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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最基本的规章制度(范文5篇)

2023-07-14 13:10:1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服务行业最基本的规章制度(范文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服务行业最基本的规章制度(范文5篇)》。

第一篇: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篇:服务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一、服务内容

1、负责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户的抄表收费工作。

2、收取燃气保险费、青岛热电集团和泰能热电公司用户的供热费。

3、协助做好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业务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二、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和《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抄收服务规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着装统一,挂牌服务,行为规范,妥善处理抄收问题。

3、抄收员应严格按照营业站制定的月《抄表计划进度表》

进行抄表收费工作,提前三天张贴《抄表通知》。用户不在无法入户抄表,抄收员应在三日内进行抄收回头表工作。

4、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开展进社区访客户等公益宣传服务活动。

三、服务承诺

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在对外服务过程中,确因单位及员工自身原因给用户造成误解、不满的,须向用户赔礼道歉,并按《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奖惩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投诉监督

(一)对违背上述承诺的,可拨打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或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反映或投诉。

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电话:xxx(周一至周五8:30-17:00)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12319(24小时服务)

(二)对不涉及第三方认定的服务责任投诉,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联系用户进行沟通,4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用户。

(三)青岛市市政公用局设立社会服务责任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负责投诉处理的监督工作。

第三篇:服务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为使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辖区内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制定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如下:

1、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和实施以党员为主体的各项服务活动。

2、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队。如政策咨询队、就业服务队、环境卫生保护队、治安巡逻队、家电维修队、保健队等等,各支队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具体指导与协调。

3、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开展为居民服务活动。平时服务活动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由需要服务的居民群众向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中心根据居民群众生活、居住特点和志愿者的特长及实际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党微,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和志愿者社会形象。

5、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6、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将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7、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反馈,予以鉴定,进行必要的宣传、鼓励。

8、志愿者队伍原则上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总结上月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月服务活动。

第四篇: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考勤:

1、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准随意调班、经领导同意方可,未经同意者没有满勤奖,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示领导。

2、迟到1次(十分钟之内)罚款5元有满勤,迟到三次无满勤(十分钟之内)迟到半个小时罚款10元,迟到1小时扣半天工资。

3、病假1天扣1天,出示病志、事假1天扣2天,没有满勤奖。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酒店自动开除,行为保证金不退、无工资。

5、请假提前申请,如领导未同意按旷工处理。

仪容仪表:

1、上岗前必须着装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牌,违者罚5元。

2、女员工淡妆上岗,长发盘起、短发不过领;男生不留胡须,违者罚款5元。

3、上班前不喝酒,不吃异味食物,上岗不准吃零食,违者罚款10元。

日常行为制度:

1、发现的餐具或物品如有丢失或破损按原价进行补偿。如有丢失或破损不报者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2、周二到周日卫生不合格者一处扣1元,周一大扫除发现一处扣2元,2处3元,如被顾客发现餐具未净,被客人投诉罚款10元,包含椅套卫生。

3、站立式服务,站姿端正,举止大方,开餐时间倚靠它物站立者予以5元扣罚。

4、不准在酒店拉帮结伙,排斥新员工,不准起内讧、是非、做出不利团结的事,工作时间吵嘴、打架者,按情节轻重扣罚,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重者开除并扣罚300-500元或交予警方处理。

5、当员工跟客人相遇时,请立即跟客人问好,并且让顾客先行,未做到罚5元。

6、工作时间不允许乱串岗,不管上哪得跟领导请假未做到罚5元。

7、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先执行后投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对上级要尊敬,对同志要团结,如有不服从管理、顶撞上司者罚款50-100元。

8、本店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等,注意自己工作区域节能方面等,交接班要明确,下班后得和领导和夜班班长打招呼,没做好罚款5元。

9、上菜不报菜名,菜齐后未告知客人者一次罚款5元。

10、上班时间不准偷吃客人剩下的食品,发现者扣50元-100元。

11、不得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得做有损酒店的事,轻者罚款50元-100元,重者开除。

12、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打闹者罚款5元。

13、吃员工餐浪费饭菜者、倒饭者罚20元。

14、若因工作失误,传菜员传错菜,服务员上错菜造成客人不买单,此菜由服务员、传菜员全单赔偿。

15、在工作中引起客人不满,遇到客人投诉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16、工作时间窜岗、脱岗、看书、看报,私自外出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17、不注意节能、浪费水、电、气者一次罚款10元,

18、工作时间私自接打电话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吸烟、酗酒、睡觉给予20元罚款。

19、店内物品不得带出,如在离店查包时发现店内物品,视为偷盗处理。发现一次开除,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下班后不准再二次返回店内,不准在店内逗留。

20、员工亲属、朋友来店内用餐消费,可享受打折(打多少折再定)加菜优惠待遇,但工作时间员工不能陪同消费,其他时间必须换下工作服,违者罚款20元-50元。

21、服务员下错单,菜品如能及时推出未造成损失不予罚款。

入职、离职制度:

1、新入职员工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1张,服装押金100元并填写入职表,审核后方可入职。

2、新入店员工,试用期为3天,如不合格,不给工资,试用期过后为正式上岗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如不满整月在工作10天后给予1天工休。

3、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上交离职申请,如1个月内有新人到岗,试用期过后能独立工作、离职员工方可交接工作并给予次日办理离职手续,同时上交店内所有物品,并马上离开酒店(包含寝室)如1个月内没有新人到岗离职申请期满者,酒店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一个月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篇: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1、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有效,不准随意的挪动和损坏,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3、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具(各种大功率电器),如确实需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部,经同意后方可安装。

4、厅面、包间需要点蜡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非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将蜡烛做成半球状,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来水的透明小盘内,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应将烟头、火柴梗卷入台布内,以防引发火灾。

6、厅面、包房应在多处放置烟灰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7、服务员要提醒宾客不要把燃着的烟头、火柴、打火机与餐巾纸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厅的沙发上吸烟。

8、客人进餐、谈话,特别是站立或走动敬酒时,无意间放在烟灰缸或桌子上燃着的烟等应引起服务员的足够警惕,以防烟头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灾。

9、营业结束后,应对厅面和包房进行认真的检查,彻底消除火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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