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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条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七条
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
万元~1.5
亿元的项目2
人;1.5亿~2.5
亿元项目3
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八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九条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条
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设备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设备使用率。
4、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十二条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条
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制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经营中抓好全方位安全环保综合管理: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市、区安全环保的决定和指示;
2.按董事长受理权限审定安全环保规划、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对每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安全环保工作部署、重大安全环保举措进行决策;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委会,听取安全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指导开展工作;
4.检查指导各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5.确定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及定员,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密切配合。
(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3、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未遂事故,检查落实改进措施,负责重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批;
5、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三)质监总监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首席地质师安全环保责任制
1.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项目;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安全技术成果鉴定及推广使用;
5.参加重大设备、工艺、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组织分管业务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督促其业务保安职责的落实。
(五)采矿部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制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环保”的原则,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职责,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2.在编制年、季度剥采生产计划、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审查各项剥采生产计划、工程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环保,防尘降尘、采场土场防洪及环境治理问题;
4.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环保部门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5.组织采场爆方案审查,破工程审查;
6.参加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研究及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对剥采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时,同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若遇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险情,或停产处理;
8.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六)测量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准确及时地提供测量资料,凡属测量资料不准所造成的事故要负直接责任。
2、在剥采过程中所揭露的原坑道断层、裂隙、滑面、废旧工程、应明确标明在测量图上,否则,以后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负直接责任。
3、严格按设计给点,及时满足施工单位的需要;由于方位、坡度、标高给错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4、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定期对尾矿库进行沉降、位移观测,并将观测结果提交主管理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环保部。
5、进行采场边坡移动观测,并提供其资料,发现边坡移动异常,必须向领导
和有关部门汇报。
6、深入现场履行业务保安职责,发现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发现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探矿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准确及时地做好地质编录工作,凡地质提供的资料必须将地质结构、断层、岩性破碎带反映在图纸上,为采矿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2、对影响最终边坡稳定的大断层,会同采矿部、安全环保部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监督各台钻机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处理钻探时排放的污水,因督促不严造成的环境污染,探矿部相关人员负直接责任。
4、督促各台钻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因违返《野外用火管理规定》造成山林火灾,探矿部相关人员负责直接责任。
5、负责对进入大平掌矿区的钻探队进行安全环保教育。深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威胁,及时向施工单位或有关部门反映研究解决,消除隐患。认真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二、质监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行政部矿山科安全环保责任制
1、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的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本部门机电设备、管线检查(包括二、三、四选厂水泵站、供水管路、变电站、配电室、11KV、6KV输电线),制定消除缺陷和隐患的计划,并督促和组织及时实施完成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3、参与组织对本部门设备操作规程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懂得事故急救方法。技术和操作培训。
4、制定水泵站的防洪计划,并督促和组织实施;
5、参与组织对本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和组织实施。
6、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和方案,根据分工的职责范围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7、负责输送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和工业、民用设施防雷、防电安全设施的配置。
8、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用电。
9、凡到现场首先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进行整改,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避免事故发生,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环保。
10、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首先自己不违章,同时要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环保。
(二)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指示贯彻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2、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力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矿员工及代培和实习人员三级教育的入矿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8、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劳动保护防护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及佩戴;
9、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环保的科学管理水平。
10、负责全矿消防、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爆破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种:
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
12、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责任制
1、编制劳动定员计划时,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与防尘、防毒设施管理人员;
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调整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
3、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工伤医鉴定、保险理赔工作;
5、制定工资晋级和奖金发放等规定中,应有安全奖励内容,保证安全奖励基金与开展安全环保活动经费的使用;
(四)财务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编制财务计划时,把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安全项目专项基金、安全环保奖励基金等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章,付诸实施,并监督执行。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承包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本部门建议。
4、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
5、正确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律。
6、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强化经营管理,抓好“双增双节”。
(五)选厂厂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技术标准,对本厂的安全环保负总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4、组织领导制定和贯彻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制
5、组织定期的或专业的安全环保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隐患。
6、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坚持开展每周一个小时的安全生产会议。注意员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7、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操作,特殊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8、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审定安全环保的表彰、奖励与处罚。
9、坚持每班有管理人员值班制的原则。
(六)安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公司、厂、施工队、项目部各级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查处“双违”,协助领导解决安全环保上的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协助领导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组织员工讨论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环保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5、总结和推广安全环保的先进经验。
6、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7、参加审查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8、协助公司、选厂、施工队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对新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按期填写工伤事故统计报表。
9、提出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七)队组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队组长是队组安全环保的直接领导者,对队组安全建设负有重要的责任。
1、组织队组学习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带头执行。
2、组织本队组创建标准化队组,严格执行“五坚持”作业程序标准,对作业范围内文明生产隐患整改负责。
3、负责对新工进行三级教育,对转换工种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本组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的指导和教育。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反映安全问题。
5、积极组织工伤事故抢救,参加本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防范措施和的意见。
(八)员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遵守厂规、厂纪,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履行班组安全公约,做到“三不伤害”。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本组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3、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爱护安全设施,及时反映,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4、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不冒险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九)检修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每班班前、班间、班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报告组长,重大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认真填写点检表,每次检修完毕后都要作检修记录;
4、按时检查各种承载绳及加油,并认真作记录;
5、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三、生产各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电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严禁带电作业及修理设备,特殊情况带电作业,须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保护措施和监护人员在旁边方可进行。
2、使用仪表测量带电设备时,须防止设备零件、导线等产生机械拉力,禁止用有缺陷的仪表去检查带电设备。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禁止用导电工具敲打开关和接触不良的刀片和接点,一般情况下须停电处理。
5、高压绝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要定期做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6、电器设备发生问题时,若不停电有危险时,电工有权紧急停电停车。
7、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8、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9、检修电容等蓄能设备时,要先放电、验电后方可工作。
10、电器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挂检修牌,谁挂谁取。任何情况下检修高压电器或高压线路,都须小心谨慎,经验电、放电、三相线路输入端对地短接后,才能检修。
11、禁止随便改线路、接头,因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告诉值班电工。
12、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乱拉、乱接、乱动电器设备的行为,并向领导反映。
(二)电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使用时严禁碰线。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3、如电焊机有故障时,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后,请电工进行检查和检修。
4、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三)氧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装氧气表时,先检查氧气表及所用工具、手套是否有油污,严禁使用有油工具。
2、氧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氧气时人员应站在氧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氧气瓶嘴。
3、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发生器压力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防爆片。
5、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四)给矿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上班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皮带机必须空载起动,空载停车。
3、皮带机运行时,严禁跨越皮带、清扫和更换另件。
4、电气信号及电气联锁必须完全可靠。
5、转动部位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
6、人进漏斗内检查时,必须拉断电源,挂上严禁合闸牌。
(五)浮选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防护罩必须安放好。
2、严禁用水冲洗电机及空气开关,以免受潮,发生电器事故。
3、叶轮盖板间隙不得小于规定值。
4、当叶轮埋死时必须清除矿砂后才能开车。
5、添加石灰时,防止铁块、木块进入漏斗及园盘内。
(六)球磨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如发现大齿轮及中空轴瓦进矿砂时,应立即停车清除。
2、中空轴瓦发热严重时,应立即采取冷却措施,不得立即停车,避免造成“抱轴”事故。
3、添加中空轴二硫化钼块严禁戴手套,避免手套上的灰尘、砂子、铁屑进入轴瓦内造成事故。
4、启动球磨机不得连续超过两次,第一次与第二次必须相隔离5分钟以上,第三次必大齿轮防尘罩,中空轴压盖必须密封好,防止灰尘、矿砂进入。
5、须查明原因并处理好后方可启动。
6、禁止超负荷运行或空负荷运行,防止“胀肚”或打坏衬板。
7、紧固筒体螺杆时,人必须踩稳、站好,防止高坠。
8、盘球磨机时要将钢绳挂好,手离钢绳后再开始起吊,严防勒伤手指。
9、无通知停电或停车,在未拉断电源时,严格禁止上球磨机螺丝或检修球磨机。
10、开分级机前必须先开提升电机,提高螺旋轴,然后启动电机,将螺旋轴缓慢下降。
11、开动分级机提升机构时,提升机构下严禁站人,提升机构限位开关要安全可靠。
12、各安全防护装置要安装好。
13、严禁反向转,否则会使下轴头螺母松脱,引起事故。
(七)吊车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必须按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检查、操作。
2、严格遵守十不准吊的原则:
(1)、超过额定负荷不准吊;
(2)、多头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浅不准吊;
(3)、吊绳拴不稳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准吊;
(5)、歪拉斜挂不准吊;
(6)、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准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具等,不拴紧、捆牢不准吊;
(8)、带凌角快口的物件不准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10)、各种液体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准吊;
(八)砂泵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砂泵开车前须盘车2转,防止叶轮磨擦护套及盖板而过负荷断轴或烧电机。
2、连轴器防护罩要安放好。
3、不许把尾矿任意排放。
4、严禁砂泵反转,否则会使叶轮松脱。
5、对易造成泵池、管道堵塞的行为有权制止。
6、事故停车或停电停车应切断低压配电板电源。
(九)检修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严格贯彻维修规程,认真执行检修计划,提高设备运转率,防止事故发生。
2、负责检修前的检查,检修后的试车及验收后的交接工作。
3、施工前必须有检修安全措施保证,明确安全负责人确认安全,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前后的记录,对所检修设备的油质、油量等进行检查。
4、深入机台了解设备运转情况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5、熟悉常用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及各种吊具、绳具的最大允许负荷及报废标准,掌握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手势,做到安全可靠。
(十)尾矿坝巡坝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经常检查基坝、子坝有无下陷、裂缝、变形和塌方现象,如有发生要及时汇报及进处理。
2、勤检查基坝排渗管出水是否正常,排水沟应保持畅通。
3、保持坝前干滩面长度不少于250―300米。
4、严格控制水位,保持水面距坝顶1.5―3米的安全标高。
5、尾矿库周围的排洪沟应经常维护管理,保持畅通,有杂物即时清理。
6、汛期前后必须检查排水斜槽及溢洪隧道,发生问题应作出标记,及时处理。
7、坝体内浸润线位置每旬测定一次,并作记录汇报。
8、严禁在坝体上设置有碍安全的构筑物及其它破坏行为。
9、保持进尾矿坝的通讯和交通处于良好状态,做好雨季的防汛防洪工作,备好必要的防汛器材,发生险情应立即报告,动员抢险。
(十一)铲运机驾驶岗位安全责任制
1、铲运机驾驶员必须由取得B照汽车驾驶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2、铲运机驾驶员必须正确掌握铲运机的操作技术性能;
3、每天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铲运机各部系统装置的完好情况及润滑情况,发现异常必须进行处理,确认安全无误方可开动驾驶;
4、启动、运行、铲运、停车,必须严格按照驾驶操作顺序进行;
5、运行及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道路和工作现场周围的情况,密切注意察觉铲运机的各部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
6、运行及铲运工作时,驾驶员应集中思想注意力,不得和他人讲话,不得到处乱看,不得吃东西;
7、铲运机工作时,距铲运机周围5米内不准站人;
8、运行及铲运工作中若遇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车,不得冒险行驶和铲运;
9、工作空隙时间应对铲运机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
(十二)推土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1、推土机驾驶员必须正确掌握推土机的操作技术性能,技术状况,做到安全操作;
2、每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推土机的各部控制系统、行走系统、制动系统、润滑系统和装置,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处理好,确认安全方可启动推土机进行工作;
3、启动、运行、工作、停车必须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4、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道路和作业现场周围的情况,注意察觉推土机的各部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5、工作时驾驶员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不得到处乱看,不能吃东西,不得与他人讲话;
6、推土机工作时,距推土机周围5米内严禁站人;
7、推土机不得在高级路面上行驶,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行驶,应用木板铺垫路面;
8、工作空隙时间,应对推土机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
(十三)驾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严禁遵守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2、重视安全行车,搞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开带病车,做到安全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和把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
4、搞好车辆及车库场地文明生产,确保车辆及车库场地的整洁;
5、运输爆破物品,严格遵守爆破物品运输管理。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登记
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取得资格证书的情况。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等。
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花名册
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
四、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安全教育是指对施工人员的现场教育及班组级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一次。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每三天一次。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规定
1、参加本项目生产的成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得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得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四口”“无临边”防护,一图五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规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人员负责人同意方可。
7、施工人员做到“三不伤害”,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被他人伤害;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
8、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胡乱操作。
9、凡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得,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上高处前应检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应检查操作点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有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伤人。
11、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处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用有效得隔离措施。
12、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有上而下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从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3、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未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14、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任意设灶。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人用或位移。
1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架上。
17、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严禁吸烟,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防火灭火措施,禁止火花飞溅,并需要配备看火监护人及合格灭火器。
18、各班组交接工作时要记录清楚,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记录。
19、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二)、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电气设备必须在第三级上接电源。两级保护指在三级配电中有两级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其中第三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安装高度底部距地面为1.2m至1.5m,开关箱中的闸刀严禁用铡刀,均采用空气开关。
3、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制。每台机械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管一台机械设备。
4、严禁将漏电保护器作为开关使用。施工中一律采用多功能漏电保护器,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5、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才可继续使用。
6、非电工严禁拆装保险丝;开关箱内的电器安装与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操作。电闸保险丝断了,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再接好保险丝,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7、线路、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维修前必须切断源头电源,并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派专人进行看守。检修完成后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送电通知后合闸送电。
8、施工临时用电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不稳定地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能缠绕在钢筋上,一旦漏电,会造成大面触电,造成更大的触电事故。
9、施工电器设备外壳要接地、接零;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为专业电工,并持有证件。其他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0、用电作业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解决。: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项目部也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活动。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并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和实施;我部还定期对项目部人员和施工队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做好预防方案。
第二章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安全工作会议。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派负责人主持会议。
2、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三、会议分类
1、安全会议: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2、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
四、会议内容
1、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五、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5、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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