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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处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2024-03-15 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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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销售部规章制度

1、迟到和早退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如超过按照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假一个月不得超过3天(病假需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如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一并处罚,每人每次50元。

2、销售部办公区域内保持清洁,若发现不清洁情况则对当天值班人员和所在办公区域内销售人员一并处罚,每人每次20元。

3、每月必须完成20份的协议签订数量,如未完成按照每份10元进行处罚。如发现伪签或不实协议按照每次50元进行处罚。

4、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3万元任务,将直接退回人事部。若当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取消销售津贴。若连续2个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将降至试用期,同时取消相应的津贴和补助,底薪也相应降低。

5、因为会议下单不明确,造成部门内或部门外的工作不协调,影响内部或外部的.团结,将严肃批评,并处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6、销售部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若发现手机停机、关机、未随身携带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7、值班销售人员必须写值班记录,要求全面、认真、实际描述,若未写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销售人员应每天手工填写出勤拜访记录,若未填写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8、发现协议单位到周围其它同类型酒店开会或团队住房,若是销售人员不知情则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罚款并且收回此协议。如销售人员维护的协议在45天以内均未到本酒店进行消费,该协议将收回。销售人员的过期协议收回

第二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2.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等。

3.按要求穿工作服上班,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4.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5.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6.出入会议室或上级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7.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8.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9.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10.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三、工作规范

1.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 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厕所等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

8.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9.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10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11. 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12 .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3.空调: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下午下班后须关闭空调。

14.水: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后勤部;任何人都具有在发现设施受损后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5.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中午下班后至少要做到关闭显示器,最后走的人需要将办公室总闸关掉。会议室使用以后要及时关灯、关空调、下班后关饮水机。

四、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1.会议室: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烟灰缸倒掉,并将椅子推进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2.节约用纸:使用打印机、复印机时,需事先设置好打印格式,检查好打印区域,避免错打和重打,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要整齐存放,可再次打印、复印使用。

3.休息区: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各类物品等。

4.卫生间: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5.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6.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 、无污渍灰尘。

7.资料: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8.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9.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不得随意泄露。

10.办公钥匙:由各部门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11.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逗留,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12.门窗:下班后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第三篇:商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

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人事管理,依据《协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二条协会会长(理事长)职责

(一)协会会长(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提名秘书处等主要机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第三条协会副会长(理事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理事长)工作;

(二)受会长(理事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理事长)职责。

第四条协会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条协会副秘书长职责

(一)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

第六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

(一)主持分支机构的工作,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领导分支机构开展活动。

(二)决定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的聘免。

(三)对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

第七条协会秘书职责

(一)负责协会有关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拟;

(二)负责协会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

(三)做好协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协会年检、换证;

(五)负责协会内部刊物编辑及网站供稿;

(六)协助做好沟通、接待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事任免

第八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是经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其变更、罢免程序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秘书处副秘书长的任用由秘书长以上协会领导提出候选人,须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其变更、罢免程序参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协会工作人员聘任及解聘

(一)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 解聘。

(二)协会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 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

(三)协会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其聘用 及解聘须经理事长同意。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十二条协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已与原单位签 定劳动合同的借用人员除外),工资及补贴标准由双方协商订立,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三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调动协会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本会实行负责人定期述职,会员民主评议的考核方式。

第十四条本会理事长、秘书长及各分会会长原则上每两年述职一次。以书面形式完成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及民主评议表一同寄至各会员,由会员对各负责人工作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述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着重阐述个人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工作计划(目标)的情况。

(二)带领本部门执行本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工作思路及在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及任期内的工作打算。

第十六条评定等级分为良好、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级,并写出评定理由及意见建议,作为今后整改依据。

第十七条协会工作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五章 培训

第十八条为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协会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各部门可根据需要,有组织地开展人员培训。职工个人也可申请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必须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的需 要,凡与职工本职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外出培训,原则上不予批准。

第二十条职工外出参加培训须经理事长批准。短期外出培训或参加学术会议按正常差旅标准报销,长期培训补助标准另行制定。

此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对公路客运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1、正确认识当前道路客运管理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道路客运市场经历几次大的发展,到目前已基本完成了量的积累,正处在由量变向质变转移、行业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道路客运市场怎样才能保持健康发展,怎样发展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是客运管理部门一直需要牢牢把握的主题。看清道路客运市场自身特点以及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则是把握主题的重要前提。

1・1道路客运市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有人认为中国的道路客运将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将逐渐走向衰落,笔者不敢苟同。中国是个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人口密度分布不均,人均占有能源少,这是个基本事实。在这个基本事实上,道路客运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20xx年,全国道路客运量146。4亿人次,客运周转量7696亿人公里,分别占全国总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的92。2%和55。7%,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居主体地位。同时,道路客运本身具有的方便、快捷、门到门等运输特点,也会具有相当大的比较优势。可以预言,道路客运在我国仍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不可撼动,道路客运市场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1・2社会经济环境对道路客运提出更高要求

20xx年底,我国人均GDP达到1090美元,突破1000美元大关,国内居民的财富累积达到了消费升级的临界点,同时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深入,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公众对出行的便利、快捷、享受更为周到的服务等方面有了更多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也要求道路客运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道路客运势必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大科技投入,改进经营方式,延伸服务链。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也要求道路客运适应现代社会的快节奏,提供畅通无阻的运输服务。显然,这几年道路客运的发展没有起到运输的先导性作用,在大部分时候大部分地区反而滞后于经济发展。

1・3道路客执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到20xx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180。98万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8。85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等级以上公路里程达到143。87万公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里程达到27。1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接近3万公里,东部地区高速公路基本实现联网,这意味着全国七家一级道路客运企业,多家二级企业可以利用良好的道路基础设施展开激烈搏杀,在国家鼓励竞争、打破地方封锁和部门保护的'巨集观政策影响下,全国道路客执行业大洗牌的日子将会很快到来。另一方面,近年来公、铁、空在400公里――1000公里的核心利润层上的竞争也愈发激烈,各家都依仗各自优势想方设法抢夺“蛋糕”。行业内外竞争的加剧加快了道路客运业的发展和成熟,最终得益的是广大消费者,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初衷也是一致的。更为重要的是,竞争让客运经营者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策过日子的传统,有利于行业尽快“断奶”壮大,使其能够经受国内国际(不久将来道路客运业也必将向国际市场开放)市场的冲击。

1・4完善的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即将形成

20xx年7月1日,兼具实体法和程式法特点的《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一齐,架起基本完善的行政法体系。同日,道路运输业的“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也正式施行,它们共同搭起了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制框架,使得道路客运管理有法可依。《道条》规范了运输许可专案和程式,限制了管理部门的管理边界和管理行为,突出了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公共义务,充分体现了道路运输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内在本质要求。在这样的平台下,通过搭建进一步详尽的细则,新的道路客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即将形成。

1・5道路客运管理思路发生根本转变

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是以市场、社会为前提的功能补位性行政或自动式行政,替补市场或社会功能缺陷,是市场调节和社会自治的剩余物”。政府职能在于提供法制环境、资讯和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秩序,制定巨集观经济政策和规划、协调等。同样对道路客运管理而言,行业管理部门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管理思路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计划要向市场型转变,更多地通过市场机制管理市场;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不对经营者的经营效益负责,更多关注公共利益;由统治型向治理型转变,改变工作作风,把自己由“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转变为“相伴左右的服务者”。

1・6道路客运管理职责发生相应改变

正如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反向作用一样,管理体制对行业发展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如美国在70年代中期的前十几年里,运输业停滞不前,后来联邦政府放松了对运输业的管制,运输业重新获得大发展。从我国目前情况看,道路客运管理体制对行业发展起著很大作用,道路客运管理正处于从严格管制向宽松管制的过渡时期,市场机制正在逐步发挥主导作用,管理部门将放松对运力投放、运价、运输种类等市场要素的控制,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管制,适当强化市场许可,强化事后监管。总体看,当前道路客运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公开、公平、合理配置道路客运资源;提高道路客运业的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引导塑造社会公信度高、安全感强的行业服务文化;提供法制完备、竞争充分、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管理部门内部,强调建立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加强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的十个方面

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的那样,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涉及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等7个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一样,围绕新的工作思路和职责,改善和加强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也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不可能用一朝一夕之功,一蹴而就,打碎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而是要结合当前客运管理工作的实际,找准问题关键和突破口,由点及面,逐步实现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目标。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十个方面着手:

2・1尽快完成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2科学制定道路客执行业规划

2・3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道路客运市场

2・4建立道路客运市场的诚信考评体系

2・5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平衡和谐发展

2・6引导道路客运市场多元化发展

2・7加快“科技兴运”步伐

2・8正确实施行政许可和规范市场监管

2・8・1正确实施行政许可。

2・8・2规范市场监管。

2・9完善道路客运管理部门监督制约机制

2・10长期不懈抓好运管队伍建设

第五篇:公司保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法实施办法》等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管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密工作,并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其职责是:抓好本机关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根据本机关实际,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项。

第三条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文书、档案、人事等涉密工作岗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考核。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机关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五)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

(六)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集国家秘密;

(七)不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和明传、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秘密事项;

(九)不私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

(十)不得擅自同外国机构以及港、澳、台机构和外籍人员私自交往。

第五条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收存,发现丢失立即报告追查。

第六条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物在人在,人离加锁,不得随意放置。秘密级以上资料、图表不上墙公布。含有秘密内容的字纸不乱扔乱抛,不带出室外。

第七条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保险箱(柜)内。做到定期清理核对,确保不错不乱。

第八条本机关制发秘密级以上文件,要严格控制印数,不发无关单位,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经认定的本机关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复制件用过后应如数交办公室销毁。对违反规定造成失、泄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多余文件、资料、载有重要内容的废纸等,应指定专人负责销毁。大批销毁应送市保密委指定造纸厂销毁,必要时可由办公室和监察部门人员监销。

第十条使用电话,不得在通话中谈论涉密事项,严防秘密扩散。

第十一条使用传真机、计算机传输密级文件资料和信息,必须采用加密装置。无加密装置一律不得传输涉密内容。

第十二条对外会谈或洽谈业务,必须执行保密规定,坚持内外有别。对外提供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和经过批准。统计资料和尚未公开的内部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三条在外事活动中,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内部书刊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以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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