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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总则图片

2024-03-15 0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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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完整的规章制度

为建立一支团结协作,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能为公司创造更高的利益,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每一个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每个员工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桌面整洁,每日工作后维护好公共区域的卫生。

四、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串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能因个人影响整个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时间内避免接听私人电话,严禁占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事。

六、公司本着互尊互爱,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员工使用标准的服务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以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调、语速的服务。

八、认真对待对待每一个客户,合理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九、服从分配、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机密,违者重罚。

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二篇: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条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部门)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50元/次(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

第四条凡病、事、产、婚、丧假,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写清起止日期,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

1、旷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扣款100元/天,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作辞退处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3、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扣款:部门正副科级50元/天,一般管理人员30元/天,15天以上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取消当月年终奖。

4、事假期间无工资,1天只享受效益奖50%,4天不享受效益奖,8天以上扣当月年终奖。

5、产假4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按休假月扣除年终奖;

6、婚假一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

7、丧假5天,婚丧假超假实际天数按事假规定考核。病事假考核扣款不含轮休日,若年休假充抵可不扣充抵天数考核款。

第五条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车队行政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请假无故不在岗,一律视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次,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除名处理。

第六条凡重大节假日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发现一次考核扣款50元,造成后果公司将作进一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篇: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批准设立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是铜官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隶属于区政府,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区担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三条担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担保风险,区政府设立由区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发展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统计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协议银行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五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修改担保中心章程、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二)审议决定担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三)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经营目标及对担保中心的考核、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四)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

(五)审查担保中心呆坏帐核销和增减资金规模;

(六)随时监察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

(七)决定担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担保中心在管委会领导下开展担保业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担保中心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立若干业务部,各部负责人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提名,报管委会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担保中心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执行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其他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风险工资制。其工资福利标准,由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由管委会负责,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章担保业务

第九条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区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

第十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入库级次在铜官山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三)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五)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壹年以上,非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贰年以上,特殊情况由管委会审定;

(六)在协议银行开立帐户;

(七)区担保中心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担保种类主要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十二条担保规模:协议银行按照协议比例配备贷款(按担保资金额扩大倍数以内),单笔担保金额原则上在2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担保中心为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应向担保中心支付担保费。收费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收费标准为:担保期限在6个月以内收取担保资金数额的0、5%;6―12个月,担保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取1、3%,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收取1%。

第四章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担保中心应建立健全严格的担保操作管理责任制,从内部控制风险。开展担保业务应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减少损失,将当年代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5%以内,实际赔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3%以内;超过控制界限,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建立限额审批制度。单笔担保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担保中心评审通过后报管委会主任审批;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由管委会会议集体审核批准;3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担保项目,经管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十六条为有效分散风险,担保中心在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担保资金实际损失,应按协作合同约定分担。

第十七条实施反担保措施。被担保企业在担保中心申请担保时,应当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担保,按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不得重复抵押。

第十八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担保中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从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分别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经营亏损、代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坏帐损失。风险准备金的'具体计提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十九条区国资委、经发委、财政局等部门应对担保资金的投向和运营加强引导和监督。担保中心应建立审、保、偿、监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当被担保人出现信用恶化信号时,担保中心应加强与协作银行的合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担保中心履行代偿义务后,协议银行协助担保公司追偿债务。

第二十条协议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监督借款企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协议贷款银行如不履行主债权人义务,担保中心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绩效考核评价和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担保中心各项担保业务的运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区政府。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担保中心经费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核批;1000元以上的,由管委会主任审批,担保中心不得人为分拆单。购置大件物品(达政府采购标准的)需经管委会主任同意进行政府采购。购置房产及车辆的,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应切实履行对担保中心的财务监管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担保中心应建立并完善与担保业务相适应的财务制度,按规定要求向管委会和区财政局报送报表。

第二十四条担保资金存入协议银行,实行专户管理。担保资金严禁向企业或项目直接投资。

第二十五条对担保资金、负债、收益、费用等项目实行规范管理。担保中心经营利润按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担保中心经营业务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尽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担保中心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生产、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实习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每周日下午三点为固定的大扫除时间,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

第五条办公室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下属各有关部门、车间班组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工作区域(厂区统一使用的`公共区域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工作使用者承担。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办公区内通道、宿舍通道、浴室、厕所等)的清扫与保洁,由公司保洁员负责清扫。厂区门口及通道由门卫负责清扫。

第十条生产车间下属各部门、班组应当按照车间主任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第十一条各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部门所属人员负责,做到每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证办公区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宿舍卫生由住宿人员自行清扫,工人宿舍区域两个垃圾桶由生产一班、生产二班、装卸搬轮流倾倒,并排好值日表,不得偷懒,使垃圾漫出垃圾桶。

第十三条公司专职保洁人员应尽职尽责,保证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洁,对于随意破坏环境卫生的人员,应该积极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向公司办公室反映,并且对于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操作间应做到地面干净整洁,厨具摆放有序,清洁卫生,原材料干湿分开存放,所有物品放置在货架上,避免受潮。对于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放入冰柜,避免产生异味。食堂操作间应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餐厅卫生也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要做到每日三次清扫,保证餐桌上无异物无油污,地面干净整洁。

第十五条公共浴室、厕所的卫生管理。公共浴室、厕所的卫生由公司保洁员负责管理和清扫,所有人员要尊重其劳动成果,保持浴室、厕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不随意丢弃杂物、废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五篇: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守则

1、遵守公司纪律,严守公司秘密。

2、按时上下班,不旷工迟到早退。

3、服从公司管理,按时完成任务。

4、老实做人,用心做事,做好本职工作。

二、店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不准在商场内吃零食、玩游戏,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集在一起聊天、嬉笑、喧哗;不准在工作时间吃食物、看书、报、看杂志、做私事;不准在营业时间内会客、带小孩、带宠物,或逗玩亲朋好友的小孩。

2、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将手插入袋内站立或行走,不准将手搭撑在货架上,不准坐在货架、货箱及货品上。

3、上班须用礼貌用语,提高销售技巧。接待顾客态度要和蔼,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或打骂、殴打顾客。

4、上班时间必须保持店内有人照顾,不准2个以上同时饮水或上厕所,不准店内同时有二位以上营业员当班而出现只有一个人在柜内15分钟以上。违者以空柜处理,处罚条例按商场管理条例执行。

5、发现顾客在自己店内吸烟,要委婉地加以制止。

6、注重个人及店内卫生,每天早晚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清洁范围包括:展柜、玻璃柜、收银柜、地面、形象墙及陈列货品,要保持柜台及玻璃无指印、无灰尘,地面无积水、纸屑,商品整洁、无灰尘、无印迹,雨天时还须及时对脚印进行拖洗;不准将清洁用具、垃圾堆放在公共走道或垃圾箱上。

7、爱护场内商品,不得故意损坏商品,或将店内任何物品带出工作场所。

8、营业员在停止营业前5分钟才可以做最后结束工作,店内如还有客人,不得更换衣服做下班准备。

(二)礼仪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规范

A、工作时间须统一穿着公司指定的制服及佩带商场的`胸牌。制服要保持平整、干净(穿制服前应先检查扣子是否有掉落,有无破损),不得在制服上另加自己的衣服。胸牌配带于左胸处,不歪斜,不掉落.

B、保持头发整齐清洁,长发及肩者需扎起来,饰品以适量,适宜,不夸张为原则,不应配带金属制品的发饰。

C、表情开朗,化妆以适度化妆,擦上口红为原则,着近肤色无花纹的丝袜,黑色素面前后包的低跟皮鞋。

D、员工不留长指甲,必须保持圆滑、清洁。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它深浓色指甲油。

E、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携带任何音乐播放器(MP3、CD、收音机等)。

2、服务礼仪规范使用“微笑服务”是整个服务礼仪规范的前提与标准

A、站立:头正、双目平视、嘴唇微闭、两肩放松、躯干挺直、双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

B、走路:双目向前自然平视、微收下颌,面带微笑、双臂前后自然摆动。

C、鞠躬:立正姿势,保持端正、双手放于身体两侧或体前搭好、身体略向前倾。

D、礼貌用语:顾客进店时,说“欢迎光临,顾客出店时,说“欢迎下次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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