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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大全)

2022-02-25 17: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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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结合长春市及绿园区相关工作布署,坚持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立足校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营造有利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造就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教学技能全、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

1.面向全体教师,全员参与培训,强化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

2.围绕办学目标和特色开展校本培训,注重培训教师的科技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素养,建一支能适应学校办学特色需要的教师队伍。

3.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鼓励教师多能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向科研型、学者型过渡。

4.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改科研能力,使反思型、研究型教师的数量逐步增多、质量逐步提高,骨干比例增大、层次提高。

5.实现教师整体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提高的目的。

三、培训原则

1.坚持以校为本的原则,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以学校发展为本,立足自己,实现培训后能提高素质,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教师的实际出发,帮助教师有层次地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学校目标中要体现差异性,有利调动教师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自我创新。

2.坚持“教、学、研”一体化原则,把培训落到实处,把培训的结果显现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

四、培训内容

在参加绿园区统一组织的教师培训的同时,我校积极开展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为宗旨的校本培训。

1.业务培训

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培养德育、教学、行政管理三支科研队伍,组织教师学习现代化教育科研理论,指导教师掌握一般的科研方法,增强教师的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教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领教师真正走进教师专业型发展学校。本学期我校将继续实施“长春市八十七中学人文素养拓展计划”,通过整合学校和社会的文化艺术资源,构建“阅读系列”“研讨系列”“培训系列”“观摩欣赏系列”,进行相关的实践研究,帮助老师提升师德修养和育人水平。

根据教师实际需要和学科教学的特点、要求,进一步组织教师学习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理论,使教师能用理论指导教育教学行为,以学科研究为主要形式,巩固、拓宽专业基础知识,使所有教师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并为老师创造必要的条件,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不断丰富和更新学科知识,以扎实的专业知识,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根据教师职业基本功和专业基本功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继续开展“过四关,争四杯”活动,把课堂作为主要阵地,改革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效益。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运用,提高教学技能。积极引导教师,运用教学理论,对教学问题进行实践、研究、反思、总结,对教育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共享,使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体现明确性、示范性、参与性和有效性。

结合绿园区教师培训工作的部署,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每人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上一节研讨课,评一节课,写一篇有质量的教育叙事。通过“四个一”工程的实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2.自身提高

充分发挥教师自身主体创造性、能动性和资源优势,引导教师低起点、小科研,从身边发生的教育教学问题和现象进行研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活动,特别注重平时研究,坚持教研结合。提倡写自学读书笔记、教育教学随笔、撰写教育叙事、教育教学反思、研讨交流报告等,并要求教师在建立专业发展博客,加入学校博客圈,及时把学习心得上传到博客,和大家交流共享。

3.骨干引领

加强我校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科研带动作用,为我校创建名牌学科、名牌教师打好科研基础。目前我校有省级骨干教师7人,市级骨干教师25人,市级科研骨干教师9人,区级骨干教师55人,区级科研骨干教师18人,希望通过对他们给任务、压担子、搭台子,使他们得到锻炼,同时通过各级骨干的带动作用,促进的年轻教师提高自身的发展和业务水平的,加入到骨干的行列。

本年度,配合区培训部,对第四批区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其中理论学习60学时,实践活动训练40学时,内容为教学设计评比、说课、骨干教师。并对加强骨干教师的过程管理,建立跟踪考核档案。

4、新教师上岗培训

开学初对新教师进行培训,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并为新教师配好师父,加强师徒传帮带的作用,切实提高新教师的业务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工作。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计划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服务区员工的安全素质,带动整个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提升,降低或避免生产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11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第三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生产安全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电焊工、电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第四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第五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l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

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儿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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