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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协秘书处规章制度(合集)

2024-03-15 0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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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协会规章制度

本协会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对会员负责。但为了便于协会的统一管理,以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条

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我校学生,品行端正,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机械创新方向有一定爱好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审核面试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会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1)会员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质疑。

(2)会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拒绝协会不合理要求。

(3)会员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动方案。

2、会员在本协会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

3、会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协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剥夺会员权利。

4、 有权使用协会创新资源;

5、 优先成为各类比赛参赛对象;

6、 会员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可随时向协会指导老师咨询相关问题。

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协会荣誉,团结会员。

3、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各项利益。

4、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参与活动及时,有事均要请假,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无故迟到、早退或扰乱活动的行为。

5、每位会员都应有创设良好实验环境,爱护仪器设备和保持实验室整洁的义务。

6、每位会员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比赛、挑战杯、绘图大赛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

7、老会员应给予新会员在学习、经验上的大力帮助,同时对新会员进行实践辅导,使他们能够迅速成长;

第四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注意自身言行举止,衣着整洁,礼貌待人。

3、每次学习培训中不得迟到早退,在学习中必须尊重老师,不得无故缺席。

4、服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第五条

会籍终止:

1、凡自愿退会者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2、严重违反纪律者经协会决议取消会员资格。

3、凡是大三下学期确定考研的学生自动退会,管理层成员可申请加入理事会。

4、特殊情况,经研究予以开除。

第二篇: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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