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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公室日常规章制度

2023-06-01 23: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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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厦门安防科技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干部干事规范行政若干准则

序论

办公室是学生会的一个下属组织,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好办公室的建设工作,贯彻和落实学校社团建设科学化、正规化的要求,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作宗旨

履行自身职责,认真完成任务,维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为主席团和各部工作提供协助。

二、工作要求:

1.干部、干事必须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份工作,将自己工作做到最好。

2.每人分配到的任务要竭力去完成。

3.遵守学生会、部门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制度: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学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2.办公室各位成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实行部长,副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负责部内日常事务,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各项工作、干事各行其职,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工作应热情积极。要求本部门完成的工作不得推给其它部门。

3.部员必须服从部长统一协调指挥,个人必须以集体利益为重。

4.各部员之间必须互相尊重,注意办公室成员的个人形象,给其他同学起好的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部内活动,集体活动时准时到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在活动结束后成员需按时上交活动总结;集体例会时应做好会议笔记或摘要,会议结束后进行整理并上交至部长处。

7.值班期间需遵守值班条例,不得无故不值班,有事向上级请假。

8. 活动需购买物品需及时报账,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9. 保管好本部的物品,如需外借需向上级申请。

10.换届前,部长和副部长根据干事的综合表现予以优秀干事称号,部长和副部长需对表现突出的干事重点培养。

11.要求干事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

总体要求:本着尽职尽责、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部内各成员对工作提出意见、指出错误、批评监督、遵守规章,严于律己、服从安排、相互协作、共同努力。

12.认真切实的完成本部分内的值班、查岗、会议记录、工作简报制作等工作,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上级请假。

四、例会制度: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

五、行为规范:

1.模范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工作,牢记自己得身份,以一个学生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日常言行举止文明,尊重老师和同学,尊重部门其他成员。礼貌待人,小心接物,严肃与活泼并重。

3. 工作踏实认真,积极思考,责任感强,不推托工作,不投机取巧。注重质量和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4.工作中服从上级安排,对所安排的工作有其他看法时,在服从的基础上,可向上级提出。

5.工作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做任何有损学院和部门利益的事情。

6.按时参加各项会议和活动,遵守会议和活动纪律,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7.灵活应对和处理遇到的各种突发状况,并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8.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保持学习和工作两不误。

9.及时与上级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上级汇报自身情况。

10. 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总结自身存在的问题,谦虚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意见。

11. 与部门其它成员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和帮助,不互相排挤,勾心斗角。

12.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学院、班级和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威信,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13.以身作则,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生活作风良好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奖惩制度:

1. 部门工作坚持“奖罚分明”,奖惩制度针对部门全体成员。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由部长提请主席团审核,做退出本部门处理。

1)部门成员工作无作为,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正的。

2)一学期无故缺席部门会议和活动达到3次以上(含3次)。

3)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

4)、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作弊或违反其它校纪校规者。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在部门全体会议上做深刻自我检讨:

1)部门成员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

2)部门成员违反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的。

3)部门成员因个人行为给本部门形象和利益造成很大损害的。

4)不遵守工作纪律,参加会议或者部门活动无正当理由累计迟到达到两次的。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部长在部门全体会议上给予通报表扬:

1.工作踏实认真,积极主动,成绩突出,进步较大的。

2.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获得名次的。

七、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给部长,副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经部长、副部长准假方可。

第二篇:教师规章制度

一、值班时间:

10:00----22:00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桌面个人所属文件夹。

3.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天上完课10: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五.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家长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篇:教师规章制度

第一条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环节包括课前备课、课堂上课、学生考勤、课后评语、定期培训五个方面。

1.课前备课要求

(1)严格按照本科目教学计划和进度进行教学工作;

(2)明确当堂课教学内容及教学重点,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材,并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

(3)坚持超前备课,并提前2天将教案发至教学主任邮箱。

2.课堂上课要求

(1)教学内容明确,符合教学计划的进度;

(2)示范动作规范、标准、统一;

(3)语言准确、生动、清晰,音高适度,速度适宜。

3.学生考勤要求

(1)任课教师应准备好本班的《浩沙国际舞蹈培训学校学员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课教师每节课上课前应核对学生的考勤情况,做到课后与缺席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了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课教师应在每周一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学员的考勤情况,并对上课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标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课教师根据学员到课情况取得预定的课时费用,学员无故缺勤者,扣除任课老师相应比例的课时费用。

4.课后评语要求

任课教师每月对学员上课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完成各学员的评语上传工作,未及时完成上传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训要求

任课教师(专职教师)每周至少参加一次舞蹈学校内部的培训课程,不得请假,请假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

第二条受聘教师的考勤、请假制度

1.任课教师应认真遵守学校教师考勤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2.任课教师至少要提前20分钟到达教室,并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门口迎接本班学员,教师迟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课教师应无条件接受舞蹈学校的调课、代课或其它有关工作调整,上课期间不得随便离开授课教室,有违反规定者扣除200元;

4.任课教师无故不得请假,如遇紧急事情需向教学主任提前1天请假,并等待学校安排好代课教师方可离开,未请假或未等安排好课程离开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

第三条受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体罚、侮辱学生(包括语言、行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3.严重违反舞蹈学校规章制度的。

第四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日常事务处理和服务部门,是直接为学院领导和师生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室最基本的任务是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在实际工作中体现为办文、办会、办事。办公室的工作职能范围是:

1、贯彻执行学院党政决定,督促落实有关党务、行政工作。

2、负责或组织起草日常性工作的总结、规划和决定的文件;组织拟订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党政事项的布告、通告等。

3、负责收集会议材料,作好记录并会后发出纪要,定期检查、督办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学院领导。

4、负责组织协调需要多个方面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校内外兄弟单位的党政领导来校参观、访问等接待工作;接待处理校内外的来访、来函工作。

6、负责有关单位文件、信函等的收发、登记、转递、呈批、清退、归档工作。

7、负责党政公文的起草、审核、打印、复印、分发、呈送工作。

8、负责全院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五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2、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办公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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