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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四、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五、施工现场要设Z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六、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七、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九、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十、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Z位Z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第二条关于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1.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工作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4.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
5.上门维修电脑时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注重仪表;
6.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外出工作时应关闭电脑及填写出入登记表;
2.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条例
1.公司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计算机、照相机。
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可由财务部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由部门主管同意,;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财务部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及百货市场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五条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行政部门通知,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部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认可的,不得将其办理离职手续。
2.行政部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4.公司一切物品不得私自拿取,如需要须填写领取单。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将按辞退处理。
第六条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值日制度;
2.遵守公司纪律,有事须先请假,按时交接班,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3.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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