吵架、睡觉、玩手机;
4、爱护公共物品,店内仪器不工作时必须关闭电源;
5、卫生随时打扫,保持地面、美容床、小推车和操作台卫生、无杂物、干净、整齐;
6、床单、枕巾必须及时换洗店内垃圾及时清理;
7、严禁在顾客面前争吵,讨论店内和其他顾客问题,注意自身修养;
8、员工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得聚众聊天;
9、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顾客沟通解释,了解顾客发牢骚原因,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树立企业形象和自身形象;
10、遵守店内制度,轮流值班,如发现不值班扣除当天工资;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资、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2、划分卫生责任区,保持各自区域的卫生(包括仪器);
1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与顾客用超出护理范围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4、不准在顾客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5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6、员工不得互相包庇隐瞒;
17、树立团队,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进步;
18、维护院内利益,不带情绪上班,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19、喷雾机三天一换水、一清洗;
三、考勤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和不矿工;
2、每月四天公休,提前一周安排,节假日照常上班;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不打招呼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有事须提前请假,如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矿工;
四、顾客管理制度
1、对待顾客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如“欢迎光临”、“请”、“谢谢”等;
2、定期回访顾客;
3、对于第一次到店咨询的顾客,应配合顾客认真完成填写顾客档案,合理安排;
4、认真对待每一位顾客,不偷工减料应付客人;
5、如接到顾客投诉员工自身原因须当面向顾客道歉,一次警告,多次停薪培训;
6、热情对待每一位顾客,不准分高低贵贱;
五、财物制度
1、除收银员以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收钱;
2、客人买单,应带客人到前台交付款项,须开收据,顾客签字;
3、客人欠款,在档案注册,服务的美容师签字;
4、如发现工作人员玩单,罚500元,情节严重交公安部门处理;
5、收银员账目不对,按实际金额全权赔付;
六、库房管理
1、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盘点,做好出库、入库;
2、每月月初上交货物盘点表,如发现货物短缺,按实际金额赔付;
3、做好出库表,每出一瓶产品,美容师签字确认;
4、保持货物充足,及时补充货物;
5、院用产品需店长签字有效,赠送产品同上;
6、库管私自卖货,拿货视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七、奖励制度
1、全勤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奖励现金100元;
2、提出良好意见,经公司采用并带来良好的效益的奖励现金100元;
3、每月评出优秀美容师奖,连续累计三次奖励现金200元;
八、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每分钟1元,超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
2、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次,按自动离职;
3、每天上班时间不经允许擅自离岗,一次罚10元,超3次,按旷工处理;
九、解聘和辞职制度
1、在职期间表现差,心态不端正,不服从分配,与同事之间矛盾恶化,不仅欺蒙上司,损坏企业形象,偷东西等一切不良行为,经多次教育无效一律解聘。情况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或提成,并送往公安部门处理;
2、解聘后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在美容院和宿舍逗留;
辞职
1、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经领导同意批准方可生效;
2、辞职期间工作积极,不带动员工情绪,交接好一切工作;
3、辞职报告递交后,不分新顾客,实行自销自提;
4、辞职后两个月发全部工资;
5、实习员工不满半月,不予发工资;
6、年假前递交辞职报告者不享受(带薪年假)年后工作日不超过90天,扣除带薪年
假工资;
十、请假规定
1、员工有事请假需由店长同意,未经允许按旷工处理;
2、当月出勤累计不超过5天者不予发放工资;
3、当月出勤不及20天者,保险自行交付;
4、员工婚嫁为7天,员工不允许两天以上公休日连休;
5、年假后三天不到岗者,取消带薪年假。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合规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3、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4、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5、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领导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成立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 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度是人们对主客观世界反复认证后产生的认识的外在化,以文字手段体现着对某一事物、某一事件的驾驭能力。通俗的理解,制度就是外在化的认识。人们创建制度、修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前进道路上的流程性、琐碎性事务,确保其始终沿着当下的正确认识运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制度体系建设对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县公司位于制度体系建设的最末端,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制度制定上重建立、轻健全,在制度执行上重效果、轻过程;二是“三集五大”后县公司进行了机构精简,部门部门进行合并带来的职责兼并,再加上人员变动,导致县公司在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的对接上存在一个较长的磨合期;三是县公司人员执规守纪意识薄弱,很多工作流程,已有现成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但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效率低,“人治”现象普遍存在。针对这些特点,宁都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一、对现有规章制
……(新文秘网www.unjs.com省略7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行系统透彻的学习是对其高效执行的前提和基矗宁都公司在这方面的做法是: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后,在全公司上下进行持续有效的宣贯,进行宣贯的目的就是对制度原旨进行加强,使其到达基层的时候不至于衰减的太厉害。在制度宣贯方面,一是公司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司内网、宣传栏及公告栏等资源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宣贯通用制度的良好氛围。二是各单位部门应将制度学习纳入各类培训班和业务学习活动,确保全体员工准确理解、掌握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执行要求,确保通用制度贯彻到位、执行到位。三是将制度学习工作纳入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把制度学习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检查内容。四是对学习过程进行闭环管理,在每一学习阶段结束后,公司都会用考试或调查问卷的形式来检测学习效果,然后根据学习效果来安排下一阶段的学习内容。
(二)注重员工制度精神的培养。管用而有效的制度,并不完全取决于条文有多么复杂严密,也不仅体现在员工对条文有多么深透的理解,而在于努力把制度精神、制度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日常行为之中。而这种对制度精神层面重要性认识的不足,正是导致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这样那样不足的根本原因。为此,宁都公司努力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制度体系建设。一是让员工参与到制度的制定、修订当中来。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要避免单个个体或部分个体部门造制度,缺乏实地调研、群众参与的制度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活、没有了动力,因此宁都公司广泛动员员工主动参与、全程参与制度制定、修订。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广大职工从内心上像认同自己一样认同制度。二是让员工参与到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中来。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是保障制度执行力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员工参与到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中来,本身就是一个鲜活的学习、教育过程,对员工制度精神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三是注重对制度建设的心态培养。无论是制定制度、完善制度,还是监督制度、修复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制度、执行制度。靠什么执行,靠什么落实?宁都公司的做法是,一方面增强执行制度的正面引导,让那些规范执行制度的人得带规范发展的实惠;一方面增强执行制度的负面惩戒,让那些顶风作案、不顾制度的行为受到制度性的惩罚,提高不规范行为的成本。最后,也是最长远的举措,还是要培养职工的制度精神,让职工从内心深处重视制度,以制度为纲,靠制度干事,形成好习惯。
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总结汇报
近年来, 公司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三集五大”工作重心,以推进农电”四接轨”为企业内部管控建设目标,以标准化建设和依法治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梳理接口,规范管控,在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对县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做以简要汇报:
一、规章制度专业归口管理情况
公司领导对规章制度的建设十分重视,明确了企管部为专业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并设兼职管理人员对规章制度进行发布和宣贯。
二、自有制度建设开展情况
对照《国网公司基础标准目录》,通过收集清理、整合修订,公司现有工作标准26项、管理标准290项、技术标准13项、规章制度296项。在公司OA系统上进行了宣贯公示传达。形成了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框架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三、上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与“三集五大”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进行对接。从2012年至今,共接收执行上级下达各项规章制度77项,其中包括《国家电网公司XXX办法》等国网公司规章制度7项,《省电力公司XXX五项制度》等省公司规章制度40项,《市公司XXX办法》等市公司规章制度30项,全部贯彻执行到位。
四、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具体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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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院校规章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理院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院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院校自主权范围内制定的,调整院校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等行政管理关系,由院校发布,在全院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院校所属各科研所、部门、中心、实验站、院系、企业单位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适用于本规定,但必须在文件发布的七日内向发展与改革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规章的名称为“条例”、“规定”或者“办法”、“实施细则”。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可称“条例”、“规定”;对某一项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具体的规定,或者为贯彻、执行既有规章而制定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可称“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制定规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协调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每年12月份各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向发展与改革办公室提出下一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
各单位(部门)可以提出制定规章的立项建议。如果立项项目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部门)业务的,相关单位(部门)联合报送立项建议。
第六条立项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或修订规章名称及必要性;
(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的内容;
(三)起草负责人、联系方式、完成时间和进度安排;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项建议中未对制定或修订规章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或拟确立的规章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院校规章规定的,不予立项。
第七条规章名称应当与内容相符。
第八条发展与改革办公室根据各规章制度建设小组(单位、部门)提出的立项建议,形成院校年度制度建设规划,报院校长或分管副院校长审批。
第九条规章立项申请经院校长或分管副院校长审批后报送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章起草和审查
第十条起草规章应当成立起草工作小组。起草工作小组的组长由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人员应相对固定。
第十一条规章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应组成各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合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工作,由发展与改革办公室组织协调。
第十二条规章的内容应当包括制定的依据和宗旨、适用范围、权利义务的主体、具体规范、责任和奖惩、施行日期等。起草的规章需要废止现行规章的,应在规章草案中写明。
第十三条规章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概念明确,文字简练、规范。对于具有特定含义的用语,应有明确的定义或者说明。规章应当分条文书写,冠以“第×条”字样,并可分为款、项、目。款不冠数字,空两字书写,项冠以“
(一)”、“
(二)”等数字,目冠以(1)”、“(2)”等数字。
规章内容繁杂或者条文较多的,可以分章、分节。必要时,可以有目录、注释、附录等附加部分。 第十四条起草部门或者起草小组形成规章“征求意见稿”后,应当征求院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征求各学院、研究所、中心或院校直属单位的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起草部门或者起草小组根据征求意见和专家的论证意见,对规章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经过本单位所属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初审后,形成规章“送审稿”。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规章送审稿报送发展与改革办公室时,将不同意见一并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六条报送发展与改革办公室的材料应当包括规章送审稿、起草说明及规章的电子文档。起草说明应当包括制订规章的目的、依据法律、法规、院校规章的名称、起草过程、汇总的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需要说明的问题等。“起草说明”应经起草部门的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经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会签并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发展与改革办公室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规章送审稿,应组织审查;必要时安排继续听取有关部门或院、系、所的意见,或征求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是否与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规章相抵触;
(二)是否符合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条文结构是否合理、用语是否准确;
(四)征询意见是否全面,重大分歧意见是否协调一致。
审查应当在30天内完成。发展与改革办公室审查通过,形成规章“草案”,报分管院校长审阅。 第十八条在审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返回起草部门修改或做进一步协商: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的;
(二)意见分歧大,需作较大调整的;
(三)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或校内现行规章相抵触的;
(四)条文内容不明确,适用性、可操作性差的。
第十九条发展与改革办公室审核规章送审稿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座谈会、听证会由受该制度影响的人员、相关领域的专家、相应部门的领导参加。
论证会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
对于有关收费办法的审议必须召开听证会。院校各单位有收费行为的,必须制订相应的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发展与改革办公室应与起草单位(部门)协商对规章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提交相应专门委员会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和审议说明。规章草案的审议说明由发展与改革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签署,需要会签的由有关单位(部门)会签。
对规章制度实行分类审核,由相应的管理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专门委员会通过后,再报院校长或分管院校长审查,决定签署发布或提请院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院校长办公会议审议规章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在会议上作起草说明,发展与改革办公室负责人作审议说明。形成上报院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草案和审议说明。 第二十三条重大的规章制度,事关大多数职工切身利益的,应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规章草案通过后,由院校长办公室起草发布通知,报院校长或分管院校长签署,以“文件”形式,颁布规章。
院校长认为不宜发布的,可以不予签发。
第二十五条公布的规章应有题注,内容为“×年×月×日×次(总第×次)院校长办公会通过”;如果系修订的规章,应补充注明“根据×年×月×日×次(总第×次)校长办公会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规章原则上至少应在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属于规章的具体实施问题,由该规章中确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范围进行解释,并报发展与改革办公室审查、备案。有关部门或院系认为解释有歧义的,可由发展与改革办公室组织协调达成共识;在无法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可提请院校长办公会议做出解释。
第二十八条规章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章修改、废止和编纂
第二十九条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修改:
(一)基于政策或者事实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正或者废止而应作相应修改的;
(三)规定的分管部门或者执行部门发生变更的;
(四)同一事项在两个以上规章中规定且不相一致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规章修改的程序,参照本规定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更,不必继续施行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废止或者修正的;
(三)同一事项已由新规章规定,并发布施行的。
废止规章,应当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发展与改革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分管院校领导审查批准,但因第三项原因废止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院校规章的汇编工作,由发展与改革办公室负责。各职能部门可以汇编含有院校规章内容的工作手册。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章含试行规章。试行规章必须在规章名称中注明“试行”字样,并规定试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的具体实施问题由发展与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本办法发布前院校制定的规章,各职能部门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整理;需要修订或废止的,提出建议报发展与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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