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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xx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省政府令172号),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党委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所有副校级领导担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内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1.上级组织发来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和学校各种秘密文件、内部事项等材料。
2.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3.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印章等。
4.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纪录,后备干部名册等。
5.纪检、监察和保卫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申诉及其案件调查材料等。
6.出国人员的选派计划、名册;对外交流项目的计划及协议、重要外宾的接待方案等。
7.学校组织和承担的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8.学校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尚未公布的资料;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应用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等。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密事项及涉密内容。
10.对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1.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资料。
三、保密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传递、管理上级文件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学校党政印鉴;管理用来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信息设备。
2.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存放和保管上级文件、学校干部资料、人事档案。
3.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外宣信息管理。
4.党委统战部:负责学校统战信息管理。
5.教务处: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以及学校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等事项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6.科研处:负责各类科研项目中未公布发表或禁止公布发表的资料、数据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
7.学生处: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及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8.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信息材料管理。
9.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敏感信息处理、设备管理和技术保障。
10.财务处、审计处:负责按规定不能公开的财务统计报告或专题报表、尚未公布的审计调查报告的保密管理工作。
11.保卫处:负责案件调查、通报材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特殊情况及其防范、处理措施。
12.其他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涉及需保密的事项。
四、保密要求
(一)文件资料保密
1.凡中央、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和转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资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机要管理人员负责签收和拆封。未经批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文件,严格办理手续,不得自行传阅;秘密、机密和绝密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3.密级文件不得摘抄、复印、翻印。
4.领导阅处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办公室不得随意放置密级文件和资料。
5.凡因工作需要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外出,必须经学校保密委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调动前必须将个人使用的各种密级文件资料全部交回有关部门。
6.密级文件必须要存放在机要室,并做到定期检查。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查找、报失。
7.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须按有关规定上交的密级文件,必须按时如数上交至有关部门。经上级同意,需自行销毁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规定监视销毁。
8.涉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忠于职守,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通讯、印鉴、宣传、外事保密
1.不得在普通电话、信件中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用平信寄送密级文件、资料。
2.对公章和印鉴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
3.任何人都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膜,作好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查。
6.在出国(境)放学、考察及其他外事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不得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重要文件、数据库不得连网。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6.科技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监督、检查上网信息的安全,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秘密、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原则上必须在机要室查阅,不得抄录、拍照、描绘、复制;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严格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期间不得转借他人。
3.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五、保密纪律
1.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信件、公共场所、公用电话、报道稿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不携带秘密资料回家、探亲访友、参观游览;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和传真机、电子信件等传递机要文件、资料等;在接待外宾和从事涉外工作中坚持内外有别,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2.在学校内部会议上,传达的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事项,讨论确定学校组织、人事、保卫等工作的重大措施,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和其他重要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秘、扩散。
3.如发生文件、资料、会议、科研及教学成果等方面丢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补救。对于违反保密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秘书处作为保证学生会内部沟通组织的部门,且担任着学生会与各个班级之间信息传递的特殊功能。所以保证秘书处工作的通畅性,时效性,和可靠性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实现以上各项特点的完整。特此设置学生会秘书处工作规章制度,用以更好的完成本部门工作。也请借此制度,使外界有监督,指导本部的依据。
一:例会项目
1:如无放假或特殊情况,秘书处应每周组织学生会和各班班长展开例会。且秘书处具有确定会议地点,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的.义务。且不得私自更改会议时间地点。
2:举行会议期间,秘书处应有组织会场纪律,点名等责任。
3:如有突发情况需要临时通知紧急会议的,应由秘书处通知参会人员且安排会议大项。
二:班级评比
1:秘书处应在每周一,中午之前计算出财经系各个班级的班级量化考核评比。应发布到财经系官方博客上并予以备份。除特殊情况外迟发文件属于秘书处违规。
2:秘书处应沟通学生会各个部门,在周日晚班会结束之前,把各个部门的检查结果采集完整。进行计算。
3:在每周一班级评比公示以后,应给与各班两天时间检查结果。公示应在周三晚结束。如有疑问的秘书处应给予调查。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修改并给予当事人道歉。公示两日后封单。任何数据将不予修改。
三:学生会内部工作
1:应做好构建学生会内部管理。沟通联谊各个部门。做好维护学生会团结的工作。
2:应在每月开头,和次月结束,向学生会各个部分收取每月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总结。且学期结束的时候收取各部的学期工作总结。
3:应积极配合其他学生会部门的工作。在其人员不足和工作有冲突的时候给予义不容辞的支持和帮助。
4:应该做到从学管办传递信息到学生会和从学生会传递给各班信息的义务。且应保证时效性。
以上是学生会秘书处的工作制度。如有更新。应以最新制度为准。此制度从指定公示之日起实行。如和学生会总条例有冲突,应以学生会总条例为准。本制度仅具有约束秘书处的效能。不对其他部分实施影响。
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政务和事务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收进
的上级部门、市直部门、各县区文电的签收、登记、传递、交办、催办等收文处理和归档工作,以及市政府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及材料的起草工作,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的登记、编号、用印、分发等发文处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长碰头会、秘书长主任会议、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室务会议、办公室全体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五、负责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研究室的印章。
六、完成领导安排的调查研究任务。
七、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的政务服务工作。
八、完成有关信息的采编整理。
九、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值班安排和检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科长在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秘书科的全面工作。
2、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市长办公会、秘书长主任会议、办公室室务会议、办公室全体会议等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和秘书长主任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的起草。
3、负责秘书科的信息和卫生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副科长在分管副主任和科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助科长负责秘书科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秘书科的收文、发文处理工作。
3、协助科长完成有关文件及材料的起草。
4、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的记录和纪要起草。
5、负责有关信息的采编整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秘书科科办员在科长和副科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收文的签收、登记、传阅、归档和信访信批办件的登记、转交、催办,以及市政府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
2、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明传电报和密码电报的签收、登记、传递、归档工作。
3、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文电(正式文、函字、工作通报、明传电报、送阅件、常务会议纪要、市办公会议纪要)的编号、用印、分发和归档。
4、负责秘书科承办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的记录。
5、负责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研究室印章。
6、负责有关信息的'采编整理。
7、负责大事记及市政府领导一周主要活动安排汇总编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程序
一、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行事。
二、市政府领导的讲话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由科长负总责,组织安排完成。除办公室领导直接交办的以外,一般先交科长审核把关后,再呈送办公室领导审阅。
三、公文处理等内务工作按工作分工由内务人员具体负责,严格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工作细则》办理。副科长负责监督管理,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科长。
四、整理报送的信息,由科长或副科长审核后送信息技术科。
五、大事记、市政府领导一周活动安排由内务人员整理,科长或副科长审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阅。
六、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印章的使用和介绍信的开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文电用印外,必须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
科室管理
一、科室管理工作由科长负责,对科室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达到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目标。
二、在积极参加办公室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学习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自学,广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严明纪律,全体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到岗时必须按权限向科长、副科长或办公室领导请假。
四、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尊重和维护领导与机关形象。
五、加强保密管理,强化保密意识,科室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对应当保密和限定扩散范围的会议内容及重大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六、科室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科长要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科室人员情况,充分调动和发挥
好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证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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