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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优秀范文六篇)

2024-03-15 0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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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第二篇: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汽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汽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朴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朴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汽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瓢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第三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四、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员工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技术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规定为基础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学时。

2、食品从业人员无论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3、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疑患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岗并劝其就诊,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4、食品经营员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油,不准吸烟、穿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洗洁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或用消毒药水浸泡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六、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负责人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

2、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七、环境卫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通风。

2、食品加工区应有专用的洗手清洁设施。

3、食品器具应随时检查、清扫,要做到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止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八、食品从业人员纪律管理规范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允许末佩带或佩带他人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准在食品生产场所吸烟、穿拖鞋、佩带金银首饰、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3、食品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工具按要求整齐搁放。

4、应有食品储存的专用仓库,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第四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一条 加强对企业职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室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 培训目的:

(一) 加强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公司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

(三) 积极展开对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第三条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四条 培训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五条 培训时间:本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培训要求:本公司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公司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第七条 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八条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条 对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五篇: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的商品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六篇: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生鲜食品采购的特点及采购模式

1、生鲜食品的特点

与一般超市相比,生鲜食品具有以下特点:

(1)生鲜食品价格变化很大,批零差价大,很多商品价格变动幅度全年能达到10%以上,大多商品价格是一天一个价。

(2)除了面包和熟食外,生鲜食品的品种季节性很强,这些商品均在短短的一个时期集中上市,在生产、销售和价格上都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的变动趋势。

(3)生鲜食品大多为初级农副产品,其质量目前还主要沿用感官鉴定,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造成生鲜食品在质量分级定价上标准制定困难。

(4)生鲜食品保质期短,易变质、易腐败,其商品损耗大大高于其他商品。

2、生鲜食品采购管理的特点

正是由于生鲜食品与一般商品相比存在以上特点,相应地生鲜食品的采购也具有自己一些特点:

(1)采购的复杂性。由于生鲜食品价格变动较大,这就造成了采购人员市场采价困难,同时也增加了对采购人员吃拿回扣的控制的难度;由于生鲜食品质量难以标准化,这使得采购部门对厂家的质量比对和控制困难,同样也给采购人员降低质量以谋取个人私益留下了空间。由于季度性很强,再加上农业产品靠天吃饭所造成的产量不确定性,这使得对生鲜食品的采购的品种和数量的预测困难。正是由于以上三个问题,造成生鲜食品采购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加大。

(2)风险性。由于生鲜食品,特别是生鲜三果,经营成本、损耗大,操作复杂,如果采购管理不慎,就有可能使超市因经营生鲜食品而出现亏损或加大亏损,难以为继,这也是许多超市想经营生鲜食品,却又不敢贸然进人的一个原因。

(3)规模性降低。由于生鲜食品保质期短,有的仅1+2天,再加上许多超市未形成规模经营,这使得生鲜食品的采购半径缩短,使得许多超市,特别是跨地区经营的超市门店自行采购商品,降低了连锁经营在统一集中采购上所能获得的规模效益。这也是在洋超市的进逼下,许多超市仍有生存空间的原因。因为洋超市在全国有一二十家,但在某一地区还只有一两家超市,这些超市在生鲜食品的规模效益还不是很明显,而当地超市只要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统一集中采购,在价格上还是有一定优势的。因此当地超市只要把生鲜食品这一最具有集客力和特色的商品经营好,就能与洋超市形成有效抗争。

3、采购的模式

从采购的集权程度可分为:

(1)分权式的采购组织(门店采购)

这种方式由各店商品部自行采购生鲜食品。

优点:采购具有相当弹性,较具市场针对性;价格由门店自定,机动性强,有较好的经营主导权;较能符合消费者需求。

缺点:较难发挥大量采购、以量制价的功能;利润很难控制;无法塑造连锁经营的统一形象。

分权式的采购组织,由门店自行采购,它多适用于门店之间分布较广的连锁企业,并且它适宜于保质期相对较短的生鲜食品,如蔬菜中的叶菜,鲜活水产等等。

(2)集权式的采购(总部采购)

此种采购组织是把采购权集中在总部,由专职的采购部门来负责,采购权不下放。门店采购无决定权,但有建议权。

优点:连锁店不负责采购,可专心致力于搞好门店销售工作;可发挥集中议价功能,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价格形象一致,利润较易控制;促销活动易于规划,易掌握货源。

缺点:门店工作弹性小,较难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采购工作和销售工作较易脱节。

总部采购是连锁超市非食品以及食品中干杂食品的最常用的采购方法。在生鲜食品上,它较多地运用于门店较为集中的企业,特别是局限在某一城市的连锁企业,在品种上,它比较适宜保质期较长的品种,如冻肉、冷冻水产品等等。

从采购的渠道可分为当地采购和跨地区产地采购:

(1)当地采购。当地采购的生鲜商品主要是因为保鲜原因不适于远途运输的生鲜商品,采购渠道又可分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周围农产品生产基地。生鲜商品的品类包括蔬菜中的叶菜类;按照政府规定必须从当地肉联厂采购的鲜肉类产品;淡水养殖的鲜活水产品,部分副食产品(豆腐和豆制品,以及当地制作的新鲜糕点和熟食制品等);各种半成品凉菜和切配菜等。

(2)跨地区产地采购。跨地区产地采购的生鲜食品主要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和距离内远途调运,或者经过保鲜加工处理的生鲜的食品,它包括具有耐储存、大批量大宗菜(大白菜、洋葱、土豆和冬瓜等);部分果实类水果(柑橘、苹果、香蕉和箱装水果等);冷冻水产品;干鲜产品和保鲜封装的加工制成品。

目前,超市生鲜区的经营品种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当地的采购货源渠道,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大量非标准化的生鲜商品因保鲜问题,不适于远途贩运;二是超市生鲜区的销售流量无法支撑批量采购,所以现在同一地区的超市生鲜经营经常会出现商品雷同化的倾向,超市生鲜经营的特色未能得到发挥。

然而真正能形成品种、价格和新鲜度等渠道优势的还是产地采购,包括城市周围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跨地区的产地采购,这种渠道优势的发挥会使超市生鲜经营更加生动,运作空间更加宽阔,例如联华超市的跨地区采购战略就使其差异化经营策略得以充分展示。但生鲜采购渠道优势的发挥程度是与连锁超市生鲜经营规模(销售量)和生鲜供应链中配送体系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的,相信随着农产品保鲜运输问题的逐步解决和超市区域性连锁规模的扩大,跨地区采购的品种和数量都会不断增加,超市生鲜经营也会越来越丰富多彩。

二、生鲜食品采购程序

1、接洽供应商

与供应商进行接洽是超级市场商品采购活动的第一步,在这一步骤中通常要进行以下具体工作:

(1)确定接待日。在消费品买方市场的条件下,各生产厂家都必须为自己的产品寻找销路,每天都会有供应商到超级市场来推销他们的商品,为了提高超级市场采购工作的效率,有必要建立一种与供应商接洽的制度,规定与供应商接洽的`具体时间。

这样就可以将采购人员从大量的接待活动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一定的时间进行商品价格比较和商品适销分析。坐等供应商上门是一种方法,但是对于生鲜食品来说价格、品种变化较大。采购人员也应主动前向批发市场、生产基地了解情况,这点对新开张的超市中显得尤为重要。

(2)分类接洽供应商。要根据商品的不同类别将供应商进行分类,不同的采购人员接待不同类别的供应商,以提高洽谈效率。

(3)明确规定供应商应提交的有关资料。具体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4)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在与供应商洽谈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品的实物样品,以便采购人员检查和判断。

2、采价

采价就是超市采购人员在收到了供应商的产品报价以后,到市场上了解同类产品的价格,与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来确定取舍。采购人员在采价时,一定要注意采访的商品要与供应商的商品是相同类型、相同品项,否则就没有可比性。

3、议定价格

超级市场采购人员在采价以后,要与供应商面对面地商定供应商品的价格。在商议之前,采购人员要做一定的准备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供应商向其他超级市场的实际供货价,再具体分析本超级市场的经营优势和劣势,以增加自己在价格谈判中的砝码,为本企业争取到最优的供应价格。

超级市场采购人员事先应该确定一个可接受的最高价格,超过这个价格就应该果断地放弃,再寻求其他供应商。

4、将商品导入卖场

采购人员在确定了供应商以后,要将准备采购的商品经过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一经通过就要着手导入市场的具体工作。

(1)根据超级市场的规定为商品确定一个代码,以便对商品进行统一管理。

(2)建立商品档案。要将商品的品名、规格、代码、所属部门等资料录入超级市场的计算机系统中,便于经营者及时了解该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恰当的进销调存决策。

(3)首次进货。首次进货必须由采购人员亲自负责,集中进货,熟悉采购通道,了解供应商的实情,一旦发现不妥,及时调整采购方案,使超级市场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以后的采购可以由采购总部具体办理,也可以由各分店电话进货。

三、生鲜食品采购量的控制

生鲜食品按其保质期的长短可分为二类:一是保质期较长的,可压底的商品,如冷冻食品,另一种是保质期较短,不能压库产品,需当日购进当日销售,如各种鲜活食品。对待上述两类产品,在采购量的控制上应采取不同的方式。

1、可压库商品采购量的控制

这类商品采购量的控制,关键在于最小库存量和最大库存量的确定。

(1)最小库存量。根据电脑资料中滚动的N天的销售量计算出某一商品的日平均销售量,再根据商品到货和加工配送的周期来确定最小的压库天数。如果一张订单发下去,3天内能到货,再加上加工配送的时间2天,则压库时间为5天。其计算公式:

最小库存量=某类商品日平均销售量×(厂家将商品送达配送中心的天数+配送中心进行加工的天数+配送中心将货送达门店的天数+卖场中陈列量可销售的天数)

对一些没有组建配送中心的连锁企业,其计算公式为:

最小库存量=某类商品的日平均销售量×(厂家将商品送达门店的天数+门店进行商品加工的天数+卖场中陈列量可销售的天数)

这是最小库存商品量,如果实际库存低于这个数,可能会造成商品脱销。在实际中可在计算机管理软件开发时,在程序中设置预警措施,一旦实际库存量临近或低于最低库存量,电脑系统进行预警报告。

(2)最大库存量

最大库存量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以下3方面因素:

①根据库容量来确定。根据当前保鲜设备的容量来计算库存量,如果一个冷库可存放10吨食品,分摊给每种食品的库存容量是多少即可算出,这就是最大库存量。

②根据保质期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最大库存量=(保质期一厂家将商品送达门店天数一门店进行加工的天数)×日平均销售量。

③根据最大采购资金预算量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最大库存量=预算资金÷商品单价在最小库存和最大库存之间,超市可根据厂家发货的批量大小以及相应的价格折扣、运输费用来确

定一个合理的量值作为每次采购的批量值。

2、鲜活食品的采购控制

鲜活食品不能压库,没有最大最小库存量的限制,必须力争当天购进当天售出。其理论采购量等于日平均销售量。但是实际超市运作中可能会有一些商品无法当日全部售出,因此,计算公式为:

采购量=某日销售预测值一前日商品库存值

鲜活食品一般采用签订永续订单的形式,签订一张合同,可以分多次交货。对于由总部(或配送中心)集中进货的,总部有了永续订单后,门店可以根据这张订单来填补补货申请单,并实时传到总部,总部经过审核后,将各个门店所需的鲜活食品的品种、数量汇总,然后发送给各个供应商。对于由门店自行订货的,程序也大致相同,则由门店直接向供应商订货,只是中间少了一道总部汇总审核这一环节。

四、生鲜食品采购合同的内容规定

生鲜食品采购合同内容除了商品的品种、数量外,还应对以下问题进行规定:

1、配送问题的规定

生鲜食品主要是供给日常生活所需,要求商品周转很快。此时如欲保证充分供应,就必须依靠供应商准时配送商品。因此,在配送方式、配送时间、配送地点、配送次数等方面,通常在采购时就要和厂商在合同中予以规定,并要清楚规定厂商若违反了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

2、缺货问题的规定

对于厂商的供货,若出现缺货的现象,必然会影响生意。因此应规定一个比例,要求厂商缺货时应承担的责任,以保证厂商能准时供货。例如:容许厂商的欠品率为3%,超过3%时,每月要付1万元罚金等。

3、商品品质的规定

进行商品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商品的成分及品质等是否符合政府卫生部门或工商行政等部门的规定。但因为采购人员的能力并不足以判断各种商品的成分,因此在采购时,必须要求厂商在合同中作出保证符合政府法律规定的承诺,并提供政府核发合法营业的证明,以确保在商品销售中不会出现问题。

4、价格变动的规定

生鲜食品价格变动较大,在鲜活食品签订永续订单时,要对未来价格变动的处理作出规定,如在价格上涨时,要在调整生效前通知超市并经超市同意方为有效等。

5、付款的规定

采购时,支付货款的日期是一种采购条件,在此不赘述。但在合同中须对付款方式有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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