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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合集)

2024-03-15 0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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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广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五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XX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六条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

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七条 公司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八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本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二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卷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财务管理机制,规范子公司在制定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外财务担保、财务预算管理、报送财务报表、财务监督等财务管理程序和行为,防范子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维护公司的股东权益。

第五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法规或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子公司财务活动的职能部门。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政策的制定

第七条 子公司应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报表,提高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 各子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当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异议时,子公司应当听取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章 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职责

第十条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并通过本单位总经理任免,协助本单位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办法,格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领导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把好财务关、确保本单位财务活动的正常次序,提升财务管理为经营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汇报本单位财务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其他财务人员由公司统一招聘。

第十四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及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考核分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和评聘的依据。本单位的总经理要按时填报财务负责人工作考评表,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对责任心不强或因严重的工作过失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泄露财务机密等不称职或无法胜任的其他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提请本单位总经理解除职务,本单位总经理应充分听取并采纳财务负责人的合理意见。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一切资金的筹集、使用、调配等财务手续,严格监督本单位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的使用行使联签审批权,未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切实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资金支付授权与批准制度,严格审查付款合同或协议,把好本单位资金支付的财务审核关。

第二十条 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开立除基本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但应事先报公司批准,并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因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外融资时,应事先对融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制定详尽的融资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报本单位总经理审议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外拆借资金。子公司尤其要严格控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一旦发生非经营占用资金的情况,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提请公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未经公司批准并履行对外投资所需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的资金支付手续。上述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期货投资、权证投资以及委托理财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第六章 对外财务担保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公司批准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确需提供对外财务担保或相互间进行担保,应将拟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对外融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担保的,原则上应同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反担保(除非该项融资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子公司应切实按期履行偿债义务,不得给公司造成财务担保损失。

第七章 财务报表的报送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应切实按照公司财务报表报送规定和要求报送财务报表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财务报表,但应保证财务报表的及时性。子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应由本单位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条 子公司在公司定期报告未公开披露前按照财政、税务、统计等政府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时,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要在财务会计报表封页上注明“未经审计、注意保密”字样,并将对财务报表中有关财务业绩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八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用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报表核查、现场检查、财务审计、电子远程监控等手段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检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核查。针对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可下达整改意见书,子公司应切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分为年度财务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由公司审计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总经理离任或调任时进行的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是指对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项进行的内部审计。

第三十四条 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针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工作,不得采取推诿、怠慢等方式对待审计工作。

第三十五 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经营责任考核与奖惩的重要财务依据,子公司应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专业审计意见,并根据其出具的审计调整分录及时调整本单位的财务帐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十六条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公司规划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体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设计关联交易的内容每年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等价交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而要求某一方做出减让或提供结算价格。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篇: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略)

第三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应由司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费用标准,单位的具体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第八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时,必须遵守的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第四条、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第六条、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八条、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九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5)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2)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3)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4)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5)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第四十三条、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第四十五条、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四十六条、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条、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第四十八条、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第四十九条、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第五十条、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第五十一条、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五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五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经济活动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四、财务人员的聘用一律由集团总部负责。

五、财务人员必须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资料要健全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立档、归档、借阅、注销等登记工作,妥善保管,防止毁损、丢失。

六、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簿、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公司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财务会同单位领导进行监交。

八、财务部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协调、配合集团总部的查询。

2、执行董事长和集团总部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按期向总部财务、董事长、提交财务分析报告等资料;

3、指导本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工作,正确核算成本、盈亏,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财务部门向税务、工商、银行等单位报送的所有报表,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董事长授权资格人签名后报出。

5、按照公司要求,协调并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税务、银行之间的关系。掌握最新税法规定,及时向税务人员咨询并办理纳税和减免税申报工作。按月按时申报纳税,积极配合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

6、负责公司制度施行时的有关协调、审核、监督工作,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等重要事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犯规定的事项有权提出异议并报告总经理、董事长。

7、完成董事长、总经理临时交办的事项。

九、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2、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财务部门报告。

十、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十一计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计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二、公司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十三、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0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10%。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四、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十五、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十六、公司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通过出纳人员,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业务发生的顺序,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财务主管人员应对出纳库存现金随时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二次),查账是否相符并做好抽查记录。非本公司人员不得借款(含集团总部),特殊情况须董事长批准或同意。财务人员要经常督促借款人员按时报销。每月末须报借款明细附报表后。

十七、核定现金借款限额;因公借款,一般情况下,事情办妥或出差回来必须七日内报账,归还借款;特殊情况下(事先告知财务主管)十曰内报账、还款;否则财务有权按违反财务制度论处。(现金限额标准祥见表1)

十八、所有款项(楼款或预售定金)原则上存入专用户,不得坐支;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不影响相关事项的情况下)。所有支出经批准后从专用户转入正常户使用。

十九、销售规定:

1、售(租)楼(店)签约:由售楼部办理售楼签约的同时,通知公司财务人员带票据前来收款;

2、开票:售楼部人员按照合约条款开出收款票据,注明相关款项内容和金额,并在收款票据开票人处签字,以示负责。

3、收款: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和收款票据开出的金额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收货款,并在票据收款人处签字,以示负责。

4、售楼部应将每日销售、收款等信息填写相关”销售报表”并以OA方式报送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和集团董事长、财务、审计部门。

除规定所用现金支付的项目外,一切付款均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用现金支票),任何人员不得将现金收入款直接用于款项支付。

二十、财务主管人员应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对应收款项的催收,清欠工作,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公款,是公司员工的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超通知期限的按月息5%计收利息。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

二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借帐户,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损坏公司形象和利益,如发现立即制止并报董事长进行处理。

二十二、按揭楼款以存入的银行回单为凭,出纳人员据此填写收据或发票。每月对账

若有不明款项收支必须及时查明并按规定及时处理。按照各种结算方式的规定,填制或取得银行即发的收款或付款结算凭证,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收支和结余情况。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并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为合理调度资金组织货币资金的收支平衡提供资料。第六章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

二十三、报销或付款时的经办人员流程:费用类:

本司员工谁经办谁负责。

费用单据报销程序:凭合法的原始票据→①经办人→②验收人证明人→③财务审核→④分管财务副总经理→⑤总经理→出纳复核付款。

应酬或礼品等招待费单据报销程序:凭合法的原始票据→①经办人→②分管财务副总经理→③总经理→④财务审核(数额发票)→⑤出纳复核付款。其它类:

对特殊无法取得发票又属于正常经营开支的。财务只要审核数量、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即可;月底统一整理后到税务局申请开发票补税后再入账,原单据做为附件附在后面。

工程类:

工程(进度)款或供货款支付程序:

乙方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进度款审核表,按程序到各部门批后,

由工程部预算人员为经办人到财务部门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并经各部主管签字后,财务部连同工程进度款审核表串发(OA)报董事长、集团财务。董事长三天内批复(假期顺延)。

工程(供货)进度付款审批表。

(3)财务根据合同和预(结)算等资料进行审核。付款时要附发票,货物采购还要有本司指定人员的验收。

(4)多数散户付款,有关部门要统一造册,集中审核,手续完备后才能支付。

二十四、任何人无权随意给员工增加工资,调增工资需经董事长审批方可调资。

每月工资发放必须按规定的考勤制度计算后编出工资表,经审批后发放;奖金及过节费应事先向董事长申报,批准后开支。

二十五、电话费严格控制公务外使用电话,要求长话短说,废话少说,尽量减少通话时间和次数。对公司固定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公务通讯实行包干制度即:办公、移动电话包干。办公室每月报送或取单给财务报销并登记;财务年终统计结算。

二十六、差旅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分项计算的方法,经审核后方可报销。

3、探亲人员根据不同地区由办公室统一拟出方案(夫妻、儿女),报总经理审批。

4、公司有紧急业务或特殊事由的出差人员,其出差费用(含交通工具)由总经理特批后报销。下级人员随从上级人员出差可以按上级人员或特批人员的住宿标准执行。集团总部派人协助人员的工资及差旅费(单程)由本公司规定先行报销交通费用;回程差旅费由集团总部垫发,经董事长批准后到公司随时报销。

工资为代收代付。

5、报销票据背面都要有经办人签字或骑缝签字。

6、遇到特殊情况,超出报销标准,审核时须注明超出金额,最后由董事长决定签字。

二十七、办公费用,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使用情况填写”申请单”经批准后购买,并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各部门人员领用办公用品用具时应登记,到办公室领用。

二十八、对于10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购置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购置原因等事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

二十九、除预付工程款以外所有非实物性款项支出,单笔凡超过10000元的要说明事由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付款。日常经常性开支按月计划统一审批。

三十、业务招待费,本着”节约、实惠”的原则。严格执行报批制度,每次业务招待均应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批准。

三十一、礼品费用。赠送礼品一律实行事先申请,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及批准。凡一次赠送礼品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必须事前报董事长审批。

第七章其他事项

三十二、财务部门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帐实相符,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如发生财产盘盈盘亏,

应立即书面报告、查明原因,正确划分责任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理。

三十三、建立票证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登记制度,特别应对现金支票、银行结算支票、发票和收据等重要票证加强管理,做好备忘记录。

三十四、加强对财务印章内部牵制管理,实行印章分离掌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负责保管,支票印签何优仙一枚由董事长授权者根据董事长签字盖章、另加一枚由董事长授权,登记并妥善保管。(注)

三十五、出纳人员定期向总部和董事长报送的资料有:

序时的现金日记账OA(每天)

序时的银行日记账OA(每项)

员工的工资表OA(每月)

现金结余清单(含借款单)OA(每月)

银行调节表(不一致)OA(每月)

银行对账单(OA)

三十六、财务部门定期向董事长报送的会计资料有:

1.资金收支计划情况表(月计划表季计划表)在当月25日前报下月或下季。

财务报表(每月) OA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财务情况分析(每月)OA (开发成本明细项目、费用、纳税、往来分析)

工程(供货)进度款一览表(每月)OA

合同登记一览表(无新增不必) (每月)OA

楼款销售一览表(每月)OA第八章附则

三十七、本规定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自20xx年9月5日起执行。

三十八、本规定授权财务部集团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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