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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维护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员工在公司内外行为准则,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3、为确保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全方位管理,对违反本条例的员工,根据情节给予教育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生产管理中心全体员工。
三.员工行为准则
1、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分配、调
动和指挥,争做一名优秀的企业员工。
2、任何员工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个人商业活动,任职期间,不得受聘于其它同行业单位。
3、公司员工应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员工之间应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团结友好。
4、讲究文明礼貌,做到谈吐文雅,举止文明,衣着整齐。
5、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不得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6、工作应积极主动,处理问题要耐心细致,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7、所有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课程,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和业务水平。
8、应妥善保管好公司文件、技术资料并严禁外传;爱护办公设施,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9、按公司要求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工作;爱护保管好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及工具等公司一切财产。
10、提倡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用电、各种办公用品以及公司的其它资源
11、不允许传播各种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的消息,有问题及建议可向上级主管或直接向公司经理层反映。
12、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机密谋取私利。
13、凡不遵守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公司给予10-500元罚款或扣发当月工资直至辞退。
四.劳动纪律
1、上班时间十不准:
1)不准违章操作;
2)不准在车间内会客;
3)不准酒后上班;
4)不准串岗说笑、打闹;
5)不准在车间看报纸:
6)不准在车间玩手机:
7)不准从办公室搬椅子在车间座:
8)不准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进车间;
9)不准厂区内吸烟。把摩托车、自行车放在车间内10)
2、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和空岗。迟到或早退者,罚款10元/次。指纹考勤每缺一次罚款10元,旷工罚款100元/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辞退。
3、员工因病或有事休假,需提前向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所有员工要服从分配,听从领导;不听从分配者,下岗待业并进行培训。
5、员工在工作场所不准嘻戏打闹及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违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6、员工上班期间,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上岗,上班女工要盘发戴安全帽,不准带围巾,违者罚款10元。
7、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不准脱岗,串岗,违者罚款10元。
8、员工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者罚款50元。
9、注意防火,防爆。仓库、生产车间、易燃品附近等危险场地严禁烟火,违者罚款50元。
10、上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发现喝酒上班暂停其工作,直至醒酒为止。酗酒闹事和由此导致的人身设备事故将严厉惩处。
11、员工不得在厂区、车间、办公室、仓库等禁烟区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切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后应将周围环境打扫干净,并将工具(办公用具)按规定存放整齐。
12、员工要以厂为家,勤俭节约,爱护财物,违者要承担经济责任。
13、对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设施和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对丢失工具者按工具新旧程度和价值进行一定的赔偿。
14、严禁私拿工厂财物,利用厂内物资干私活,违者给予所加工物品5-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15、上班时间不准在厂区会客,外来人员参观生产车间,必须事先通知厂办,违者罚款100元。
16、各级人员不得隐瞒各种事故,凡隐瞒不报造成的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7、下班后,擦试机器、工位车、量具干净整齐,机器周围无工件、杂物、油渍,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元。
18、每周五保养设备、清扫地面卫生,经检查设备保养不合格每次罚款10元,地面卫生不合格每次罚款10元。
19、员工对所借的工、量、具应办理出借手续,认真保管所借的工、量、具,用后及时归还,对损坏、丢失者将给予经济处罚。
20、未经库管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或工具库,到窗口借还工具;
21、如实向库管员说明使用情况,如磨损、报废等,若故意隐瞒事实,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22、库房中工具或量具需外借时,借用前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厂长同意,部门经理批准并签字后,由本厂负责外借人员签字领取,并负责及时追回归还库中。
23、员工所借的图纸及工艺卡片,非特殊原因,每位员工手中只允许留有一份正在加工使用的图纸或工艺卡片,以免看错图纸或工艺卡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使用完的图纸工艺卡片及时往下一工序流转,用完不及时流转的每次罚款10元。
24、对虚报工件产量者,给予所虚报数量的2―5倍处罚,当天加工工件的工时一律作废,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5、操作工每月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劳动定额工时,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者,予以辞退(学徒工和试用期员工除外)。因设备、质量、技术、缺料等原因导致本工位无法正常工作的,该员工必须主动找车间主任安排其它工作(包括零工),无工作安排者由车间主任安排换休。
26、私自操作他人设备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的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7、加强电力、氧气、乙炔、油料的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8、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反对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的作风,绝不允许在厂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恶语伤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29、各级管理人员要奉公守法、秉公办事,反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许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各种技术资料不得外传、外借、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0、凡本厂员工都要佩带厂微、不得损坏企业形象,不做对企业有害的事,做一个合格的海斯壮员工。
31、员工应了解分层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履行职务及公务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但可越级申诉。
五.考勤制度
1、本公司工作日按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
2、车间员工考勤由车间主任负责,并于月底将考勤统计表上报财务部。
3、员工请病、事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车间员工请假半天之内需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批准;超过1天(包含1天),需经生产经理签字批准;超过2天(包含2天),须经生产总监签字批准,生产管理中心各部门管理人员请假需经生产总监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4、月全勤天数为26天,公司奖励全勤奖60元/月,公司科室以下(含车间一线员工)全年全勤,公司奖励年度全勤奖300元。
5、凡没请假且未到公司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6、员工因公出差按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7、凡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出厂需持公司出门证,出门证需经部门主管签字。
六.辞职程序
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办理辞职手续时要填写辞职审批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交回从公司领用的办公用品、技术资料、工具、计量器具等。
3、辞职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技术部、品管部、仓库、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会签,所有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4、凡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者,将扣除未结算工资。
七.辞退规定
1、公司员工违反下列条例之一者,将予以辞退:
(1)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被依法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3)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
(4)不服从分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能适用本公司工作需要者。
(5)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辞退员工首先由部门经理提出报告,写明辞退原因并经生产总监批准后,报给人力资源部后,办理辞退手续。
3、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照公司处罚条例从结算工资中扣除。
4、对严重破坏公司正常工作,生产秩序或触犯刑律的将交公安部门及法院处理。
八.厂区环境管理
1、生产车间,仓库的原材物料,工件要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有序,有用物品与无用物品不能混放,合格品与废品要分别摆放,要做好各类物资标识。
2、工件周转车,工件摆放架要整齐有序,不使用工具要放回原处。
3、各车间要保持通道畅通,以保证人行与运输车行走无阻碍。
4、车间要用黄线将各种功能区域划分出,按照划分区域功能进行正确使用。
5、电控箱、灭火器1米范围内严禁堆放货物,车间内禁止乱拉电线,不允许有裸露电线及电线头。
6、车间地面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尽量避免工件掉地,掉地工件要及时清理。
7、不准在车间墙壁,公共设施及机器设备上乱写乱画,保持环境整洁明亮。
九、发展和晋升
1、员工的发展晋升和学历、资格、工龄没有必然的联系,公司用人坚持赛马不相马,每年度由上级对下级进行逐级聘任。
2、公司内部有空缺职位,优先聘任公司内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公告栏内发布空缺职位及招聘要求,符合条件者可以进行内部应聘。
3、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应优先获得晋升或聘任:
(1)符合公司倡导的企业文化理念
(2)诚信做事、关爱他人
(3)业绩排序在同岗位序列前10%
(4)获得各种荣誉奖励的
(5)积极参加培训和自我学习,提高个人能力
(6)团结协作,和同事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7)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
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管理人员,负责人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
(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
(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
(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
(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的完善和归档工作。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