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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优秀范文六篇)

2024-03-15 00: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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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E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

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X、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2)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四、禁止烟火

(1)所有人员厂内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

(2)对于厂区内爆品,仓库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严禁烟火”警示标识;如有必要可派专人看守。

(3)厂区内明火作业需向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明动火原因、地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及审核,确认有必要动火且安全防护措施合格的,允许同意后,方可动火。

(4)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冬季禁止使用电火炉或者其它限制级设备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点要经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保卫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五、应急体系

(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3)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公司生产厂长和副厂长担任组长,其它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发生

意外时“应急小组”必须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扩大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

(4)为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排查、监督,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厂区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第二篇: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第三篇: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家法规解析。

第三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

第四条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八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

第十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

第十三条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与监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设立校级网络安全员、信息安全员各一名,分别负责、协调全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人员分别由负责日常工作的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科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技术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技术培训与政策教育的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条各个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保密工作,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备案信息由部门保管。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服务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安装其它与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

与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病毒软件保管、定期升级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使用前,应做好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的检测工作。

第二十五条如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对文件数据采取保护措施,追查病毒的来源;并在24小时内通知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校的政策、法规、对外宣传与报道、学校内部文件、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校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管理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条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组长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安全审核、签发。综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备案,并实行年终归档。专栏信息由校领导签发后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布。

第二十九条BBS系统的信息由技术服务中心总审核,对这些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和过滤。

第三十条BBS实行栏目与版主专人负责制,并对其栏目内容的安全负责,版主负责人由技术服务中心审批设立、并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与技术服务中心,不得隐瞒。

第三十二条学校保卫、保密部门做好校园网、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用户安全责任制度

第三十三条校园网用户均要对其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安全与网络行为负责。

第三十四条学校实验室、多媒体阅览室等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 (2)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

(3)非法窃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信息资源;

(4)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

(6)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

(7)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

(8)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9)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

(10)浏览反动、黄色的网站。

(11)从事其它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所有的计算机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与有害信息。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学校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制度

(一)机修车间

1、在汽车上作业时必须使制动处于有效位置,防止溜车;

2、车辆刚进站,不宜马上针对高温部位作业,防止烫伤;

3、移动车辆观察周围情况;

4、使用举升机或千斤顶时一定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车辆开进、开出格外小心;

6、作业时工具、设备使用,要按照正确方法使用;

7、车间内避免明火,杜绝吸烟。

(二)喷漆车间

1、油漆、喷漆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

2、穿戴好防护用品,保持通风;

3、切勿在蓄电池附近进行钣金打磨作业,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4、喷漆时,掀开风机;停止喷漆后再关风机。

(三)设备安全

1、设备要定人保管、定期维护(设备安全检查维护表);

2、检查用电设备接地良好;

3、作业用照明设备应有防暴装置;

4、定期检查设备维护记录;

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四)工具安全

1、气动工具必须在规定压力下工作;

2、手动工具保持清洁完好,避免使用时发生事故,伤及人身;

3、任何操作不宜过度探身,防止滑倒事故;

4、不要将压缩空气对着设备或人吹;

5、电动工具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要求操作;

6、使用锐利或尖角工具时防止划伤。

(五)用电安全

1、停电检修,应将带电部分遮挡,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2、移动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电器设备不能带故障运转,发生故障立即请电工维修;

4、经常接触使用开关、插座及导线保持完好;

5、电器设备清洁严禁使用水冲或湿抹布清洁。

(六)、防火防毒

1、控制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施工场所通风良好,使空气流通;车辆免拆清洗作业或大修着车试验使用尾气抽排设备;采用暖风情况下,一般不采用循环风。

2、防毒措施:穿戴好防护用具;施工时出现不适,应及时离开现场到通风处。

第五篇: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

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

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

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

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

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

第六篇: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一、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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