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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规章制度总则(合集)

2024-03-15 00: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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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安管理制度

一、保安日常工作制度

1.1做好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填写值班报表。

1.2每日分三班,并由保安班长交代当日值班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1.4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列队、体能、消防等军事训练。

1.5事情处理须有时间、地点、人物、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填写完整交行政部审阅。

1.6要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须报告行政部安排他人顶岗。

1.7保安室是公司的安全保卫机构,闲杂人等,非经保安同意一概不得入内;

1.8值班时讲文明礼貌,严禁打人,骂人。

1.9严禁酒后上班和执勤时喝酒、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嬉戏或做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1.10不允许在管辖区范围以外查证、验物,但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赃物的除外。

1.11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动用。

1.12严格遵守保安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保安员值班着装仪表制度

2.1保安上岗执勤前,必须整容整纪,检查衣、帽、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齐备和规范。

2.2不准蓄长发,留胡须,不准留长指甲,养成干净,卫生的好习惯。

2.3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处理问题要冷静,机智勇敢。

三、保安交接班制度

3.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如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3.2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3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4当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3.5注意检查岗位范围的物品,设施和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下班前要清理值班场地卫生。

3.6配备的对讲机、防护安全棍,使用的强光电筒等,每日交班时,需由使用人在上班或下班时间及时交接清楚。

3.7保安装备非自然原因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

四、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4.1本公司人员

4.1.1上下班应佩挂工作牌出入公司,对没佩带工作牌的员工,值班保安有权责令其立即佩带,并就不佩带工作牌者做好相应的记录;若经保安提示仍不佩带者,保安应做好记录,行政人事部将视情况对其进行处罚。

4.2非本公司人员

4.2.1保安应建立来访人员登记簿,详实登记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资料;

4.2.2外来人员要进入公司,先进行登记后,在大门岗等候,由保安员通知被访者,经同意后,由保安员发给“来宾卡”,方可进入公司;

4.2.3来访人离开公司时,保安亦须收回“来宾卡”并登记其离开时间。

五、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5.1建立车辆出入登记簿,详实登记每天出入公司车辆的司机姓名、司机身份证号(本公司司机除外)、随从人数、车牌号及进出时间等相关资料;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必要时保安应令其在指定位置停放;

5.2外来车辆驶出公司时,保安须要求司机停车,打开车厢门进行检查,并需有仓库开具的放行条或出示物品出门的相关证明资料,保安须登记车辆出门时间。司机不接受保安检查的,不予放行;

5.3公司货运车辆入库时,保安须准确记录车辆入库时间,以备车队查询。

六、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本单位或外来人员携带的行李、包裹可疑,保安应及时询问和检查物品有无出门条及相关手续或有关领导批条,否则一律不准放行,必要时报行政部处理。

七、保安日常工作

7.1对出入大门的人员,物品,车辆按保安制度进行管理。

7.2及时传送报刊、杂志、公函、私人信件和快递物品。

7.3做好保安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按时打扫保安室,桌上文件应摆放整齐;

7.4经常性巡视仓库、办公区域,发现在非抽烟区抽烟者要及时制止,处罚200元/次并及时上报。

7.5及时开、锁办公楼大门,早上七时三十分大门锁开启,晚上十一时公司大门落锁,夜间非本单位人员不能进入,特殊情况除外;

7.6随时保证大门畅通,对于出现秩序混乱、堵塞大门时,要及时制止并疏导;

7.7晚班保安须每隔40分钟巡视各仓库和办公楼一次,着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8消防安全等其它事项。

八、巡逻稽查制度

8.1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制度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2预先熟悉巡逻区域的所有通道、要害部位、重点设施,特别是消防设备及使用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8.3巡逻时拾得的钱物应及时上交行政部处理。

8.4除制度规定可在办公室休息时间外,巡逻员不得进入办公室休息。

九、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9.1遇有突发事故,所用员工必须服从公司领导的`指挥调遣。

9.2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制止,必要时报告行政部。

9.3发生偷窃、抢劫等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或公安机关。同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救外,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9.4发生火警时,保安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部门,并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先行灭火,扑救完毕保护好现场,待有关部门检查完毕后方可整理事故现场。

十、保安奖励制度

有下列表现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授于荣誉称号或物质奖励:

10.1严格遵守或执行公司保安制度者;

10.2见义勇为、临危不惧,保护公司财产有功者;

10.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改进保安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10.4检举揭发他人违规行为,勇于纠正违规行为者。

10.5在管辖区内,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重大贡献者,除向有关部门申报嘉奖、立功外,另奖500元。

10.6能遵守保安部学习和训练制度,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者,经班长评选,负责阶段每季无发生治安案件的,奖励全部当班值勤者共计200元。

十一、犯规处罚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尚未构成违法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罚款、赔偿损失或行政处分。

11.1不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包庇他人违规行为者;

11.2顶撞保安,强行闯关者;

11.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11.4玩忽职守、见危不救、知情不报,给安全保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者;

11.5对保安的检查和询问不予配合者。

11.6打人(追捕犯罪分子与自卫除外)、骂人、以查物证或其他借口为由,敲诈勒索他人钱物的,一次罚款2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由保安队开除并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7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50元,三次开除出队。

11.8酒后上班和在工作执勤时喝酒、睡觉等一次罚款100元,会客、看书、看报、躺着等,一次罚款10元,两次罚款20元,三次罚款30元,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11.9有事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按人事制度处理。无故旷工不上岗,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两天加倍处罚,旷工三天自动离队除名。

第二篇:公司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司办公室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2、事业部、职能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部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事业部、职能部下属各车间、班组、办公室设立安全员,承担具体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1、各部部长和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2、各级组织要教育员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歪理邪说的影响,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3、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4、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管理规划部,各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必须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规划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库房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

3、办公区安全

1)。各事业部、职能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质量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资料室,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计算机网络安全

1)。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研发部网络中心。

2)。计算机网络安全执行公司颁发的《股份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归属冶金自动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员会管理,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管理。

3)。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管理执行公司颁发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公司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7、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冶金自动化研究院门卫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4)。公司办公室委托各事业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本部门持物出门证。其他部门的持物出门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对外发货须持有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发货通知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门手续。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车间和办公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各部综合办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3、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现金的管理要执行公司的《现金管理规定》。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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