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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厂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电行业的特点和我站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电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电站实行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电站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站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条 电站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站从事发电、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目标
第九条 电站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电站员工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下几种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电站垮坝事故;
(三)特大设备事故;
(四)其他特别重大事故。
第十条 电站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十一条 电站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企业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二条 电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基层企业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
第十四条 电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五十六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确保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发放;
(八)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六条 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逐级到位,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薪酬奖励管理制度
1、目的
1.1坚持以企业发展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1.2全面了解营销队伍的工作绩效和综合表现,确定相应的激励措施,营造优胜劣汰、有序竞争的企业氛围。
1.3促进团队建设,促进员工能力和素质的提升,促进人才的培养,促进今后工作更好地开展。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业绩、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等因素。
4、岗位职级划分
5、职级薪资表
5.1销售类职级薪资表(见附表1)
6、薪酬组成
职级薪资+岗位津贴+全勤奖+岗位提成+绩效奖励
6.1职级薪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
6.2岗位津贴:是指对经理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
6.4岗位提成:公司基金部销售人员根据不同职级享受相应的提成。
6.5绩效奖励:根据团队业绩与本人业绩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奖励。
6.6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7.考核说明及晋升(所有考核日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
7.1初级理财经理:
A.考核业绩为团队总业绩,团队业绩作为理财经理的考核指标
B.绩效奖励:当月完成团队业绩超过50%(含),将发放50%绩效奖励;当月完成团队业绩超过60%(含),将发放60%绩效奖励;当月完成团队业绩超过70%(含),将发放70%绩效奖励;当月完成团队业绩超过80%(含),将发放80%绩效奖励;当月完成团队业绩超过90%(含),将发放90%绩效奖励;当月全额完成团队业绩,将全额发放绩效奖励;
C.团队标准人数在5人以上(含初级理财经理),连续两个月每月都完成人均业绩50万/月或三个月内累计1000万以上在公司任职3个月以上可优先升级为储备总监,享受总监级待遇。
D.职级薪资:新入职初级理财经理当月完成团队销售业绩不足70万,第二个月团队销售业绩再次不足70万,则发放70%的职级薪资。
7.2初级理财顾问:
A.考核业绩为个人业绩
B.绩效奖励:当月完成个人销售业绩,将全额发放绩效奖励;
当月完成个人销售业绩超过50%(含),将发放50%绩效奖励;当月完成个人销售业绩低于50%(不含),则不予发放绩效奖励。
C.岗位提成:当月完成个人销售业绩低于50万(不含),岗位提成按2%发放;当月完成个人销售业绩50万(含)-100万(含),岗位提成按2.5%发放;
当月完成个人销售业绩100万以上(不含100万),岗位提成按3%发放。
D.连续两个月每月完成业绩150万或三个月内累计完成业绩500万,在公司任职三个月以上,由经理提出申请,可优先升级为储备经理,并享受经理级待遇。 E.初级理财顾问完成个人销售业绩30万,公司则报销当月养老保险。
8、奖惩说明
8.1初级理财经理
A.团队每天必须保证10个意向客户,如低于10个意向客户,当日扣款20元;
B.团队每周必须保证3个来访客户,如低于3个来访客户,本周扣款50元。
8.2初级理财顾问:
A.初级理财顾问当天有效电话量大于180个或每天意向客户大于3个,满足其中一个条件视为完成当日工作量;如两个条件同时不满足,则每天扣款10元;
B.初级理财顾问每周必须保证一个来访客户,则视为完成本周工作量,否则扣款每周扣款50元;
C.初级理财顾问每月必须保证签单,否则本月扣款100元。
8.3除附表一各项奖励执行外,公司额外奖励:
A.初级理财顾问当月完成个人销售额100万(含)-200万(含),奖励500元;
B.初级理财顾问当月完成个人销售额200万以上(不含200万),奖励1000元。
8.4所有扣款交到本部门总监保管,将作为本团队拓展经费。
9、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时间:每月20日发放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工资,如遇到双休日及假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10、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规章制度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宿舍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订本细则。
一、员工申请住宿及入住
1、员工为非本地居住者或员工在本公司所在地距离10公里以上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住宿申请。
2、住宿批准获得办公批准后持入住通知单,到后勤助理处办理入住事务。员工宿舍执行统一管理。
3、原则上副主任级以上人员可以申请单间住宿,组长级四人一间,且必须为晚上常住人员。临时休息不安排单独房间。普工为8人一间(前期以6人为基数安排)。
4、收费标准:公司不收取房租,所有房间基本电费为10元/间,超出部分由住房人自己承担;员工可以申请夫妻房(单间),需提供相关证件,但需另交80元/月/间的房租,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员工宿舍指定专人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分配、调配宿舍,房间钥匙管理。个人领用物品的发放。
2、后勤助理负责公共卫生的清扫任务,检查保洁工作,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及门户安全。
3、监督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4、整理登记员工个人资料,如所在部门、紧急联络人、联系方式、血型等。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
5、1擅自留宿亲友者,男女宿舍混住者。
5、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
5、3员工身体不适应时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上级主管并送医院治疗。
6、员工宿舍每间宿舍制定舍长一名,主要负责:
6、1协助公司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宿舍管理。
6、2在本宿舍内维护住宿员工的生活环境及生活秩序。
6、3组织宿舍员工每周五进行宿舍大扫除。
三、员工应付责任
1、员工应保持宿舍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2、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电热水器、桌椅、风扇、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3、如发现设施损失、应立即向后勤助理报修,不允许私自拆卸宿舍内设施,损失照价赔偿。
4、男工严禁随意进入女工宿舍;
四、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不得随意装接电暖气、
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2、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不当行为。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洗漱用品,需放置床底指定位置,并排放置。
4、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箱内。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收音机、手机等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妨碍他人休息。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探访应由门卫登记姓名及进出时间。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1、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2、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值日清洁整理。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电热水器用毕即关闭。
14、员工须严格执行此行为规范,服从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管理,违反上述各条款者,由宿舍管理人员通知公司办公室开具违纪处罚单
(每人次50~100元),并由办公室在公告栏张榜公布。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公司除名处罚。
五、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后勤助理的管理、指挥者。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斗殴、偷盗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每月在外住宿超过7日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六、考核
1、公司将每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宿舍卫生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2、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抽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七、离职退房
1、公司仅为在职员工提供宿舍,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保安负责跟进和监督;
2、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公司宿舍管理人员检查。收拾房间时,需有保安员全程跟进和监督,直至离厂;
3、经后勤助理检查相关宿舍设施完好时,员工交还房间钥匙,公文网后勤助理在离职清单上签署意见。
4、保安有对以上管理规范执行状况检查和督促的职责。对违规行为,有履行不到位或经员工投诉未于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和解决的,追究后勤助理、保安人员及相应管理者的责任;严重者,承担相应损失或其它。
八、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五个方面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用于指导公司各部门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归口管理。公司各职能、生产和服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二)贯彻落实总公司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三)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四)研究本单位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应急体系;
(六)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七)报告、发布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
第七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着重开展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的专项监督,协调好公司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应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应急保证体系。运行(留守)、保卫部门应24小时值班,监控设备运行和区域安保工作;维护、物资部门应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设备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九条应急预案编制范围
各部门在以下应急预案体系主框架的基础上,编制适合本部门实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有关人员的职责,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3个)
1.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2.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人身伤亡处置方案(8个)
1.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3.烧伤、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4.人身窒息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5.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6.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中毒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8.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上述3个应急预案、8个处置方案此外适用于部门的其他单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由各部门结合自身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编制,报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认真做好预案编制准备工作,立足本单位应急管理基础和现状,明确应急预案的目标、范围、定位、框架等。在机构设置、预案流程、职责划分等具体环节,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注意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客观评价本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建立科学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二条各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安全生产特点及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写格式规范、统一,符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编制规范的框架结构。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预案评审。内部适用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需要多部门协作的,应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需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发布,同时报上级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各部门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根据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变化情况、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及时评估和改进预案内容,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复核、修订,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保证应急预案正确、完备和有效。
第四章应急保障体系
第十五条各部门利用现有条件,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程序,加快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指挥命令的上传下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组织落实专职或兼职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化实战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积极参与公司应急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应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的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事故恢复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十八条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定期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与管理。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九条认真分析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掌握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五章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新上岗人员应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针对人员伤亡、设备毁坏、台风洪涝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第二十四条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与整改。
第六章应急实施与评估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对公司有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按预案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应急领导,请求应急援助;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
第二十六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应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十七条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恢复生产。恢复生产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确保抢修人员安全。安监人员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八条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等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一章: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细则
第二章:入职、请假、离职管理细则
张三章:奖罚制度
第四章:薪资待遇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六章:名词注解
规章制度 目 录
公司宗旨: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追求实效,实现双赢。
目 的: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控制车辆使用相关费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建设节约环保型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车辆和驾驶员(以下称司机)的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每台车设一个管理责任人,对其车辆情况进行定时定期的检查管理,责任人必须清楚了解自身负责管理车辆的保养情况及其它方面的安全项目。
2、每日出车前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
例如: 1)车辆外购观检查,
2)机油、水、电池水、燃油是否足够,
3)车身有无油水渗漏,轮胎、传动轴及皮带等的常规检查,
4)货箱空调制冷效果是否良好,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需报告车队长协助解决,以保证车辆的基本行车安全。
3、公司实行车辆统一调度制,车队会根据各客户的整体用车情况进行安排每位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及出行,司机必须听从车队长的安排。每次出车前后必须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并了解其车辆的油况及公里数,并按要求做好登记。
4、司机需按公司要求完成任务,包括装货、卸货、签收送货回单、收车前的燃油补给,所有工序必须全部完成,如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合格则当次工资不予结算。
5、司机必须保管好送货的所有单据及产生费用的相关收据或发票,根据客户要求在回来后按时交单,报销费用需凭相关单据向车队确认可报销情况。如有虚报、假报、弄虚作假的则按所报金额的双倍处罚。
6、司机工作期间应洁身自爱,严格遵守各客户的供应商送货管理规定及流程要求并严格遵守客户厂内的厂规厂纪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被客户处罚须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的还须追究责任。
7、司机必须了解安全行车事故,了解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联系车队长,说明情况后由车队安排维修事项。
8、司机出行过程中由于司机自身原因违规所产生的交通违规处罚全部由司机自己承担,但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违规则无须承担,但在客户端损坏物品或违规被罚款的,司机视情况须承担金额20%~100%的损失,另视情况扣除一定的绩效奖。
第二章:入职、请假、离职管理细则
1、入职:每位面试者需填写《个人简历》一份,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如有提供假证或其它无效证件者,经公司发现一律开除处理,应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应聘者经过面试后进行驾驶车辆出行测试,每位司机在正式上岗独自出车交货前必须跟车5至10天以熟悉行车路线及了解交货流程,并做好跟车笔记己备检查跟车情况,经公司主管复查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请假:请假需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长,超过两天需由队长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出车或者通知出车后电话关机、无法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到厂装货等而影响出货的,每次扣绩效奖200元,不事先请假不按时出车则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扣除绩效奖200元,连续旷工三天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正常辞职:司机提出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满期一个月才能正式离职,在职其间必须正常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直到离职到期日止,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自行离职的则视为违约,违约司机被认为自动放弃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否则必须按规定正常办理离职。因考虑工作时部份违章行为无法立即得知,故其工资需一个月后支付。
第三章:奖惩制度【同城物流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司机负责各自管理车辆的车容车况,每月根据所负责的车辆情况发放或扣除绩效奖。
2、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扣除绩效奖50~300元,并在年内奖金内按事故大小扣除绩效奖。如司机故意导致事故的,需赔偿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在客户交易有问题的需及时打电话回厂或者公司负责人,如不汇报而又没有处理妥当造成的客户投诉的,当趟工资不予结算,并视情况另行扣除部份安全绩效奖。
4、司机在客户端不小心损坏客户厂内公共物品的,需负责赔偿所损物品或处罚。
5、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底薪按50~20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年终奖按上年度的年终奖每年递增500元。
6、对每位员工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发放年终奖;
例:1)年度内无交通事故也无客户端的投诉或处罚的,
2)有事故及处罚的,
3)发放时间分为两次,年前发放一次,春节上班后的第二个月发工资时发放一次,如在发放奖金前或当月离职的,将不予发放。
7、不得偷窥公司及客户端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罚款及开除处理,有触范治安及刑事处罚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予结算工资。
8、每次事故后司机应检讨并写检讨书,拒写检讨者也视为违规处理。
第四章:薪资待遇
1、公司薪资待遇严格遵守中山市的相关管理规定。
2、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公司,公司的工资计算周期的结构为本月的26日至下月的25日为一个计算周期。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1、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及人身伤害,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2、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处理办法如下。
1)出现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司机主观原因造成的违规 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属当事司机负全责的当事人应负责损失金额与保险金差额的 50%。
3、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因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除支付维修费用外,司机还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六章:名词注解
1.开除:有以下情况者按开除处理(开除不得结算当月工资);
1)驾驶证或上岗证无效或持假证驾驶者,一经发现奖报由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期间的劳动薪酬一律无效,不予发放工资。
2)严重违法者。
3)连续旷工三天者(连续三次安排出车都不听从者属旷工)。
4)有偷窃行为者(包含偷窃本公司财物及客户端公司财物)。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未领取的工资一律作废,视为无效,并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2.辞退:有以上情况者给予辞退处理(属辞退者可结算当月未付工资);
1)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或客户端的规章制度者(造成损失的,须扣除损失部份的金额)
2)因驾驶技术问题经常发生事故者(含在客户端的各种事故)
3)屡次出错被投拆被处罚或出意外事故者,
4)每年度内2次(含2次)以上的检讨者;拒写检讨者则按客户提供的投诉资料为据。
5)不服从公司领导及车队长安排者
3.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则是不按规定提前申请离职,自己不上班自愿放弃工作及工资。
4.车队长:车队是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负责人,所有司机必须听从车队长的合理的调度及管理;
5.客户端:客户端是指本公司的承运单位及个人以及客户端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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