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规章制度 > 详情页

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

2024-03-15 00:51:5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其次条 学校财务机构(处、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 学校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1、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 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业 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详细实施方法或补充规定。

3、 学校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4、 校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安排、经济安排、业务安排等。

第四条 财务人员应对每年制定的财务预算的合理有效性进行监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审核各项收支状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按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列支;对大型物资选购 要参加招投标过程并严格审核起费用开支状况。

第五条 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予以扣留,刚好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记载不精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更正。

第六条 财务机构应依法设置帐簿,帐簿记录应遵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对帐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不精确的事项要刚好予以订正,并定期进行帐目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伪造、变造、有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订正;制止和订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恳求作出处理。

第七条 财务机构应定期编报财务报告,依法保证报表的真实、精确、完整。对供应虚假会计报告、强令篡改、编造财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订正;制止和订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恳求处理。

第八条 财务机构应监督财产物资的选购 安排的审批制度;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与运用制度;物资的'维护、报废和转让等制度。并定期进行实物清查,对帐实帐款不符的状况,应查明缘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处职权范围的,应马上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恳求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平安与完整。

第九条 财务机构应根据《规范》中的规定对财务收支严把监督关。根据《中心财经高校各项收入管理方法》、《中心财经高校各项支出审核及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状况,确保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条 财务机构应根据《中心财经高校校内部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各单位的各项收入来源要合理合法,各项支出手续要齐全,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兼职财会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刚好入帐,并按期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处定期举办财会培训班,对兼职财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本方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处有说明权。

推荐专题: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 财务人员的自我评价 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