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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的财务规章制度

2024-03-15 00: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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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驾校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调动、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

五、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六、下属单位的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下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方案,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校长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八、各部门、下属单位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

九、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公司所聘用的员工,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及安排。

十一、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校长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校长、校长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下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由校长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单位副职负责人及其他员工,经校长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聘任。

4、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二、各部门、下属单位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办资源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进行招聘。

十三、录用程序

1、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面试合格的受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报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担保书(特殊岗位),员工个人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资料;2、受聘人员上交资料后,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员工工作牌,核查所交资料和担保书准确、真实、无误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3、新入职需要公司提供岗位技能培训的员工,应签署《培训合同书》和缴纳培训费。培训费亦可在工资中扣除。

4、受聘人员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后,其薪酬从应聘之日起计薪。

5、人力资源部须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受聘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实习部门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其考勤情况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由人力资源部和实习部门每周共同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并给予评价。试作期间的工资,按《工资标准》所拟定的岗位标准给予下发。

十四、受聘员工即将完成试用期时,于每月下旬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特别岗位员工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十五、受聘员工经审批成为正式员工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由公司统一购买社保等,并根据其能力和特长安排相应工作,享有长征驾校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

十六、试用期满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报校长审批是否延缓试用期限,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后结束工作。

第四节工资、待遇

十七、依据公司《工资标准》,结合个人能力和岗位而定。长征驾校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某些岗位设有效益工资和特殊补贴。

十八、录用员工的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行文报校长审批后通知财务部门发放。特聘人才由校长报董事会批准后通知财务部发放。

十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进步。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在指定岗位工作年限满一年者,由本人提出晋级申请,所在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可进入公司后备干部储备库。确能胜任更高一级工作者,经校长批准后予晋级及奖励。特别岗位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二十、其它未明事项依照公司《工资标准》及相关附件而定。

第五节辞职、辞退、开除

二十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二十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三、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二十四、合同期内员工需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所属部门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后(部门主任以上级别员工需报董事会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五、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十六、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和岗位不适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七、因公司内部发展或部门需求,需要进行岗位调动的,受调员工必须服从调配,若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辞职,并自动放弃在公司所享有的所有权益(包括年终奖等福利待遇)。

二十八、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九、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上报到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理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校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和校长批准的,不得辞退。

三十、需公司辞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试用期间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者。

三十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需继续留任公司者,须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前到人力资源部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三十二、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十三、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移交相关业务渠道,且有义务教授接替其岗位的员工相关业务知识,终止与公司的一切协议。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三十四、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但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

第六节附则

三十五、公司属下各单位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三十六、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负责执行,长征驾校人力资源部现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三十七、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以往与该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篇:驾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向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第三篇:驾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

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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