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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DD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附件5: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至少应建立的十九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5)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8)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1)事故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5)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8)消防管理制度。 (19)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1)工艺管理制度。 (22)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3)文件管理制度。
二、以下管理制度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将其内容合并到相关制度中去:
(1)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 (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4)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6)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9)承包商管理制度。 (10)供应商管理制度。 (11)变更管理制度。
(12)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识别与符合*评价制度。
(1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附件6:
企业安全生产台帐
1、安全生产例会台帐。 2、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台帐。 4、危险源登记台帐。 5、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6、事故处理台帐。 7、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8、安全生产奖惩台帐。
9、安全生产技术项目管理登记台帐。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11、班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登记台帐。 12、特种设备管理登记台帐。 13、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登记台帐。 14、安全设施台账 15、其它安全生产台帐。
附件7: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考核申请表
□生产 □经营 □储存 □使用
申请单位(公章):
一、基本情况调查
二、申请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尚需填写以下内容
三、其他信息
四、说明
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
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计算机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后才能上岗。开启、关闭计算机应按照正确步骤进行,严禁直接人为的非法关机。主机和键盘旁不要放置水杯等盛满液体的容器。
2、不得私自拆装计算机和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计算机发生故障不能工作时,不得擅自维修,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由系统管理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护。
3、严禁私自带外设接入互联网。严禁将计算机中存储的软件和其它信息文档擅自拷贝给他人使用。也不得擅自修改、移动或删除计算机文件和系统设置。
4、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工作软盘、光盘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乱用。
5、计算机系统中要求设置密码的地方都应设置个人密码并妥善保存,不可透露给无关人员。由于不设置个人密码或密码不力而发生问题的,由本人负全责。
6、计算机一般要求专人专用。多人共用的计算机,要求设置各自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不可越权使用。办公计算机不得用于业务以外的用途,与本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
7、对计算机保存的重要资料必须经常做好异机备份,以防系统崩溃而丢失。
8、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系统内的防病毒软件,以保证电脑及网络安全。
9、计算机操作人员应采取措施做好电脑防尘、防盗、防潮、防触电、防鼠咬等工作。
三、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并及时升级病毒库和杀毒引擎,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发现计算机有被病毒感染的迹象或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保护现场。
3、所有办公电脑都必须安装全省统一的趋势防病毒软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或删除系统内的病毒防火墙,以免电脑系统感染病毒,影响网络安全和日常工作。
4、载入办公网络电脑的软件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禁止运行未经病毒检测的软件。
5、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游戏软件以及使用QQ等即时通讯软件。
6、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8、各部门及电脑操作员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
(2)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3)对在互联网上接收到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不要打开其附件,防止受到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4)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软件和浏览器插件要有可靠来源,因其可能有破坏性程序,必须对此严加防范;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病毒,无法清除的,应当迅速采取隔离、控制措施,保护现场和相关数据,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四、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1、核心业务软件使用全省统一软件,各单位、各部门不得自行设计、开发、购买。办公类计算机软件由信息中心统一配置或采购,数量较大的软件项目采购应采取招标或议标方式,并经公司决策层批准。
2、购置的计算机软件由信息中心登记,填写《计算机软件档案卡》,每个软件一卡;并且必须采购正版软件,不得购买盗版软件。
3、购置的软件技术资料应归档保管。
4、需要安装业务系统和OA系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其它软件安装须经信息中心同意。软件的安装与删除由系统管理员操作。
5、软件一经安装使用,未经领导批准或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卸载、删除。
6、软件不得随意借入非信息部门人员使用,不得借入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7、加强对计算机软件使用权限的管理。因业务需要开通使用权限,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系统管理员设置相应权限。
五、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计算机设备管理是指计算机主机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和外围设备的采购、领用、维修和报废等的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
(一)设备采购
1、各单位、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配制计算机设备,应先填写《计算机设备需求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由信息中心汇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统一采购。
2、在购置设备前应首先考虑调移、升级现有计算机设备,现有设备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再组织采购。
3、计算机设备选型必须综合考虑可靠性、耐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尽可能选用重点知名品牌和性价比高的产品。
4、采购计算机配件单一品种超过一千元以上的应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一次采购设备单一品种价值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必须比质比价,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新购置的设备,由系统管理员安装、测试、验收合格后交由使用部门使用,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财产登记。
(二)设备领用
1、计算机设备使用须履行领用手续,由使用人填写《计算机设备使用登记表》,由系统管理员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2、对闲置不用的计算机设备,使用部门应将设备退回信息中心统一保管或调移其它部门使用,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3、计算机设备的配件领用、更换由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配置。
(三)设备维修
1、非系统管理员或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维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
2、系统管理员在接到设备故障报告后,一般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需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向使用部门说明原因。
3、系统管理员不能维修时,应及时与供应商或产品维修中心联系,派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4、设备维护应做好记录,并建立管理档案。
(四)设备报废
1、对性能不稳定、陈旧换代、寿命终结或难于满足业务需求的设备,如无法通过升级、维修使其胜任工作,应作设备报废处理。
2、报废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提出鉴定意见和有关部门审查后,报领导审批。
3、设备报废应做好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核销。
六、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系统包括:各业务应用系统、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通讯系统、邮件系统等信息系统。
2、系统管理员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对各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是否正常运行,并填写《系统维护登记表》。
3、要定期核实各系统功能是否达到公司业务需求,如有不符,应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需求方案。
4、对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的时候,须谨慎、严格地执行升级步骤。升级前应该分析系统升级维护的风险,进行严格的测试,并选择在非业务操作时间进行系统升级维护工作。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落实员工安全培训计划。所有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工作;新职、转换岗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条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名建档,符合作业岗位任职标准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施工中按照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
第三条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登高作业人员、电气焊工、起重及机械操作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操作证要定期参加年检,按时复审,不得超期使用,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保管于安全质量部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涉及既有线施工的经理、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第四条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项目经理部安质、设备等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无证人员,除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外,并给予罚款处理,造成损失的要分别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者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合格后,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带有本人照片、证书有效期、复审记录(或者复审合格证明)、发证单位公章等。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
第二条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条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接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进行电工作业。
第四条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和线间距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第五条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第六条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七条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八条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第九条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第十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使用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洞室掘进用的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
第十三条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五章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和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情况,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严禁使用。
第二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备安装后,须请地方设备检测机构对其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
第三条淘汰、陈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不准进场使用。
第四条作业前由各施工班组负责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对未有验收标志或对其安全性能有怀疑的设备应拒绝使用。
第五条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除必须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后方能够实施。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六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铁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与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产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
2、研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3、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处理企业的工伤事故。
6、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8、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的监控与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及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制定本岗位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1、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编制和落实生产计划,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督导检查。
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时,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发现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应立即制止。
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⑤生产调度会议应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⑥参加单位安全检查并提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主管部门。
⑦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2、办公室安全职责
①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留存和传达工作。
②组织并检查单位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年终考核。
(4)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计划。
(5)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归档。
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资料的归档。
⑦负责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⑧负责拟定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监督职工使用情况。
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5、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产经营和劳动保险费用,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
②负责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领导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
②负责落实本班组职工安全教育内容,对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③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⑤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③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④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为确保安全生产,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凡新入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③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责任人完成。
④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持证上岗的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⑤所有授课人员应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⑦安全生产教育后,由办公室将授课资料归档。
⑥凡发生工伤事故后,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及重要危险部位,开展检查、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②各车间每周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机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项隐患。
③班组每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职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现象。
④单位安全员定时巡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⑤所有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立即排除。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事故隐患而隐患所在车间未上报整改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对排查出或未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追究主管生产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对设备、设施中存有事故隐患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及岗位操作员的责任。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不得将事故现场随意变动或恢复。
③发生事故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要积极协助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④对发生事故的各类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接受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防范措施。
⑤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调离工作岗位、开除、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对在职职工按不同工种的劳动防护要求发放。
①职工每人发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顶、胶鞋1双,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领取。
②劳动防护用品由财务科组织采购、发放。
③劳动防护用品未到发放期丢失的,按购买价格的50%收取费用后补发;未到发放期损坏的,按购买价格的30%收取费用后补发。
④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必须穿戴整齐方可上岗,如发现一次穿戴不整齐的,扣款10元。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①设备的选购满足安全技术要求,不采购落后的、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②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电装置。
③对电器设备的电源、插座、开关应经常检查,以免发生短路、漏电现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④设备运转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凡属操作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维修。
⑤不得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维修时要正确使用工具,严禁乱敲、乱拆。
⑥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设备、设施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保修。故障排除后,才可再开工。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①行吊岗位操作员应培训后上岗。
②锅炉工应参加培训后持证上岗。
③厂内车辆无驾驶证人员不得开动,车辆出行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随意开车出厂。
8、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援。
②在事故发生初期,应及时切断电源,并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发生中,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将损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车间员工应服从车间领导指挥、安排。
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①对厂区内的电源、电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源、电线。
②车间内的电器设施插头、插座要每天检查,按规定操作。
③电器损坏,不得私自拆卸修理,应由专业人员维修,无故障后方可开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后,车间内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⑤办公室要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用电设施电源。
⑥锅炉工在开炉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交于无证人员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10、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规范化操作。
②开动设备接通电源前,应清理工作现场,检查设备各操作部位是否灵活、位置是否正确,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③检查设备不得有其他异物,螺丝是否牢固,以免松动造成事故。
④开动设备时,必须检查是否有异物、水、油等进入电机或电器装置内。
⑤设备外露面或滑动面上,不得堆放工具、产品,以免碰伤设备,影响设备状况。
⑥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
⑦设备运行中,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设备异常,应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⑧操作员离开设备或对设备清洗、维修时应切断电源。
⑨维修、调整设备时,要正确使用拆卸工具乱敲、乱拆。
11、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协助调查取证,不得隐瞒事实。
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努力保持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以免给调查取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③事故调查处理中,任何人都应积极协助调查、提供线索,以便最短时间内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25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②各生产车间每月28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1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财务部门每月会计核算中按月计提500元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项目的支出。
②安全生产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产项目以外的费用。
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厂职工及所有岗位,自下发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