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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报账制度。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在业务上接受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
2、审批制度。经费开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应由有关部门写报告,总务主任和主管财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14元以上的开支由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园长签字,要做到“一支笔”的审批。
3、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报帐员应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条例和幼儿园有关报销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事务。幼儿园采购用品的凭证和旅差费报销单位应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按审核权限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报账员须退回原经手人,按规定进行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办理报销。
4、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用以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使用。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5、民主财务制度。幼儿园除应坚持政治民主、教学民主外,经济上也应坚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幼儿园经费的预算编制应在全校教职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财务人员应向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工报告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安排和执行情况。经费的收支帐目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况进行月报,使大家了解经费收支情况和掌握经费使用的'动态,真正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依靠全体教职工节约开支。
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预算控制:
1、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由财务科负责制定。
3、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审批。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4、 医院应按照规定一般不予调整预算。当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经卫生局审核后报财政局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整支出预算。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5、年终,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二、收入控制
1.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收入*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2.财务科制定,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费*。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3.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收费处、住院处、医保结算处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收入、结算等报表及附件资料。
4.医院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合理退费。
5。财务审计科定期或不定期到收费处、住院处、医保结算处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有持续改进记录。
三、支出控制
1.医院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核算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财务科要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3.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4。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批列支,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5。医院要严格执行*采购和国家关于*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货币资金控制
1.医院要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作计算机的能力。
3.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4.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5.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或*,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必要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或*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或*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稽核章;
(4)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或*,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6.严格按照*颁发的,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7.按照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财务科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8.财务科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会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由与出纳岗位不相容岗位专人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财务科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
10.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的管理,财务科明确各种*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的遗失和被盗用。
11.加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财务科每月清查。
12.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财务科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审计人员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收费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13。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期末,外币余额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币,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4。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执行。
五、库存物资控制
1。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2。存货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3。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库存物资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年末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财务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六、固定资产控制
1.医院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确认条件核算固定资产,并按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医院财务部门要按照和的规定,在总账下设固定资产一级明细账,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并按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登记每项固定资产原价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其他资金的金额及其所占的比例。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4。财务科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的标准和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5。*械科和总务科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年度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6。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相关责任的考核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学使用。持续改进管理程序,使资产发挥更大效益。
七、债权和债务控制
1.财务科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财务科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3.财务科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八、工程项目控制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由院长、纪检、基建科、财务审计科等部门分工负责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2.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 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4.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5.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6.加强工程价款支付控制。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科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
批后支付价款。
7.加强竣工决算控制。严格执行竣工清理、决算、审计、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九、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1.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
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作、系统*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其功能、 业务流程、*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3.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卫生部的要求:
(1)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2)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3)预交款结算校验;
(4)*稽核管理;
(5)欠费管理;
(6)价格管理;
(7)退款管理。
4.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作管理、上机守则、*作规程。加强对*作员的控制,实行*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作数据库。*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作的秩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5.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作员口令和* 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加强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十、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是指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岗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单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医院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1、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2、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
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7、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8、出纳与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职务要分离。
9、支票保管与*保管的职务要分离。
十一 、监督检查
1、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 。由财务审计科或者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财务会计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医院可聘请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医院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会计人员应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加强经济管理,倡导勤俭办园,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
2、根据勤俭办园的原则,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3、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4、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事务进行会计核算。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审核,
6、认真及时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及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据准确、报帐及时。
7、每月制好收支表,并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使用情况。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9、经常分析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体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监督作用。
10、认真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财务部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2.营业结帐完毕,财务部及现金收款台财会人员须将现金支票上交财务部专门负责人,锁入专用保险柜,店内务零散点不得存留现金过夜。
3.总出纳室为财务部重要部位,除专人在内工作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支票等,必须有专车接送,并由保安人员全程护卫,取送款中途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事宜。
5.计财部严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各种钥匙印章指定专人保管,不得将钥匙带出酒店或随意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6.各部位营业收入的外汇,要按财务管理规定上缴入库,严禁私自套汇、转让。
7.出纳员保险柜只提供一把钥匙发给收款员本人使用。总出纳查库时,必须与收款员主管一起进行。保险柜只许用来存放备用金,不许私自放杂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险柜钥匙不许丢失,备用钥匙由总出纳保管,查库时备用。
8.财务部所属出纳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钥匙,不得将保险柜密码外传,过节或放假时,要与保安部配合,对保险柜加封。
二、交际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成本费用管理,降低交际费用开支,酒店对交际费用支出做以下规定:
1.全月交际费用总额支出不能超过营业总额的1%,此项由计财部保证。
2.交际费用指标每月由计财部提出、并由总经理审定后下达到各部门。
3.交际费用分配比例:总经理室按下达指标40%执行,营业部按40%执行,其他部门按20%执行。
4.交际单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级负责签批。董事会交际单由董事会成员或计财部经理签批。
5.交际费在使用时必须由本部门填制交际请求单,注明请求交际部门的名称、客人或团体名称、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由本部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呈总经理或授权的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方可使用。
6.各部门交际费需要在商场部和美容室使用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使用。
7.交际用餐标准可由总经理根据酒店及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8.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交际程序办事,如违反上述程序在餐厅用餐或在商场购物,餐厅、商场人员及财务收银员有权制正用餐及转帐,一经发现在交际费使用上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
9.执行交际费节约奖励办法:各部门按财务部下达的交际指标所剩节约额,按5%提取奖励金。
三、关于废品处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维护酒店的利益,现对各部门废品的处理及报废物品处理做出如下规定:
1.酒店所有的报损设备、家具、软片、各种废品的处理,全部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2.各部门破损的设备、家具、软片等,本着修旧的原则,由各部门统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内,由工程部负责维修。如经过鉴定不能维修的,由财务部统一处理(有关部门配合)。
3.对各种包装物(易拉罐、纸箱、报纸、画报)等废品,各部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要处理的废品必须有部门盖章的出门证(由财务部统一印制)财务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处理废品的工作,并加盖财务章方可出门,否则,保安部不允许任何物品或废品出门。
4.处理废品的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2点~4点。
5.处理废品,财务部和各部选派的员工一起处理,所得款项,其中50%留有关部门使用,50%留财务部。
6.保安部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手续的人自行出门处理废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7.上述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统筹、协商、监督执行。
四、收据管理制度
(一)收据的领用
将每本收据的号码分别记录在登记簿上,登记内容包括:收据号码、购入日期、发放日期、领取人姓名及签章发放人、旧收据退回日期。
1.新收据购入后,保管员需将每本收据的号码一一记录。
2.只有下列人员才有资格领取收据:
总出纳、前厅收银员、交款员、商务中心、保健中心、商场部收银。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领取收据。
3.基本领取数是两本,或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增加领取数量。
4.收据保管员在未收回以前发给相应员工的旧收据时,不得发出新收据。
5.相应地,保管员应记录还回旧收据的日期,并应跟踪监督那些已发出相当一段时间但仍未退回换新的`收据。
(二)收据的开出
在开收据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前厅收银员只能对仍在前厅客户分类帐上的帐目收款开出收据。
2.在办公时间,已被转入后台的帐目收款及其他杂项收款应由总出纳开出收据。在非办公时间,前台收银可对这类事项开出收据。
3.收款细则应确切陈述在收据上,如果是外客帐收款,帐目陈述及相关号码应同相应的数额写在一起。
4.如果是预收定金或预收款,总出纳或前台收银员应立即通知所有的相关部门(销售部、前厅部或宴会部)。
5.收据附联的传送:
第一联:财务
第二联:客户
第三联:存根
在总出纳写好前一天的总出纳报告后(不迟于下午2点),应将报告和全部第――联收据送交收入夜审,收入夜审在对收据的总数及帐目分类检查之后,将其送交应收帐款主管,应收帐款主管记录并在外客帐附属机构上打印收款数,将收据交给收据管理员存档并打印在总分类帐上。
收入夜审应对每日使用的收据的号码进行检查并核查被取消及未报告的收据。
五、物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专人专库,各库房钥匙专人收存。
2.坚持值班登记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保管员公休、倒休、出差时的物资发放由领班和替班共同负责;保管员休假前和上岗后应交接清楚,责任落实。
3.库房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物品摆放要复合消防要求,物品保管不霉不烂,无丢失,无损坏。
4.安全消防按岗负责。保管员必须熟知消防常识及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已配备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对来历不清、性质不明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库存放。
6.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专库专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
7.库房严禁吸烟,不准会客,不准留宿。
8.库房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使用电热设备,不准乱拉照明线路。
9.来库领用物品要在库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
10.出现问题要及时与采购部、财务部或保安部联系。
六、物资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动用明火,要保持通道畅通。
2.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和其他库房混用。
3.库内物品码垛要整齐,不得过高、过宽,物资须距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泡不得超过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库,应安装防爆灯,严禁库内乱拉照明线。
5.保管员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线,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6.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切断电源后锁好门方可离开。
7.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8.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9.凡违反本规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